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秋节的资料

  有关中秋节的资料(一):

  一、中秋节简介

  每年农历八月十五日,是传统的中秋佳节。这时是一年秋季的中期,所以被称为中秋。在中国的农历里,一年分为四季,每季又分为孟、仲、季三个部分,因而中秋也称仲秋。八月十五的月亮比其他几个月的满月更圆,更明亮,所以又叫做“月夕”,“八月节”。此夜,人们仰望天空如玉如盘的朗朗明月,自然会期盼家人团聚。远在他乡的游子,也借此寄托自我对故乡和亲人的思念之情。所以,中秋又称“团圆节”。

  我国人民在古代就有“秋暮夕月”的习俗。夕月,即祭拜月神。到了周代,每逢中秋夜都要举行迎寒和祭月。设大香案,摆上月饼、西瓜、苹果、红枣、李子、葡萄等祭品,其中月饼和西瓜是绝对不能少的。西瓜还要切成莲花状。在月下,将月亮神像放在月亮的那个方向,红烛高燃,全家人依次拜祭月亮,然后由当家主妇切开团圆月饼。切的人预先算好全家共有多少人,在家的,在外地的,都要算在一齐,不能切多也不能切少,大小要一样。

  相传古代齐国丑女无盐,幼年时曾虔诚拜月,长大后,以超群品德入宫,但未被宠幸。某年八月十五赏月,天子在月光下见到她,觉得她美丽出众,后立她为皇后,中秋拜月由此而来。月中嫦娥,以美貌着称,故少女拜月,愿“貌似嫦娥,面如皓月”。

  在唐代,中秋赏月、玩月颇为盛行。在北宋京师。八月十五夜,满城人家,不论贫富老小,都要穿上成人的衣服,焚香拜月说出心愿,祈求月亮神的保佑。南宋,民间以月饼相赠,取团圆之义。有些地方还有舞草龙,砌宝塔等活动。明清以来,中秋节的风俗更加盛行;许多地方构成了烧斗香、树中秋、点塔灯、放天灯、走月亮、舞火龙等特殊风俗。

  这天,月下游玩的习俗,已远没有旧时盛行。但设宴赏月仍很盛行,人们把酒问月,庆贺完美的生活,或祝远方的亲人健康快乐,和家人“千里共婵娟”。

  中秋节的习俗很多,形式也各不相同,但都寄托着人们对生活无限的热爱和对完美生活的向往。

  二、中秋节的由来与传说

  中秋节有悠久的历史,和其它传统节日一样,也是慢慢发展构成的,古代帝王有春天祭日,秋天祭月的礼制,早在《周礼》一书中,已有“中秋”一词的记载。之后贵族和文人学士也仿效起来,在中秋时节,对着天上又亮又圆一轮皓月,观赏祭拜,寄托情怀,这种习俗就这样传到民间,构成一个传统的活动,一向到了唐代,这种祭月的风俗更为人们重视,中秋节才成为固定的节日,《唐书·太宗记》记载有“八月十五中秋节”,这个节日盛行于宋朝,至明清时,已与元旦齐名,成为我国的主要节日之一。

  中秋节的传说是十分丰富的,嫦娥奔月,吴刚伐桂,玉兔捣药之类的神话故事流传甚广。

  中秋传说之一——嫦娥奔月

  相传,远古时候天上有十日同时出现,晒得庄稼枯死,民不聊生,一个名叫后羿的英雄,力大无穷,他同情受苦的百姓,登上昆仑山顶,运足神力,拉开神弓,一气射下九个多太阳,并严令最后一个太阳按时起落,为民造福。

  后羿因此受到百姓的尊敬和爱戴,后羿娶了个美丽善良的妻子,名叫嫦娥。后羿除传艺狩猎外,终日和妻子在一齐,人们都羡慕这对郎才女貌的恩爱夫妻。

  不少志士慕名前来投师学艺,心术不正的蓬蒙也混了进来。

  一天,后羿到昆仑山访友求道,巧遇由此经过的王母娘娘,便向王母求得一包不死药。据说,服下此药,能即刻升天成仙。然而,后羿舍不得撇下妻子,只好暂时把不死药交给嫦娥珍藏。嫦娥将药藏进梳妆台的百宝匣里,不料被小人蓬蒙看见了,他想偷吃不死药自我成仙。

  三天后,后羿率众徒外出狩猎,心怀鬼胎的蓬蒙假装生病,留了下来。待后羿率众人走后不久,蓬蒙手持宝剑闯入内宅后院,威逼嫦娥交出不死药。嫦娥明白自我不是蓬蒙的对手,危急之时她当机立断,转身打开百宝匣,拿出不死药一口吞了下去。嫦娥吞下药,身子立时飘离地面、冲出窗口,向天上飞去。由于嫦娥牵挂着丈夫,便飞落到离人间最近的月亮上成了仙。

  傍晚,后羿回到家,侍女们哭诉了白天发生的事。后羿既惊又怒,抽剑去杀恶徒,蓬蒙早逃走了,后羿气得捶胸顿足,悲痛欲绝,仰望着夜空呼唤爱妻的名字,这时他惊奇地发现,这天的月亮格外皎洁明亮,而且有个晃动的身影酷似嫦娥。他拼命朝月亮追去,但是他追三步,月亮退三步,他退三步,月亮进三步,无论怎样也追不到跟前。

  后羿无可奈何,又思念妻子,只好派人到嫦娥喜爱的后花园里,摆上香案,放上她平时最爱吃的蜜食鲜果,遥祭在月宫里眷恋着自我的嫦娥。百姓们闻知嫦娥奔月成仙的消息后,纷纷在月下摆设香案,向善良的嫦娥祈求吉祥平安。

  从此,中秋节拜月的风俗在民间传开了。

  中秋传说之二——吴刚折桂

  关于中秋节还有一个传说:相传月亮上的广寒宫前的桂树生长繁茂,有五百多丈高,下边有一个人常在砍伐它,但是每次砍下去之后,被砍的地方又立即合拢了。几千年来,就这样随砍随合,这棵桂树永远也不能被砍光。据说这个砍树的人名叫吴刚,是汉朝西河人,曾跟随仙人修道,到了天界,但是他犯了错误,仙人就把他贬谪到月宫,日日做这种徒劳无功的苦差使,以示惩处。李白诗中有“欲斫月中桂,持为寒者薪”的记载。

  中秋传说之三——朱元璋与月饼起义

  中秋节吃月饼相传始于元代。当时,中原广大人民不堪忍受元朝统治阶级的残酷统治,纷纷起义抗元。朱元璋联合各路反抗力量准备起义。但朝庭官兵搜查的十分严密,传递消息十分困难。军师刘伯温便想出一计策,命令属下把藏有“八月十五夜起义”的纸条藏入饼子里面,再派人分头传送到各地起义军中,通知他们在八月十五日晚上起义响应。到了起义的那天,各路义军一齐响应,起义军如星火燎原。

  很快,徐达就攻下元大都,起义成功了。消息传来,朱元璋高兴得连忙传下口谕,在即将来临的中秋节,让全体将士与民同乐,并将当年起兵时以秘密传递信息的“月饼”,作为节令糕点赏赐群臣。此后,“月饼”制作越发精细,品种更多,大者如圆盘,成为馈赠的佳品。以后中秋节吃月饼的习俗便在民间流传开来。

  中秋传说之四——玉兔捣药

  月亮中有一只兔子,浑身洁白如玉,所以人们称为“玉兔”。据说玉兔跪地捣药,制成蛤蟆丸,常人若服用蛤蟆丸,便可长生不老。

  关于玉兔的来历,还有一个美丽的传说。古时候有3位神仙,化身为3个可怜的老人,向狐狸、猴子及兔子乞食。狐狸及猴子都不愿意拿出自我的食物接济他们,但兔子没有食物,它却告诉老人说:“你们饿了,就来吃我吧。”说完,纵身跳入烈火之中。3位神仙深为感动,于是把兔子的魂灵送到了广寒宫,便成了玉兔。之后,玉兔就在广寒宫里和嫦娥相伴,并为百姓捣制长生不老药。

  还有一说,在很久以前,有一对修行千年得道成仙的兔子,它们有4个可爱的女儿,个个生得纯白伶俐。

  有一天,玉皇大帝召见雄兔,它踏着祥云飞到天宫。当它进入南天门时,突然看到太白金星带领天兵天将押着嫦娥从身边走去。嫦娥无辜受罪,雄兔深表同情。他想,嫦娥一个人关在月宫里,必须十分寂寞悲伤,要是有人陪伴她就好了,于是想到自我的4个女儿,它立即飞奔回家。

  雄兔回到家中,把嫦娥的不幸遭遇告诉雌兔,并说想送一个女儿陪伴嫦娥。雌兔舍不得宝贝女儿,女儿也舍不得离开父母,一个个泪流满面。雄兔语重心长地说:“如果我被孤独地关起来,你们愿意陪伴我吗?嫦娥为了解救百姓,受到牵累,我们能忍心她常年寂寞孤独吗?孩子们,我们可不能只想到自我呀!”

  女儿们明白了父亲的心,都表示愿意去。雄兔和雌兔商量,就让最小的女儿送去到月宫陪伴嫦娥去了!

  三、中秋节诗词

  《中秋》

  (唐)李朴

  皓魄当空宝镜升,云间仙籁寂无声;

  平分秋色一轮满,长伴云衢千里明;

  狡兔空从弦外落,妖蟆休向眼前生;

  灵槎拟约同携手,更待银河彻底清。

  《八月十五夜玩月》

  (唐)刘禹锡

  天将今夜月,一遍洗寰瀛。

  暑退九霄净,秋澄万景清。

  星辰让光彩,风露发晶英。

  能变人间世,攸然是玉京。

  《水调歌头》

  (宋)苏东坡

  丙辰中秋,欢饮达旦。大醉,作此篇,兼怀子由。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

  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

  不应有恨,何事长向别时圆?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中秋月

  (宋)苏轼

  暮云收尽溢清寒,银汉无声转玉盘,

  此生此夜不长好,明月明年何处看。

  《太常引》

  (宋)辛弃疾

  一轮秋影转金波,飞镜又重磨。

  把酒问姮娥:被白发欺人奈何!

  乘风好去,长空万里,

  直下看山河。斫去桂婆娑。人道是清光更多。

  台湾民谣:

  《中秋旅思》

  孤影看分雁,千金念弊貂;故乡秋忆月,异国夜惊潮。

  手未攀丹桂,以犹卷缘蕉;登楼悲作赋,西望海天遥。

  《月夜思乡》

  星稀月冷逸银河,万籁无声自啸歌;

  何处关山家万里,夜来枨触客愁多。

  《煎熬》

  夜深沉,明月高挂天正中,寂无声;睡眼朦胧,

  恍若梦中;生卧徘徊以不宁,故国家园萦脑中;

  苦煎熬,归去成空,如焚王衷。

  四、中秋节的习俗

  中秋佳节,人们最主要的活动是赏月和吃月饼了。

  赏月

  在中秋节,我国自古就有赏月的习俗,《礼记》中就记载有“秋暮夕月”,即祭拜月神。到了周代,每逢中秋夜都要举行迎寒和祭月。设大香案,摆上月饼、西瓜、苹果、李子、葡萄等时令水果,其中月饼和西瓜是绝对不能少的。西瓜还要切成莲花状。

  在唐代,中秋赏月、玩月颇为盛行。在宋代,中秋赏月之风更盛,据《东京梦华录》记载:“中秋夜,贵家结饰台榭,民间争占酒楼玩月”。每逢这一日,京城的所有店家、酒楼都要重新装饰门面,牌楼上扎绸挂彩,出售新鲜佳果和精制食品,夜市热闹非凡,百姓们多登上楼台,一些富户人家在自我的楼台亭阁上赏月,并摆上食品或安排家宴,团圆子女,共同赏月叙谈。

  明清以后,中秋节赏月风俗依旧,许多地方构成了烧斗香、树中秋、点塔灯、放天灯、走月亮、舞火龙等特殊风俗。

  吃月饼

  我国城乡群众过中秋都有吃月饼的习俗,俗话中有:“八月十五月正圆,中秋月饼香又甜”。月饼最初是用来祭奉月神的祭品,“月饼”一词,最早见于南宋吴自牧的《梦梁录》中,那时,它也只是象菱花饼一样的饼形食品。之后人们逐渐把中秋赏月与品尝月饼结合在一齐,寓意家人团圆的象征。

