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仪式主持词

  签约仪式主持词(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

  这天,我们在那里隆重举行******中心项目土地转让签约仪式。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本次签约仪式的各位领导,他们是:

  *****先生;

  ****先生;

  ****先生;

  ******先生;

  *****先生;

  参加本次签约仪式的还有:*********。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出席签约仪式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表示诚挚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这天的签约仪式共有四项议程,下方进行第一项议程:请*********书记*****致辞,大家欢迎。

  下方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致辞,大家欢迎。

  下方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共同签署协议书。

  有请****、*****公司领导移步背景板前,共同见证签约仪式。

  ……

  这天,我们共同见证了这一激动人心的时刻,它将开启*****中心项目建设的新篇章。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共同祝贺签约仪式的圆满成功!

  ……

  下方进行最后一项议程,请在座各位领导和来宾合影留念。

  ……

  签约仪式到此结束,多谢大家!

  签约仪式主持词(二):

  项目签约仪式主持词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企业家:

  大家下午好!这天我们在那里隆重举行马铃薯储存及薯条加工项目签约仪式,这是我县既马铃薯全粉加工项目后的又一个马铃薯深加工项目,是我县经济发展中的又一件大事,将对我县延长马铃薯产业链条促进马铃薯产业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参加这天签约仪式的县领导有:县委书记李雪荣,政府县长戎均文,县委副书记刘河,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孙雨,政府副县长徐元斌。

  参加这天签约仪式还有:地质三大队队长何XX,副队长马XX、任X,总经济师XX,副队长魏XX,总工陈XX,张家口京张农业开发有限职责公司总经理赵XX,嘉宾河北华澳矿业开发公司副董事长靳XX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领导、各位来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仪式共有二项议程。下方进行第一项:请张家口京张农业开发有限职责公司总经理赵XX介绍项目基本状况。

  下方,进行第二项议程,进行项目签约。

  下方请张北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孙雨和地质三大队副队长任平俊上台签约。

  请互换文本。

  项目签约仪式到此结束。

  十分感谢各位领导、各位来宾的光临!祝各位身体健康,生意兴隆,事业发达!

  签约仪式主持词(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这天,我们在黄河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办中国石油装备产业基地重大项目签约仪式。

  参加这天签约仪式的领导和来宾有:山东省人民政协副主席李德强先生,国家贸促会副会长于平先生,国家商务部、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及山东省经信委、商务厅、贸促会、外事办、黄建办、质监局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仪式的还有东营市各大班子领导,胜利石油管理局、石油大学领导,东营市各县区委书记和市直部门单位负责人,东营区各镇、街道和区直部门负责人,展会客商和签约单位代表。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前来参加签约仪式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签约仪式主持词下方,我宣布中国石油装备产业基地重大项目签约仪式正式开始!请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上台见签。

  首先,请香港中华工商业协会、美国纽约州中小企业总署国际部、伊郎国家石油工业协会签约代表上台与山东石油装备商会签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备忘录,请阔码国际能源技术合作项目合作双方上台签约;

  …………

  下方,高端石油装备基地建设项目、油田采出水再生回注系统生产项目、800台套/年系列油田特种设备制造项目、10万套/年高端机械密封设备制造项目合作双方上台签约,大家欢迎!

  …………

  下方,请孚瑞特石油装备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油田注汽锅炉制造项目、5兆瓦生物质发电工程承包项目、燃气发电机组购销项目合作双方上台签约,大家欢迎!

  …………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中国石油装备产业基地重大项目签约仪式到此结束。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多谢大家!

  签约仪式主持词(四):

  签约仪式主持词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在郎溪县十字镇上下大力开展“双百”活动,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之际,我们在那里隆重举行十字镇重点项目签约仪式。这天签约的重点项目共有两个,一个是十字镇绿化苗木生态示范基地项目,该项目的合作建设,对于大力发展我镇特色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好处;另一个是十字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该项目的正式建成,将会进一步完善我镇基础设施建设,为十字经济开发区及郎溪(中国)经都产业园带给更为全面便捷的服务。

  参加这天签约仪式的领导和嘉宾有:

  郎溪县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邵建华同志,郎溪县委副书记傅广武同志,县政府党组成员、十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张勇同志,县委办主任、宣传部部长张健同志,皖垦茶业集团党委书记、十字铺茶场场长邱升水同志,十字铺茶场副场长杨双景同志,郎溪(中国)经都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徐李庆、王文标先生,县直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

  浙江滕头集团董事长、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先生,宁波和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何阿素女士,宣城市和谐园林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常善先生,宣城市和谐园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汪孟飞先生。

  宣城市城市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郎川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沈金昶先生,宣城市城市燃气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俞亚邨先生,宣城市城市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安徽郎川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季平玉先生一行,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领导和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签约仪式主持词这天的签约仪式主要有5项议程:一是十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健同志介绍两个签约项目状况;二是县委副书记傅广武同志致欢迎辞;三是浙江滕头集团董事长、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先生讲话;四是安徽郎川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沈金昶先生讲话;五是进行正式签约。

  首先,请十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健同志介绍即将签约的两个重点项目相关状况,大家欢迎;

  刚才刘镇长对两个重点项目相关状况进行了具体介绍,相信项目的建成将能极大促进我镇经济社会更上一个新台阶。下方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县委副书记傅广武同志致欢迎辞,大家欢迎;

  刚才县委副书记傅广武同志以热情、真诚的讲话,对各位客商来我县投资建设表示热烈欢迎,并寄予携手发展、共创辉煌的完美心愿。下方进行第三项议程,请浙江滕头集团董事长、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先生讲话,大家欢迎;

  下方进行第四项议程,请安徽郎川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沈金昶先生讲话,大家欢迎;

  下方进行第五项议程,进行正式签约,请县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邵建华同志,浙江滕头集团董事长、滕头村党委书

  记傅企平先生,宣城市城市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郎川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沈金昶先生,县委副书记傅广武同志,县政府党组成员、十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张勇同志,宣城市和谐园林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常善先生,县委办主任、宣传部部长张健同志,皖垦茶业集团党委书记、十字铺茶场场长邱升水同志,十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健同志,上台见证。

  首先进行十字镇万亩绿化苗木生态示范基地签约仪式,请双方代表到签约台签约。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十字镇绿化苗木生态示范基地项目的签约表示热烈祝贺!

  下方进行十字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的签约仪式,请双方代表到签约台签约。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十字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的签约表示热烈祝贺!

  十分感谢浙江滕头集团和安徽郎川天然气有限公司对十字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这天的签约是十分成功的,请服务员敬上香槟酒,大家共同举杯庆贺。

  最后祝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工作顺利,身体健康,事业兴旺,万事如意!

  签约仪式主持词(五):

  项目合作签约仪式主持词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端午时节,粽叶飘香。这天,我们十分高兴地迎来了刘红瑛局长率领的深圳市宝安区的各位领导、专家。

  下方,即将进行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对口帮扶翁源县中医院签约仪式。

  首先,请允许我介绍出席这天签约仪式的领导,他们是:宝安区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刘红瑛

  宝安区卫生局副局长、宝安区沙井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杨北兵翁源县副县长:包玉兰

  翁源县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张保明签约仪式主持词宝安区中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林晓生

  宝安区中医院人事科主任刘汉娇

  宝安区中医院内科二区主任宋银枝

  本次签约仪式共有4项议程。

  下方进行第一项:请翁源县中医院龙伟兰院长讲话词;

  进行第二项:请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林晓生院长讲话;

  下方进行第三项:请翁源县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张保明讲话;下方进行第四项议程,有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刘红瑛同志讲话。掌声欢迎。

  此刻进行第五项议程,由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和翁源县中医院签订帮扶协定。有请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和翁源县中医院代表上台签订协议。

  签订协议圆满结束,有请有关领导上台合影留念。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企业家,女士们,先生们: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对口帮扶翁源县中医院签约仪式的各项议程已进行完毕。多谢大家!

  签约仪式主持词(六):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好!

  这天我们在那里隆重举行XX项目签约仪式。由XX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XX加工项目,总投资XX万美元,注册资本XX万美元,规划年加工潜力XX万吨,主要从事特种钢板加工,销售自产产品。该项目的签约,不仅仅提升了企业本身的产品档次,为企业调整产业结构带给有利条件,更是园区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千亿园区”宏伟目标的新契机。

  出席这天签约仪式的领导和嘉宾有:

  XX市委副书记XX先生

  江苏XX加工有限公司总经理XX先生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领导和嘉宾莅临签字仪式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这天签约仪式共有四项议程:

  第一项议程:有请先生致辞;签约仪式主持词此刻,会议进行第二项,有请先生致辞;

  此刻,会议进行第三项,有请先生做重要讲话。此刻,会议进行第四项,有请XX市长和XX总经理上台进行签约。有请其他领导站到主席台后见证签约。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这天,我们共同见证了这一激动人心的时刻,它将永载园区史册、永载XX发展史册。让我们举起喜庆的酒杯,共同祝贺XX园区和XX合作成功!

  签约仪式到此结束!多谢大家!

  签约仪式主持词(七):

  中韩合作签约仪式主持词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同学们,下午好!

  这秋冬交替,喜迎宾朋的完美时刻,我们高兴的迎来了我校与北京科技教育促进会关于中韩合作项目的签约仪式。

  请允许我向大家介绍出席本次签约仪式的嘉宾及代表:

  北京科技教育促进会:

  青岛开发区教育体育局

  开发区职业中专

  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最诚挚的欢迎和最衷心感谢。

  随着中日、中韩区域经济合作试验区的建设,如何服务园内日资、韩资企业,如何为园区内日资培养实用型专业技术人才是摆在我们职业教育面前的新课题。为此,我校透过前期考察了解启动中日韩国际合作项目。我校与北京科技教育促进会确立了“韩国教育部职业教育专门大学优秀人才订单培养项目”。这天我们在那里举行签约仪式,这是我校推进国际化办学的的集中体现,提升我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举措。此刻,我宣布签约仪式正式开始。

  第一项:崔校长致辞

  第二项:北京科技教育促进会赵彤主任讲话

  第三项:签约

  第四项:签约仪式结束,下方进行揭牌。

  第五项局领导讲话

  结束语:

  我校和北京科技教育促进会关于中韩合作项目签约成功,是我校合作办学走向国际化的实质性的一步。必将会在我校发展史上树立一座新的里程碑,对我校未来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相信这一成果也将惠及青岛为、开发区及周边地区,为学生出国留学增加新的选取和机会。(4)

  签约仪式到此结束,多谢大家。

  签约仪式主持词(八):

  合作共建签字仪式主持词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这天,我们在那里隆重举行市检察院和XX镇合作共建XX村电子监控系统签字仪式。

  出席这天签约仪式的市领导有:XXX、XXX。出席签字仪式的区领导有:XXX、XXX。参加这天签字仪式的镇领导是:XXX、XXX。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领导和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这天的签约仪式主要有六项议程:

  一是镇领导致欢迎词;

  二是村党支部书记汇报村状况;

  三是市检察院、镇政府负责人签订《工作备忘录》;

  四是市领导讲话;

  五是首都综治办领导讲话;

  六是区领导讲话。

  首先,请镇领导致欢迎词;

  下方进行第二项议程,请村党支部书记汇报村基本状况;

  下方进行第三项议程,有请市检察院、镇政府负责人签订《关于共同做好xxx帮扶工作备忘录》。(请工作人员做好准备)

  (签字后)下方由我宣读《备忘录》的资料。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庆祝签字圆满成功!

