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12 14:52:02
试题: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人民当家作主
正确答案:A
【相关阅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政治制度)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本政治制度)虽然都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但两者在资料、地位、作用等方面存在着很大不一样。为了便于同学们的理解与掌握,下面就两者之间的区别简单加以介绍。
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结合我国的国情建立起来的,是同我国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相适应的。它是我国人民管理自我国家的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呢?主要表此刻两个方面: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立其他有关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
基本政治制度: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它是指我国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和区域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实行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负责制,分别主持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又一基本政治制度。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我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大特点和优点。它的主要资料包括: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我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人民政协是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方面代表人士组成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其基本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对于巩固和发展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共同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具有重要好处。
试题:
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答案:
权责发生制,也称为应计制或应收应付制,从时间上规定会计确认的基础,其核心是根据权责关系的实际发生期间来确认企业的收入和费用。即收入归属期是创造收入的会计期间;费用的归属期应是费用所服务的会计期间。例如:
(1)由于企业本期已向客户发货而尚未收到货款的交易,应作为本期的收入,不应作为收到货款期间的收入。
(2)对于本期已经预收货款而尚未发出商品的交易,由于本期不具有收取货款的权利,不能作为本期的收入,而只能作为一项负债。
(3)对于企业本期应付的借款利息,尽管本期尚未支付,但由于本期受益,就应作为本期的费用,而不作为支付期的费用。
(4)对于本期预付下期的租金,尽管款项本期支付,但由于并不受益,就不能作为本期的费用。
收付实现制,也称为现金制或现收现付制,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的一种方法。
我国行政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业务也采用收付实现制。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之外的企业单位采用权责发生制。
相关阅读:
权责发生制亦称为应收应付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按照收入已经实现,费用已经发生,并应由本期负担为标准来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
收付实现制又称现金制或实收实付制是以现金收到或付出为标准,来记录收入的实现和费用的发生。
二者的区别
与收付实现制的比较:
1。计算出来的收入和费用金额不完全相同;
2。计算出来的盈亏数字的准确程度不一样;
3。会计核算不完全相同。
与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在处理收入和费用时的原则是不一样的,所以同一会计事项按不一样的会计处理基础进行处理,其结果可能是相同的,也可能是不一样的。例如,本期销售产品一批价值5000元,货款已收存银行,这项经济业务不管采用应计基础或现金收付基础,5000元货款均应作为本期收入,因为一方面它是本期获得的收入,应当作本期收入,另一方面现款也已收到,亦应当列作本期收入,这时就表现为两者的一致性。但在另外的状况下两者则是不一致的,例如,本期收到上月销售产品的货款存入银行,在这种状况下,如果采用现金收付基础,这笔货款应当作为本期的收入。因为现款是本期收到的,如果采用应计基础,则此项收入不能作为本期收入,因为它不是本期获得的。