  月饼最初是在家庭制作的,清袁枚在《隋园食单》中就记载有月饼的做法。到了近代,有了专门制作月饼的作坊,月饼的制作越越来越精细,馅料考究,外型美观,在月饼的外面还印有各种精美的图案,如“嫦娥奔月”、“银河夜月”、“三潭印月”等。以月之圆兆人之团圆,以饼之圆兆人之常生,用月饼寄托思念故乡,思念亲人之情,祈盼丰收、幸福,都成为天下人们的心愿,月饼还被用来当做礼品送亲赠友,联络感情。

  其它各地中秋节的习俗

  中国地缘广大,人口众多,风俗各异,中秋节的过法也是多种多样,并带有浓厚的地方特色。

  在福建浦城,女子过中秋要穿行南浦桥,以求长寿。在建宁,中秋夜以挂灯为向月宫求子的吉兆。上杭县人过中秋,儿女多在拜月时请月姑。龙岩人吃月饼时,家长会在中央挖出直径二、三寸的圆饼供长辈食用,意思是秘密事不能让晚辈明白。这个习俗是源于月饼中藏有反元杀敌讯息的传说。金门中秋拜月前要先拜天公。

  广东潮汕各地有中秋拜月的习俗,主要是妇女和小孩,有“男不圆月,女不祭灶”的俗谚。晚上,皓月初升,妇女们便在院子里、阳台上设案当空祷拜。银烛高燃,香烟缭绕,桌上还摆满佳果和饼食作为祭礼。当地还有中秋吃芋头的习惯,潮汕有俗谚:“河溪对嘴,芋仔食到”。八月间,正是芋的收成时节,农民都习惯以芋头来祭拜祖先。这固然与农事有关,但民间还有一则流传广泛的传说:1279年,蒙古贵族灭了南宋,建立元朝,对汉人进行了残酷的统治。马发据守潮州抗元,城破后,百姓惨遭屠杀。为了不忘胡人统治之苦,后人就取芋头与“胡头”谐音,且形似人头,以此来祭奠祖先,历代相传,至今犹存。

  中秋夜烧塔在一些地方也很盛行。塔高1—3公尺不等,多用碎瓦片砌成,大的塔还要用砖块砌成,约占塔高的1/4,然后再用瓦片叠砌而成,顶端留一个塔口,供投放燃料用。中秋晚上便点火燃烧,燃料有木、竹、谷壳等,火旺时泼松香粉,引焰助威,极为壮观。民间还有赛烧塔规例,谁把瓦塔烧得全座红透则胜,不及的或在燃烧过程倒塌的则负,胜的由主持人发给彩旗、奖金或奖品。据传烧塔也是元朝末年,汉族人民反抗残暴统治者,于中秋起义时举火为号的由来。

  江南一带的民间在中秋节人习俗也是多种多样。南京人中秋爱吃月饼外,必吃金陵名菜桂花鸭。“桂花鸭”于桂子飘香之时应市,肥而不腻,味美可口。酒后必食一小糖芋头,浇以桂浆,美不待言。“桂浆”,取名自屈原《楚辞·少司命》“援北方闭兮酌桂浆”。桂浆,一名糖桂花,中秋前后采摘,用糖及酸梅腌制而成。江南妇女手巧,把诗中的咏物,变为桌上佳肴。南京人合家赏月称“庆团圆”,团坐聚饮叫“圆月”,出游街市称“走月”。

  明初南京有望月楼、玩月桥,清代狮子山下筑朝月楼,皆供人赏月,而以游玩月桥者为最。人们在明月高悬时,结伴同登望月楼、游玩月桥,以共睹玉兔为乐。“玩月桥”在夫子庙秦淮河南,桥旁为名妓马湘兰宅第,这夜,士子聚集桥头笙箫弹唱,追忆牛渚玩月,对月赋诗,故称此桥为玩月桥。明亡后,渐渐衰落,后人有诗去:“风流南曲已烟销,剩得西风长板桥,却忆玉人桥上坐,月明相对教吹箫”。长板桥,即原先的玩月桥。近年来,南京夫子庙已重新修葺,恢复明清年间的一些亭阁,疏浚河道,待到中秋佳节时,就可结伴同来领略此地的玩月佳趣了。

  江苏省无锡县中秋夜要烧斗香。香斗四周糊有纱绢,绘有月宫中的景色。也有香斗以线香编成,上面插有纸扎的魁星及彩色旌旗。上海人中秋宴以桂花蜜酒佐食。

  江西省吉安县在中秋节的傍晚,每个村都用稻草烧瓦罐。待瓦罐烧红后,再放醋进去。这时就会有香味飘满全村。新城县过中秋时,自八月十一夜起就悬挂通草灯,直至八月十七日止。

  安徽省婺源中秋节,儿童以砖瓦堆一中空宝塔。塔上挂以帐幔匾额等装饰品,又置一桌于塔前,陈设各种敬“塔神”的器具。夜间则内外都点上灯烛。绩溪中秋儿童打中秋炮。中秋炮是以稻草扎成发辫状,浸湿后再拿起来向石上打击,使发出巨响并有游火龙的风俗。火龙是以称草扎成的龙,身上插有香柱。游火龙时有锣鼓队同行,游遍各村后再送至河中。

  四川省人过中秋除了吃月饼外,还要打粑、杀鸭子、吃麻饼、蜜饼等。有的地方也点桔灯,悬于门口,以示庆祝。也有儿童在柚子上插满香,沿街舞动,叫做“舞流星香球”。嘉定县中秋节祭土地神、扮演杂剧、声乐、文物,称为“看会”。

  在北方,山东省庆云县农家在八月十五祭土谷神,称为“青苗社”。诸城、临沂和即墨等地除了祭月外,也得上坟祭祖。冠县、莱阳、广饶及邮城等地的地主也在中秋节宴请佃户。即墨中秋节吃一种应节食品叫“麦箭”。山西省潞安则在中秋节宴请女婿。大同县则把月饼称为团圆饼,在中秋夜有守夜之俗。

  河北省万全县称中秋为“小元旦”,月光纸上绘有太阴星君及关帝夜阅春秋像。河间县人认为中秋雨为苦雨,若中秋节下雨,当地人则认为青菜必定味道不佳。

  陕西省西乡县中秋夜男子泛舟登崖,女子安排佳宴。不论贫富,必食西瓜。中秋有吹鼓手沿门吹鼓,讨赏钱。洛川县中秋节家长率学生带礼物为先生拜节,午饭多于校内聚餐。

  一些地方还构成了很多特殊的中秋习俗。除了赏月、祭月、吃月饼外,还有香港的舞火龙、安徽的堆宝塔、广州的树中秋、晋江的烧塔仔、苏州石湖看串月、傣族的拜月、苗族的跳月、侗族的偷月亮菜、高山族的托球舞等。

  有关中秋节的资料(二):

  中秋节是我国的传统佳节,与春节、端午、清明并称为中国汉族的四大传统节日。据史籍记载,古代帝王有春天祭日、秋天祭月的礼制节期为农历即阴历八月十五,时日恰逢三秋之半,故名“中秋节”;又因这个节日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节”、“八月节”“八月会”;又有祈求团圆的信仰和相关节俗活动,故亦称“团圆节”、“女儿节”。因中秋节的主要活动都是围绕“月”进行的,所以又俗称“月节”“月夕”“追月节”“玩月节”“拜月节”;在唐朝,中秋节还被称为“端正月”。关于中秋节的起源,大致有三种:起源于古代对月的崇拜、月下歌舞觅偶的习俗、是古代秋报拜土地神的遗俗。

  中秋节从2008年起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十分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2006年5月20日,该民俗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中秋”一词,最早见于《周礼》。根据我国古代历法,农历八月十五日,在一年秋季的八月中旬,故称“中秋”。一年有四季,每季又分孟、仲、季三部分,三秋中第二月叫仲秋,故中秋也称为“仲秋”。到魏晋时,有“谕尚书镇牛淆,中秋夕与左右微服泛江”的记载。直到唐朝初年,中秋节才成为固定的节日。《唐书·太宗记》记载有“八月十五中秋节”。中秋节的盛行始于宋朝,至明清时,已与元旦齐名,成为我国的主要节日之一。这也是我国仅次于春节的第二大传统节日。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古人赋予月亮许多传说,从月中蟾蜍到玉兔捣药,从吴刚伐桂到嫦娥奔月,丰富的想象力为月宫世界描绘了一幅幅斑驳陆离的胜景。自汉至唐,骚人墨客纷纷吟咏月亮及月中之事,八月十五月圆时成为抒发感情的极佳时刻。至北宋太宗年间,官家正式定八月十五日为中秋节,取意于三秋之正中,届时万民同庆。中秋之夜,明月当空,清辉洒满大地,人们把月圆当作团圆的象征,把八月十五作为亲人团聚的日子,因此,中秋节又被称为“团圆节”。

  中秋节成为一年之中的重大节日,又与科举考试有着极其微妙的关系,在我国封建社会,开科取士,一向是统治者十分重视的一件大事。而三年一次的秋闱大比,恰好安排在八月里举行。胜景与激情结合在一齐,人们便将应试高中者,誉为月中折桂之人。每到中秋,务必进行隆重庆贺,成为全社会人民的重要风俗,经朝历代,盛行不衰,中秋节逐渐成为我国四大节日(春节、清明、端午、中秋)之一。

  中秋传说

  嫦娥奔月

  相传远古时候,有一年天上出现了十个太阳,直烤得大地冒烟,海水枯干,老百姓眼看无法再生活下去。

  这件事惊动了一个名叫后羿的英雄,他登上昆仑山顶,运足神力,拉开神弓,一气射下九个剩余的太阳。

  后羿立下汗马功劳,受到百姓的尊敬和爱戴,不少志士慕名前来投师学艺。奸诈刁钻、心术不正的蓬蒙也混了进来。

  不久,后羿娶了个美丽善良的妻子,名叫嫦娥。后羿除传艺狩猎外,终日和妻子在一齐,人们都羡慕这对郎才女貌的恩爱夫妻。

  一天,后羿到昆仑山访友求道,巧遇由此经过的王母娘娘,便向王母求得一包不死药。据说,服下此药,能即刻升天成仙。

  然而,后羿舍不得撇下妻子,只好暂时把不死药交给嫦娥珍藏。嫦娥将药藏进梳妆台的百宝匣里,不料被蓬蒙看到了。

  三天后,后羿率众徒外出狩猎,心怀鬼胎的蓬蒙假装生病,留了下来。

  待后羿率众人走后不久,蓬蒙手持宝剑闯入内宅后院,威逼嫦娥交出不死药。

  嫦娥明白自我不是蓬蒙的对手,危急之时她当机立断,转身打开百宝匣,拿出不死药一口吞了下去。

  嫦娥吞下药,身子立时飘离地面、冲出窗口,向天上飞去。由于嫦娥牵挂着丈夫,便飞落到离人间最近的月亮上成了仙。

  傍晚,后羿回到家,侍女们哭诉了白天发生的事。后羿既惊又怒,抽剑去杀恶徒,蓬蒙早逃走了。气得后羿捶胸顿足哇哇大叫。悲痛欲绝的后羿,仰望着夜空呼唤爱妻的名字。这时他惊奇地发现,这天的月亮格外皎洁明亮,而且有个晃动的身影酷似嫦娥。

  后羿急忙派人到嫦娥喜爱的后花园里,摆上香案,放上她平时最爱吃的蜜食鲜果,遥祭在月宫里眷恋着自我的嫦娥。

  百姓们闻知嫦娥奔月成仙的消息后,纷纷在月下摆设香案,向善良的嫦娥祈求吉祥平安。从此,中秋节拜月的风俗在民间传开了。

  这个嫦娥奔月的故事以鲜明的态度和绚丽的色彩歌颂、赞美了嫦娥,与古文献有关嫦娥的记载相比较,可见人们对嫦娥奔月的故事做了很多加工,修饰,使嫦娥的形象与月同美,使之贴合人们对美的追求。