  下方进行第四项议程,请市领导讲话!大家欢迎!

  下方进行第五项议程,请首都综治办领导讲话,大家欢迎;

  下方进行第六项议程,请区领导讲话!大家欢迎!各位领导、同志们:这天,我们成功举行了合作共建的签字仪式,共同见证了这一激动人心的时刻。市区领导对这次合作共建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我们必须要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再次感谢大家百忙之中莅临X镇,参加与市检察院合作共建签字仪式!期望镇党委、镇政府要以这次合作共建为契机,在市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奋勇拼搏、开拓进取,为建设平安宜居、充满活力、和谐幸福的x镇而努力奋斗!

  此刻,我宣布:签字仪式到此结束!

  再一次衷心感谢各位领导的光临,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多谢!

  签约仪式主持词(九):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

  金秋送爽,送来了风的歌唱、送来了风的美妙乐章!

  刚刚参加完石城、石井风电场投产仪式的各位朋友,必须对现场的阵阵秋风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这风,是大自然赐予莆田人民的一份厚礼!

  这风,是莆田人民给予我们风电人的一份攻坚克难的试卷!

  昨日,我们用辛勤的汗水播种了艰辛;这天、明天…我们将携手耕耘收获、喜迎丰收!

  各位朋友,值此石城、石井风电场投产的喜庆之日,应VESTAS的倡议,我们在那里隆重举行仪式。

  此刻我宣布,石城风电场首期风机机组预验收透过签字暨战略合作伙伴协议签约仪式此刻开始!

  出席这天签约仪式的领导、嘉宾有:(略)

  VESTAS公司参加签约仪式的领导有:(略)

  福煤集团公司参加签约仪式的领导有:(略)

  应邀参加这天签约仪式的中央媒体有:(略)

  应邀参加这天签约仪式的福建省内媒体有:(略)

  欢迎你们的到来!

  (议程一:双方签约)

  此刻请福煤(莆田)风力发电有限职责公司董事长黄友星先生和维斯塔斯风力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区总裁安信诚先生上台签约,大家欢迎!……。(掌声)

  请在座的领导、嘉宾为我们共同见证这一伟大的历史时刻!(掌声)

  【签约,交换文本】

  【签约代表握手、合影留念】

  (签约中)

  福煤(莆田)风力发电有限职责公司是省重点企业福煤集团旗下的专业致力于风电开发、建设、运营的公司。石城、石井项目的成功建设,标志着它正在这个行业内逐步走向成熟。福煤人吃苦耐劳、敬业奉献和谦恭好学的品德,将透过与维斯塔斯公司的战略合作,共同谱写一个新的历史篇章。

  维斯塔斯风力技术有限公司是一个全球风电行业的领军者,他们在产品研发、技术进步和服务创新上的优势将透过与福煤风电公司的合作赢得更加广阔的中国市场。

  (签约毕)

  这天,石城风电场首期风机机组预验收透过签字暨共同签署双方战略合作协议,是福煤风电公司发展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它标志着福煤风电从此将在巨人的肩膀上登高望远,赢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获得先进技术的支持。它也是维斯塔斯公司开发风电项目、发展合作模式的一个有益尝试,是双方极好的一个发展平台!双方的合作,将在快速发展的中国风电业中,增添一道强强联手、合作多赢的亮丽风景。

  让我们预祝他们合作获得圆满成功!……(掌声)

  (议程二:领导致词)

  1。下方,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维斯塔斯全球高级副总裁、中国区总裁安信诚先生致词……

  (多谢安信诚先生的精彩演讲!)

  2。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有请福煤风电公司总经理沈龙山致词……

  (多谢沈龙山先生的精彩致词!)

  (议程三:结束语)

  此刻我宣布,石城风电场首期风机机组预验收透过签字暨战略合作伙伴协议签约仪式圆满结束。午宴正式开始,期望各位来宾用餐愉快!朋友们干杯!!

  午宴结束后福煤集团公司和维斯塔斯风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将举行新闻发布会,欢迎大家参加。多谢!

  签约仪式主持词(十):

  进驻签约仪式主持词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下午好!

  这天,阳光灿烂,秋风习习,我们在那里隆重举行××购物广场进驻××山庄的签约仪式。借此机会,我谨代表××集团有限公司对各位的光临表示最热烈的欢迎。

  ××山庄商业广场是我们××集团投资兴建的大型商业项目,总投资达1。2亿元人民币。占地面积208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500平方米,楼高五层。规划设计有大型购物广场、酒店餐饮、娱乐休闲等多种功能,配套设施完善,营运方式灵活。是集餐饮娱乐、购物休闲于一体的综合性大型商业项目。

  商业广场采取项目合作制为,引入专业的商业管理模式,由开发商与营运商共同打造并持续该地区的商业核心地位,××集团经过10多年的努力,已经成长为一家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业,并涉足购物连锁、物业管理、幼儿教育等业务的企业。1993年,开始投资开发了××山庄,如今它已成为小金口地区知名的运动休闲生态社区。××山庄依山傍水,人杰地灵,伴随××山庄商业广场的拔地而起,孕育的无限商机和蕴藏发展潜力的××山庄将焕发勃勃生机,迎来××集团事业发展的春天,掀起新一轮小金经济腾飞的浪潮。

  “同事同志同命运,共创共享共发展”,这是××人孜孜追求、共同进步的真实写照。勤劳奋进的××人向来以开放的思想,敞开的胸怀从容应对市场的挑战,热情迎接四方朋友的合作参与。这天,我们和××购物广场在那里隆重举行签约仪式,这为××的发展、壮大、辉煌又添上了锦绣的一笔。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山庄商业广场的辉煌,共享事业成功的喜悦。

  最后,预祝本次签约仪式取得圆满成功!

  签约仪式主持词(十一):

  企业项目发布暨签约仪式上的主持词

  尊敬的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下午好!此刻,我们举行市情说明、项目发布暨签约仪式。过前期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协商洽谈,这天,共有19个项目达成了合作共识。借助2015殷商文化旅游节和2015华商(xxxxxxxxxx)投资论坛的良好平台,我们举行这个项目签约仪式,旨在对这批成熟的合作项目进行一次集中展示,推动更多的合作项目落地,促进共同发展。我们衷心期望各位投资者、企业家和项目方能够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商机,深化合作,实现共赢!

  下方进行第一项,请大家观看安阳市城市形象宣传片。接下来,请人民政府副市长张曼如女士推介安阳市对打造专属自我的淘宝旺铺装修店铺优化商品推广网站客服工作经济合作领域;第二项,项目签约。参加这天签约仪式的合作项目共19个,总投资额109。8亿元人民币,这些项目规模大,前景好,贴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涵盖了我市先进制造业、农牧业、电子信息、现代服务业、旅游等多个领域,充分体现了安阳的资源优势、发展方向

  和产业重点,这些项目的引进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下方,开始签约。请上台鉴签。

  首先,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请安阳市先生和先生上台签约接下来,请上台签约的合作双方代表上台签约。下方,开始签约。请台上和台下的合作双方开始签约。让我们对签约各方的合作表示衷心祝贺!

  尊敬的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这些项目的签订是合作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各界朋友对安阳经济社会发展支持和帮忙的见证!我们深信,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注重实效、共同发展为基础的合作,将把我们更加紧密的联系在一齐。让我们团结一心,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开创完美的明天!

  (礼仪递上红酒)

  请大家共同举杯祝贺!(干杯毕)这天的签约仪式到此结束,多谢大家!

  签约仪式主持词(十二):

  协议签约仪式主持词

  第一,司仪宣布:签字仪式正式开始;

  第二,请签字双方有关方面负责人到主席台上分两边站立;

  第三,由举办方代表致词并简要介绍签约背景;

  第四,请xxx先生宣读中文协议书文本,请xxx先生代表外方宣读外文协议书文本;

  第五,请双方主签人就坐,请双方代表在协议书上签字;

  第六,交换签约文本;

  第七,请服务员上香槟酒,请大家共同举杯庆贺;

  第八,签约双方合影留念;

  第九,司仪宣布签字仪式结束。

  签约气氛营造

  签字桌上方铺深绿色台呢,并设置小巧玲珑的鲜花盆;签字桌后挂与签字资料有关的大红横标;签字仪式国旗或(公司)组织旗和旗架;酒水和双方的签字文本、签字笔;分别站立温文尔雅的礼仪小姐。

  〔后台播放背景轻音乐萨克斯曲《友谊地久天长》或《魂断蓝桥·友谊地久天长》,主持人上台致意〕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下午好!

  在这荷花盛开、喜迎宾朋的完美时刻,我们在那里隆重举行xxxx年中国xx荷藕节投资环境推介暨项目签约仪式,展示活动成果,增进相互了解,加强互惠合作。这是我县推进大开放大招商大发展的集中体现,也是加快实施工业化、城镇化战略的重要举措。在此,我谨代表活动筹委会,向参加这天签约仪式的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

  参加这天签约仪式的有来自美国、德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印度尼西亚、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以及国内部分企业的来宾代表,xx县四套班子全体领导,县各镇、开发区和部门负责人,重点企业负责人。

  这天签约仪式主要有四项议程。

  首先,请中共xx县委书记xxx先生致词,大家欢迎。

  〔主持人退场,县委书记xxx先生上场致词〕

  〔县委书记xxx先生致词完毕退场,主持人上吵〕

  刚才县委书记xxx先生以热情、真诚的讲话,表达了xx人民与中外客商携手发展、共创辉煌的完美心愿。下方,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各位来宾观看专题片《魅力xx》。

  〔来宾观看专题片《魅力xx》完毕,主持人上吵〕

  为便于各位来宾进一步了解xx,寻求合作,下方,进行第三项议程,请中共xx县委副书记、县长xxx先生致xx投资环境推介词,大家欢迎。

  〔主持人退场,县长xxx先生上场致xx投资环境推介词〕

  〔县长xxx先生致xx投资环境推介词完毕退场,主持人上吵〕

  刚才,县长xxx先生重点介绍了我县区位条件、园区开发、产业发展、资源优势、投资环境等状况,欢迎各位来宾就有兴趣的合作领域,进行更深入地了解和洽谈。

  下方,进行第四项议程,举行合作项目集中签约仪式,请县委书记xxx先生,县委副书记、县长xxx先生,县人大主任xxx先生,县委常委、县开发区工委书记xxx先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xxx先生,县委常委、组织部长xxx先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xxx女士,县委常委、人武部政委xxx先生,县政府副县长xxx先生,县政协副主席xxx先生,上台见证。

  第一批签约,分别是塑胶机械、服装电子、水暖器材、木制玩具、阀门管件、环保设备、创业园、塑胶工艺项目,下方请:

  〔名单及签约项目酌情一一予以公布、介绍〕

  双方参加签字的人员进入签字台签约。

  〔签约人按主持人的唱喏声上台签约,主持人〕

  签字入座,其他人员分主方、客方,按身份顺序排列于各方签字人员座位之后。有请双方交换文本,正式签约;主签人签完保存文本后,有请双方助签人员传递文本,再在对方保存文本上签字;签字人举手示意签字完毕。


校友会致辞

  校友会致辞(一):

  校友会新年致辞

  各位亲爱的校友及家人:

  “一元复始山河美,万象更新锦绣春。”光阴荏苒,岁月轮回,时间的脚步已经迈入20xx年。新年的钟声已经敲响,我们谨向全体校友致以新年的问候:大家新年好!

