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一):

  一、基本概况

  我乡山地地质灾害种类主要体现为:地面塌陷,滑坡,地裂缝,地面沉降,河库塌岸等。

  二、重点防范区段

  根据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圈定全乡重点防范区段为:______、______、______等。

  三、防范措施

  ⑴落实防灾职责制,逐点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应急措施。

  ⑵做好经常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提高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加强自身防范,预测和自救潜力。

  ⑶制定监测人员培训计划和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以及建立地质灾害巡查制度。

  四、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和抢险指挥部,定领导、定区域、定任务、落实职责

  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⑵抢险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五、职责分工

  ⑴地质灾害监测总负责人:

  职责人:

  ⑵河库监测总负责人:

  职责人:

  各村民组长为监测员,对各自的村、组的地质灾害状况进行监测。遇到灾情时,由监测员负责通知村、乡相关负责人并首先组织抢险人员及时对受灾人员进行撤离和救助。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二):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治我村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编制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南平市、武夷山市的部署,结合××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工作组:在乡镇政府防灾抢险指挥部的领导下,村成立应急工作组,组长由×××(村主任或村书记)担任,成员有×××…(村两委、各村民小组组长和国土资源协管员)。应急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向村民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基本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各项措施;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职责分工:

  (1)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负责向村民公布本预案。

  (2)民兵营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地质灾害临灾抢险、排险。抢险小分队由×××…组成。

  (3)村国土资源协管员:负责发布本村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监督监测点监测人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人做好监测和巡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点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村民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村民小组范围地质灾害点监测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地质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各村根据实际进行分工。

  2、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村两委、村民小组长、基于民兵和受影响的村民分别组成村(组)级巡查小组。巡查范围见村(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表。

  二、防灾抢险

  1、汛期值班人员表

  值班人姓名电话

  注:值班采取一人一班制,具体以当时安排为准。

  2、地质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见附表一、二]。

  3、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本村遇大雨以上强降雨和接上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密地质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个性是要加强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房前屋后大于25°以上的土质斜坡、沟口及沟边低洼地带的巡查、排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务必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地质灾害点具体状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4、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4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量测、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地质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加密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村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务必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5、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村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三、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工作组成员、抢险小分队成员、村(组)两级巡查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村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村民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村民的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地质灾害点“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到位;地质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村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村民小组购锣一面、锣锤一把、雨衣一套、手电一把、应急灯一盏、铲两把(具体数量由村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专人)保管。

  社区在街道办事处防灾抢险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社区应急工作组,并按本提纲制定相应预案。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三):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了高效、有序地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原则:1、以人为本、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分级启动、科学施救。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理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3、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地质灾害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等,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

  (三)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预案。

  (四)适用范围:凡在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因自然因素或人员活动引起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灾害,到达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灾害发生时,镇、村、组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2、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镇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国土资源所、社会事务办、派出所、财政分局、村建站、教办、水务站、卫生院、电管班、科宣中心、安监站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担任。3、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组织领导和指挥全镇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4、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所。主要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综合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灾害状况。5、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时,由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负责组成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专家技术组,抢险救灾组、医疗救护组、转移安置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新闻报道组、善后处理组,开展现场处理工作。

  (二)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社会事务办:组织指导灾民转移安置,妥善安排灾民生活,组织人员查灾核灾;管理分配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灾民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

  2、派出所:负责现场和灾区社会治安交通运输秩序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灾民的转移。

  3、卫生院:负责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险伤员,做好灾区疫情监测预警,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4、村建站:负责组织协调地质灾害危害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抢险救灾工作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计施工等。

  5、财政分局:负责本镇救灾资金安排,拔付和资金使用状况的监管。

  6、教办:负责指导协助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员工,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7、电管所:负责受损电力设施的恢复,保障地质灾害应急抢险的电力供应。

  8、科宣中心:负责对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活动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

  9、武装部:负责组织指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应急指挥部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为抢险救灾工作做好应急配套服务。

  10、国土资源所:负责组织在家和专业队伍对地质灾害的成因险情进行分析论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后恢复重建;

  11、水务站:负责组织协调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导致地质灾害和既有水利工程范围或人员因素导致地质灾害的抢险救害工作。

  三、应急准备

  (一)抢险救灾人员准备:一是灾害发生地的干部、群众和灾点的企业单位、项目业主。施工单位等部门组成抢险救灾队伍。二是武装部抽调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卫生院组织医疗队参加抢险伤员。

  (二)资金准备:1、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筹措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专项资金。2、抢险救灾资金务必纳入专户管理,严格使用范围,专款专用。

  (三)物资准备:1、民政、卫生、粮食等部门负责储备和筹集粮食,方便食品,帐蓬、衣被、饮水、药品和其它生存救助所需物资等。2、信息准备。镇人民政府建立镇、村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组织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道。

  (四)宣传、培训:一是有关部门利用各种媒体和其他形式宣传地质灾害知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抵御潜力。2、制定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知识教育、培训计划,对社会公众,政府分管领导,各类专业紧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组织进行培训。

  四、灾情报告与信息处理

  灾情报告包括,地质灾害发生地点、时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受灾范围、灾情隐患、初步估算的经济损失及已采取的应急救灾措施和抢险救灾需求。