  与现代流传甚广的“嫦娥奔月”相左,《全上古文》辑《灵宪》则记载了“嫦娥化蟾”的故事:“嫦娥,羿妻也,窃王母不死药服之,奔月。将往,枚占于有黄。有黄占之:曰:‘吉,翩翩归妹,独将西行,逢天晦芒,毋惊毋恐,后且大昌。’嫦娥遂托身于月,是为蟾蜍。”嫦娥变成癞蛤蟆后,在月宫中终日被罚捣不死药,过着寂寞清苦的生活,李商隐曾有诗感叹嫦娥:“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吴刚伐桂

  抬头仰望明月,可见当中有些黑影,在我国便传说这就是吴刚在伐桂。唐代,演绎出吴刚砍桂的神话,传说月中桂树高达五百丈,这株桂树不仅仅高大,而且有一种神奇的自愈功能。有一位西河人姓吴名刚,本为樵夫,醉心于仙道,但始终不肯专心学习,因此天帝震怒,把他居留在月宫,令他在月宫伐桂树,并说:“如果你砍倒桂树,就可获仙术。”但吴刚每砍一斧,斧起而树创伤就立刻愈合,日复一日,吴刚伐桂的愿望仍未达成,因此吴刚在月宫常年伐桂,始终砍不倒这棵树,而他也不断的砍下去

  。

  玉兔入月宫

  相传有三位神仙变成三个可怜的老人,向狐狸、猴子、兔子求食,狐狸与猴子都有食物能够济助,唯有兔子束手无策。之后兔子说:“你们吃我的肉吧!”就跃入烈火中,将自我烧熟,神仙大受感动,把兔子送到月宫内,成了玉兔。陪伴嫦娥,为其下凡的捣灵药

  玉兔捣药

  传说很久以前,有一对修行千年的兔子,得道成了仙。它们有四个可爱的女儿,个个生得纯白伶俐。

  一天,玉皇大帝召见雄兔上天宫,它依依不舍地离开妻儿,踏着云彩上天宫去。正当它来到南天门时,看到太白金星带领天将押着嫦娥从身边走去。兔仙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就问旁边一位看守天门的天神。听完她的遭遇后,兔仙觉得嫦娥无辜受罪,很同情她。但是自我力量微薄,能帮什么忙呢?想到嫦娥一个人关在月宫里,多么寂寞悲伤,要是有人陪伴就好了,忽然想到自我的四个女儿,

  它立即飞奔回家。

  兔仙把嫦娥的遭遇告诉雌兔,并说想送一个孩子跟嫦娥作伴。雌兔虽然深深同情嫦娥,但是又舍不得自我的宝贝女儿,这等于是割下它心头的肉啊!几个女儿也舍不得离开父母,一个个泪流满面。雄兔语重心长地说道:“如果是我孤独地被关起来,你们愿意陪伴我吗?嫦娥为了解救百姓,受到牵累,我们能不一样情她吗?孩子,我们不能只想到自我呀!”

  孩子们明白了父亲的心,都表示愿意去。雄兔和雌兔眼里含着泪,笑了。它们决定让最小的女儿去。

  小玉兔告别父母和姊妹们,到月宫陪伴嫦娥住了!

  玄宗漫游月宫

  在唐朝,最富有传奇色彩的就是游夜宫的传说了。相传唐玄宗与申天师及道士鸿都中秋望月,突然玄宗兴起游月宫之念,于是天师作法,三人一齐步上青云,漫游月宫,但宫前有守卫森严,无法进入,只能在外俯瞰长安皇城,在此之际,忽闻仙声阵阵,清丽奇绝,宛转动人!唐玄宗素来熟通音律,于是默记心中。这正是“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日后玄宗回忆月宫仙娥的音乐歌声,自我又谱曲编舞,这便是历史上有名的“霓裳羽衣曲”。

  各地月饼的传说

  月饼象征团圆,是中秋祭月和拜土地公的必备祭品。而中秋节吃月饼的习俗,是由元朝末年流传下来的。

  元朝末年,汉人打算起来反抗蒙古人的统治,却苦于无从传递消息。之后刘伯温想出一条计策,到处散布流言,说有冬瘟流行,除非家家户户都在中秋节买月饼来吃,才能避免。人们买了月饼回到家中,发觉里面藏着纸条,上面写着:“中秋夜,杀鞑子,迎义军!”

  于是众人纷纷起义反抗统治者,中秋节吃月饼的习俗就是这样留下来的。

  无锡人中秋早晨一般都吃红烧玫瑰糖芋头,据说也与此有关。相传蒙古灭宋之后,民族压迫深重,汉人时刻都想反抗。有一年,大家约好中秋之夜一齐动手。为了厌胜,人们要吃红烧芋头,象征“鞑子”人头落地,这就是此刻中秋节吃糖芋头的来历。

  这个传说在潮汕各地则变异为:当时元朝统治者规定,每户潮人家都要住一个蒙古兵,受汉人供养,监视汉人的行动,并且只允许三家共用一把菜刀。老百姓恨极了,便趁着中秋节吃月饼的机会,把相约举事的纸条,放在月饼馅子里。潮人取芋头与“胡头”谐音,且形似人头,因此每至中秋,则以芋头来祭奠祖先,历代相传,至今犹存。

  广东各地有中秋节吃芋头的习俗,据说是纪念元末杀鞑子的历史故事。中秋节杀鞑子后,便以其头祭月,之后改以芋头代替。至今广东人剥芋皮时仍称为“剥鬼皮”。

  中秋习俗

  [修改本段]

  中秋祭月,在我国是一种十分古老的习俗。据史书记载,早在周朝,古代帝王就有春分祭日、夏至祭地、秋分祭月、冬至祭天的习俗。其祭祀的场所称为日坛、地坛、月坛、天坛。分设在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北京的月坛就是明清皇帝祭月的地方。《礼记》载:“天子春朝日,秋夕月。朝日之朝,夕月之夕。”那里的夕月之夕,指的正是夜晚祭祀月亮。这种风俗不仅仅为宫廷及上层贵族所奉行,随着社会的发展,也逐渐影响到民间。

  中秋宴俗

  古时汉族的中秋宴俗,以宫廷最为精雅。如明代宫廷时兴吃螃蟹。螃蟹用蒲包蒸熟后,众人围坐品尝,佐以酒醋。食毕饮苏叶汤,并用之洗手。宴桌区周,摆满鲜花、大石榴以及其他时鲜,演出中秋的神话戏曲。清宫多在某一院内向东放一架屏风,屏风两侧搁置鸡冠花、毛豆技、芋头、花生、萝卜、鲜藕。屏风前设一张八仙桌,上置一个特大的月饼,四周缀满糕点和瓜果。祭月完毕,按皇家人口将月饼切作若干块,每人象征性地尝一口,名曰“吃团圆饼”。清宫月饼之大,令人难以想象。像末代皇帝溥仪赏给总管内务大臣绍英的一个月饼,便是“径约二尺许,重约二十斤”。

  文人赏月

  赏月的风俗来源于祭月,严肃的祭祀变成了简单的欢娱。民间中秋赏月活动约始魏晋时期,但未成习。到了唐代,中秋赏月、玩月颇为盛行,许多诗人的名篇中都有咏月的诗句。待到宋时,构成了以赏月活动为中心的中秋民俗节日,正式定为中秋节。与唐人不一样,宋人赏月更多的是感物伤怀,常以阴晴圆缺,喻人情事态,即使中秋之夜,明月的清光也掩饰不住宋人的伤感。但对宋人来说,中秋还有另外一种形态,即中秋是世俗欢愉的节日:“中秋节前,诸店皆卖新酒,贵家结饰台榭,民家争占酒楼玩月,笙歌远闻千里,嬉戏连坐至晓”(《东京梦华录》)。宋代的中秋夜是不眠之夜,夜市通宵营业,玩月游人,达旦不绝。

  民间拜月

  明清之后,因时代的关系,社会生活中的现实功利因素突出,岁时节日中世俗的情趣俞益浓厚,以“赏月”为中心的抒情性与神话性的文人传统减弱,功利性的祭拜、祈求与世俗的情感、愿望构成普通民众中秋节俗的主要形态。因此,“民间拜月”成为人们渴望团聚、康乐和幸福;以月寄情。

  月光马儿

  明清时期月神形象发生了重要变化,由早期纯道教色彩的以嫦娥为主的月宫图景演变为佛道交融的月光菩萨与捣药玉兔并在的世俗形象。这个时期,人们供奉绘有月光菩萨的月光纸,也叫“月光马儿”。富察敦崇的《燕京岁时记》(一九Ο六年)。记载:“月光马者,以纸为之,上绘太阴星君,如菩萨像,下绘月宫及捣药之兔。人立而执杵,藻彩精致,金碧辉煌,市肆间多卖之者。长者七、八尺,短者二、三尺,顶有二旗,作红绿,笆或黄色,向月而供之。焚香行礼,祭毕与千张、元宝等一并焚之。”

  兔儿爷

  兔儿爷的起源约在明末。明人纪坤(约一六三六年前后在世)的《花王阁剩稿》:“京中秋节多以泥抟兔形,衣冠踞坐如人状,儿女祀而拜之。”到了清代,兔儿爷的功能已由祭月转变为儿童的中秋节玩具。制作也日趋精致,有扮成武将头戴盔甲、身披戢袍的、也有背插纸旗或纸伞、或坐或立的。坐则有麒麟虎豹等等。也有扮成兔首人身之商贩,或是剃头师父、或是缝鞋、卖馄饨、茶汤的,不一而足。

  “每届中秋,市人之巧者,用黄土抟成蟾兔之像以出售,谓之兔儿爷。”旧时北京东四牌楼一带,常有兔儿爷摊子,专售中秋祭月用的兔儿爷。此外,南纸店,香烛也有出售的。

  这兔儿爷,经过民间艺人的大胆创造,已经人格化了。它是兔首人身,手持玉杵。之后有人仿照戏曲人物,把兔儿爷雕造成金盔金甲的武士,有的骑着狮、象等猛兽,有的骑着孔雀,仙鹤等飞禽。个性是兔儿爷骑虎,虽属怪事,但却是民间艺人的大胆创造。还有一种肘关节和下颔能活动的兔儿爷,俗称“叭哒嘴”,更讨人喜欢。它虽为拜月的供品,但实在是孩子们的绝妙玩具。

  在几十年前的北京街头,大约六十多岁以上老北京都还能记得。一过七月十五,兔儿爷摊子就摆出来了。前门五牌楼、后门鼓楼前、西单、东四等处,到处都是兔儿爷摊子,大大小小,高高低低,摆的极为热闹。

  玩花灯

  中秋节,有许多的游戏活动,首先是玩花灯。中秋是我国三大灯节之一,过节要玩灯。当然,中秋没有像元宵节那样的大型灯会,玩灯主要只是在家庭、儿童之间进行的。

  早在北宋《武林旧事》中,记载中秋夜节俗,就有‘将“一点红”灯放入江中漂流玩耍的活动。中秋玩花灯,多集中在南方。如前述的佛山秋色会上,就有各种各式的彩灯:芝麻灯、蛋壳灯、刨花灯、稻草灯、鱼鳞灯、谷壳灯、瓜籽灯及鸟兽花树灯等,令人赞叹。

  在广州、香港等地,中秋夜要进行树中秋活动,树亦作竖,即将灯彩高竖起来之意。小孩子们在家长协助下用竹纸扎成兔仔灯、杨桃灯或正方形的灯,横挂在短竿中,再竖起于高杆上,高技起来,彩光闪耀,为中秋再添一景。孩子们多互相比赛,看谁竖得高,竖得多,灯彩最精巧。另外还有放天灯的,即孔明灯,用纸扎成大形的灯,灯下燃烛,热气上腾,使灯飞扬在空中,引人次笑追逐。另外还有儿童手提的各式花灯在月下游嬉玩赏。

  在广西南宁一带,除了以纸竹扎各式花灯让儿童玩耍外,还有很朴素的袖子灯、南瓜灯、桔子灯。所谓柚子灯,是将柚子掏空,到出简单图案,穿上绳子,内点蜡烛即成,光芒淡雅。南瓜灯、桔子灯也是将瓤掏去而成。虽然朴素,但制作简易,很受欢迎,有些孩子还把油子灯漂入池河水中作游戏。

