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会面试问题

  大学学生会面试问题(一):

  1、你为什么要加入XX部门(决定沟通潜力和口才)你对XX部了解有多少?

  回答这个问题时,必须要用心正面,如想要使自己能有更好的发展空间,期望能在相关领域中有所发展,期望能在XX部门多多学习等等此时能够稍稍夸一下XX部,但切记必须要诚恳,不然但是会画蛇添足,得不偿失哦!所以推荐你能够坦承的说出自己的动机,但是用语还是要思考一下。

  2、你对学生会是怎样看的?对于学生会你有什么想法

  学生会是联系学校和同学的纽带,是一个为同学服务的机构,也是一个锻炼自我展现自我的平台。进入学生会能够更好的发挥我的特长,为同学服务,并在工作中发现我的不足,提高自己充实自己。

  3、你高中阶段有没有担任什么职务,这些工作对你影响?你在做学生工作中碰到的令你棘手的问题是什么?

  a.很多学生在面试的时候都说自己是班干,这是一个很好的验证问题

  b.看是不是撒谎,有没有实在有用的认识,测定其工作潜力

  这个主要看应聘者有没有经验,如果有当然好,没有就回答没有,要不会问你担任的感受,对你的影响等等。如果被看出是撒谎,对你的印象肯定不好!

  4、谈谈你加入XX部门的优势?

  这个问题主要看你是否有培养和发展的潜力,更看重你是否稳重,有头脑,自信,能独立开展和组织活动的潜力!回答这个问题必须要说自己自己在这些方面的特长,切不能够想到说什么,没有重点。

  5、如果你进了学生会,怎样处理好学习和工作,干部和学生的关系?

  大学里的学习是多方面的,学生会就是一个值得我去学习的优秀群众,相信在学生会里我能更快的提高,也能更好的学习。这个问题很尖锐,能够不正面回答。是我的部长把我带入这个优秀的群众,首先我会很尊敬他,我相信学生会的干部都有我值得学习的地方,我会很虚心的向他们学习,并尽我的努力去完成学生会的工作。他们不但是我的上级,还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把他们当作我的学长和朋友!

  6、谈谈你以前组织或参加活动的经验和教训!

  有经验谈经验,如果没有能够谈谈你见到一些失败对你的启发,切不可说没有,没有经历的人,很让人怀疑他的潜力和观察力。

  7、对你影响最深的一句话。

  如果你实在想不起来,就找一句比较经典的什么老子,孔子,道家等等的话都能够,当然你要理解着句话,能讲出道理来!

  8、你最崇拜谁?或对你影响最深的一个人

  最崇拜的人能在必须程度上反映应聘者的性格、观念、心态。不宜说自己谁都不崇拜。不宜说崇拜自己。不宜说崇拜一个虚幻的、或是不知名的人。不宜说崇拜一个明显具有负面形象的人。所崇拜的人人最好与自己所应聘的工作能“搭”上关系。最好说出自己所崇拜的人的哪些品质、哪些思想感染着自己、鼓舞着自己。

  9、一场长跑比赛中,当最后经过你努力你超过了最后一个名,那么你是第几名?

  我尽全力的完成了比赛,无论结果如何,我超越了自己,我就是胜利者,这类问题没固定答案,其实就看你的反应如何了

  10、你有什么业余爱好?

  业余爱好能在必须程度上反映应聘者的性格、观念、心态,这是招聘问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最好不要说自己没有业余爱好。不要说自己有那些庸俗的、令人感觉不好的爱好。最好不要说自己仅限于读书、听音乐、上网,否则可能令面试官怀疑应聘者性格孤僻。最好能有一些户外的业余爱好来“点缀”你的形象。

  11、谈谈你的缺点。

  不宜说自己没缺点。不宜把那些明显的优点说成缺点。不宜说出严重影响所应聘工作的缺点。不宜说出令人不放心、不舒服的缺点。能够说出一些对于所应聘工作“无关紧要”的缺点,甚至是一些表面上看是缺点,从工作的角度看却是优点的缺点。

  12、谈一谈你的一次失败经历!