  五、应急响应

  (一)按照属地管理,响应启动镇人民政府应急预案。

  (二)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解除群众恐慌心理,维护社会安定。

  (三)迅速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命令。

  六、应急行动

  (一)转移安置:拟定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组织

  灾区群众及时转移、发放和调配救灾款物,保障灾民生活。

  (二)搜索和救助:抢险队伍排除险情,抢险被埋人员,财产。

  (三)医疗救护:卫生部门迅速组织队伍进入灾区,组建临时医疗组、抢救、转运和医疗伤员。

  (四)社会治安、派出所协助灾区加强社会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保护救灾物资。

  七、后期处理

  (一)经费和物资。已动用的救灾物资各部门负责及时按原规模补足;实施预算的各项经费支出由审计部门及时组织审计,经审计核定的各项应急经费支出财政部门及时兑付,结算。

  (二)生产生活。灾情稳定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要督促灾区人民拟定生产、生活安排计划,组织群众大力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

  (三)灾情评估。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灾情进行评估,指导灾区做好灾后救助工作。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四):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提高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潜力,进一步提升应对地质灾害的潜力,确保辖区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区和谐稳定环境,根据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将地质灾害的治理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突发性致灾地质作用为重点,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处理好长远与当前,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处置原则及适用范围

  坚持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领导水平,确保在发生地质灾害时,有统一协调的领导组织机构,决定调整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领导小组。

  (一)调整后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领导区辖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执行上级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督查各部门和各企业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潜力,下达启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对灾情实施救援,统一部署,安排指挥各组成机构的工作任务。

  3.协调、安排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及时掌握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基本状况,向上级报告和友邻乡镇通报状况,必要时请求支援。

  4.发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质灾害时,组织成员亲赴现场,指挥地质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5.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

  6.组织完成地质灾害后的规划重建工作和其它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随时掌握地质灾害状况,为领导小组决策带给所需的信息。

  2.依据领导小组命令,组织各单位及时赶赴灾害现场参与抢险求灾,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的统一救援行动。

  3.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灾害调查状况,受领导小组委托,全权处置灾害现场的各种突发事件。

  4.负责组织现场应急调查处置工作。

  5.负责应急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

  6.负责协调应急调查与其它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7.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四)成立抢险救灾小组

  为确保处置地质灾害工作的顺利进行,组建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救援队,队长由张其军同志担任。

  1.组织协调指挥各相关单位和救援队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

  3.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抢险救援分队分3个小组,分别是治安小组、抢险救援小组、医疗救护小组。

  治安小组由派出所人员组成,齐洪斌为小组长,主要负责预防和处置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进出灾区道路和灾区内交通疏导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转移,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抢险救援小组由民兵应急分队人员组成,闫文彪为小组长,主要负责抢险救灾工作,采取排险防治措施防止灾情扩大,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医疗救护小组由榆树沟卫生院人员组成,李亚斌为小组长,主要负责在地质灾害现场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救护,并带给必须数量的伤病员治疗床位。

  四、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预防措施

  (一)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要进一步加快完善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二)信息收集与分析

  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

  (三)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职责人。

  (四)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进一步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区管委会和区国土资源局报告。协助国土资源局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状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五)“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潜力,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资料的“明白卡”发到企业及村民手中。

  (六)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要依照群测群防职责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职责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突发地质灾害事件信息报告

  1.速报时限要求:当接到辖区内出现特大型、大型、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区管委会和国土资源局。

  2.速报的资料:灾害速报的资料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资料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有新的变化时,要随时进行续报。

  六、应急处置

  1.发生地质灾害时,根据监测人员和当地群众对灾情的报告,按照地质灾害预案制定的人员财产的转移路线进行撤离避灾,将人员财产转移至安全地带。状况紧急时,能够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并及时向区管委会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上报和通报。

  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状况,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3.民政、卫生、公安等部门要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疾病控制、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通信、交通部门保证地质灾害应急的通信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

  4.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的需要,领导小组应当紧急调集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能够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七、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1.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正常开展地质灾害日常监测和应急调查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潜力。

  2.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经费,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以确保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3.民政办、卫生院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二)通信与信息传递

  1.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区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

  2.发生地质灾害时,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人员或灾害出现地的群众发出地质灾害预警信号(逐户通知、呼叫、打电话报告等),透过已建立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三级网络逐级速报和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同时区及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前往地质灾害发生处进行抢险救援,各司其职,通信部门保障通信畅通无阻,确保抢险救援顺利进行。

  (三)宣传与培训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潜力。

  (四)信息发布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发布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五)监督检查

  区应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职责,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八、善后处置

  救援工作结束后,要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1.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2.区根据地质灾害受灾状况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九、预案管理

  本预案印发执行后,结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变化,结合镇实际状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预案的解释由区管委会负责。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五):

  乡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结合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及省地质灾害调查队调查,预测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提出预防和防治措施,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我镇防灾减灾工作带给决策和依据,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灾害损失。

  一、基本状况

  (一)

  孕灾环境

  红白段横跨多个大地构造单元,北西、南东两侧发育,北川――映秀大断裂和江油――灌县大断裂,中间则密集平行分布众多次发生断层,又被后期平移断层切割,构成网络分布格

  局,岩层破碎,节理裂隙发育,受长期地质营力的作用,个性是“5.12”地震后,岩体稳定的力学结构受到破坏。

  该地区属中山沟谷切割地貌,高差大,地形陡,沟谷多呈“V”字型,水系发育,呈树枝状,水位随季节变化,汛期受暴雨影响陡涨陡落。

  该区域植被覆盖率70%左右,局部受人类工程活动影响,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

  (二)诱发因素

  人类工程活动和降雨量,降雨强度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控因素。

  (三)危险对象

  区内工矿企业、居民点众多,交通线路原水系分布,旅游景点初具规模。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已制约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

  根据以上因素,结合地质灾害调查成果,预测如下:

  地质灾害发生的次数、规模及危害均将有所增加,红白是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1、松林村四组――木瓜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该地区地形陡峻,地质构造作用强烈,矿山开采工程活动频繁,暴雨集中且强度大,洪水冲刷侵蚀作用强烈,个性是“5.12”地震后,该区域极易诱发和产生地质灾害,应个性注意广青路沿线、赵家坪滑坡、岳家山泥石流、干河口滑坡、马槽滩泥石流、将军岩崩塌、水磨沟地面塌陷等不稳定地质灾害。该地区地质灾害具有类型多、规模大、稳定性差、治理难等特点,严重危害矿业生产、农林生产、交通建设和职工居民安全。

  2、红白镇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该区沿石亭江和通溪河分布,受区域地质构造影响岩体破碎,完整性、稳定性较差。残坡积松散堆积物覆盖厚度大,河流、水位在汛期陡涨陡落,易引发滑坡。应密切注意椅子框潜在崩塌,石岗坪潜在滑坡及金河磷矿子弟校滑坡。瞿家山地裂缝有大规模滑坡发生的先兆,应加以注意。

  3、峡马口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红钟公路新修段危险性斜坡群,红金公路新修段危险性斜坡群,桦头尖――红星煤矿一带的泥石流等。

  以上各区地质灾害的发生是明显的季节性,降雨量和降雨强度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控因素,地质灾害的发生主要集中在6-9月的汛期,要个性注意6月底-9月上中旬的区域性暴雨和局部暴雨对该区的影响,可能诱发该地区规模较大的地质灾害。

  二、预防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规和要求。

  (二)制定地质灾害防御预案,落实预防措施,分户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

  (三)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体系。

  防御地质灾害是一项社会公益性工作,“群测群防、群专结合”是防御地质灾害的根本方针。大力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知识,使广大干部群众掌握基本的地质灾害识别、监测、预报知识和避让措施,强化防灾、减灾和救灾意识。增强全社会防御地质灾害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关部门和职责人在灾情发生时应及时出动,确保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及时监测方法得当,组织避险措施得力,险情信息反馈迅速。

  (四)完善制度,协调配合,增强应急反应潜力。

  红白镇已成立地质灾害防御领导机构,完善汛期值班制度,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加强与防洪、气象、地震、救灾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雨情、水情、灾情,为制定当地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带给正确依据。确保镇、村、组三级之间信息畅通,联系密切。

  组织有关负责人和职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地区重点地质灾害和危险区进行巡回检查,了解其发展趋势,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预防措施,努力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减灾。

  根据地质灾害分布状况,安排以下几条汛期巡回检查路线:

  1、红白――西部惊奇欢乐谷;

  2、红白――峡马口――钟鼎寺;

  3、红白――观通桥――金莲池。

  重点预防区域:

  (一)赵家坪地面塌陷

  1、采空区回填,采区预留保安矿柱,防止塌陷继续下陷和诱发新的地质灾害。

  2、坑道闭坑道应严格按规范验收,个性是对采空区的处理,闭坑报告的提交应严格按程序,并要求真实客观反映井下状况。

  3、禁止非法进入矿井挖掘残余矿柱。

  4、搬迁采空区上部及塌陷影响区居民。

  (二)岳家山泥石流

  1、首先应要求治理泥石流上游构成区的滑坡崩塌防止河道两岸的松散残坡积物淤积河道,切断泥石流的物质来源。

  2、清理河道中已经淤粉的松散堆积物,保证水流畅通,避免洪水直接冲刷坡积物。

  3、应急路线应由中间向两侧撤离,随时保证道路的畅通无阻。

  4、汛期应有雨情水位泥位专职值守,定期观测,构成数据体系。并定期上报。

  5、关停区域内不合法小矿井。

  6、未作治理工程时,应以避让为主,推荐搬迁泥石流影响区居民,并禁止在该区域修建长久性建筑物。

  7、重要建筑设施前方应修建楔形分流堤,防止被泥石流直接冲击。

  (三)桦头尖泥石流

  1、完善群防群测体系,长期应有专人观测雨情及泥位变化。

  2、治理分水岭附近的滑坡,可采用坡改梯,坡面种草,坡脚稳拦,以防止超多松散物淤积河道。

  3、河道被阻塞段应采用排导的方式,同时岩坡植树种草,减少水土流失。

  4、径流区分段设立挡墙,逐级降低泥石流的冲击。

  (四)红白镇松林村四组至木瓜坪村

  由于“5.12”特大地震后,该区域构成了一个地质灾害带,虽然该村村民已全部搬迁到红白镇集镇区域临时安置,但也严重影响了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综合上述,应采取主要措施如下:

  (一)加强领导,增强防危意识;

  我镇十分重视该项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镇有关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防危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处理防危工作。

  (二)根据各村灾害点状况,全面落实了预防方案和措施,落实了防御职责人,值班报警制度,重点地质灾害长期监测,监测人员要做好记录,建立了镇、村、组三级地质灾害防御体系。把灾害减轻到最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地落实汛期防灾预案、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情速报、应急调查等各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制度和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镇政府决定建立红白镇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队。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指挥长:

  副指挥长:

  应急分队成员:

  红白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由红白镇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以及各村、矿山企业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和抢险队组成。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六):

  我镇地处皖南山区,地质构造比较复杂,属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灾害点位于镇村小河里组,灾害类型为滑坡,规模主轴长100米,最大宽为300米,估计厚5—10米,体积1.68万立方米,诱发原因为强降雨,威胁小河里组25户130人,约125万元财产。