  广西有简单的户秋灯,是以六个竹篾圆圈扎成灯,外糊白纱纸,内插蜡烛即成。挂于祭月桌旁祭月用,也可给孩子们玩。

  如今广西广东的不少地区,在中秋夜布置灯会,扎制用电灯照亮的大型现代灯彩,还有用塑料制成的各式新型花灯供儿童玩,但却少了一份旧时灯彩的纯朴之美。

  另外南方还广泛流传着烧瓦子灯(或称烧花塔、烧瓦塔、烧番塔)的游戏,在江西、广东、广西等地都有流传。如《中华全国风俗志》卷五记:江西“中秋夜,一般孩子于野外拾瓦片,堆成一圆塔形,有多孔。黄昏时于明月下置木柴塔中烧之。俟瓦片烧红,再泼以煤油,火上加油,霎时四野火红,照耀如昼。直至夜深,无人观看,始行泼息,是名烧瓦子灯”。广东潮州的烧瓦塔,也是以砖瓦砌成空心塔,填入树枝烧起火来。同时还燃烟堆,就是将草柴堆成堆,在拜月结束后烧燃。而在广西边疆一带的烧番塔,亦类似这种活动,但民间传说是为了纪念清代抗法名将刘永福将逃入塔中的番鬼(法国侵略者)烧死的英勇战斗,颇有爱国的思想。福建晋江亦有“烧塔仔”的活动。

  传说这种习俗与反抗元兵的义举有关。元朝确立后,对汉人进行了血腥的统治,于是汉人便进行不屈的反抗,各地相约中秋节起事,在宝塔的顶层点火为号。类似于峰火台点火起事,这种反抗虽被镇压下去,却遗存了烧宝塔这一习俗。

  这个传说与中秋吃月饼的传说有异曲同工之妙。

  舞火龙

  舞火龙,是香港中秋节最富传统特色的习俗。从每年农历八月十四晚起,铜锣湾大坑地区就一连三晚举行盛大的舞火龙活动。这火龙长达70多米,用珍珠草扎成32节的龙身,插满了长寿香。盛会之夜,这个区的大街小巷,一条条蜿蜒起伏的火龙在灯光与龙鼓音乐下欢腾起舞,热闹非凡。

  香港中秋舞火龙的起源还有过一段传说:很早以前,大坑区在一次风灾袭击后,出现了一条蟒蛇,四处作恶,村民们四出搜捕,最后把它击毙。不料次日蟒蛇不翼而飞。数天后,大坑便发生瘟疫。这时,村中父老忽获菩萨托梦,说是只要在中秋佳节舞动火龙,便可将瘟疫驱除。事有巧合,此举竟然奏效。从此,舞火龙就流传至今。

  不管这传说有多少迷信成份,但中国是龙的故土,在香港大坑中秋节舞火龙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这是值得珍视的。如今大坑区的舞火龙活动规模颇大,除总教练、教练、总指挥及指挥外,安全组等等。轮番舞龙者达三万多人。

  部分少数民族的祭月拜月习俗

  在少数民族中同样盛行这祭月、拜月的风习。云南傣族在中秋之夜,盛行“拜月”风俗。傣族传说,月亮是天皇第三个儿子岩尖变的。岩尖是个英勇刚强的青年,他曾率领傣族人民打败过敌人,赢得了傣族乡亲的爱戴。之后,他不幸死后,变成了月亮,升向天空,继续发出柔和的月光,在黑暗中给傣族人民带来光明。每逢中秋节这天,小伙子一清早就带上火药枪上山打火雀、野鸡,猎取节日野味。姑娘、媳妇们忙着到湖边、池塘里抓鱼。他们都忙着准备节日的晚餐。老阿妈则忙着舂糯米,做大小不一样的食物,四只桌角上各放一个糯米圆饼,每个饼上插一炷冷香。待到月亮从山林上空一升起来,就点燃冷香,全家大小开始“拜月”。然后,对空鸣放火药枪,以示对英雄岩尖的敬意。最后,全家老小欢乐地围坐在小方桌旁,品尝食物,谈笑赏月,尽兴方散。

  鄂伦春人祭月时在露天空地放上一盆清水,摆上祭品,然后跪在盆前,向月扣拜;土族人用盆盛清水,将月亮的倒影受到清水盆中,然后,人们不停地用小石子打盆中的月亮,俗称“打月亮”。

  广西西部壮族的“祭月请神”活动更典型,每年夏历八月中旬,有的就在中秋夜,人们在村头村尾露天处,设一供桌,供放祭品和香炉,桌子右边树一高约一尺的树枝或竹枝,象征社树,亦作月神下凡与上天的梯子,那里保存了古老的月亮神话因素。整个活动分为:请月神下凡,由一名或两名妇女作为月神的代言人;神人对歌;月神卜卦算命;歌手唱送神咒歌,送月神回天四个阶段。

  蒙古族“追月”。中秋之夜,蒙古族人爱做“追月”的游戏。人们跨上骏马,在银白色月光下,奔驰在草原上。他们朝西放马奔驰,月亮由东方升起,坠落天西方。执着的蒙古骑手,不到月亮西下,“追月”不止。

  藏族的“寻月”。西藏一些地区的藏族同胞欢度中秋的习俗是“寻月”。是日夜晚,男女青年和娃娃们,沿着河流,跟着倒映水中的明月,把周围河塘中的月影措遍,然后回家团圆吃月饼。

  赫哲族“祭月”。在我国东北的赫哲族聚居地,每逢中秋佳节,人们要采葡萄、祭月。相传是为了纪念一个聪明、勤劳的赫哲族媳妇媳妇。她受不了婆婆的虐待,跑到江边向月亮求救。最后最后奔到了月亮上。

  德昂族“串月”。云南潞西的德昂族青年男女,每逢中秋月明高挂,分外明亮的时候,山头塞尾,不时传来一阵悠扬动听葫芦笙,男女青年在一齐“串月亮”倾诉衷情。有的还透过“串月亮”送宾榔、送茶订下婚约。

  阿细族“跳月”。阿细人过中秋的传统习惯是“跳月”。中秋之夜,从各个村塞聚集到山村中的开阔地,披纱的姑娘跳起来了,肩负大三弦的小伙子跳起来了。然而,尤为撩人的还是那种青年男女表达爱慕之情的对歌,仿佛月亮也听利为之动情动容。

  苗族“闹月”每逢中秋之夜,苗族群众沐浴着如丝缕的月光,吹奏悠扬的芦笙,跳起苗家歌舞,青年们在“闹月”活动中互相寻找意中人,互相表白要象月亮和清水一样,心地纯洁明亮,永结百年之好。

  高山族“赏月”居住在台湾省山区的高山族同胞,每逢中秋明月高悬、清辉洒满大地的时候,穿着民族盛装,围坐在一齐载歌载舞,饮酒赏月,共享天伦之乐。

  湖南侗乡的中秋之夜,流行着一种搞笑的“偷月亮菜”风俗。

  相传古时候,中秋晚上,月宫里的仙女要降临下界,她们把甘露洒遍人间。仙女的甘露是无私的,因此,人们这一夜能够共同享受洒有甘露的瓜果蔬菜。侗家给这种风俗,取名为“偷月亮菜”。

  中秋之夜,侗家姑娘打着花伞,选取自我心爱后生的园圃,去采摘瓜菜,而不会被人看成是“偷盗”。她们还要有意地高声叫喊:“喂!你的瓜菜被我扯走了,你到我家去吃油茶吧!”原先,她们这是借助月宫仙女传递红线呢。如果能摘到一个并蒂的瓜果,这表示她们能有幸福的感情。因此,成双生长的豆角便成了她们采摘的对象。嫂子们这夜也同样到别家园圃里去“偷月亮菜”,但是,她们期望能采到一个最肥的瓜或一把活鲜青翠的毛豆,因为,这象征着小孩的肥壮,毛头的健康(毛豆的谐音,指小孩)。小伙子们也有“偷月亮菜”的习俗,因为他们也期望月宫仙女赐给他们幸福。但是,他们只能在野地里煮了吃,不能带回家去。“偷月亮菜”,使侗寨的中秋之夜,增添了无限欢乐和神奇异彩。

  中秋食俗

  [修改本段]

  中秋节这一天人们都要吃月饼以示“团圆”。月饼,又叫胡饼、宫饼、月团、丰收饼、团圆饼等,是古代中秋祭拜月神的供品。

  据史料记载,早在三千年前的殷周时代,民间就已有为纪念太师闻仲的“边薄心厚太师饼”。汉代张骞出使西域,引入胡桃、芝麻等,出现了以胡桃仁为馅的圆形“胡饼”,唐高宗时,李靖出征突厥,于中秋节凯旋而归,当时恰有一个吐蕃商人进献胡饼,李渊很高兴,手拿胡饼指着当空的皓月说:“应将胡饼邀蟾蜍(月亮)。”随后分给群臣食之。若此说确实,这可能是中秋节分食月饼的开始。但“月饼”一词,最早是见于南宋吴自牧的红菱饼。

  月饼是圆的,且被赋予团圆之意的时代是明,刘侗《帝京景物略》说:“八月十五日祭月,其祭果饼必圆。”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说:“八月十五谓之中秋,民间又以月饼相遗,取团圆之义。”沈榜在《宛署杂记》中还记述了明代北京中秋制作月饼的盛况:坊民皆“造月饼相遗,大小不等,呼为月饼。市肆至以果为馅,巧名异状,有一饼值数百钱者。”心灵手巧的制饼工人翻新出奇,月饼上做出各种花样,彭蕴章《幽州土风吟》描述说:“月宫符,画成玉兔窑台居;月宫饼,制就银蟾紫府影。一双蟾兔满人间,悔煞嫦娥窃药年;奔入广寒归不得,空劳玉杵驻丹颜。”

  清代,中秋吃月饼已成为一种普遍的风俗,且制作技巧越来越高。清人袁枚《随园食单》介绍道:“酥皮月饼,以松仁、核桃仁、瓜子仁和冰糖、猪油作馅,食之不觉甜而香松柔腻,迥异寻常。”北京的月饼则以前门致美斋所制为第一。遍观全国,已构成京、津、苏、广、潮五种风味系列,且围绕中秋拜月、赏月还产生了许多地方民俗,如江南的“卜状元”:把月饼切成大中小三块,叠在一齐,最大的放在下面,为“状元”;中等的放在中间,为“榜眼”;最小的在上面,为“探花”。而后全家人掷骰子,谁的数码最多,即为状元,吃大块;依次为榜眼、探花,游戏取乐。

  各地习俗

  [修改本段]

  中秋节,因为有了美妙的月光而富于诗意,月下正是少年男女们踏歌觅偶的最好时光,因而又是追求感情的节日。少年男女们于月下歌舞嬉戏,见到意中人便可成为配偶。到近代,这类古俗也仍有所存留,富于情趣。

  抛帕招亲

  福建省有些地区,中秋之夜有抛帕招亲的习俗。是夜,于广场中搭一彩台,布置成月宫景状,并设玉兔、桂树等。一些未出嫁的姑娘扮成嫦娥,在欢庆歌舞之后,姑娘们将一些绣着不一样花色的手帕向台下抛去。如有观众接得的手帕与“嫦娥”手中的花色相同,即可登台领奖。有些未婚的小伙子在交还手帕时,若受“嫦娥”喜欢,则能够戒指相赠。此后,双方能够交友往来,情投者便喜结良缘。

  乞月照月爬月

  旧时东莞有些妇女相信“月老为媒”,凡家中有成年男女而无意中人者,便于中秋夜晚三更时,在月下焚香燃烛,乞求月老为其撮合。相传中秋之夜,静沐月光,可使妇女怀孕。在一些地区,逢中秋月夜,有些久婚不孕的妇女便走出家门,沐浴月光,期望早生贵子,谓之“照月”。

  偷菜求郎

  在台湾,中秋夜有未婚女子“偷菜求郎”之俗。妆饰美丽的女子踏着月光,往别人菜圃中偷摘大葱及蔬菜,偷摘到之后便预示她能遇到如意郎君。因此台湾有“偷着葱,嫁好夫;偷着菜,嫁好婿”之谚语。