  20xx年,我们相伴而行,共同分享成功的喜悦,也共同分担成长的烦恼,共渡春华秋实的浪漫,也一道经历夏与冬的考验,太多完美的时光值得回忆,太多珍贵的情谊值得收藏。

  在母校步入91岁华诞的时候,年经的四川校友会也走过了六年的春夏秋冬。6年来,在各位校友的大力支持下,校友会的工作取得长足的进步,已经成为江财四川校友的精神家园。尤其是即将过去的20xx年,更是值得骄傲和自豪:这一年,我们承办了江西财经大学校友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二届校友金融论坛,母校主要领导和四川400余位校友参加,规模空前;这一年,江西财经大学四川校友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也成功召开,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四川校友会组织机构和理事会成员;这一年,我们响应母校号召,走进小金捐资助学,为39位贫困学子带去了期望与激励;这一年,我们走出四川、迎来送往,密切联系母校与各地校友分会,成为外地校友入川、四川校友走向全国的桥梁和纽带;这一年,我们或结伴远足或围炉夜话,陶治了情操也密切了友谊;这一切的一切,值得我们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细细回味、慢慢品尝......信而达礼、敏而好学、廉而知耻、毅而弥坚——母校的教诲激励我们不断并肩前行!

  20xx年的冬天即将过去,20xx的春天即将来临,风霜雪雨将消隐在新春,已然灿烂的岁月将更加璀璨。仰望天空,浩瀚星辰与我们内心的豪情与信仰同在!

  祝各位校友新年快乐,20xx年丰收!

  校友会致辞(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师长、各位校友:

  大家好!

  首先对大家来参加****校友会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在校友会筹建过程中给予大力支持的各位领导、各位校友、筹委会成员和各界、各部门表示诚挚的谢意!我相信,只要有大家的鼎力支持,我们**校友会必须会越办越好!

  参天之树,必有其根,环山之水,必有其源。***培养了我们,让我们度过了人生中最纯洁、最完美的时光。二十年沧桑风雨路,弹指一挥间,回顾**在磨砺中不断前进,在奋斗中不断发展,在改革中不断跨越,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构成了坚韧的团队品格,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国家建设栋梁之材。回想学子同窗、四载同舟,我们在**浓厚的育人氛围里迈青春脚步,风雨兼程、求索砥砺,奋发努力、成长成功。在母校,我们得益于师长教诲,锻造了知识和潜力。在母校,我们感悟梦想和价值,度过了生命中最宝贵的年华。踏上工作岗位,我们共同走上艰难创业、奋马扬蹄和快速发展的历程,如今,大家都是工作有业绩,事业有成长,人生有发展。

  浓浓母校情,依依校友心。校友会作为一个开放的平台,是每个校友分享成功与喜悦,传递友情和价值的精神家园,

  是我们联系母校、联络校友的感情纽带。这天,我们叙友情、话相知、谋发展,进一步增进相互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团结与互助、合作与发展。期望各位校友以这天的聚会为开端,多联系、多走动、多关照,遇有校友喜庆消息,及时转告,用心参与,互相捧场。当校友遇到困难时,请大家多支持、多帮忙。亲戚越走越近,校友越走越亲!

  最后,衷心祝愿母校蒸蒸日上,蓬勃发展!祝我们的老师桃李满天下,身体健康,生活幸福!衷心祝愿广大校友在各自的岗位上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让我们携起手来,团结合作,把我们的友谊进一步发扬光大;祝全体校友情绪好、身体好、工作好,阖家欢乐、心想事成,万事如意!谢谢大家!

  校友会致辞(三):

  校友会成立致辞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校友、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这天,惠风和畅,名流汇聚,经过近一年的筹备,我们最后满怀期盼地迎来了xx学校校友会的成立!这是我校发展史上浓墨重彩的一件大事。各位校友代表怀着对母校的深情与牵挂,怀着对同窗相逢的期盼与喜悦,不辞劳苦,相聚母校,共襄盛典。此时此刻,作为母校现任校长,我感到无比幸福与感动,学校因你们的归来而光彩夺目,因你们的莅临而添光添彩!在此,我谨代表学校近三百名教职员工和三千多名学子向纷至而归的校友们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向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参加本次聚会的校友们,表示最完美的祝愿!向为校友会的成立而默默奉献的校友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六十年风雨沧桑,六十年韶光流转;六十年桃李芬芳,六十年硕果累累。各位校友,再过3年,我们即将迎来母校60年的华诞,这天,我们在那里隆重聚会,成立校友会,既是欢迎校友们重返校园,再抚母校新颜,再温恩师教诲,再叙同窗情谊,更是期望借此凝聚各方力量,为母校60年校庆建言献策,为学校继往开来、勇攀高峰、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岁月如歌声声远,事业如棋局局新。幽幽历史长河,记载着学校每一次厚重而坚实的变迁。各位校友,你们必须不会忘记以前简陋与拥挤的教室和宿舍,必须不会忘记以前的你们摸黑排队打开水的艰难,必须不会忘记冬天洗衣洗澡冻得瑟缩发抖的场景,必须不会忘记“远看一片红,近看像鸡笼,有山又有水,还有血吸虫”的打油诗,而这天,这一切在母校都已成为历史。近六十年来,孝感农校在上级领导的关怀下,在各位校友的关心帮忙下,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得到了飞快的发展,呈现出翻天覆地的变化:学校由偏居东山头一隅到这天踞守孝感城区东大门,由湖汊草滩到这天的高楼大厦,由尘土飞扬的校园小径到如今宽阔平直的林荫大道。此刻,高标准的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健身园一一建成,你们的学弟学妹们有了放飞自己的场所;高规格的实验室、微机室、图书室、多媒体教室,为你们的学弟学妹们带给了现代化的教学场所;“做好人,读好书,选好路”等新的办学理念的提出,让你们的学弟学妹们时时熏陶在人性化的校园文化中,健康茁壮成长。走进这天的xx学校,你会深切地感受到母校浓郁的育人氛围,怦怦跳动的时代脉搏,奋进和谐的学校灵魂。

  母校能有这天的变化,是一代代老师和学友们用心血和汗水创造的,是你们这些卓尔不群的校友用真情和奉献促成的,母校不会忘记,历史不会忘记。当前,母校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时刻,我们将认真实施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秉承“善贵和、创新致远”的核心价值观,遵循“做好人、读好书、选好路”的办学理念,倡导“自强不息、上善若水”的校训,践行“让想读书的学生上大学、让想工作的学生就好业”的育人宗旨,紧紧围绕“建立品牌学校、打造百年名校”的目标,锐意改革,不断推动学校持续发展,让母校的明天更为绚丽多彩,让母校的历史源远流长!

  似水年华滋树穗,一枝一叶总关情。校友们,母校感谢您,因为您正实践着母校办学的宗旨,奉献社会,建功立业,铮铮做人,成就人生。母校以你们为荣,因为你们秉承着母校的校训,用勤劳智慧的双手,改造着城市和农村;母校欣慰地看到,我校杰出校友汤俭民、周小贺入选了孝感建市20周年最具影响力先进模范人物。在这个伟大的时代,你们把改造自己命运的呐喊,汇入共和国奔驰的车轮。借此机会,作为一校之长,我衷心期望在校的同学们要传承老农校精神,以校友们为榜样,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学会励志,学会感恩,用自己的勤劳和智慧,编织绚丽的未来,创造自己的辉煌,为社会奉献,为母校争光。

  各位校友,参天之树,必有其根,环山之水,必有其源。今日的相聚,你们必须又会对母校增添一份真挚的深情、一份刻骨的眷念和一份永恒的记忆。母校既是各位校友振翅高飞的凤巢,冲刺人生目标的起点,更是你们远航归来的港湾、精神寄托的家园。母校真诚的欢迎各位校友常回家看看,母校会永远牢记着你们!我们坚信,无论相隔多远,无论时隔多久,我们的母校情、师生情、同窗情永远长青!

  最后,衷心祝愿各位校友工作顺利,事业兴旺,身体健康,

  合家幸福,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校友会致辞(四):

  各位校友、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这天我们欢聚一堂,共同见证了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的成立,掀开了我院校友工作新的历史篇章,在此我谨代表母校全体师生向学院校友会的面立表示热烈的祝贺!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走过了近五十年的风雨历程,在一代代机电人的顽强拼搏、艰苦奋斗、开拓创新下,母校经历了从小到大、由弱到强的艰难而光辉的发展历程。五十年来,学院的占地面积从文革后复校时仅有的9亩,发展到这天的942亩。在校学生从最初的3个班100多人,发展到这天在学生规模达9684人。职工人数从当年的几十人发展到这天200余人的规模。从最初的2个发展到这天的31个,学院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硬件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逐年提升。

  近年来,学院秉承“知行并进”的校训精神,创新“以人为本、崇尚技术、开放共享、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紧紧抓住高职教育发展的宝贵机遇,走出了一条高效益、跨越式的发展道路。2008年学院获批为省级示范园区建设单位;2010年,学院成功入围“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了宝贵的发展先机。