  一、防治方案

  滑坡是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地下水活动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必须的软弱带整体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而造成的,我镇拟对该地质灾害点进行重点防治。首先在滑坡位置竖立醒目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志牌,同时发放群防群测“明白卡”,加强农户个性是受威胁对象的防治意识;其次,做好对该灾害点的监测工作,设定监测人,做好日常监测数据的纪录,雨季尤其是强降雨期间加强监测,防患于未然;再次,要治理灾害点的地表条件,要植树种草,禁止乱砍滥伐,保证植被覆盖率,同时适当削方减载,采取支档、避让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二、应急预案

  (一)灾前预警

  一方面根据县气象局的异常暴雨天气预报发现监测点出现异常变化时,由办公室提前通知灾害易发点的职责人,发出预警;另一方面根据监测人对灾害点的监测状况进行统计,决定出险情时发出预警。预警方式为鸣锣,同时向受害点群众发出警告,要求尽快疏散,尽可能搬离灾害点,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组,由镇长任组长,明确职责,统一部署救灾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明确分工职责,服从组织领导,保障救灾效率。

  (三)防灾措施

  根据小河里滑坡的地理位置及交通条件,确定险情发生后的撤离路线为向滑坡体的两侧疏散,最后在龙山村路集中,要有组织有纪律地在监测人汪四清的带领下,尽快逃离灾害点,严禁向灾害体运动前方撤离,尽可能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防灾机构组成

  1、灾害调查组:由国土所牵头,负责灾情调查上报和监测点的建立,危险区、段、点的确立。

  2、宣传教育组:由中学及中心小学牵头,负责防治知识宣传、灾情收集报道。

  3、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院具体负责救护工作,首要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秩序维护组:由司法所、派出所组成,负责秩序维护,组织疏散、保护财产等。

  5、后勤保障组:由民政所及财政分局组成,负责对灾后状况进行统计上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援助,尽量减少人民的财产损失。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七):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地质灾害发生后或出现重大地质灾害临灾征兆时的应急反应潜力,科学有效地指挥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最大程度地避免、减轻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四川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阿坝州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阿坝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州范围内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突发性地质灾害包括:因自然因素或人为因素引发的危害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以县人民政府属地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为有效防治和处置地质灾害,成立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州指挥部),地质灾害发生后或出现重大地质灾害临灾征兆时,指挥部负责全州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州指挥部由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任指挥长(特殊状况由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阿坝军分区领导、州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武警阿坝州支队领导、州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指挥长。成员包括: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应急办)、州国土资源局、州委宣传部(州政府新闻办)、州监察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经信委、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局、州环保局、州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州旅游局、州安监局、州防震减灾局、阿坝日报社、州公路局、州广播电视台、州工商局、州气象局、州食品药监局、阿坝军分区、州公安消防支队、武警阿坝州森林支队、电信阿坝分公司、移动阿坝分公司、联通阿坝分公司、阿坝电力公司等单位负责人。

  职责:主持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会商,根据灾情或险情,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统一组织指挥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制订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案;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抢险救灾;执行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州委、州政府下达的其他关于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任务。

  2.2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州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

  职责:了解险情、灾情后,及时向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推荐,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抢险救灾初步方案;贯彻州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和相关县指挥部的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决策带给依据;负责汇集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进展状况,及时统计、核实、上报相关信息;指导相关县指挥部工作。

  2.3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组

  发生较大以上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综合协调、专家技术、抢险救援、医疗卫生、监测预警、应急保障、善后处置、宣传报道等应急处置工作组。

  2.3.1综合协调组

  由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应急办)牵头,州国土资源局、州公安局及相关县政府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任务是传达现场指挥部领导的指示,报告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状况,协调有关抢险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2.3.2专家技术组

  由州国土资源局牵头成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带给技术咨询服务,必要时邀请省国土资源厅技术专家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带给技术咨询服务。

  2.3.3抢险救援组

  由现场指挥部确定成员单位,主要由参加抢险的救援力量组成。任务是迅速抢救遇险、受伤人员,安全转移人财物等。

  2.3.4医疗卫生组

  由州卫生局牵头,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重伤人员转运救治,带给医疗救治中必要的技术支持,并承担卫生防疫等相关工作。

  2.3.5监测预警组

  由州国土资源局牵头,州气象局、州水务局等有关单位参加,主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研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2.3.6应急保障组

  州经信委牵头,组织协调电力、通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破坏的设施设备,协调相关企业带给燃油、电力、通讯等应急保障。

  州民政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申请、管理、分配灾民救济款物;做好农村居民倒塌房屋恢复重建的资金安排;负责州级物资的组织储备、调拨和供应工作;负责死难者的善后处置等相关工作。

  2.3.7善后处置组

  由事发县政府牵头,负责做好遇难、受伤人员的赔付、安抚和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等工作。

  2.3.8宣传报道组

  州委宣传部(州政府新闻办)牵头,负责组织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提出新闻发布、报道工作意见,指导组织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舆情,组织舆论引导,负责对互联网的监控、管理及网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受理港澳及境外记者的采访申请及管理工作。

  2.4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州政府办公室(州政府应急办):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重大事件的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指导工作。

  州国土资源局:负责州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预警,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推荐;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提出灾后重建总体设想及治理措施推荐。

  阿坝军分区:负责组织所属部队、民兵应急营投入抢险救灾,侦查灾情,开展国防后备力量应急动员,重点是抢救被埋人员,救扶受灾群众、工程抢险、处置次生灾害。在受灾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外区部队支援的协调配合工作及相关保障工作。