  有关中秋节的资料(三):

  古代中秋习俗

  根据《东京梦华录》(序於一一四七年)卷八的记载,宋朝的街市,在中秋节的前几天,就已弥漫著浓厚的过节气氛。商店贩卖新酒,重新布置门前的彩楼。市人争饮新有石榴、梨、栗、葡萄、弄色枨橘等等。到了晚上,人家争登酒楼赏月,丝竹箫管并作。里巷儿童通宵玩耍,夜市人马杂沓,至於天明。吴自牧(约一二七○前后在世)的《梦梁录》卷四也记载,南宋人家多於此日安排家宴、团圆子女,以酬佳节。即使是陋巷里的贫穷人家,也都会典当衣物去购买酒困,来欢度中秋。

  金盈之(约一一二六前后在世)的《新编醉翁谈录》卷四则记载了当时人由赏月进而拜月的习俗:「京师赏月之会,异於他郡。倾城人家,不以贫富,能自行者至十二三,皆以成人之服饰之。登楼或於庭中焚香拜月,各有所期。男则愿早步蟾宫,高攀仙桂……。女则愿貌似嫦娥,圆如洁月。」

  除了拜月之外,还有赏灯的风俗。周密(一二三二—一三○八)的《武林旧事》卷三记载杭州中秋夜:「灯烛华灿,竟夕乃止」。浙江也於中秋夜放一种羊皮小水灯「一点红」,江面上布满了数十万盏灯,有如天上繁星,十分引人注目。据说水灯是为讨江神喜欢,并非纯粹为了观赏。

  宋朝

  宋朝在杭州另有一特殊的中秋景观,即钱塘观潮。由於钱塘江口地形类似一漏斗,每当海潮涌至,受到渐进渐狭的地形影响,波浪便重重叠叠堆积成一道水墙,声势极为壮观。苏东坡在杭州任佑府时,曾作过一首《中秋夜观潮》,描述观潮人数之众多,及潮水汹涌之气势:

  定知玉兔十分圆,已作霜风九月寒。

  寄语重门休上锁,夜潮留向月中看。

  万人鼓噪慑吾侬,犹似浮江老阿童。

  欲识潮头高几许,越山浑在浪花中。

  《武林旧事》中的另一段文字则更具体的描述了潮水震撼天地的磅薄气势:「方其远出海门,仅如银线,既而渐近,则玉城雪岭,际天而来。大声如雷霆,震撼Ji射,吞天沃日,势极雄豪」。直至今日,钱塘观潮仍是浙江省中秋节最具特色的观光据点。

  元朝

  元朝虽以异族入主中原,但所受汉化甚深。节日习俗也大半沿袭汉人旧制。到了明朝,赏月、祭月、吃月饼的风俗大盛。

  田汝成(约一五四○前后在世)的《西湖游览志余》「熙朝乐事」记载明人多於中秋节以月饼相馈赠,取其圆形的「团圆」之义。夜晚则设赏月之宴,或携带酒食至湖海之畔游赏。刘侗、于奕正合著的《帝京景物略》(一六三五)卷之二则详细描述了中秋祭月的供品:月饼务必是圆,所供的瓜果则务必切成如莲花般的牙瓣。街市出售月光纸,上面绘有月偏照菩萨,下绘月轮桂殿,有一兔人立捣药於其中。祭月后将月光纸焚烧,所供的果饼分给家中的每一成员。中秋节又是团圆节,所以纵使有归宁的女子,也必定於此日返其夫家团聚。

  明朝

  至於明人赏月的盛会,则有张岱(一五九七—一六七一?)以其生花妙笔,为我们作了下面这段极其风雅记述。《陶庵梦忆》卷五的「虎邱中秋夜」:

  虎邱八月半,土著、流寓、士夫、眷属、女乐、声伎、曲中名JI、戏婆、民间少妇、好女、崽子、娈童及游冶恶少、清客、帮闲、僮、走空之辈,无不麟集。自生公台、千人石、鹤涧、剑池、申文定祠、下至试剑石一二山门,皆毡席地坐,登高望之,如雁落平沙,霞江上。天暝,月上,鼓吹十百处,大吹大擂,渔阳参挝,动地翻天,雷轰鼎沸,呼叫不闻。更定,鼓铙渐歇,丝管繁兴,杂以歌唱。皆「锦帆开澄湖万顷」同场大曲,蹲踏和锣丝竹肉声,不辨拍煞。更深,人渐散去,士夫眷属皆下船水嬉,席席徵歌,人人献技南北杂之,管弦迭奏,听者方辨字句,藻鉴随之。二鼓人静,悉屏管弦,洞萧一缕,哀清绵,与肉目引,尚存三四,迭更为之。三鼓,月孤气肃,不杂蚊虻。一夫登场,高坐石上,不箫不拍,声出如丝,裂石穿云,串度扬,一字一刻,听者寻入芥,心血为枯,不敢击节,惟有点头。然此时雁比而坐者,犹存百十人焉。使非苏州,焉讨识者。

  晚明文人的生活情趣,从这则「虎邸中秋夜」或能略窥一二。

  清朝

  明人拜月时用的「月光纸」,到了清朝,改了个名字叫「月光马儿」。富察敦崇的《燕京岁时记》(一九○六年)。记载:「月光马者,以纸为之,上绘太阴星君,如菩萨像,下绘月宫及捣药之兔。人立而执杵,藻彩精致,金碧辉煌,市肆间多卖之者。长者七、八尺,短者二、三尺,顶有二旗,作红绿,笆或黄色,向月而供之。焚香行礼,祭毕与千张、元宝等一并焚之」。

  清又流传著一句话:「男不拜月,女不窜」。所以拜月就成了妇女的专利,家中的主妇忙著拜月,小孩子也不愁没事干。中秋节前几天,街市上都会卖一种专供儿童月用的「兔儿爷」。兔儿爷的起源约在明末。明人纪坤(约一六三六年前后在世)的《花王阁剩稿》:「京中秋节多以泥抟兔形,衣冠踞坐如人状,儿女祀而拜之」。到了清代,兔儿爷的功能已由祭月转变为儿童的中秋节玩具。制作也日趋精致,有扮成武将头戴盔甲、身披戢袍的、也有背插纸旗或纸伞、或坐或立的。坐则有麒麟虎豹等等。也有扮成兔首人身之商贩、或是剃头师父、或是缝鞋、卖馄钝、茶汤的,不一而足。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问题: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案: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

  1、会员国主权平等。

  2、善意履行宪章义务。

  3、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4、不使用武力。

  5、群众协作。

  6、确保非会员国遵行宪章原则。

  7、不干涉别国国内管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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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法基本原则是指被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好处的、适用于国际法一切效力范围的、构成国际法基础和核心并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国际法原则。其要求是各国公认的,社会普遍理解。

  各国公认

  即得到国际社会普遍理解。因为国际法是国家之间的法律,一个国家不能创造国际法,尽管有时一国或少数国家提出的某一原则,具有重大的政治、法律好处,在没有得到各国公认之前,尚不能成为国际法基本原则。基本原则务必是为各国所公认的。这种公认或者反复出此刻各国缔结的条约中,或者作为国际习惯被各国所理解。这一特点使其区别于仅为少数或部分国家承认的原则。

  具有普遍好处

  即这种原则适用的范围是国际法律关系的所有领域。国际法基本原则不是个别领域中的具体原则,也不只是关系到国际关系的局部性原则,而是超出了个别领域而具有普遍好处的,适用于国际法一切效力范围的,关系到国际关系全局性的原则,它能够贯穿于国际法的各个方面并具有指导作用。例如,国家平等原则,它对国际法的各个领域都起调整和指导作用,具有普遍好处,无论其他任何领域的原则、规则只要违背了平等原则均属无效。相反的,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尽管也是一项国际法原则,而且早已为各国公认,但仍不能成为基本原则,因为其只涉及国与国之间引渡罪犯这一方面,不具有普遍适用性,因而不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构成国际法的基础

  这一特征可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国际法基本原则是一般原则产生的基础。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和具体规范要么是从基本原则派生或引申出来的,要么是在基本原则指导下构成和发展起来的。

  2。国际法基本原则是一般原则有效的基础。国际法一般原则务必贴合基本原则的精神,不得与之相抵触。如同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平法子法”地位相似,任何一项国际法一般原则、规范,与国际法基本原则抵触者均属无效。

  3。国际法基本原则是国际法存在的基础。对国际法基本原则务必遵守,不得违反,倘若破坏了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就动摇了整个国际法的基础。譬如,假若在国际关系中破坏了主权原则,现代国际法便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如果仅仅违反了国际法的具体原则,不足以影响国际法的存在。

  具有强行法的性质

  强行法,又称绝对法、强制法,指在国际社会中公认的务必绝对执行和严格遵守的,不得任意抛弃、违反或更改的国际法规范。

  强行法是任意法的对称。强行法原为国内法的概念,1969年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开始正式在国际法领域使用强行法的概念。该公约第53条称国际强行法为“一般国际法强制规范”,并规定:

  一般国际法强制规范指国家之国际社会全体理解并公认为不许损抑且仅有以后具有同等性质之一般国际法规范始得更改之规范”。按照这条规定,国际强行法应具备三个条件或特征:①国际社会全体理解;②公认为不许损抑;③不得随意更改,仅有以后具有同等性质之原则始得更改。但是,国际强行法具体指哪些规范,条约法公约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也没有划定具体范畴。关于国际强行法的效力,《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53条规定:“条约在缔结时与一般国际法强制规律抵触者无效”;第64条又规定“遇有新一般国际法强制规律产生时,任何现有条约之有与该项规律抵触者即成为无效而终止”,足见其在国际法中的权威性。

  按照公认的规定和解释,国际法基本原则完全具备国际强行法的各种条件和特征,但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原则不必须均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原则影响

  《联合国宪章》对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构成和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联合国宪章》本质上属于多边性质的国际条约,其所载原则构成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基础。

  原因

  第一,联合国作为当今国际社会最大的普遍性的政治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目前已拥有191个会员国,几乎包括了世界上的所有主要国家,作为这一庞大国际组织的组织约章,《宪章》可谓是已获得了各国普遍理解的国际文献。

  第二,系统地概括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国际文件首推《联合国宪章》,这是国际法基本原则在国际法律文件上的首次具体表现,其确认固定和发展了国际法基本原则,被认为是对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发展起重要作用的文献。在《宪章》中,国际法基本原则体此刻序言、宗旨和原则部分,尤其集中在第2条规定的七项原则上,其给联合国及其会员国规定了法律任务、行动方针以及务必遵守的行为准则。

  第三,《联合国宪章》第2条规定:“本组织在国际维持和平及安全之必要范围内,应保证非联合国会员国遵行上述原则”。足见《联合国宪章》是一项具有权威的国际文献,它的效力已超出了一个国际组织文件的效力范围。

  此外,宪章对国际法基本原则的规定,对其后载有基本原则的国际公约、双边条约有其他国际文件具有“渊源”作用。譬如,宪章所规定的七项原则被其他国际文件,如《亚非会议最后公报》、《非洲统一组织宪章》、《国际法原则宣言》、《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以及超多的双边条约、协定所重申、延伸和发展。《联合国宪章》在序言和宗旨部分都涉及到了国际法基本原则,但最集中的反映在第2条联合国的原则部分中,其规定了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予遵行的七项原则,简述如下:

  a)会员国主权平等。

  b)善意履行宪章义务。

  c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d不使用武力。

  e群众协作。

  f确保非会员国遵行宪章原则。

  g不干涉别国国内管辖事项。?