  我们真切地感受到,学院五十年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原机械学校深厚的积淀,更与所有广大校友的关心支持和无私帮忙密不可分。五十年来历届毕业生以理论基础扎实、技能熟练、勤于实践、善于开拓而享誉社会各界,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在座的各位校友就是突出的代表,你们既为母校赢得了极高的荣誉,更为母校的改革和事业发展带给了巨大了支持,全体校友共同书写了母校厚重而绚丽的人才培养史,这是学院永远珍藏的宝贵财富。在此,我代表学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母校发展的各届校友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校友会的成立,旨在加强全体校友与母校、校友与校友之间的联谊与团结,鼓励校友在各自的事业中开拓奋进,共同为母校的兴盛做出贡献。校友是学院的建设力量,校友取得的荣誉,增值了学院的形资产,校友对母校的物质援助,为学院的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广大校友的奋斗精神、工作业绩和人生感悟,是对在校学生进行思想教育、专业教育和教育的宝贵资源。校友还是在校学生的就业资源,广大校友帮忙解决了众多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为他们构筑起了事业发展的平台。因此,聚集校友力量,共谋学院发展,已成为学院当前新形热下加快建设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这天,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正式成立了,这是我们全体校友共同的家。校友会不仅仅联系着学院的过去,更联系着学院的此刻和将来,承载着母校与广大校友共同的光荣与梦想。我们诚挚地期望广大校友一如既往地关注母校,在校友会的旗帜下,用心为母校的建设建言献策、增砖添瓦。期望校友会用心拓宽母校和校友的联系和沟通的渠道,使之成为校友间传递信息、交流经验、加强协作、共同发展的重要平台。

  各位校友,明年学院将迎来五十周年华诞。五十年风雨兼程,上下求索;五十年春华秋实,岁月如歌。这是母校五十年风雨历程的重要见证,更是母校发展史上继往开来的重要一页。届时,母校将隆重举行校庆典礼及系列活动。我谨代表学院师生员工,真诚的期盼与大家共同迎接这个喜庆的节日,期望届时校友们能回到母校,重温母校情怀,再叙师生之情、同窗之谊,为母校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亲爱的校友们,无论你们荣闪烁,还是淡定平凡,亦或你们前方有困难和挫折,你们永远都是机电学院的学子,母校永远是你们休憩的港湾,欢迎你们常回家看看,欢迎你们回母校做客!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校友会致辞(五):

  校友会致辞

  亲爱的各位校友:

  大家晚上好!

  十分高兴,在这秋高气爽、五谷飘香、大美镇赉最好时节,我们相聚在此,共同举办第二届延边农学院镇赉校友会。为此,我代表校友会理事会,对各位校友的踊跃参加和百忙莅临表示诚挚地欢迎!对第二届校友会在筹办过程中筹委会的不懈努力和认真细致的筹划表示真心地感谢!

  在各位校友的共同努力倡导下,第一届校友会自xx年成立以来,一向秉承着母校“诚朴慎知、俱时笃行”的学院精神,始终牢记我们延农人以农业为主,服务社会的根本宗旨,广泛联系,广泛互动,时常交流互动,共忆母校时光,共叙校友亲情,共悟人生哲理。

  遥想当年,背负行囊,远赴他乡,是延农接纳了我们,是延农培育了我们,是延农让我们度过了人生中最纯洁、最幸福、最完美的大学时光。以前的马蹄山下、海蓝江畔是大家神圣而又向往的地方。回首往事,风雨兼程,异族他乡,求索砥砺,奋发成长;追忆过往,母校恩情,知海行船,铭记于心,久久难忘。

  俯瞰今夕,各位校友都已由怀揣梦想的年轻人成为所在行业、所在岗位的顶梁柱、佼佼者,各位校友所取得的成绩让母校为之骄傲,让所有校友为之自豪。延边农学院作为载体,让我们大家相识、相知;校友会作为平台,让我们大家相融、相亲。浓浓母校情,依依校友心。校友会是一个开放的平台,是每个校友分享成功与喜悦,传递友情和价值的精神家园,是我们联系母校、联络校友的感情纽带。这天,我们叙友情、话相知、谋发展,进一步增进相互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团结与互助、合作与发展。期望各位校友以这天的聚会为开端,多联系、多走动、多关照,遇有校友喜庆消息,及时转告,用心参与,互相捧场。亲戚越走越近,校友越走越亲!

  各位校友,母校是我们心中永远的圣地,校友是不分院系界别、官职行业的互爱互助的兄弟,延边农学院镇赉校友会则是我们自己心灵的家园。期望大家心系母校,心连镇赉,情寄校友,时刻谨记延边农学院“诚朴慎知,俱时笃行”的学院精神,在自己的事业中做出更大成绩的同时,捧出自己火热的心,以实际行动为镇赉的发展多做贡献,为母校增光添彩!

  最后,衷心祝愿母校蒸蒸日上,蓬勃发展!衷心祝愿我们的延边农学院镇赉校友会越办好!衷心祝愿广大校友在各自的岗位上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让我们携起手来,团结合作,把我们的友谊进一步发扬光大;祝全体校友情绪好、身体好、工作好,阖家欢乐、心想事成,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校友会致辞(六):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校友:

  大家好!

  在这长风浩荡、秋意浓浓的九月,校友毕至,嘉宾云集。在此,我谨代表全校师生员工,对你们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对你们过去、此刻、以至今后,对安化二中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十年沧桑风雨路,弹指一挥间,安化二中走过了一段艰难创业、奋马扬蹄和快速发展的历程。一代代二中人风雨兼程,求索砥砺;一代代二中人辛勤耕耘,劳作不息;一代代二中人育英哺华,拼搏奉献,使二中步步壮大,日日崛起。如今的安化二中,以先进的办学理念,幽雅宜人的校园环境,现代化的教学设施,严格规范的管理,鲜明的办学特色赢得良好的社会赞誉,获得了一次次殊荣,培养了一批批品学兼优,特长显著的合格毕业生。时代在前进,二中在发展。如今的二中,是一幅迷人的画卷,永远使人向往;是一首昂扬的诗歌,永远令人深思;是一曲动人的乐章,永远催人奋进!

  回溯过去,踏遍青山人未老;面向未来,而今迈步从头越。我们深信:在各级领导和各届校友的关怀和支持下,安化二中这艘经历世纪风雨又富有生机的航船,必须能承载着二中人新的梦想,借申省重点的强劲东风,以矫健的身姿,昂扬的斗志去搏击新世纪的风雨,在教育教学的碧海上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亲爱的校友们,母校是我们成长的摇篮,是万里征程的起点,远在异地他乡,母校是我们心灵的家园。或许在记忆的相册里,我们还珍藏着恩师语重心长的谆谆教诲,封存着同窗依依惜别的浓浓情意,录制了校园每一个角落里的别致风景。情到浓时已无语,千千心结绕灵魂。无论身在何处,你的心都与母校紧紧相连,你的情都与昔日师长同窗相牵;即使青丝变白发,此心不改,即使足迹遍全球,此情不变!

  亲爱的校友们,巍巍雪峰在金菊飘香的时节舒开双臂拥抱从五湖四海归来的二中人!我们热忱期望你们在百忙中常回家看看,常来母校走走,见师长,会同窗,叙情谊。让我们一齐共念我师传道授业之深恩,共感同窗砥砺厮磨之厚谊,共同缅怀那激情燃烧的岁月。

  最后,在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之即,祝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校友、各位朋友们,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万事胜意!

  谢谢大家!

  校友会致辞(七):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杏林前辈、各位上海中医药大学校友:上午好!

  首先感谢校友会给了我这样一个代表年轻校友发言的机会。我是1996年毕业的,到今年正好毕业十年。校友会安排我代表年轻校友发言,我感到十分的不安,主要是自己才疏学浅,而很多优秀的青年校友在临床、科研、教学等诸多方面,甚至在国内外各个相关的领域都有杰出的成绩,所以深觉自己没有潜力代表青年校友。因此,这天的发言谨向各位师长前辈、校友以及同道做一个汇报,不当之处还敬请指正。

  今年是我校建校五十周年,作为年轻的校友,我们同样怀着兴奋而激动的情绪,来迎接母校50年校庆。50年,对一个人来说是“知天命”的年龄,但对于一所大学来说,就应是“风华正茂”的年龄。国外很多大学的建校时间已经长达几个世纪,如剑桥大学、牛津大学建立于12世纪,而国内北大、复旦等很多著名的大学,也已有1个多世纪的历史了,所以相比之下,50年对于一所大学可谓是“正当年”。从母校建校50年以及学术上更久远的历史沿袭中,我们看到了杏林前辈们为中医药的发展,前赴后继、孜孜以求的不懈努力,正是这样一代又一代的开拓进取,才有中医药勃勃生机的此刻,有母校辉煌的这天。所以,作为杏林晚辈,我们感谢前辈们在传统医学之路上,为我们指引方向、令中医药事业薪火相传;作为年轻的校友,我们更感谢母校,在成长之路上给我们奠定了扎实的根基,也为我们造就了更广阔的发展天空。很多年轻的校友,虽然因为各种原因工作在中医药以外的领域,但这并不影响他们对中医药、对母校的感情,他们也一向关心着中医药事业和母校的发展。母校就象是杏林园中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而我们就是这树上一片小小的绿叶,是根给了我们营养,是干哺育了我们,“我的胸怀在蓝天,深情埋沃土”。这天,我们以最真诚的心意

  来感谢和祝福我们的母校——“这是绿叶对跟的情谊”。

  作为年轻的中医人,我们深深的明白,在中医药这个广阔的领域里,我们才刚刚起步,我们肩负着中医药“继往开来”的重担。在日益重视传统文化的社会发展趋势下,传统医学越来越受到更广泛的关注,在现代社会中,传统医药也正逐渐的发挥出新的优势。我们年轻一代,首先要责无旁贷地担负起“传承”中医药精华的重任,这也是中医药发展的过去、此刻和将来在我们身上的汇集,我们肩负着中医药事业的未来。在走上传统医学之路之后,我们深深为中医药的博大精深所吸引,为几千年的医学精髓所折服,这不仅仅仅是我们的事业,也是我们民族的事业。我们也明白中医药的发展还面临着很多困境,面临这诸多的压力和挑战,但我们决不会让中医药的薪火丢失在我们手中,我们会象诸多前辈一样,穷我们毕生的精力,努力将中医药事业发扬光大。进入21世纪,中医药的发展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为中医药的进一步发展带给了新的契机,也对我们年轻一代中医人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我们能在传承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中医药事业的“创新”,使中医药更好的发挥自己优势,适应社会的发展。我们年轻一代将“立足传统,面向现代”,团结同道、用心向上、乐观进取、求实求真,为中医药事业的繁荣、为母校的发展尽献

  我们的绵薄之力。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传统医学的学习和实践之路是漫长而艰辛的,但我们愿意将她作为终身的事业而为之奋斗;对整个中医药事业来说,我们每个人的所学所为是微薄的,但“涓涓细流能够汇成大海”,我们愿意将我们的微薄之力汇聚成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明天。

  最后,我想说:我们坚信,中医药事业、还有我们的母校必须会有一个光明而完美的明天!如果我们不能成就那样一个明天,那是我们年轻一代这天的努力还不够!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我谨再一次代表年轻一代校友,感谢母校、感谢所有的杏林前辈!

  谢谢大家!

  校友会致辞(八):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校友:

  大家好!