  武警阿坝州支队、州公安消防支队、武警阿坝州森林支队:根据灾害需要,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在事发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相关工作,负责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等。

  州委宣传部(州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提出新闻发布、报道工作意见,指导组织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舆情,组织舆论引导,负责对互联网的监控、管理及网络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受理港澳及境外记者的采访申请及管理工作。

  州监察局: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救灾工作中履行职责及对救灾物资、资金的使用管理实施监督;对国家工作人员因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进行查处。

  州发展改革委: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及投资计划的协调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安排应急抢险建设项目、按照国家政策争取重大应急工程建设纳入国家基建计划;负责协调应急抢险物资。

  州经信委:负责组织、协调电力、通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受破坏的设施设备,协调相关企业带给燃油、电力、通讯等应急保障。

  州教育局:负责指导全州教育系统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加强教育,提高学校防范地质灾害的潜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

  州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民警参加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维护灾区社会治安、交通秩序,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和救灾抢险物资运输畅通,协助相关部门动员疏散受灾人员。

  州民政局:负责协助灾区有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申请、管理、分配灾民救济款物;做好农村居民倒塌房屋恢复重建的资金安排;负责州级物资的组织储备、调拨和供应工作;负责死难者的善后处置等相关工作。

  州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灾情的核实和统计汇总工作;应急防治与救灾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州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负责协同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转移、临时安置等工作,指导灾后群众住房和灾区公共设施恢复重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质量监理工作。

  州交通运输局(州公路局):负责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基础设施,确保道路畅通。协调组织运力,保障救灾物资运输。

  州水务局: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灾情动态;组织、协调、指导全州水利工程抢险工作,负责督促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储备防汛抢险物资。

  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畜牧兽医局:负责农业、林业、畜牧业灾情核查、统计、救灾工作,指导灾后农业、林业、畜牧业恢复生产。

  州商务局:负责协调组织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灾区肉类、食糖、食盐等重要商品的市场调控;加强灾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运行监测。

  州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为灾区群众带给医疗保障和精神、心理、卫生健康咨询服务;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爆发流行;组织开展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及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执法监督检查。

  州环保局:负责水、气、辐射环境应急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环境污染危害。

  州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州广播电视台、阿坝日报社:负责地质灾害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指挥部审定的灾情和应急工作动态,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向公众发布灾害警报、紧急通知及重要天气预报等,及时报道抢险救灾动态信息。

  州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指导和协助做好旅游景区、景点游客的疏散工作。

  州安监局:负责指导、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各加油站点的地质灾害应急防范和抢险救援工作。

  州防震减灾局:负责带给地质灾害所需的地震资料信息。

  州工商局: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用心动员经营户开展生产自救,为群众带给生活必需品;负责灾区物资供应的市场管理工作。

  州气象局:负责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带给天气趋势分析和预警预报服务;带给天气实况资料服务;灾情发生后根据需要开展现场气象服务。

  州食品药监局:负责救灾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根据灾情需要,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协调工作。

  电信阿坝分公司、移动阿坝分公司、联通阿坝公公司:负责所属通讯设施、设备的抢险、抢通工作,迅速组织力量恢复灾区通讯;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带给应急通讯保障。

  阿坝电力公司:负责所属设施、设备的抢险、抢通工作,迅速组织力量恢复灾区供电;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带给应急电力保障。

  2.5其他应急指挥机构

  根据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状况及应急处置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州、县相关人员和部门共同组成。

  根据需要县、乡成立相应指挥机构。

  3预防、预警

  3.1预防工作

  各级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定期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构成覆盖全州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国土资源、水务、气象、经信、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连接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汛情和气象信息,坚持汛期24小时值守制度。

  3.2监测预警

  3.2.1信息收集与分析

  县政府负责落实地质灾害监测单位和监测人员,组织应急监测。州国土资源局负责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性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信息,组织调查、核实灾情、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实时掌握灾情、险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并及时上报灾害发生状况和发展趋势。

  3.2.2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职责人。

  3.2.3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县级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状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2.4“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潜力,地方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资料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3.2.5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地方各级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本级政府,同时透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职责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职责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4突发地质灾害报告

  4.1信息报送

  4.1.1信息速报

  县政府接到出现中型及以上地质灾害报告后,立即报告州政府、州国土资源局。州人民政府、州国土资源局根据灾情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省国土资源厅。对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中型及以上的地质灾害也要按上述要求速报。

  4.1.2信息报送资料

  灾害速报资料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类型、规模、人员伤亡失踪数量、经济损失、可能诱发因素、发展趋势、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4.2通信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有线电话、卫星电话、手机、电台及互联网等,建立覆盖全州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4.3信息发布

  州政府新闻办根据相关规定和州指挥部的要求,严格把关,统一口径,及时发布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进展状况,要充分重视并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启动

  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Ⅰ级为最高级别响应。根据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推荐,报州指挥部审批后宣布启动。

  5.2应急响应行动

  5.2.1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后,事发县和州政府同步启动应急预案,州指挥部宣布进入应急状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州指挥部组织国土资源、民政、交通运输、水务、城乡建设住房、财政等部门及时赶赴现场,采取措施,防止灾害扩大。请求省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派出专家组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其发展趋势。

  (2)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状况确定应急处置方案,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向州指挥部报告相关状况。

  (3)州指挥部召集成员单位召开紧急会议,分析、研判灾情,部署抢险救灾工作。根据灾情的发展变化,响应期内随时召开流动会商会。及时向省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状况。