  国际法原则的主要资料

  下应对国际法基本原则的主要资料加以论述,需要重点理解掌握。

  互相尊重主权、领土完整原则

  1、主权的概念和基本资料。

  主权,即国家主权,是国家的最重要属性,是国家在国际法上所固有的独立处理对内对外事务的权力。主权不可分割,不可让予。主权是国家最主要、最基本的权利,是国家所固有的,并非由国际法所赋予的。国际法中的国家主权原则只是对这一权利予以确认和保护。主权作为国家的固有权利,表现为三个方面:对内的最高权、对外的独立权和防止侵略的自卫权。所谓对内最高权,是指国家行使最高统治权,国内的一切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都务必服从国家的管辖;还指国家的属人优越权和属地优越权。所谓对外独立权,是指按照国际法原则,在国际关系中享有独立权,即独立自主地、不受任何外力干涉地处理国内外一切事务,如国家有权按照自我的意志,根据本国的状况,自由选取自我的社会制度、国家形式、组织自我的政府、制定国家的法律、决定国家的对内对外政策等等。这就是国家行使主权权利的自主性和排他性。所谓自卫权,是指国家为了防止外来侵略和武力攻击而进行国防建设,在国家已经遭到外来侵略和武力攻击时,进行单独的或群众的自卫的权利。

  2、主权原则的含义和好处。

  主权原则是现代国际法所确立的重要原则,其要求各国在其相互关系中要尊重对方的主权,尊重对方的国际人格,不得有任何形式的侵犯。换言之,国家是独立的、平等的,各国独立自主地处理自我内外事务的权利应当受到尊重,各国自行决定自我的命运、自由选取自我的社会、政治制度和国家形式的权利就应得到保障,其他国家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侵略和干涉。现代国际法确认上述资料为整个国际关系的基础和现代国际法的基础。这就是国家主权原则的基本含义。

  1970年《国际法原则宣言》详尽阐述了主权原则的资料,其中心是各国主权平等。该宣言规定,主权平等包括下列要素:①各国法律地位平等;②每一国均享有充分主权之固有权利;③每一国均有义务尊重其他国家之人格;④国家之领土完整及政治独立不得侵犯;⑤每一国均有权利自由选取并发展其政治、社会、经济及文化制度;⑥每一国均有职责充分并一秉诚意履行其国际义务,并与其他国家和平共处。

  在国际实践中,只有互相尊重国家主权,才能使国家主权原则得到切实的保障。相反,如果各国能够互相干涉,能够恣意侵犯,能够借口主权性质不一样而兵戎相见,国际关系就要混乱,国际法也就无法存在了。因此,将国家主权原则比作各国保护自我生存,反对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法律盾牌,是完全正确的。

  国家主权原则对国家、对国际法都有重要好处。国家主权原则已经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个性是二战之后,几乎所有的国际文献都确认了这一原则,包括《联合国宪章》。主权平等原则依然是国际法最基本的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将此原则列为首位,也说明了这一原则的重要性。2、互相尊重领土完整

  领土完整是国家领土主权的表现,国家之间相互尊重领土完整是尊重国家主权的最主要资料。应当指出,领土完整是个法律概念,而非单纯的地理学概念。在地理学上,依领土分布的连续程度认识领土的完整性,将领土连成一片的称“连续领土”,领土被海洋分隔的称为“不完全连续领土”,部分领土被他国领土分隔或包围的称为“非连续领土”。习惯上将连续领土视为完整,而后者为不完整。而在国际法上,领土完整证明了领土整体性和统一性的内在特征,指国家领土不能被分裂,领土主权是否被侵占。连续领土若为别国侵占或分裂,也不能视为领土完整;相反,领土并不连续,但并未被别国侵占,仍应属领土完整。领土完整是构成国家主权的重要部分,是鉴别国家是否真正享有独立和主权的重要标准。

  3、尊重主权与尊重领土完整的关系。

  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是两个互相联系又不尽相同的概念。国家是在自我的主权范围内行使主权的,只有国家主权存在,才能保证国家领土主权不可侵犯,才能保证领土完整。如果国家主权被剥夺,领土主权就失去了保证。国家领土主权受到侵犯,领土也不可能完整。如果侵犯了一国的领土完整,肢解、分裂、侵占了该国领土,当然就破坏了该国的主权。因此,尊重一国主权是国家行使主权的基础,尊重的一国的主权必然就应首先尊重一国的领土完整,领土完整构成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国家主权的概念比领土完整的概念更广泛。

  互不侵犯原则

  1、互不侵犯原则的含义和资料。

  互不侵犯原则是指各国在其相互关系中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侵略,不得以违反国际法的任何其他方法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胁侵犯另一国的主权、独立或领土完整,不得以战争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

  《国际法原则宣言》对互不侵犯原则的资料作了阐明:①侵犯战争构成危害和平之罪行,须负国际职责;②各国皆有义务避免从事侵略战争之宣传;③各国有义务避免使用武力或威胁侵犯他国边界和国际界线;④每一国皆有义务避免对阐释各民族享有平等权利与自决权原则时所指之民族采取剥夺其自决、自由及独立之任何强制行动;⑤每一国皆有义务避免组织或鼓励组织非正规军或武装团队,包括雇佣军在内,侵入他国领土,有义务避免在他国发动、煽动、协助或参加内战或恐怖活动,或默许在其本国境内从事以犯此等行为为目的之有组织活动;⑥国家领土不得作为违背宪章规定使用武力所造成之军事占领之对象,不得成为他国以使用威胁或武力而取得之对象,使用威胁或武力取得之领土不得承认为合法。

  2、侵略的定义。

  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互不侵犯并不是一般地反对战争,而是反对侵犯战争。对于自卫战争,民族解放战争则给以肯定和确认。这样,认识战争的性质,认清什么是侵略战争就显得至关重要。

  关于侵略的定义是个国际上长期讨论的问题。从1950年联合国大会审议此问题,直到1974年12月14日第二十九届联大才透过了一项《关于侵略定义的决议》,大会推荐安理会在确定是否发生了侵略行为时,以该定义为指导。该定义为:“侵略是指一个国家使用武力侵犯另一个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或以本《定义》所宣示的与联合国宪章不符的任何其他方式使用武力”。定义还列举了应视为侵略的七项行为。

  武装侵犯一个主权国家是最严重的违反国际法的罪行,一个关于侵略的定义是不能将侵略行为的特征包罗无遗的,该定义把侵略行为仅仅限定为使用武力的行为,而且,侵略行为是否存在,应由安理会断定,可见这个定义还存在着严重的缺陷。正如我国代表在联大会议上指出的,定义把侵略只限于武装侵略行为而没有包括其他形式的侵略像领土兼并和扩张,政治干涉和颠覆以及经济控制和掠夺等,而这些也恰是当今世界上超级大国推行侵略扩张政策的主要形式。再者,定义中某些条文的含义模糊不清,在适用或解释时会造成不一样理解而发生分歧。

  应当注意,互不侵犯原则不仅仅反对大小规模的武装进攻,也禁止进行武力威胁、禁止武装进攻的准备和进行战争的宣传。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规约第5条规定,凡计划准备发动或从事任何一种战争的行动都构成违反和平罪,是严重国际罪行。此规则得到联合国大会的确认。那里指出的当然是侵略性的非正义战争而言。

  还应强调,“侵略定义”同《联合国宪章》一样,禁止的是侵略战争,没有规定禁止一切战争,下列两类战争不在禁止之列;

  ①联合国按照宪章规定合法使用武力;②在外国统治下的民族和人民为行使自决权,为取得被剥夺的权利、自由和独立而进行的民族独立解放战争,包括民族武装斗争和反对侵略的自卫战争。

  互不干涉内政原则

  不干涉内政原则是从国家主权直接引申出来的。依此原则,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都无权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间接地对别国进行干涉,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他国的内政与外交事务,不得以任何手段强迫他国理解别国的意志、社会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

  而《联合国宪章》将“不干涉内政”明确为“不干涉国内管辖事件”原则,按照1970年《国际法原则宣言》的解释,“国内管辖事件”包括内政或外交事务。

  1、内政及内政的范围。

  内政就实质而言是国家在其管辖的领土上行使最高权力的表现。也就是说,凡是国家在宪法和法律中规定的事项,即本质上属于国家主权管辖的事项都是国家内政。如决定本国政治制度、经济体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政策、社会进步、文化教育体制以及建立对外关系、缔结条约、参加国际组织、出席国际会议、宣战等等都属国家内政。总之,内政包括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任何措施和行动,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外交等多个方面。但也要认清“内政”绝不是一个单纯的地域上的概念,一个国家在本国境内的某些行为,也可能是违反国际法的。别国对此违法行为的干扰并不构成对内政的干涉、比如一国在本国境内扣留外国外交代表作人质就不属内政的范围。因为在这种场合扣留人质即破坏了国际法上规定的外交代表的豁免权。再如某国在国内实施种族隔离,也不是内政,因为这是被整个国际社会所禁止的犯罪行为。也就是说一国并不得借口“内政”来破坏国际法。发生在一国境内的种族歧视、种族灭绝等行为,国家不加干扰和制止,甚至默许和支持,就不属于一国内政的范围。

  2、干涉的含义及形式。

  干涉指一国或数国为实现自我的意图,使用政治、经济、甚至军事的手段,以直接或间接的,公开或隐蔽的方式干涉另一国的内外事务,使被干涉国按照干涉国的意图行事,以改变被干涉国所执行的某种方针,政策或存在的情势。如前苏联对阿富汗的干涉,美国对科索沃的干涉。

  干涉有多种形式,有采用武力的干涉,也有采取其他形式的干涉。因而干涉与侵略有联系又有区别:侵略是非法使用武力侵犯他国主权,从某种好处上讲侵略是最严重的干涉,是最直接露骨、最粗暴的干涉;干涉则不限于使用武力,干涉可采取军事、政治、经济、外交等方面的各种手段,所以绝不能将非法使用武力理解为干涉的惟一方式。尤其是在现代国际关系中,由于各国人民的觉悟,干涉的方式除了公开露骨的干涉外,更多的是采用较为狡猾、隐蔽的方式,如在他国收买代理人,组织、制造、资助、煽动或怂恿在他国内部进行颠覆活动,或者鼓励插手他国内乱,派遣间谍、特务,刺探状况和进行破坏,对他国的内政事务指手画脚等等。

  干涉也包括用心的干涉和消极的干涉。行为的干涉,属用心干涉,是最常见的,是直接的进行干涉。不行为的干涉即消极干涉,是指打着不干涉的旗号而纵容别国侵略的状况,这是一种干涉的特殊形式。国际实践中最明显的例证是1936年西班牙内战时期,英、法等国打着“不干涉主义”的旗号,不谴责佛朗哥的法西斯暴行,不制止意、德法西斯对西班牙内政的干涉,从而使西班牙的合法政府被法西斯推翻。这样,英、法就构成了消极好处上的对西班牙内政的干涉。

  西方学者为了帝国主义侵略扩张的目的,千方百计为他们的干涉进行辩解,甚至为干涉罩上“人道主义”、“维护人权”的外衣,他们提出“依据权利进行干涉”和“人道主义的干涉”是合法的。他们认为,凡根据“国际条约”、“应合法政府邀请”、“保护外国侨民”、“防止不法行为”而进行的干涉活动,都是“依据权利的干涉”;凡根据一个外国的决定,一国确有违反“基本人权”行为时,该外国进行的干涉就是“人道主义的干涉”。对所谓人道主义的干涉,应从其实质而不应单从字面来看,如果一国随意按照自我的标准决定他国是否违反了“基本人权”,进而进行干涉,势必要使国际关系发生混乱。可见,西方学者这些学说实质都是为干涉他国内政制造法律根据。

  国际法允许根据国际条约和国际义务对他国带给援助,这种援助务必是在完全平等和自愿的基础上的共同防御和抗击侵略者以捍卫被援助国的国家主权和民族独立。另外,各国对实行种族隔离或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的行为所作的斗争,当然不构成国际法上的干涉。

  平等互利原则

  平等互利原则包括平等和互利两项资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将平等与互利联系在一齐,标志着平等原则的新发展。

  所谓平等,就是国家不分大小强弱、人口多寡、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如何,都具有平等地位。因而都就应互相尊重,平等相处,任何国家不应谋求任何特权;所谓互利,就是各国在其相互关系中,不能谋取片面的利益,更不能以损害、剥削或榨取别国为目的,而就应对双方都有利。

  国际实践已证明,倘若双方是不平等的,肯定不可能有互利可言,国家关系只有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才能做到互利,同样也只有实现互利,才可能有真正的平等。所以只有把两者结合起来,既有平等,又有互利,才是完全的国家平等原则。