  在这长风浩荡、秋意浓浓的九月,校友毕至,嘉宾云集。在此,我谨代表全校师生员工,对你们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对你们过去、此刻、以至今后,对安化二中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十年沧桑风雨路,弹指一挥间,安化二中走过了一段艰难创业、奋马扬蹄和快速发展的历程。一代代二中人风雨兼程,求索砥砺;一代代二中人辛勤耕耘,劳作不息;一代代二中人育英哺华,拼搏奉献,使二中步步壮大,日日崛起。如今的安化二中,以先进的办学理念,幽雅宜人的校园环境,现代化的教学设施,严格规范的管理,鲜明的办学特色赢得良好的社会赞誉,获得了一次次殊荣,培养了一批批品学兼优,特长显著的合格毕业生。时代在前进,二中在发展。如今的二中,是一幅迷人的画卷,永远使人向往;是一首昂扬的诗歌,永远令人深思;是一曲动人的乐章,永远催人奋进!

  回溯过去,踏遍青山人未老;面向未来,而今迈步从头越。我们深信:在各级领导和各届校友的关怀和支持下,安化二中这艘经历世纪风雨又富有生机的航船,必须能承载着二中人新的梦想,借申省重点的强劲东风,以矫健的身姿,昂扬的斗志去搏击新世纪的风雨,在教育教学的碧海上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亲爱的校友们,母校是我们成长的摇篮,是万里征程的起点,远在异地他乡,母校是我们心灵的家园。或许在记忆的相册里,我们还珍藏着恩师语重心长的谆谆教诲,封存着同窗依依惜别的浓浓情意,录制了校园每一个角落里的别致风景。情到浓时已无语,千千心结绕灵魂。无论身在何处,你的心都与母校紧紧相连,你的情都与昔日师长同窗相牵;即使青丝变白发,此心不改,即使足迹遍全球,此情不变!

  亲爱的校友们,巍巍雪峰在金菊飘香的时节舒开双臂拥抱从五湖四海归来的二中人!我们热忱期望你们在百忙中常回“家”看看,常来母校走走,见师长,会同窗,叙情谊。让我们一齐共念我师传道授业之深恩,共感同窗砥砺厮磨之厚谊,共同缅怀那激情燃烧的岁月。

  最后,在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之即,祝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校友、各位朋友们,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万事胜意!

  谢谢大家!

  校友会致辞(九):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校友,同志们:

  上午好!

  这天,我们在那里隆重集会,共同见证福建师范大学发展历程中的一件大事——福建师范大学校友会即将正式登记成立!这一天,是全体师大人期盼已久、努力已久、酝酿已久的重要时刻;这一刻,母校情、师生情、同窗情、师大情,在那里凝结、升华。我代表福建师范大学全体师生员工,向莅临大会的领导、嘉宾以及校友代表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为校友会的成立付出努力、带给帮忙的主管部门、各位校友、同仁和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福建师范大学是一所在福建高等教育史上写下光辉篇章的百年老校,105载的风雨育人路,赢得了桃李满天下。我们十分高兴地看到,遍及海内外的40多万名校友,在各自的领域辛勤耕耘,施展才华,创造业绩,不仅仅为社会各项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更为母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广大校友情深义重,心系母校,时刻关注母校发展,并以不同的方式为母校建设献策献力,构成了师大人爱校荣校兴校的光荣传统,体现了校友们情牵母校的赤子情怀。在此,我代表学校党政,向长期以来情系母校、为母校赢得荣光、做出贡献的海内外校友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石蕴玉而山晖,水怀珠而川媚。我们始终认为,校友永远是母校最宝贵的财富和资源,是母校事业发展最可信赖的力量。师大的优良传统和校风,是历届校友创造积淀的;师大这天的社会地位和影响,也是过去100年海内外校友为社会作出的贡献而构成的。实践充分证明,校友是母校的名片,是母校办学质量的一面镜子、一把标尺,而母校对校友的凝聚力则是构成一所大学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母校与校友永远荣辱与共!

  福建师范大学有着丰富的校友资源,关爱校友,凝聚校友,服务校友,共同促进学校发展,始终是我们的办学理念和优良传统。长期以来,母校高度重视做好校友工作,在加强联络、建立组织、开展活动和增进合作等方面作出用心努力,取得了良好成效。个性是近年来透过校友会秘书处和各地校友组织的密切配合,团结凝聚了更多校友,在资金筹措、扩大影响、沟通信息、服务社会等方面做了超多卓有成效的工作,构成了“校友情系母校、母校关怀校友、母校与校友共同发展”的浓厚氛围和良好局面,为这天学校校友会的正式登记成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教育、民政等主管部门的热情指导下,在学校和校友们的不懈努力下,这天,福建师范大学校友会即将正式登记成立了!这既是广大校友多年来的强烈愿望和热切期盼,也是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必然要求。从此,师大校友有了一个合法的组织,有了一个更好更大的平台,它必将把五湖四海的校友们团结起来,为母校与校友之间以及各地校友之间开展交流和合作带给有力的支撑和组织保障。母校将和校友们一齐努力,推动校友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把校友会建成凝聚校友、共创未来的坚强纽带。

  各位校友,母校既是大家展翅高飞的凤巢、冲刺人生目标的起点,更是你们远航归来的港湾、精神寄托的家园。今年是母校建校105周年,届时将举行一系列庆祝活动,热忱欢迎各位校友回母校共襄盛举。期望大家多回母校走走看看、访师探友,多为母校的发展献计献策、传经送宝,在母校新百年的征程中一如既往地支持母校、关爱母校。

  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衷心祝愿各位校友、各位朋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生活幸福!并期望透过你们,把母校的喜悦和祝福带给天涯海角的每一位校友!

  谢谢大家。

  校友会致辞(十):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校友,同志们:

  上午好!

  这天,我们在那里隆重集会,共同见证福建师范大学发展历程中的一件大事——福建师范大学校友会即将正式登记成立!这一天,是全体师大人期盼已久、努力已久、酝酿已久的重要时刻;这一刻,母校情、师生情、同窗情、师大情,在那里凝结、升华。我代表福建师范大学全体师生员工,向莅临大会的领导、嘉宾以及校友代表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为校友会的成立付出努力、带给帮忙的主管部门、各位校友、同仁和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福建师范大学是一所在福建高等教育史上写下光辉篇章的百年老校,105载的风雨育人路,赢得了桃李满天下。我们十分高兴地看到,遍及海内外的40多万名校友,在各自的领域辛勤耕耘,施展才华,创造业绩,不仅仅为社会各项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更为母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广大校友情深义重,心系母校,时刻关注母校发展,并以不同的方式为母校建设献策献力,构成了师大人爱校荣校兴校的光荣传统,体现了校友们情牵母校的赤子情怀。在此,我代表学校党政,向长期以来情系母校、为母校赢得荣光、做出贡献的海内外校友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石蕴玉而山晖,水怀珠而川媚。我们始终认为,校友永远是母校最宝贵的财富和资源,是母校事业发展最可信赖的力量。师大的优良传统和校风,是历届校友创造积淀的;师大这天的社会地位和影响,也是过去100年海内外校友为社会作出的贡献而构成的。实践充分证明,校友是母校的名片,是母校办学质量的一面镜子、一把标尺,而母校对校友的凝聚力则是构成一所大学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母校与校友永远荣辱与共!

  福建师范大学有着丰富的校友资源,关爱校友,凝聚校友,服务校友,共同促进学校发展,始终是我们的办学理念和优良传统。长期以来,母校高度重视做好校友工作,在加强联络、建立组织、开展活动和增进合作等方面作出用心努力,取得了良好成效。个性是近年来透过校友会秘书处和各地校友组织的密切配合,团结凝聚了更多校友,在资金筹措、扩大影响、沟通信息、服务社会等方面做了超多卓有成效的工作,构成了“校友情系母校、母校关怀校友、母校与校友共同发展”的浓厚氛围和良好局面,为这天学校校友会的正式登记成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教育、民政等主管部门的热情指导下,在学校和校友们的不懈努力下,这天,福建师范大学校友会即将正式登记成立了!这既是广大校友多年来的强烈愿望和热切期盼,也是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必然要求。从此,师大校友有了一个合法的组织,有了一个更好更大的平台,它必将把五湖四海的校友们团结起来,为母校与校友之间以及各地校友之间开展交流和合作带给有力的支撑和组织保障。母校将和校友们一齐努力,推动校友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把校友会建成凝聚校友、共创未来的坚强纽带。

  各位校友,母校既是大家展翅高飞的凤巢、冲刺人生目标的起点,更是你们远航归来的港湾、精神寄托的家园。今年是母校建校105周年,届时将举行一系列庆祝活动,热忱欢迎各位校友回母校共襄盛举。期望大家多回母校走走看看、访师探友,多为母校的发展献计献策、传经送宝,在母校新百年的征程中一如既往地支持母校、关爱母校。

  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衷心祝愿各位校友、各位朋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生活幸福!并期望透过你们,把母校的喜悦和祝福带给天涯海角的每一位校友!

  谢谢大家。


森林防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41号

  《森林防火条例》已经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森林防火条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

  森林防火条例

  (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但是,城市市区的除外。

  第三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四条: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的森林防火工作。

  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五条: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六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

  第七条:森林防火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机制,确定联防区域,建立联防制度,实行信息共享,并加强监督检查。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九条:国家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森林防火科技水平。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第十一条:国家鼓励通过保险形式转移森林火灾风险,提高林业防灾减灾能力和灾后自我救助能力。

  第十二条: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扑救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由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当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标准,以县为单位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和实际工作需要,编制全国森林防火规划,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全国森林防火规划,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森林防火规划,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森林防火物资,根据实际需要整合、完善森林防火指挥信息系统。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森林防火实际需要,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和现有军用、民用航空基础设施,建立相关单位参与的航空护林协作机制,完善航空护林基础设施,并保障航空护林所需经费。

  第十六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国家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规定,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必要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演练。

  第十七条: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森林火灾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二)森林火灾的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三)森林火灾的应急响应机制和措施;

  (四)资金、物资和技术等保障措施;

  (五)灾后处置。

  第十八条:在林区依法开办工矿企业、设立旅游区或者新建开发区的,其森林防火设施应当与该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在林区成片造林的,应当同时配套建设森林防火设施。

  第十九条:铁路的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本单位所属林地的防火工作,并配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做好铁路沿线森林火灾危险地段的防火工作。

  电力、电信线路和石油天然气管道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应当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开设防火隔离带,并组织人员进行巡护。

  第二十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并配备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

  第二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指导森林经营单位和林区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森林火灾群众扑救队伍。专业的和群众的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第二十二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配备的兼职或者专职护林员负责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

  森林防火期内,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森林火险预报,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措施。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组织建设、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被检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挠、妨碍检查活动。

  第二十五条: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其他紧急任务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第二十六条: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

  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

  第二十七条:森林防火期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林业主管部门、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管理机构可以设立临时性的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检查。