  不宜说自己没有失败的经历。不宜把那些明显的成功说成是失败。不宜说出严重影响所应聘工作的失败经历,所谈经历的结果应是失败的。宜说明失败之前自己曾信心白倍、尽心尽力。说明仅仅是由于外在客观原因导致失败。失败后自己很快振作起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应对以后的工作。

  13、对XX部门的工作,你有哪些可预见的困难?

  不宜直接说出具体的困难,否则可能令对方怀疑应聘者不行。能够尝试迂回战术,说出应聘者对困难所持有的态度——“工作中出现一些困难是正常的,也是难免的,但是只要有坚忍不拔的毅力、良好的合作精神以及事前周密而充分的准备,任何困难都是能够克服的。”

  14、与上级意见不一是,你将怎样办?

  一般能够这样回答“我会给上级以必要的解释和提醒,在这种状况下,我会服从上级的意见。”

  15、你期望与什么样的上级共事?

  a.透过应聘者对上级的“期望”能够决定出应聘者对自我要求的意识,这既上一个陷阱,又上一次机会。

  b.最好回避对上级具体的期望,多谈对自己的要求。

  c.如“做为刚步入社会新人,我就应多要求自己尽快熟悉环境、适应环境,而不就应对环境提出什么要求,只要能发挥我的专长就能够了。”

  16.、如果你这次没有进入XX部门,你会怎样办呢?

  “如果这次未能当选,我会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同时用心支持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我也会一如既往地加紧学习,充实自己,提高自己,下一次我依然会来竞选。那时,再理解老师和同学们的检阅。我必须会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记得最后结束要说“谢谢!”总之问的问题一般不是是非问题没有标准答案,你往高标准上回答,说点好听的,一般就OK。

  大学学生会面试问题(二):

  访:请问进入社团之后对成员有何益处

  文:进入社团之后能够练一练自己的胆子,言谈举止能够收复自如。

  学:进入社团之后能够锻炼成员的社交潜力和协商潜力。

  访:你认为你需要什么样的同学进入你的社团

  文:第一品行端正,第二才艺,第三想象力强。

  学:有一些特长或真心想进部锻炼自己的。

  访:如果想进入社团,那么同学的学习成绩的好坏会影响吗

  文:进入社团必须会影响学习,因为工作的时候几乎都是占用晚自习。

  学:有一点影响,成绩不能太坏。

  访:在面试过程中,你想了解到同学们的哪些资料

  文:因为我们是文艺部,所以我们首先要看他的才艺,其次就是思想品德。

  学:是否有经验,从事过哪些工作,能否坚持在部里。

  访:在面试过程中,你最厌烦的举动是什么

  文:在面试时最厌烦被面试人心不在焉,回答问题时答非所问。

  学:在面试时最厌烦精神不集中,不认真对待,随便说话。

  访:对想要如社团的同学提出什么推荐

  文:对想进入社团的同学的推荐就是,大方得体,坐有坐相,站有站相。

  学:随时随地注意自己的形象,有职责心,工作细心。

  访:那请再说一些面试的技巧吧。(着装,举止,个人素质的体现)

  文:面试的技巧就是在着装上整齐干净就能够,举止礼貌,说话时不随口说粗话,最重要的是对部门的热情。要有上进心,而且想象潜力强。

  学:着装整洁,合理搭配,举止大方,不要太拘束,要自然,个人素质要一般,不能太差。

  我们想让08级的新同学更好的了解进入学生会所要注意的问题,做了这些关于进入学生会的调查。在此谢谢被访问的两位部长,祝你们工作顺利,在此也祝08级的新同学能够看到这些有所帮忙,能够顺透过面试,进入学生会,为更多的同学们服务工作!

  大学学生会面试问题(三):

  1.你对学生会是怎样看的?对于学生会你有什么想法?