综上所述可知,采用应计基础和现金收付基础有以下不一样:
①因为在应计基础上存在费用的待摊和预提问题等,而在现金收付基础上不存在这些问题,所以在进行核算时他们所设置的会计科目不完全相同。
②因为应计基础和现金收付基础确定收入和费用的原则不一样,因此,它们即使是在同一时期同一业务计算的收入和费用总额也可能不一样。
③由于在应计基础上是以应收应付为标准来作收入和费用的归属、配比,因此,计算出来的盈亏较为准确。而在现金收付基础下是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标准来作收入和费用的归属、配比,因此,计算出来的盈亏不够准确。
④在应计基础上期末对账簿记录进行调整之后才能计算盈亏,所以手续比较麻烦,而在现金收付基础上期末不要对账簿记录进行调整,即可计算盈亏,所以手续比较简单。
试题:
什么是计算机病毒?简述计算机病毒的特点。
答案:
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特点:可执行性、传染性、破坏性、潜伏性、可触发性。
【相关阅读】
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破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且能够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被称为计算机病毒(ComputerVirus)。具有破坏性,复制性和传染性。
计算机病毒(ComputerVirus)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被明确定义,病毒指“编制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破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且能够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与医学上的“病毒”不一样,计算机病毒不是天然存在的,是某些人利用计算机软件和硬件所固有的脆弱性编制的一组指令集或程序代码。它能透过某种途径潜伏在计算机的存储介质(或程序)里,当到达某种条件时即被激活,透过修改其他程序的方法将自我的精确拷贝或者可能演化的形式放入其他程序中。从而感染其他程序,对计算机资源进行破坏,所谓的病毒就是人为造成的,对其他用户的危害性很大。
计算机病毒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寄生性
计算机病毒寄生在其他程序之中,当执行这个程序时,病毒就起破坏作用,而在未启动这个程序之前,它是不易被人发觉的。
传染性
计算机病毒不但本身具有破坏性,更有害的是具有传染性,一旦病毒被复制或产生变种,其速度之快令人难以预防。传染性是病毒的基本特征。在生物界,病毒透过传染从一个生物体扩散到另一个生物体。在适当的条件下,它可得到超多繁殖,并使被感染的生物体表现出病症甚至死亡。同样,计算机病毒也会透过各种渠道从已被感染的计算机扩散到未被感染的计算机,在某些状况下造成被感染的计算机工作失常甚至瘫痪。与生物病毒不一样的是,计算机病毒是一段人为编制的计算机程序代码,这段程序代码一旦进入计算机并得以执行,它就会搜寻其他贴合其传染条件的程序或存储介质,确定目标后再将自身代码插入其中,到达自我繁殖的目的。只要一台计算机染毒,如不及时处理,那么病毒会在这台电脑上迅速扩散,计算机病毒可透过各种可能的渠道,如软盘、计算机网络去传染其他的计算机。当您在一台机器上发现了病毒时,往往曾在这台计算机上用过的软盘已感染上了病毒,而与这台机器相联网的其他计算机也许也被该病毒染上了。是否具有传染性是判别一个程序是否为计算机病毒的最重要条件。
潜伏性
有些病毒像定时炸弹一样,让它什么时间发作是预先设计好的。比如黑色星期五病毒,不到预定时间一点都觉察不出来,等到条件具备的时候一下子就爆炸开来,对系统进行破坏。一个编制精巧的计算机病毒程序,进入系统之后一般不会立刻发作,因此病毒能够静静地躲在磁盘或磁带里呆上几天,甚至几年,一旦时机成熟,得到运行机会,就又要四处繁殖、扩散,继续为害。潜伏性的第二种表现是指,计算机病毒的内部往往有一种触发机制,不满足触发条件时,计算机病毒除了传染外不做什么破坏。触发条件一旦得到满足,有的在屏幕上显示信息、图形或特殊标识,有的则执行破坏系统的操作,如格式化磁盘、删除磁盘文件、对数据文件做加密、封锁键盘以及使系统死锁等。
隐蔽性
计算机病毒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有的能够透过病毒软件检查出来,有的根本就查不出来,有的时隐时现、变化无常,这类病毒处理起来通常很困难。
破坏性
计算机中毒后,可能会导致正常的程序无法运行,把计算机内的文件删除或受到不一样程度的损坏。通常表现为:增、删、改、移。
可触发性
病毒因某个事件或数值的出现,诱使病毒实施感染或进行攻击的特性称为可触发性。为了隐蔽自我,病毒务必潜伏,少做动作。如果完全不动,一向潜伏的话,病毒既不能感染也不能进行破坏,便失去了杀伤力。病毒既要隐蔽又要维持杀伤力,它务必具有可触发性。病毒的触发机制就是用来控制感染和破坏动作的频率的。病毒具有预定的触发条件,这些条件可能是时间、日期、文件类型或某些特定数据等。病毒运行时,触发机制检查预定条件是否满足,如果满足,启动感染或破坏动作,使病毒进行感染或攻击;如果不满足,使病毒继续潜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