  第二十八条: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发布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第二十九条: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范围活动,并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森林防火需要,建设森林火险监测和预报台站,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及时制作发布森林火险预警预报信息。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无偿提供森林火险天气预报服务。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及时播发或者刊登森林火险天气预报。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扑救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布森林火警电话,建立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接到报告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逐级报上级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森林火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报告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照规定报告国务院,并及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一)国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二)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三)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五)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六)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八)需要国家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第三十三条:发生森林火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启动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在核实火灾准确位置、范围以及风力、风向、火势的基础上,根据火灾现场天气、地理条件,合理确定扑救方案,划分扑救地段,确定扑救责任人,并指定负责人及时到达森林火灾现场具体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

  第三十四条: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

  扑救森林火灾,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并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

  第三十五条:扑救森林火灾应当以专业火灾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队伍扑救森林火灾的,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第三十六条:武装警察森林部队负责执行国家赋予的森林防火任务。武装警察森林部队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应当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执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应当接受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中国人民解放军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依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有关工作。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火灾地区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优先组织运送森林火灾扑救人员和扑救物资。

  通信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民政部门应当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紧急转移并妥善安置灾民,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公安机关应当维护治安秩序,加强治安管理。

  商务、卫生等主管部门应当做好物资供应、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因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可以决定采取开设防火隔离带、清除障碍物、应急取水、局部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

  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扑火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被征用的物资、设备和交通工具,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补偿。

  第三十九条:森林火灾扑灭后,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当地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第四章:灾后处置

  第四十条: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一)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二)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四)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调查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调查报告,确定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依法处理。

  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标准,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对森林火灾情况进行统计,报上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并及时通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森林火灾统计报告表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家统计局备案。

  第四十三条:森林火灾信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信息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发布。

  第四十四条: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四十五条: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者个人支付;起火原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火灾肇事单位、个人或者起火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先行支付。

  第四十六条:森林火灾发生后,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采取更新造林措施,恢复火烧迹地森林植被。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

  (二)发现森林火灾隐患未及时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的;

  (三)对不符合森林防火要求的野外用火或者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予以批准的;

  (四)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森林火灾的;

  (五)未及时采取森林火灾扑救措施的;

  (六)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

  (二)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

  (三)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森林消防专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

  第五十五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签订的有关协定开展扑救工作;没有协定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有关国家政府协商办理。

  第五十六条:本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附录《森林防火条例》条文解读】

  一次强调,“要加强森林航空消防工作,增强空中巡逻、预警和机动灭火作战潜力”。为此,本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森林防火实际需要,加强航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航空护林协作机制,保障航空护林所需经费,以保证森林火情监测和森林火灾扑救的需要。

  第十六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国家重大、个性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规定,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必要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演练。

  【解读】本条是关于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的规定。

  (一)关于应急预案编制目的和依据。近年来,我国气候异常,极端天气事件频繁,台风、洪涝、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多发。目前,我国仍处于自然灾害的易发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灾抗灾救灾工作,为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潜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2006年1月8日国务院发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明确把森林火灾的防范与处置列入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体系中,并作为各级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项应急预案来管理。森林火灾突发性强,为了应对突发的森林火灾,迅速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务必事先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是各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森林防火管理区域的具体状况,根据以往扑火经验,针对森林火灾的发生,提前编制的扑火应对工作方案。200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各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相应制定了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关于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编制主体。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用心消灭”方针的一项重要资料。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使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本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国家重大、个性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国务院批准;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分别编制省级、市级和县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三)关于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制定。本条第三款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在完成本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编制后,还应当组织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应急预案制定当地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以快速组织各个林场、森林经营单位及村民委员会就近对森林火灾实施应急处置。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本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本乡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规定,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

  (四)关于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演练。为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件,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实战演练活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是指在特定的时光和地点,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队伍或相关应急人员,以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或其中部分资料为假设情景,按照所规定的职责和程序,执行应急响应任务的训练与演习活动。开展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的主要目的:一是用模拟实战的办法检验应急预案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以便修改完善应急预案,使预案更贴合实战需要。二是提高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在扑救森林火灾中的快速反应潜力、科学决策潜力、组织协调潜力和后勤保障潜力,明确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的职责。三是明确应急指挥与处置程序,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四是锻炼提高专业队伍和相关人员以及群众扑救队伍的扑火技能、体能和紧急避险潜力。五是强化监测预警、信息报告等工作机制。2006年6月15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中提出

  “要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狠抓预案落实状况,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个性是涉及多个地区和部门的预案,要透过联合演练等方式,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为此,本条第四款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必要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演练。在实践中不断改善和完善预案,健全应急体系,以提高其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指导森林经营单位和林区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森林火灾群众扑救队伍。专业的和群众的火灾扑救队伍应当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解读】本条是关于建立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和群众扑救队伍的规定。

  (一)关于建立专业扑救队伍的理由和依据。森林火灾扑救是一项强度高、危险大的工作,要求扑火人员身强体健,并掌握必须扑救技能和自救常识。多年来,一些地方发生森林火灾后,林区群众男女老少齐上阵参与扑火,造成群伤群死事故,血的教训十分深刻。森林火灾扑救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惨痛教训告诫我们,只有依靠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才能有效地提高森林火灾的处置潜力,保证扑火人员的安全,减少人员伤亡事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处置森林火灾具有高度危险性和时效性,扑救工作务必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

  (二)关于建立森林火灾专业队伍的主体。由于我国瘂员辽阔,各地地理环境和气候差异很大,林区社会经济环境不尽相同,森林面积和森林覆盖率大小以及人们与森林的紧密度不一样,森林火灾预防水平高低不一样,森林火灾发生频度、危害特点及扑救难度也各不相同,对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的需求也不尽相同。为此,本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成立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

  (三)关于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的职责。森林火灾的扑救任务主要由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承担。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是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扑救森林火灾为主要任务,经过严格的扑火技战术、安全避险培训和体能训练,配备安全防护装备和必备扑火机具的有组织的队伍。

  (四)关于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的建设。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是以森林防火、灭火为主,有建制、有保障,防火期集中食宿,按军事化管理的队伍,按照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凤讨平、训练有素、管理规范、装备精良、快速反应、能征善战的要求建队。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的建设要从各地实际出发,重点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规划。从实际出发,以“建得起、养得住、用得上”为标准,按照“形式多样性、指挥一体化、管理规范化、装备标准化、训练经常化、用兵科学化”的建队原则,合理布局、科学配置,编制好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建设规划。二是抓落实。各地结合实际,动员社会各方面、各层次的力量,组建适应各地的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三是抓培训,提高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的综合潜力。根据扑火预案的要求,每年进行必要的扑火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四是抓保障,促进专业扑救队伍的稳定。从制度上保障森林火灾专业扑救人员的基本权益,解除专业扑救人员的后顾之忧,提高专业扑救人员的用心性和战斗力。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建森林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将其所需经费纳入同级政府地方财政预算。专业扑救人员的人身保险,由组建单位负责。五是抓装备。建立和完善政府财政预算保障的“建、养、用”政

  策,提高森林火灾专业队伍机具化水平。对于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也应研究和制定出财力保障支持渠道、标准及补助政策,以充分体现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的公益性、全局性和鼓励联动性,以利更好地发挥扑火资源的作用;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快速反应,安全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五)关于群众扑火队伍的建立及其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指导森林经营单位和林区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森林火灾群众扑救队伍。森林火灾群众扑救队伍职责:参与运送扑火物资、后勤服务、协助火场清理等工作,是专业扑救队伍的重要补充或辅助力量。

  为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要不断加强森林火灾扑救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对专业的和群众的火灾扑救队伍进行安全避险和自救训练,熟练掌握扑火安全知识,都应当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一遇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和群众扑救队伍一齐出动,分别发挥攻坚和辅助的作用。

  第二十二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配备的兼职或者专职护林员负责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调查森林火灾案件。

  【解读】本条是关于护林员森林防火职责的规定。

  (一)关于护林员的职责。护林员顾名思义就是管理森林、保护森林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护林组织,负责护林工作。划定护林职责区,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护林员是配置在森林防火一线直接对野外火源进行巡查管理、报告火情和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森林火灾案件的工作人员。护林员在林区内巡防巡查,密切关注林区野外森林防火动态,发现状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火灾隐患。护林员还能够兼做森林防火宣传员,发放和布设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品,向群众应对面宣传和讲解防火知识。一旦发生火灾,有关部门还可向护林员了解火灾发生地的山形、地貌、气候、植被物、可燃物状况和主要道路分布以及要害部位,保证火灾扑救的顺利进行。在协助调查森林火灾案件方面,护林员往往是第一时光赶到火灾现场的人,具备准确带给信息、状况和有关事实的条件,带给线索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有利于公安机关查破火案,严惩火灾肇事者。实践中,护林员进行了超多的宣传、巡护工作,带给了超多案件线索,在森林资源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林区经济的发展,在林区旅游的人员、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员呈上升趋势,造成野外用火数量不断增加,火源点多、面广,火

  源管理难度加大。加上不利的气象条件,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护林员的森林防火工作尤为重要。

  (二)关于森林、林木、林地经营者配备护林员的森林防火职责。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有关管理规定配备专职护林员或者兼职护林员,并按照规定划定其各自巡护职责区,建立岗位和工作质量检查监督管理规定,加强护林员的管理制度建设,严明工作纪律,护林员到岗到位,尽职尽责,这一点至关重要。如果护林员数量不足或在岗率不高,就会出现火源管理和野外防火巡护漏洞,就有可能发生森林火灾。国家在森林经营管理方应对护林员的配备是有明确标准规定的。近年来实施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和公益林建设对森林管护员的配备标准方面也都有具体规定。在森林防火期内,野外用火管理任务重的区域,还应当增设森林防火兼职护林员,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确保万无一失。

  第二十六条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安全宣传。

  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

  【解读】本条是关于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和林地经营单位的防火宣传以及进山机动车辆安装防火装置,配备防火器材的规定。

  (一)关于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的防火职责。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森林防火警示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是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构建森林火灾群防体系最为重要、最为经常化的一项基础工作。只有坚持不懈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才能不断提高林区群众的依法用火礼貌程度,才能构筑起牢固的群众性森林防火思想防线,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立足于能时刻提醒、警示森林火险。落实和执行好本条款规定,首先是地方政府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要设置警示宣传标示,并保证必须资金的投入;其次是在林区交通要道、人山口、村庄旁等人口流动密集处广泛设置标准化的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且要维护、刷新;第三是政府和森林防火管理部门要研究和制定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和其他宣传物的设置密度标准,以督促森林经营单位和基层政府切实营造出强烈的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氛围,使每一个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能受到强烈的视觉冲击,牢记森林防火。如吉林省森林防火部门和交通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林区道路两侧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旗的标准要求,规定干线公