  (4)州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相关县政府和州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灾情和州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5)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需要,州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时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州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指挥部的总体部署,组织、协调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驻州部队和武警、森警、消防部队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人员搜救、伤员转运和其他抢险救灾工作;卫生部门及时派出医疗分队做好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必要时可动员当地医疗机构成立现场紧急救护站;交通运输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抢通道路,并为抢险救灾带给运输保障;民政部门为灾区紧急调拨救灾物资,及时救助安置受灾群众;财政部门安排下拨应急经费;通信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通讯线路和设施,并为抢险救灾带给应急通讯保障;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6)州气象局加大预报密度,及时监测、分析和预测天气形势,每日不少于2次向州指挥部带给事发地区的天气预报,并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

  (7)州指挥部办公室每日及时将当日相关灾情及抢险救灾工作部署等状况上报州委、州政府,并向州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报。

  (8)州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5.2.2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发生大型地质灾害后,事发县和州政府同步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州指挥部组织国土资源、民政、交通运输、水务、城乡建设住房、财政等部门及时赶赴现场,采取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必要时,请求省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支援。

  (2)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状况确定应急处置方案,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向州指挥部报告相关状况。

  (3)州指挥部召集成员单位召开紧急会议,分析、研判灾情,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省政府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状况。

  (4)州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相关县政府和州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灾情和州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

  (5)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需要和受灾县请求,州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时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州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指挥部的总体部署,组织、协调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驻州部队和武警、森警、消防部队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人员搜救、伤员转运等其他抢险救灾工作;卫生部门及时派出医疗分队做好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抢通道路,并为抢险救灾带给运输保障;民政部门为灾区紧急调拨救灾物资,及时救助安置受灾群众;财政部门安排下拨应急经费;通信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通讯线路和设施,并为抢险救灾带给应急通讯保障;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6)州气象局加大预报密度,及时监测、分析和预测天气形势,每日向州指挥部带给事发地区的天气预报,并及时发布天气预警信息。

  (7)州指挥部办公室每日及时将当日相关灾情及抢险救灾工作部署等状况上报州委、州政府,并向州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报。

  (8)在严重的地质灾害发生期间,州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5.2.3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发生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后,事发县和州政府同步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州指挥部组织国土资源、城乡建设住房、交通运输、水务、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2)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人员搜救、伤员救治等抢险救灾工作;

  (3)州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相关县政府和州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命令及有关灾情状况。

  (4)根据抢险救灾的需要和各县请求,州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协调抢险救灾物资调拨,州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5.2.4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发生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后,事发县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抢险与救灾工作。

  (1)小型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由事发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2)州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相关县政府和州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

  (3)州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和受灾县请求,组织协调向灾区带给相关支持;州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5.3应急处置

  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受灾群众灾后安置和重建工作应享受当地救灾相关政策。

  由当地县政府牵头,按有关法规和政策,对地质灾害受伤人员给予救治和救济,并做好善后工作,迅速对地质灾害现场进行清理,排除障碍,保障城市功能,恢复交通畅通。

  5.4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经指挥部批准,事发县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5.5宣传报道

  突发地质灾害调查核实后,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则,报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审核同意,由现场指挥部指定的新闻发言人向媒体发布。

  6培训和演练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知识的培训力度,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潜力,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培训,并适时组织演练,充分提高群众知灾、识灾、防灾、避灾意识,到达科学防灾,主动避灾。

  7后期处置

  7.1后期治理恢复等工作

  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根据应急处置措施实施状况,州指挥部要对后期灾害治理、群众安置、恢复生产、保险赔付等作安排,实行分工负责。

  县级及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灾害点的现状调查,分析发展趋势,确定危险性、危害性、治理紧迫性,组织编写上报治理材料,根据部门职责实施治理工作。

  县级及以上民政、人事劳动等部门负责居民或企业灾害状况调查,由民政部门牵头制定补助救助方案,在县政府批准后负责方案实施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各类保险赔付工作。

  县级及以上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受灾居民或企业的生产生活条件恢复工作,由水务部门负责编制恢复生产生活方案,在县政府批准后负责方案实施。

  7.2灾害事件及处置总结评估

  州政府应急办牵头负责灾害状况、应急处置状况总结工作,由县级及以上宣传、国土、民政、水务、交通运输、公安、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参加。深入分析取得成效、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和教训,制定后序措施,完善相关预案。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州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修订、完善。

  各县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8.2名词术语解释

  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8.3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州政府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八):

  为了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采取用心有效的防御措施,保证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2016年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具体资料如下:

  一、基本状况

  全镇下辖11个行政村、185个村民小组,总面积5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8万亩,总人口2.78万。防汛防旱分4个主属联圩、2个附属圩区,即:西南联圩、东南联圩、东北联圩、西北联圩、营西附属圩、幸福附属圩。联圩总长62.82公里,现有圩口闸97座,排涝站15座,排涝总动力2175千瓦,排涝总流量58立方/秒,排涝模数到达1.035m3/s·km2,地面平均增高2.7米,警戒水位2.2米,闭口水位2.6米。1991年我镇历史最高水位达3.34米,根据现有防洪潜力挡排可达3.5米水位。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旱工作在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按照行政村实行属地管理,各行政村是基层防汛防旱工作的职责主体。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坚持依法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实行公众参与,干群结合。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洪涝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时,镇政府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三、防汛应急预案