  平等互利原则不仅仅对国家政治关系有重要好处,而且对国际经济关系和带给对外援助方面也具有重要好处。我国在处理对外经济关系和带给对外援助时严格遵循平等互利原则,周总理1963年提出了我国对外援助的八项原则:①中国政府一贯根据平等互利原则对外带给援助,而且认为援助总是相互的;②中国政府严格尊重受援国的主权和独立,绝对不附带任何条件和要求任何特权;③中国以无息或低息贷款的方式带给经济援助,以尽量减少受援国的负担;④中国政府带给援助的目的,是帮忙受援国逐步走上自力更生、独立发展的道路;⑤中国政府帮忙建设的项目,力求投资少、收效快;⑥中国政府带给质量最好的设备和物资,并且保证退换;⑦中国政府保证使受援国的人员充分掌握技术;⑧中国的专家和技术人员,不容有特殊要求和享受。上述八项原则,体现了我国的对外政策,体现了我国恪守平等互利原则的诚意。我国一贯认为,援助国与受援国是相互援助的,对双方都是有利的。1983年我国提出了对外援助四原则,即“平等互利,讲求实效,形式多样,共同发展”便是平等互利原则在对外经济活动方面的具体运用和对该原则资料的发展和补充。

  在国际实践中构成了一系列平等的国际习惯,包括:①非经一国的同意,不得对该国强加以有约束力的规则;②国家在外国享有司法豁免权,国家行为和国家财产不受外国法院管辖;③在国际会议上表决时,各国都有一票,而且大小国家的投票具有同等性质,在国际会议上各国位次的排列或采圆桌会议或用抽签方式或依会议采用文字的本国国名字母顺序确定;④各国在缔约时,有使用本国文字的权利,各种文字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签约时双边条约往往采用“轮换制”;⑤国家在外交礼仪上享有平等权利,如国家的尊严应受到尊重,国家元首、国旗、国徽、代表不受侮辱等。

  和平共处原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指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总称。

  和平共处原则是50年代中期由中国、印度和缅甸共同倡导的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体系该原则第一次见之于1954年4月29日,中、印两国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关于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四十多年来,随着国际关系的发展,除了又有大批第三世界国家承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外,一些发达国家,包括日本、美国也都明确承认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样,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超出了亚洲、非洲的范围,得到了欧洲、美洲、大洋洲很多国家的承认,超出了发展中国家的范围,得到了发达国家的承认。据统计,至今已有一百多个条约全面承认了这五项原则,还有相当多的条约明确载明了五项原则中的几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仅在双边条约中得到确认,而且也在重要的国际文件中得到确认。这足以证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得到各国公认,已经成为指导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及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有力武器。在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这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将显示出其个性的重要性。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被国家社会承认为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确立不仅仅丰富和发展了国际法,也证明了中国对现代国际法发展的重大贡献。

  从国际法原则角度看,和平共处是指国家在其相互关系上,应彼此尊重对方现存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得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以及其他任何方法改变或企图改变对方的社会经济制度,根据国际法的要求,实行广泛的合作,发展友好关系,和睦相处。

  民族自决原则

  民族自决问题早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以及列宁领导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时即已提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民族解放运动的蓬勃发展和殖民体系的瓦解,民族自决原则逐步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发展成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联合国宪章》是第一个确认民族自决原则的国际文件。

  国际法上民族自决原则的含义是指,被殖民主义奴役和压迫的民族,有采取国际法确认的一切合法手段,摆脱殖民统治,建立民族独立的主权国家,并选取适合于自我的社会政治制度发展民族经济的权利。

  民族自决原则是在反对帝国主义,反对殖民主义的统治和压迫的过程中产生的。随着民族独立目标的实现,民族自决原则在现代国际法中更具有了新的资料。“自决”已不仅仅体此刻政治上,而更多更重要的开始体此刻经济上,即谋求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权利。国家只有摆脱经济上的落后和依附状态,才能实现真正的独立与自决。

  按照民族自决原则,虽然允许国家对行使民族自决权的民族给以支持和援助,但任何国家假借民族自决名义制造、煽动或支持民族分裂,破坏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任何行动,不仅仅是对民族自决权的曲解、滥用,而且是对国家主权原则的破坏,是完全违背国际法的。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是指国家之间在发生纠纷或争端时,应透过和平方法予以解决,任何使用或企图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的办法来解决争端,都是违反国际法的。

  《国际法原则宣言》对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作了详细解释。其主要资料有:

  1、一国应以和平方法解决其与其他国家之国际争端,避免危及国际和平、安全及正义。

  2、各国应以谈判、调查、调停、和解、公断、司法解决、区域机关或办法之利用或其所选取之他种和平方法寻求国际争端之早日及公平之解释。于寻求此项解决时,各当事方应商定与争端状况及性质适合之和平方法。

  3、争端各当事方遇未能以上述任一和平方法达成解决之情形时,有义务继续以其所商定之他种和平方法寻求争端之解决。

  4、国际争端各当事国及其他国家应避免从事足以使情势恶化致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之维持之任何行动,并应依照联合国之宗旨与原则而行动。

  5、国际争端应根据国家主权平等之基础并依照自由选取方法之原则解决之。各国对本国为当事一方之现有或未来争端所自由议定之解决程序,其采用或理解不得被视为与主权平等不合。

  忠诚履行国际义务

  忠诚履行国际义务原则是由“条约务必遵守”这一古老的国际习惯演变而来的,已为国际实践和国际文件所确认。《联合国宪章》明确规定:“各会员国应一秉善意,履行其依本宪章所担负之义务。”《国际法原则宣言》规定,忠诚履行国际义务原则的主要资料是:1。每一国均有职责一秉诚意履行其依联合国宪章所负之义务;2。每一国均有职责一秉诚意履行其依公认之国际法原则与规则所负之义务;3。每国均有职责一秉诚意履行其在依公认国际法原则与规则系属有效之国际协定下所负之义务。遇依国际协定产生之义务与联合国宪章所规定联合国会员国义务发生抵触时,宪章之义务应居优先。

  忠诚履行国际义务原则是指,一个国家应善意履行联合国宪章规定的、由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产生的、其作为缔约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所承担的各项义务。

  在国际交往中,国家务必善意地履行其依国际法所承担的国际义务。一个国家既然对某项国际义务明示的(透过条约)或默示的(透过习惯)表示理解,那么就务必善意地履行。如果国家能够不履行自我承担的国际义务,那么,国际法就失去了有效性,国际法本身也就不会存在,国际社会也不会有正常的交往关系和正常的秩序。凡是贴合国际法的、由有效条约产生的国际义务,而非奴役性的、侵略性的或由非法条约所产生的国际义务,国家都应善意地履行,不得违背。帝国主义国家经常违背其所承担的国际义务,破坏善意履行国际义务这项基本原则。中国一贯恪守自我的诺言,忠实地履行自我所承担的义务,谴责帝国主义国家破坏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的行为,反对任何强加给弱小国家的任何非法的国际义务。


古代六艺礼指什么

  问题:

  古代六艺礼指什么?

  答案:

  古代六艺礼指礼﹑乐﹑射﹑御﹑书﹑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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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艺的说法有两种。一种是,中国古代儒家要求学生掌握的六种基本才能,包括礼、乐、射、御、书、数。礼即礼节,乐即音乐,射即射骑技术,御即驾驭马车的技术,书为书法,数为算数。还有一种说法将六艺解释为六经,即《易经》、《尚书》、《诗经》、《礼记》、《乐经》、《春秋》。

  “孔子六艺”

  “孔子六艺”,也可称“古代六艺”。中国古代儒家要求学生掌握的六种基本才能:礼、乐、射、御、书、数。出自《周礼?保氏》:“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

  礼:礼节(即今德育)

  乐:音乐

  射:射箭技术

  御:驾驭马车的技术

  书:书法(书写,识字,文字)

  数:算法(计数)

  乐:是六乐。六乐:指《云门大卷》《咸池》《大韶》《大夏》《大濩》《大武》六套乐舞。古代最早的礼仪性乐舞《云门大卷》。尧时有《咸池》。舜时有《大韶》。孔子自称其听过韶乐,大加赞赏,称其乐舞尽善尽美。禹时有《大夏》。商时有《大濩》。周时有《大武》。这都是古代著名的礼仪性乐舞。

  六艺

  周时保存有完整的这六套乐舞,成为六乐,分别在重大的祭祀活动中使用:《云门大卷》用于祭祀天神;《咸池》祭地神;《大韶》祭四望;《大夏》祭山川;《大濩》祭周始祖姜嫄;《大武》祭祀周代祖先。六乐流传到汉代,只有《大韶》、《大武》二乐。

  射:射箭技术五射:白矢、参连、剡注、襄尺、井仪。白矢,箭穿靶子而箭头发白,证明发矢准确而有力;参连,前放一矢,后三矢连续而去,矢矢相属,若连珠之相衔;剡注,谓矢行之疾;襄尺,臣与君射,臣与君并立,让君一尺而退;井仪,四矢连贯,皆正中目标。

  御:驾驭马车的技术五御:鸣和鸾、逐水曲、过君表、舞交衢、逐禽左。《周礼·地官·保氏》:"乃教之六艺……四曰五驭。"郑玄注:"五驭:鸣和鸾,逐水曲,过君表,舞交衢,逐禽左。"谓行车时和鸾之声相应;车随曲岸疾驰而不坠水;经过天子的表位有礼仪;过通道而驱驰自如;行猎时追逐禽兽从左面射获。

  书:书法(书写,识字,文字)六书(周礼并未说明,后人的猜测可能是):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注:转注、假借是识字方法,而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是造字方法,其中形声字约占百分之九十。)

  数:算法(计数)数艺九科:方田、栗布、差分、少广、商功、均输、盈朒、方程、勾股;九数即九九乘法表,古代学校的数学教材。

  儒学六经

  即《易》、《书》、《诗》、《礼》、《乐》、《春秋》的学说。

  易:易经;

  书:尚书;

  诗:诗经;

  礼:礼记;

  乐:乐经;

  春秋:泛指历史书籍,也有人认为是《春秋》

  汉字六书

  指汉字的六种造字方法:象形、指事、会意、转注、假借、形声。

  六艺

  1、东汉班周《汉书?艺文志》:“古者八岁入小学,故周官保氏掌养国子,教之六书,谓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造字之本也。”

  2、郑众在《周礼?保氏》注中把六书定为“象形\会意\转注\指事\假借\形声。”

  3、许慎对六书作了比较详细的解说:“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一曰指事。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三曰形声。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会意。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伪,武信是也。五曰转注。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六书的具体资料】

  一【象形】

  六书之一。字形摹写实物的形状,或用比较简单的线条来摹写事物的特征部分。《说文解字?叙》:“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如《牙部》:“牙,壮齿也,象上下相错之形。”《皿部》:“皿,饭食之用器也,象形。”

  象形字有独体象形与合体象形之分。合体象形所合之二体,有一体不能单独成字,有一体能够单独成字。如“石”,其中“厂”(han四声)成字,意思是山边岩石突出覆盖处;“口”象石块之形(非口舌字),不成字。王筠说:“石与果一类,本以○象石形,而此形多矣,乃以厂定之。”(《说文释例?象形》)这说明合体象形的产生是由于区别象形形体的需要,即加上一个表示同类事物的字,使所摹写的对象能够确定,不致产生误解。

  “象形造字法“及“象形字”是汉字历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奠定了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等造字方法的基础。

  二【指事】

  六书之一。也叫“象事”、“处事”。以点画等象征性的符号来证明好处。《说文解字?叙》:“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指事字在汉字中为数不多,这可能与以符号表意的局限有关。指事字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所谓纯指事字,全部用指事性的符号来表示,如一、二、三、四;+(甲骨文“七”字);丨(甲骨文“十”字)等。这类指事字可能是来自原始的刻划符号。另一类是在象形字的某一部位加上点画性符号,以证明造字的意图所在。如“刃”是在刀口处加一点,指明刀刃。“本”是在“木”字下方加上一短画,指明是树木的下端,“末”与此相反,指明是树木的上端。这一类指事字,有些文字学著作称为合体指事或加体指事。