  路每隔5公里不少于1处,每个林区村庄都要设置宣传旗、预警旗,宣传火险和“12119”森林火情报警电话等,全省林区多年坚持在每一个森林防火期都普遍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旗阵”,每年用于春秋防宣传投入都在几百万元,宣传效果十分显著。群众使用“12119”报警电话报告森林火情和野外违章用火的,每年到达400余起次,拓展了群众参与预防工作的空间,使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始终持续在有效控制的水平上。第四是坚持警示宣传和行政管理、依法治火手段有机结合,既不能只抓教育不抓管理,也不能只顾严管重罚不注意教育疏导。要把宣传工作做细、做全、做实。对于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应透过监督检查等手段责令改正、警告或予以依法处罚。

  (二)关于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的规定。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个性是没有安装防火装置的大马力车辆、老式机动牵引车进入林区或者在林内作业时,容易出现尾气漏火等状况引发森林火灾。为此,本条第二款规定了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林区森林防火检查站,发现有防火安全隐患的机动车辆,有权依据本条款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进山车辆未安装防火装置的或未配备灭火器材的,责成其补装防火装置或配备灭火器材,否则有权禁止其进入森林防火区或视情节依法处罚。

  第二十七条森林防火期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林业主管部门、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管理机构能够设立临时性的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检查。

  【解读】本条是关于森林防火期内设置临时性森林防火检查站的规定。

  森林防火检查站是防止火源进入森林防火区的重要屏障之一。科学合理地依据当地的地理环境和森林防火需要依法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站,是森林防火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有效截留火种,预防森林火灾具有个性重要的好处。森林防火检查站一般设立在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交通要道旁,是人员和机动车辆进入山林的必经之处。由于地理环境的影响,许多林区要道是联系当地交通的重要公路,设置检查站,必然会因车辆停留给正常通行带来必须程度的影响。森林防火期内,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林业主管部门、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管理机构能够设立临时的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检查。执行中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设置时光务必为当地法定的森林防火期。二是设置单位为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管理机构。三是设置性质。设立的森林防火检查站是属于临时性的,是允许事项,不是“应当”事项。四是批准机关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五是检查站的权限。对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检查。

  第二十八条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能够根据需要发布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解读】本条是关于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期及野外用火、居民生活用火的有关规定。

  森林防火期内,往往是会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几方面不利因素交织在一齐的高火险天气,一旦在此种状况下发生森林火灾,往往是人力不及,后果不堪设想。此时的森林防火管理工作务必以高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紧急应对为主线,采取超常规措施进行全力防范,千方百计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一)关于森林高火险区。从本条规定的“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前置条件看,森林高火险区是指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森林防火区。不一样于前面所规定的森林防火区,既有可能是当地森林防火区的一部分甚至于一小部分,也可能是整个区域。森林高火险区不是能够固定下来的区域,不能理解为森林防火区中的高火险区域,也不能一次性划定,它是跟随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影响范围而出现和变化的,每次高火险天气过程都会在范围上有所不一样。

  (二)关于森林高火险期。依照“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前置条件看,森林高火险期则是预报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过程的整个时光段。与以往在森林防火期内规定的“森林防火戒严期”相同,应是跟随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影响过程出现而规定,跟随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影响过程结束而结束的动态性时光段。但是,在实际操作和执行过程中,森林防火期内一般总会有一段时光天气变化个性剧烈,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现象频繁,很难每隔几天就规定一次高森林火险期。因此,各地可借鉴以往规定“森林防火戒严期”的做法,严格按照当地气候变化和森林火灾发生的特点来因地制宜地规定出一个本地区相对固定的“森林高火险期”,并在此期间内严格按照火险预报及预警机制来实施变化性、动态性的森林高火险区防火管理。

  (三)关于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发布禁火令的主体。本条规定,划定森林高火险区和规定高火险期的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规定,“在防火期内,地方政府要适时发布禁火令,重点林区遇五级高火险天气,一律停止野外生产、生活用火”。根据火险形势和火源管制任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能够采取最高级别的行政管制手段,即能够发布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之所以针对高火险状态做出这样的规定,主要是思考到全面禁止野外用火会引起许多生产不便,造成管理成本提高。而在持续干旱、高温、大风状态下,野外可燃物全部处于极易燃烧的状态,并可在强风甚至于瞬间大风、气旋作用下引燃周围大片的森林区域,造成不可控制的森林火灾。这实际上是在十分状况㈠故出的必要的管制措施。

  (四)关于居民生活用火的管理。当大风为主要动力的高森林火险来临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能够发布命令,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严格管理。实际上就是在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森林危险范围内的居民不得生火做饭及取暖,以防止大风条件下烟筒跑火进山,造成无法扑救的森林火灾。一旦实施这样的高火险用火管制命令,要全面发动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逐家逐户通知和落实,并用一切传播工具进行反复通告,并相应落实传达和管理职责制度,确保禁火措施不出疏漏。

  能否将本条规定落实到具体的森林防火工作中,对极端的高森林火险及时采取法定的严格管理措施,做到高火险无意外事故,主要依靠两方面:一是森林防火机构和气象部门对森林火险天气条件监测预报的及时性、准确性,给当地政府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带给必要的时光;二是取决于当地政府对森林火险预警响应的敏感性和行政执行力,也取决于主要负责人对森林火灾危害性的重视程度。根据预报应对的越及时,采取的措施越全面具体,自上而下落实和执行得越好,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

  第二十九条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严格按照批准的时光、地点、范围活动,并理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解读】本条是关于在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从事各种活动的森林防火管理规定。

  在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组织或人员,在客观上存在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因素,要从严控制和管理。在这样时段和地点开展活动的,务必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并由林业主管部门监督按照批准的时光、地点、范围开展活动,实现严格管理火源,有效预防森林火灾。这是一项具有个性重要的好处的规定,并因此会产生超多的行政审批事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尽快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出具体的、方便操作的管理办法及办事程序,并向社会广为宣传通告。在当前的林区社会中,由于经济和社会活动范围的扩大,在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驻留在森林高火险区的组织或人员数量多,活动时光、目的、性质和特点也不尽一致,都需要当地政府在依法履行审批职责的同时,制定出能满足进入人员需求、方便获得审批手续的便民服务办事程序,方便人山群众,同时将监督管理职责分别落实到林业部门的一线防火人员头上,实行部门管理、分片监督。

  第三章森林火灾的扑救

  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森林火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报告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照规定报告国务院,并及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一)国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二)重大、个性重大森林火灾;

  (三)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五)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六)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八)需要国家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上”包括本数。

  【解读】本条是关于森林火灾报告的规定。

  (一)关于归口报告理由和依据。森林火灾具有突发性强、范围广、扑救难度大等特点,属突发性自然灾害。森林火灾现场状况复杂,火情受气候、地形等多种因素影响较大,扑救十分困难。为确保防火、扑火工作正常进行,维护社会稳定,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报告制度。1993年国务院批转林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报告》要求,不断完善森林火灾统计和报告制度。为理J顷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关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999年3月22日在全国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再次重申,“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需要向国务院报告的火情,按规定由国家林业局报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规定,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促进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2007年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对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社会安全事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因此,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务必进一步完善。

  (二)关于森林火灾报告程序。对国界附近的森林火灾、重大、个性重大森林火灾、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需要国家支援的森林火灾,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立即报告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然后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照规定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利于火情的处置。

  (三)关于报告国务院“森林火灾”。上报国务院的八种森林火灾中,“国界附近的森林火灾”是指火场距国界5公里以内并构成威胁的森林火灾;“重大、个性重大森林火灾”是指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仍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是指威胁林区村屯、居民点或者易燃、易爆、军工、电讯、古建筑、文物区等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需要国家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是指依靠省级扑火潜力难以控制和扑灭,地方政府提出请求救助或国务院提出要求的森林火灾。

  第三十三条发生森林火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发生重大、个性重大森林火灾,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启动重大、个性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在核实火灾准确位置、范围以及风力、风向、火势的基础上,根据火灾现场天气、地理条件,合理确定扑救方案,划分扑救地段,确定扑救职责人,并指定负责人及时到达森林火灾现场具体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

  【解读】本条是关于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启动的规定。

  (—)关于应急预案启动。本条是修订后条例中新增加的资料。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是政府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整体计划和程序规范,对扑救森林火灾的指挥组织体系、应急支持保障部门、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火灾扑救、后期处置、综合保障等做出了详细的明确的规范。2006年国务院发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细化了森林火灾处置程序、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应急保障措施,为指导预防和处置突发重特大森林火灾带给了依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成员单位分别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当森林火灾发生后,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当发生重大、个性重大森林火灾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立即启动重大、个性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对突发的各类森林火灾进行有效防范和高效处置,及时扑灭森林火灾。

  (二)关于重大、个性重大森林火灾。《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明确规定,如果发生下列状况之一:火场持续7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对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地方政府请求救助或国务院提出要求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三)关于扑救方案的确定。预案启动后,有关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核实火灾准确位置,范围及风力、风向、火势,合理确定扑救方案,划分扑救地段,确定扑救职责人,并指定负责人及时到达森林火灾现场具体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预案对森林火灾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和善后的各个环节就应采取的工作措施,进行了详尽的规范。在什么阶段、出现什么状况、就应采取什么措施、由谁来采取措施、需要如何保障等,有着明确的操作程序。森林火灾发生后,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只要根据应急预案进行操作,既能够使应急工作高度规范,又能够有效避免一些盲目操作。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实施,规范森林火灾扑救的程序,提高指挥决策和减灾行动的效率。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潜力,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做好应对风险和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三十四条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

  扑救森林火灾,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并做好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护,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

  【解读】本条是关于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森林火灾扑救原则的规定。

  (一)关于应急预案的实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不一样于其他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时光紧迫,参加力量多,这就要求务必高效率地调动人力物力,有条不紊地组织扑救工作。为了有效灭火,本条第一款赋予了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具有统一组织和指挥森林火灾扑救的权力,由森林防火机构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实施统一的组织和指挥,确保行动统一。预案启动后,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精心组织,勘察地形,科学决定形势,根据火场态势,研究确定包括扑火方法、扑火战术和扑火技术等扑火方案,果断指挥调度,集中扑火力量,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迅速扑火。

  (二)关于扑救的原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明确,处置森林火灾具有高度危险性和时效性,工作务必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2005年重点省区森林防火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森林防火务必坚持以人为本,严格按科学规律办事,实行科学设防、科学指挥、科学扑救”。森林火灾现场指挥员务必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进选取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扑火中,应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若遇到危及扑火队员安全时,绝不能死打硬拼,扑火队员必须要避险自救。“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凸显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国家宝贵的森林资源固然重要,但人民生命安全要更加珍惜。同时,本款规定,“扑救森林火灾,应当及时疏散、撤离受火灾威胁的群众”。地方各级政府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职责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科学扑救是根据森林火灾燃烧的规律,建立严密的指挥系统,组织有效的扑火队伍,运用有效的、科学的、先进的、扑火设备、扑火方法和扑火技术扑灭火灾,确保扑火决策的科学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把握森林火灾发生、发展、蔓延的规律,根据火场环境、气候风向、植被类型等科学制订扑救方案,实行科学指挥、科学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第三十五条扑救森林火灾应当以专业火灾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组织群众扑救队伍扑救森林火灾的,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