  1、联圩闭口方案

  (1)当水位到达2.5米,上游闸门全部下闸。

  (2)当水位达2.7米时,下游闸门全部关掉。

  2、排涝动力方案

  (1)当水位到达2.3米时,所有排涝站排涝动力设施做好调试出水准备工作。

  (2)当水位到达2.7米时,所有排涝站全部运转预降水位要求挂坎0.5米以上,以确保汛期日降雨量200毫米,48小时内能顺利排出。

  3、河道清障方案

  (1)汛期到来时,根据市防指办通知要求做好清除河道内鱼簖、网箔等行水障碍物准备工作。

  (2)当水位到达2.5米时,对全镇各分圩河河内的捕鱼设施障碍物进行强制拆除。具体实施由抢险突击队来实施,水产、水务、公安、供电部门牵头配合。

  四、防旱应急预案

  1、农田灌溉期在外河水位0.8米以下,确保河道水位正常,排灌站能及时抽水灌溉。

  2、在外河水位0.6米以下,确保农田灌溉及时、有效,保证农作物不受损失。

  3、当水位在0.4米左右时,部分流动机船无法抽水时,各行政村自发组织疏通水系,确保灌溉。水位再有下降趋势时,实施二级翻水。

  五、防汛防旱职责

  镇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防汛抢险的领导和指挥工作。

  镇防汛防旱分指挥部:各分指挥部根据各联和附属圩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个性是圩堤的险工患段和庄圩做好相应的物资储备。

  人武部:负责组织应急防汛防旱抢险队伍参加防汛、防洪救灾工作。

  监察室:负责监督各行政村、各单位的防汛防旱工作。

  财政所:负责保障防汛防旱资金及时到位。

  水务站:负责防汛防旱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时通报汛情、旱情,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和保管,确保排涝站运行正常。

  集镇办:负责集镇区域内防汛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统计、收集和上报农副业受灾状况,制定农业抗灾补救措施,做好水系清障工作,协助水务站维护泵站运行。

  工业服务中心:负责工业企业的防汛救灾工作。

  广电站:负责宣传防汛防旱工作。

  供电所:负责防汛防旱,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

  供销社:负责防汛防旱物资前期定购工作。

  民政办:负责受灾统计上报及救灾工作。

  各行政村: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村范围内防汛防旱工作,组织抢险救灾人员,落实防汛防旱期间的值班,统计核查灾情并及时上报。

  各分指挥部、行政村、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全力以赴做好防汛防旱工作。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九):

  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

  一、基本状况

  我乡位于县最南部,与重庆市梁平县接壤,幅员面积32.06平方公里,辖6个行政村,2个社区。共4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约1.8万人。全乡地形以平坝为主、低山丘陵为辅,我乡地质灾害分布主要以为主,其他各村小规模的滑坡也分布较广。目前,排查发现地质灾害点5处,危及面积405亩,其中耕地235亩,威胁农户86户294人,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52万元,给我乡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

  乡政府成立由乡长雷勋章为指挥长,乡人大主席于世林,党委委员、副乡长李继明,党委委员,副乡长薛峰,党委委员、副乡长柏海川为副指挥长,党政办、派出所、财政所、社事办、综治办、卫生院、建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党政办,负责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若出现地质灾害问题,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抢险救灾,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抢险及转移安置组、后勤保障组。其职责分工是:

  (一)办公室:党委委员,副乡长薛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分别从党政办、社事办、建管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传达贯彻指挥部决策;组织抢险救灾力量,协调各部门关系;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收集有关的地灾,按时上报监测报表;公布抢险救灾临时规定。

  (二)抢险及转移安置组:武装部长、副乡长柏海川任组长,分别从经发办、派出所及民兵组织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指挥抢险救灾队伍及时奔赴一线,组织群众撤离;负责组织抢险车抢险当路的畅通;维护险区内社会治安等。

  (三)后勤保障组:党委委员、副乡长李继明任组长,分别从社事办、财政所、文化站、卫生院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发放,保证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组织急救队伍赶赴灾区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灾区水源、食品卫生;负责妥善安置灾民,迅速组织力量修复灾区电力、通讯设施等,保证灾区用电和通讯通畅等。

  (四)村社职责:各村负责本辖区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和救灾。

  在辖区内重大地质灾害点及其危险区域设置警戒标志,确定和发布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建立监测点、落实监测人员及防灾职责人。

  有地灾害险情的村、社、企业的监测人员和防控灾职责人务必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发现险情变化,并做好记录,报告乡防灾领导小组。

  广泛宣传、让受灾户人人明白,户户清楚本区域灾害发生时的预警信号及撤离路线、灾害发生前的前兆。

  对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严重危房户,及时发送搬迁通知书,限期搬迁户和观察使用的危房户分别建卡,跟踪调查,随时掌握搬迁状况。

  地质灾害发生后,动员和组织灾区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用心转移、搬迁安全区域,开展抗灾自救工作,恢复生产。

  三、防灾职责人及监测员: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四、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乡国土资源所要会同地质灾害防灾抢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部门,在每年第一季度前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乡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职责单位与职责人。

  2、加强地质灾害监测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地质灾害预防预警的有关数据资料和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源的共享,不断提高监测质量。

  3、加强汛期值班

  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在汛期(每年四月至九月),防灾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凡逢暴雨时,按照县防汛防旱领导小组的部署,防灾抢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双人值班,领导带班;当发生地质灾害时,根据乡人民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值班,认真接听本辖区内的雨情、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并按规定报告、转达、处理。

  4、加强险情巡查

  乡、村、组在汛期,要组织人员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巡查、监测和防范,发现灾情和险情要及时处理和报告。对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要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状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5、加强汛期灾害预报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由弱到强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五个等级,三级、四级、五级时预报。