  三【会意】

  六书之一。也叫“象意”。组合两个以上的字表示一个新的好处。《说文解字?叙》:“会意者,此类合谊(同“义”),以见指撝(同“挥”),武信是也。“会意字中较普遍的是用不一样的字组成的“异文会意”。如《说文?林部》:“戍,守边也,从人持戈。”《手部》:“挚,握持也,从手执。”还有相当一部分会意字是“叠文会意”。如《说文?林部》:“林,平土有丛木曰林,从二木。”《车部》:“轰轰,群车声也。从三车。”

  会意字的结构有助于认识一些汉字的本义。如《说文?斗部》:“料,量也,从米在斗中。“段玉裁注:“米在斗中,非盈斗也。视其浅深而可料其多少,此会意。”

  四【形声】

  六书之一。也叫“象声”、“谐声”。由形符和声符两部分组合成的字,其中形符表义,声符表音。《说文解字?叙》:“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形声字是汉字中最能产的合成字。因此,形声字在汉字中数量最多,占百分之八十以上。

  形声字的组合方式很灵活,如:

  ?左形右声:江、河

  ?左声右形:锦、刊

  ?上形下声:草、房

  ?上声下形:想、袈

  ?外形内声:街、衷

  ?外声内形:闻、衡

  有的声符或形符只占字的一个角落,如“胜”,形符是“力”,声符是“朕”。“宝”,声符是“缶”,形符是“宀”、“玉”、“贝”组成的会意字(西周金文中才开始在这个会意字中加上声符“缶”)。

  形声字可能是比较晚起的造字方式。早期甲骨文中形声字还比较少;后期甲骨文中,形声字约占百分之二十。由于这种方式灵活,适应性强,在汉字发展中,它得到了最广泛的运用。

  五【转注】

  六艺

  转注是古人制造“同义字”的方法,换言之,转注就是用同义字辗转相注的方法造字。许慎说:“转注者,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同意相受”是统一字首的具体方法,即授与一个同义字,也就是说用一个同义字相注释,作为它的义符。例如:语言(指“口语”)里〔lao三声〕这个词,既已制造了“老”字来记录它。之后口语里起了变化,“老”念成“丂”〔kao三声〕,于是就在“丂”的上面注一个同义的“耂(念lao三声,即此刻的“老”字)”字,写成“考”(即造出了一个新字“考”)。“耂(老)”对于“丂(考)”,就是“同意相受”(即:同义相注。就是说,用“耂”作了“丂”的义符)。“耂(老)”、“丂(考)”的基本意思都是“年纪大”,它们是同义字,当然也是“转注字”。

  ●转注字的特点是:字首(部首)的好处等于转注字的好处,因为用来注释的字首是一个同义字。决定转注字的两个重要依据:一是部首相同,二是同义相注。

  ●转注字的历史好处:转注字的形和义密合无间,只要看看它们的形体就能够明白它的好处,也就能够明白它们是同一群同义字。这种造字方法解决了语言中同义词的创造问题,是孳乳文字(孳乳zīrǔ:派生,演变,繁殖)的重要方法,是我们祖先的一个伟大创举。

  例如:

  1。老、考、耆、耋

  ①老:《说文》云:“考也。七十曰老。从人毛匕,言须发变白也。”

  ②考:《说文》云:“老也。从老省,丂声。”

  ③耆:《说文》云:“老也。从老省,旨声。”(注:“耆”今读qi二声:年老,六十岁以上的人)

  ④耋:《说文》云:“年八十曰耋。从老省,至声。”(注:“耋”今读die二声:年老,七八十岁的年纪)

  2。至、到、臻

  ①至:《说文》云:“鸟飞从高下至地也。从一,一犹地也。象形。”

  ②到:《说文》云:“至也。从至,刀声。”

  ③臻:《说文》云:“至也。从至,秦声。”

  ●这类字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形义密合,视其形即可知其义,所以后世还是不断地创造它。

  ●转注字和形声字的“联系”与“区别”:转注字和形声字有同有异。就其结构来说,它们是相同的,都是形与声的组合;就其义符来说,它们是不一样的,转注字的义符是同意相受,形和义是密合的,而形声字的义符只是指示字义的类属或关联,形和义不一致。

  六【假借】

  ●假借的基本概念:许慎说:“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意思是说语言中的某一个词,本来没有替它造字,就依照它的声音假借一个同音字来寄托这个词的好处。例如:

  “长”,《说文》云:“象人之长发猋猋也。从长从彡。凡髟之属皆从髟。必凋切。又,所衔切。”(注:①猋〔biao一声〕:暴风。②彡〔shan一声〕:长毛。③髟〔biao一声〕:头发下垂的样貌。④衔〔xian二声〕:头衔。)语言中的长久的“长”、长老的“长”、县长的“长”,和长发之长同音,没有造字,于是古人就假借它来寄托长久、长老、县长等好处。这种方法,古人叫做“假借”。假借的主要条件是依声。假借和被借之间的关系,除声音上的联系外,也能够有好处上的联系。因此,假借可分为两种:

  a、引申义的假借:引申的假借是本无其字依声托事而好处和原字有关的。例如:①凤:《说文》云“古文凤,象形。凤飞,羣鸟从以万数,故以为朋党字。”

  b、纯粹借音的假借:本无其字,依声托意而不论原字的好处的,也就是把整个字当作纯粹音符的。例如:①所:《说文》云:“伐木声也。从斤,户声。”假借为助词。②易:《说文》“蜥易,蝘蜓,守宫也,象形。”假借为难易之易。(注:“蝘蜓”,俗称壁虎。)

  ●假借的使用范围:假借,是用已有的同音字来寄托新词的好处,因此,汉语的各种词类中都存在着丰富的假借字。例如:

  1。名词:①“泉”本是“水原”,象形字,假借为货泉的泉;②“钱”是一种田器,竟借为货币的钱;③“才”是“草木之初”,假借为人才之才。

  2。动词:①干求的“求”,本义是“皮衣”,求和裘是异体字。②升降的“升”,本义是“十合”。

  3。形容词:①“难”是鸟名,借为艰难之难;②“易”是蜥蜴,借为容易之易;③“长”是长发,借为长久之长;④“久”是“从后灸之”,借为久远之远。

  4。数量词:①天干地支(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共二十二字古人用来表示序数;②量词如“斤”,它的本义是斧斤;“枚”,它的本义是干(干〔gan四声〕同“干”)。《说文》:“干也,可为杖。从木从攴”(攴pu一声,古同“扑”,戒尺)

  5。代词:“汝”的本义是水名,“之”是出的意思,“若”是选取的意思。它们假借作为代词,和原义根本不一样。

  6。副词:“末”的本义是“木重枝叶”,“不”的本义是“花柎”(注:花柎〔fu一声〕:花萼,亦指草木子房);“又”的本义是“手”。这些字假借为副词之后,本义反而废弃了。

  7。介词:“於”本是鸟的异体字,“为”本是作为的意思;“在”本是草木初生在土上的意思。它们都借来作为介词。

  8。连词:“然”是燃料,是燃的本字;“而”是胡须,“且”是荐的意思。它们都借来表示连接关系。

  六种字体

  王莽时期六种字体

  即古文(战国时通行于六国的文字)、奇字、篆书、左书、缪篆、鸟虫书。

  诗经六义

  诗经的六义

  有:风、雅、颂、赋、比、兴。

  现代解释

  何谓“礼”

  礼者,不学“礼”无以立,《管子。牧民》所谓“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民间婚嫁、丧娶、入学、拜师、祭祀自古都有礼乐之官(司礼),孔子上代屡为司礼之官,孔子少即习礼,“为儿嬉戏,常陈俎豆,设礼容”(《史记。孔子世家》,在国家宗庙祭祀方面,古代官方常设太常寺、祠祭署等礼仪衙曹,设立读祝官、赞礼郎、祀丞等礼仪官。如唐代设立有郊社、太乐、鼓吹、太医、太卜、廪牺六个部门,明代则设置太常司,太常司设卿,少卿,丞,典簿、协律郎、博士,赞礼郎。现代官方则设立外交部礼宾司Concierge)负责国家之大礼,主管国家对外礼仪事项。涉外酒店则专门设有首席礼宾司职位(ChiefConcierge),负责酒店礼宾事务。正式的首席礼宾司职业资格由国际金钥匙组织认证。(引用自南柯舟博客)

  何谓“乐”

  有“礼”则必有庆贺燕飨之“乐”,有庆贺燕飨之乐则必有五音宫商角徵羽伴奏,古代政府设立掌管音乐的官吏,并负责负责宫中庆贺燕飨之乐。历史记载孔子主要有三位老师,相传曾“问礼于老聃,学乐于苌弘,学琴于师襄”。师襄,春秋时期鲁国著名乐官,孔子的老师之一,孔子曾向他学习弹琴。《史记》里说他“以击磬为官,然能于琴”。唐代的梨园则设立乐官,由梨园教坊使、梨园使、梨园判官、梨园供奉官、都都知与都知组成。现代音乐则早已发展为一种文化产业。(引用自南柯舟博客)

  何谓“射”

  射,“射”乃中国古代六艺之一,孔夫子在《论语》中说过,「:“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躟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因此,“射”不但是一种体育活动,更是一种修身养性培养君子风度的方法。中国古代的“射艺”包含两个主要运动:射箭和弹弓,春秋时期还发明了弩。其中射箭由于在军事和狩猎活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历史上更受人们的重视。考古工作者在山西峙峪人文化遗址,以前发现了一件距今两万八千年前的石箭头,这证明当时人类已经在开始使用弓箭了。唐代武则天设立了武举制度,在武举制度里规定了九项选拔和考核人才的标准,其中五项是射箭,包括长跺、马射、步射、平射还有筒射等等。如今的“射”艺,其实就应综容古今,包含现代的手枪、步枪、等实弹射击运动,也就应包括古代的射箭和弹弓,射弩。(引用自南柯舟博客)

  何谓“御”

  御,“御”的范围就是驾驶,但是无论在现代和古代,都包含交通工具的“驾驶学”和政治、领导、和管理学领域的“驾驭学”。中国古代著名的案例包括“赵襄王学御于王子朝”和“田忌赛马”,这说明,驾驭之术不仅仅仅是一种斗勇,更是一种斗智,包含对某一问题在运筹学、驾驭学、领导学方面的综合最优化。(引用自南柯舟博客)

  何谓“书”

  书,“书”顾名思义,书画艺术,把书画算作一种技艺就错了,中国的书画不仅仅是一种高雅技艺,更是一种修心养性的工具和法宝,很多官僚寄情于书画,不仅仅仅是锻炼技艺,醉翁之意不在酒,留给读者三思吧。(引用自南柯舟博客)

  何谓“数”

  数,即数学之数,现代已经延伸为“数理化”之数。中国古代数学很早就已经很发达,中国古代数学体系的构成以汉代《九章算术》的出现为重要标志。古代数学家把数学的起源归于《周易》以及“河图洛书”,如宋朝时期著名大数学家秦九韶说:“周教六艺,数实成之。学士大夫,所从来尚矣。……爰自河图、洛书闿发秘奥,八卦、九畴错综精微,极而至于大衍、皇极之用,而人事之变无不该,鬼神之情莫能隐矣。”(引用自南柯舟博客)

  六艺现代解释(作者:南柯舟)

  参考:何谓“大国学论”及其宗旨和好处?

  马一浮的"六艺心统说"将六艺德性化,六德归之于一心,其学说更具中国文化的回归性。然此说亦存在缺乏对本体的分析的理解,缺乏对孔子的"一贯之道"的疏解等诸多问题。应以马一浮"六艺心统说"为本体诠释之开端,重新梳理儒家经学的哲学意涵,促进六经的现代转化以重振国学。(成中英教授)

  骑士六艺

  欧洲中世纪后期骑士自学徒起便学习的六种技艺:剑术、骑术、游泳、狩猎(还有矛术的说法)、棋艺、吟诗。

  剑术、矛术、骑术锻炼战斗力;游泳锻炼生存潜力;狩猎、棋艺锻炼战术与思维;吟诗陶冶情操。

  当然中世纪前期到中期的骑士们吟诗一般不必要,骑术、剑术、立刻枪术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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