  【解读】本条是关于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人员的规定。

  (一)关于专业扑救队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扑救工作务必树立“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森林火灾的扑救任务主要由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伍承担。同时,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及未成年人参加森林灭火。

  实践证明,扑救森林火灾是一项具有高度危险性和时效性的工作,对扑救人员专业技能要求较高,务必充分发挥和依靠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如果依靠广大群众或者非专业队伍,不但不能及时扑救森林火灾,还容易造成群众人身伤亡。20多年来,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以森林火灾专业队伍为主力,以武警森林部队为骨干,以航空护林为尖兵,以解放军、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半专业和群众扑火队伍为基础的森林防扑火组织体系。截止2008年,全国共有专业、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伍1。7万支51万人,群众森林火灾扑救队伍12。5万支343万人。专业扑救队伍为及时扑救森林火灾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组织专业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既能有效地扑救火灾,又能减少扑救过程中人员伤亡。

  (二)关于群众扑救队伍。思考到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伍的建设涉及到经费、管理和机制等问题,各地和有关单位可建立一些经过专业培训的群众扑救队伍,在发生森林火灾时,一是能够弥补专业扑火力量的不足。二是在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主要承担火灾扑救后勤保障工作。群众扑救队伍是专业扑救力量的重要补充,承担着十分重要的火灾扑救工作后勤保障工作。由于受气候条件的影响,火场状况瞬息万变,极其复杂,参加扑救山林火灾的人员务必具有必须的体能、扑救知识和自救潜力,灭火工作具有相当大的危险性,未成年人因其身体、心智都还没有发育成熟,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潜力相对薄弱,如果他们参加灭火很有可能对危险状况不能进行正确的决定和处理而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亡。所以,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三十七条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有关工作。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带给火灾地区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优先组织运送森林火灾扑救人员和扑救物资。

  通信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带给应急通信保障。

  民政部门应当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紧急转移并妥善安置灾民,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

  公安机关应当维护治安秩序,加强治安管理。

  商务、卫生等主管部门应当做好物资供应、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解读】本条是关于有关部门扑救森林火灾职责的规定。

  (一)关于有关部门。森林防火涉及面广,个性是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需要调动部队、铁路、交通、民航、邮电、民政、公安、商业、物资、卫生等各方面的力量,这项工作单靠哪一个部门都难以完成,需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密切配合,通力合作,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搞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二)关于有关部门森林火灾扑救中的职责。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好本部门担负的工作,又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职责意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相互支持,构成扑救森林火灾的整体合力。气象部门应当及时带给火灾地区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优先组织运送森林火灾扑救人员和扑救物资。通讯部门应当组织带给通信保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紧急转移并妥善安置灾民。公安机关应当维护治安秩序,加强治安管理。商务、卫生等部门应当做好物资供应、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在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涉及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构成合力,确保在处置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三十八条因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能够决定采取开设防火隔离带、清除障碍物、应急取水、局部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

  因扑救森林火灾需要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扑火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被征用的物资、设备和交通工具,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补偿。

  【解读】本条是关于应急措施和物资征用及返还的规定。

  (一)关于应急措施及实施主体。由于在火灾扑救过程中,需要采取许多必要的紧急措施,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来协同作战,因此,有必要对动用社会有关方面的力量和紧急处置权限给予明确,目的是为了使扑救森林火灾时,不受限制和阻碍而顺利地进行紧急扑救。为此,本条赋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因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能够决定采取应急措施的权限,如开设防火隔离带、清除障碍物、应急取水、局部交通管制等。

  (二)关于物资征用和返还及实施主体。2007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二条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能够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第五十二条规定,“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必要时能够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能够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温家宝总理2000年3月27日在全国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对需要由国家组织、指挥、协调扑救的特大森林火灾,由国家林业局成立森林扑火指挥部,有权指挥调动急需人员、物资、设备。有关部门都要用心支持,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贻误战机。”

  扑救火灾,往往涉及范围广泛,需要调集人员、物资进行灭火,因此,本条依法赋予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有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的权力,尽量减少森林资源和公民财产的损失,确保公民的人身安全,保证扑救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且规定,扑火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被征用的物资、设备和交通工具,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补偿。

  第四章灾后处置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调查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调查报告,确定森林火灾职责单位和职责人,并依法处理。

  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标准,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解读】本条是关于森林火灾的灾后调查评估和处理的规定。

  森林火灾的发生与发展不仅仅受森林可燃物、火源和火环境等自然因素的影响,而且受森林经营、林火管理水平等人为因素的影响。开展森林火灾灾后调查评估和处理,就是要了解和掌握林火发生发展的规律、特点和影响,从而为森林资源保护和林火管理工作带给基础资料,为今后森林防火工作带给经验教训,为依法追究森林火灾事故职责者带给事实依据。

  (一)灾后调查和评估。森林火灾扑灭后,首先应调查分析火灾原因,统计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林火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扑火费用等,构成本起森林火灾的基本状况报告。只有构成火灾状况报告后,才能据此开展火案查处工作,并依法追究火灾肇事者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职责。因此,灾后调查和评估是开展火案查处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当然,在火案查处工作实践中,森林火灾尚未扑灭、而案件已侦破且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的状况超多存在。但由于过火有林地面积的大小是确定放火罪和失火罪是否立案的标准,因此,即使火案已侦破,但仍需在对火灾进行调查和评估后,依据调查报告确定森林火灾职责单位和职责人,并依法处理。

  (1)关于灾后调查和评估的主体。本条明确规定,灾后调查和评估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一方面,依据本条例第四条第二款和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的森林防火主管部门有关职责,灾后调查和评估的职责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另一方面,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本条所指“有关部门”应包括按照职责分工承担有森林防火工作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这是根据本《条例》第五条第四款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森林防火工作”所确定的。

  (2)关于灾后调查和评估的资料。本条规定,调查和评估应包括“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状况”。①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在发生火灾后,进行火因调查极为必要。一方面能够弄清是什么火源引发,进而在今后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预防工作;另一方面能够根据火因调查状况,由公安机关及时侦破火灾。②肇事者。本条所指“肇事者”是指因本人的故意、过失或无意识行力而引发森林火灾的直接当事人。其中,无行为潜力人引发森林火灾的,应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③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本条所指“受害森林面积”应为在过火单位面积上的成林被烧毁在必须程度上的受害面积,具体应当根据《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标准》来确定。本条所指“受害森林蓄积”,应为受害森林面积范围内被烧毁、烧死、烧伤的森林资源蓄积量,具体应当根据《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标准》来确定,并可透过全林每木调查和标准地每木调查等方法来计算。④人员伤亡。本条所指“人员伤亡”,既包括直接参与扑打火灾而被烧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也包括从发现起火时光起至将火灾扑灭的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轧压、淹溺、受冻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同

  时还包括因其他如侦察火场、运输物资、清理火场等间接参与扑火救灾行为而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⑤其他经济损失。本条所指“其他经济损失”,应为在森林火灾中除森林资源损失之外的其他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其中,直接经济损失主要有木材、木制品损失,固定和流动资产损失,农牧业产品损失等;间接经济损失包括火灾发生后因停工、停产、停业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为扑救森林火灾及清理现场、善后处理、医疗救助等支出的费用。

  (3)关于灾后调查和评估的结果。本条规定:调查和评估结束后,应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涵盖所进行的调查和评估的全部资料,既包括火灾原因、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林火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扑火费用状况,也应包括火灾扑救过程和主要工作、本起火灾的经验和教训、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必要时可对在森林火灾中负有法律职责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职责追究和处理意见。

  (二)灾后事故处理。本条规定,灾后事故处理应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进行,处理依据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带给的森林火灾调查报告。在森林防火工作实践中,森林火灾案件通常由森林公安机关负责查处;对火灾肇事者的职责追究应由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职责的追究,应参照本《条例》第四十七条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职责追究的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标准。本条第二款规定: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标准,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长期以来,我国森林火灾损失评估工作一向停留在过火面积、受害面积、人员伤亡等几个简单数据的统计和汇总上,并没有构成一套科学的、系统的森林火灾损失调查和评定标准。为进一步规范森林火灾损失调查评定工作,并为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职责、为森林保险单位获得经济赔偿带给事实依据,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标准》,明确规定森林火灾事故调查的任务和基本程序,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以及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个人应当履行的职责等资料。

  第五章法律职责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一)未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

  (二)发现森林火灾隐患未及时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的;

  (三)对不贴合森林防火要求的野外用火或者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予以批准的;

  (四)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森林火灾的;

  (五)未及时采取森林火灾扑救措施的;

  (六)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

  【解读】本条是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处罚规定。

  (一)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主体是特定的,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这类主体的违法行为,一般不适用行政处罚,而是适用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职责。

  (二)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是指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的5项具体情形及1项兜底条款。①“未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主要是指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没有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或者编制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不贴合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该违法行为的职责主体应当是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编制主体,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②“发现森林火灾隐患未及时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的”,主要是指根据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应当对有关单位进行防火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如果没有依法下达,则违反了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应当被迫究法律职责。那里需要强调的是,森林防火检查是由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组织进行的,但由于其在性质上是十分设机构,不能作为行政执法主体,条例第二十四条将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的下达主体规定为林业主管部门。因此,没有及时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职责主体也只能是林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此外,如果当事人

  对下达的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不服,也应以林业主管部门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主体。③“对不贴合森林防火要求的野外用火或者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予以批准的”,主要是指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例如,对没有防火措施的申请人,批准野外用火。该违法行为的职责主体应当是县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④“瞒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森林火灾的”,主要是指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不上报、没有真实上报火灾面积、伤亡人数等火灾信息或者故意不及时上报等。该违法行为的职责主体应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⑤“未及时采取森林火灾扑救措施的”,主要是指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没有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没有及时确定扑救方案、负责人没有及时到达火灾现场,以及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关于有关部门职责的规定,没有及时履行职责。该违法行为的职责主体应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⑥“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行为”,其他行为,能够包括,如森林火灾扑灭后,没有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留有人员看守现场等。第六项的规定是一项兜底性条款,其作用在于避免在列举法律职责的设定上出现漏洞,也能够对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款作为依据但又需要追究职责的情形,能够有自有裁量的空间和可能。

  (三)根据本条规定,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的,首先应当由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其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还要承担以下法律职责:

  (1)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的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法》的规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开除六种,由处罚机关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具体适用。

  (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那里所涉及的犯罪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罪。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的行为,并贴合刑法有关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要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