  三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

  四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

  五级: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

  乡人民政府接到本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后,依照群测群防职责制的规定,逐级将有关信息迅速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职责人、监测人和区域内的村民。

  6、加强隐患治理和避险安置工作

  加快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排危除险工作。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采取避让安置,对暂时受威胁的住户进行临时转移安置,威胁较大或不能再在原居住地生活的住户,进行异地搬迁安置,妥善做好协调工作。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十):

  为提高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潜力,进一步提升应对地质灾害的潜力,确保辖区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区和谐稳定环境,根据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将地质灾害的治理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突发性致灾地质作用为重点,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处理好长远与当前,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处置原则及适用范围

  坚持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领导水平,确保在发生地质灾害时,有统一协调的领导组织机构,决定调整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领导小组。

  (一)调整后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领导区辖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执行上级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督查各部门和各企业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潜力,下达启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对灾情实施救援,统一部署,安排指挥各组成机构的工作任务。

  3.协调、安排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及时掌握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基本状况,向上级报告和友邻乡镇通报状况,必要时请求支援。

  4.发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质灾害时,组织成员亲赴现场,指挥地质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5.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

  6.组织完成地质灾害后的规划重建工作和其它工作。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随时掌握地质灾害状况,为领导小组决策带给所需的信息。

  2.依据领导小组命令,组织各单位及时赶赴灾害现场参与抢险求灾,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的统一救援行动。

  3.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灾害调查状况,受领导小组委托,全权处置灾害现场的各种突发事件。

  4.负责组织现场应急调查处置工作。

  5.负责应急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

  6.负责协调应急调查与其它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7.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

  (四)成立抢险救灾小组

  为确保处置地质灾害工作的顺利进行,组建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救援队,队长由张其军同志担任。

  1.组织协调指挥各相关单位和救援队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

  3.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

  抢险救援分队分3个小组,分别是治安小组、抢险救援小组、医疗救护小组。

  治安小组由派出所人员组成,齐洪斌为小组长,主要负责预防和处置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进出灾区道路和灾区内交通疏导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转移,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抢险救援小组由民兵应急分队人员组成,闫文彪为小组长,主要负责抢险救灾工作,采取排险防治措施防止灾情扩大,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

  医疗救护小组由榆树沟卫生院人员组成,李亚斌为小组长,主要负责在地质灾害现场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救护,并带给必须数量的伤病员治疗床位。

  四、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预防措施

  (一)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要进一步加快完善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二)信息收集与分析

  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

  (三)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职责人。

  (四)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进一步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区管委会和区国土资源局报告。协助国土资源局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状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五)“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潜力,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资料的“明白卡”发到企业及村民手中。

  (六)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要依照群测群防职责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职责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突发地质灾害事件信息报告

  1.速报时限要求:当接到辖区内出现特大型、大型、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区管委会和国土资源局。

  2.速报的资料:灾害速报的资料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资料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有新的变化时,要随时进行续报。

  六、应急处置

  1.发生地质灾害时,根据监测人员和当地群众对灾情的报告,按照地质灾害预案制定的人员财产的转移路线进行撤离避灾,将人员财产转移至安全地带。状况紧急时,能够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并及时向区管委会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上报和通报。

  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状况,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3.民政、卫生、公安等部门要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疾病控制、药品供应、社会治安工作;通信、交通部门保证地质灾害应急的通信畅通和救灾物资、设备、药物、食品的运送。

  4.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的需要,领导小组应当紧急调集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能够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七、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1.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正常开展地质灾害日常监测和应急调查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潜力。

  2.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经费,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以确保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3.民政办、卫生院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二)通信与信息传递

  1.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区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

  2.发生地质灾害时,各地质灾害点的监测人员或灾害出现地的群众发出地质灾害预警信号(逐户通知、呼叫、打电话报告等),透过已建立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三级网络逐级速报和向有关部门单位通报,同时区及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前往地质灾害发生处进行抢险救援,各司其职,通信部门保障通信畅通无阻,确保抢险救援顺利进行。

  (三)宣传与培训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潜力。

  (四)信息发布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发布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五)监督检查

  区应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职责,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八、善后处置

  救援工作结束后,要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1.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2.区根据地质灾害受灾状况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九、预案管理

  本预案印发执行后,结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变化,结合镇实际状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预案的解释由区管委会负责。


石灰石的主要成分

  试题:

  石灰石的主要成分

  答案:

  石灰石的主要成分是:碳酸钙。

  相关试题:

  石灰石的主要成份是()。

  CaCO3


可行性研究的目的

  试题:

  可行性研究的目的是什么?

  答案:()。

  用最小的代价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确定问题是否能够解决,从而确定问题是否值得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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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行性研究的目的,是对提出的投资推荐、工程项目建设方案或研究课题推荐的所有方面。进行尽可能详细的调查研究和作出鉴定,并对下一阶段是否终止或继续进行研究提出必要的论证。或者说它的目的是对新建或改建工程项目的主要问题,从技术经济两个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分析,并对投产后的经济效果进行预测,以决定它是“行”还是“不行”。需要说明的是可行性并非最优而是可行,只有在可行的基础上才能进一步求出最优方案。

  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是建设前期工作的重要环节,其主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1)能够作为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和编制设计任务书的依据;

  (2)作为向银行或贷款单位申请贷款的依据;

  (3)是建设部门申请建设执照和同有关部门鉴订合同的依据;

  (4)是项目进行初步设计的基础;

  (5)是采用新技术、新设备研制计划的依据;

  (6)是建设项目补充基础资料的依据;

  (7)作为环保部门审查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依据。

  以上资料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