  “学生会是一个群众,我们学生会每一个成员都要时刻维护学生会的优良形象,做好模范带好头。要时时以身作则,处处树立榜样,秉公办理各类事情,不能有丝毫的私心,要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完善自己,促进工作。不但在同学们中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而且要让同学们充分信任学生会,这一切要求我们努力努力再努力。当然,这一切都要首先从我自己做起,经得起检验与考验。

  2.你为什么要加入学生会?

  回答这个问题时,必须要用心正面,说白了从两点说就行:一是为了锻炼自己多学东西让自己的大学生活丰富多彩;二是为大家服务,为系里做点什么。个人觉得从这两点答就行。如果你是要加入哪个部门,具体问到哪个部门了你就在多少就这个部门大一点。

  3.你觉得你的优势是什么?

  会一些特长了更好,不会了,能够这样回答。我有三颗心作为我的优势:细心、热心、耐心。等。

  4.如果你竞选的部门人太多,你又很优秀,要把你调到其他部门,你愿意去么?

  这个根据你的意愿了,语言给完善下就行。很多时候也会就一些你竞选的部门提一些问题,你在这之前要多了解下这些部门回答也就没问题了。祝福你朋友。

  5.谈谈你对自己的认识。(以组织部为例)

  该问题主要考察新生是否有培养和发展的潜力,组织部不是一个组织活动的部门,它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对各班团支部团费收缴,团员证的注册及团员档案管理工作。督促支部过好组织生活,对各班团支部组织生活,团队活动的指导和评估。负责完成院团总支交办的其它事务等等。从以上介绍能够看出组织部的工作十分琐碎,需要塌实有潜力和有必须头脑的学生担任!所以组织部招人更看重你是否稳重、有想法、有文笔,是否自信、能独立开展团会的潜力等!回答这个问题就要拣自己在这些方面的特长,切不可有什么说什么,要说重点。

  6.既然你想入组织部,那你对组织部有什么认识?

  这个问题考察的是新生对组织部的认识,能够这样回答:根据我对组织部短暂的了解,我发现组织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各班团支部团费收缴,团员证的注册及团员档案管理工作。督促支部过好组织生活,对各班团支部组织生活,团队活动的指导和评估。负责完成院团总支交办的其它事务等。透过回答能够给面试官感觉是你是经过对组织部工作的了解才报名组织部面试的,说明你不是盲目的进组织部。

  7.在活动中遇到了什么困难,你又是如何解决的

  这个问题要深思熟虑啊,有个技巧,先想想你竞争的部门和岗位,看需要什么样的潜力,然后在解决过程中必须要时刻体现,再想想自己设计个什么困难,这样会很有利。

  用具体事件说话,比较好打开来说。

  8.你为什么不选生活部而选我们宣传部?

  回答也就是因为我喜欢!我喜欢才能热情去做好工作。我对宣传部有更多的了解,至于他要是问有什么了解就靠你编了!

  9.假如群众中有你不喜欢的人,你怎样办?

  这考验人的交际潜力和团体协作潜力,就应是尽量和别人合作,化解误解!(哈哈!一般都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10.怎样协调各个部门的关系?

  这个问题对于新生不好回答,甚至是学生会的还没弄懂。有些活动我不期望只有一个部门参与,我期望多个部门合作完成,让各部门看到协调合作的重要和益处。也能够设置一些例会,加强各部门个性是部门主管间的沟通。

  11.干部最重要的一点是什么?

  进入学生会的同学都是比较优秀的同学,他们就像一台机器的各个部件,要使学生会正常运转务必使各个部件协调工作。干部不可能在各个方面都是最优秀的,所以干部务必具有组织协调潜力,让每个优秀的人在适宜的位置上得到最大发挥。

  12.对干部有什么认识?

  大学的学习是多方面的,学生会就是一个值得我去学习的优秀群众,对于学社会干部,首先我会很尊敬他们,我相信学生会的干部都有我值得学习的地方,我会虚心的向他们学习。他们不但是我的上级,还是良师益友,我把他们当作我的老师和朋友!

  13.认识我吗?谈谈对我的认识?

  我对学姐(学长)并没有一个长时间的相处,所以我无法有个具体准确的认识。因为是学生会的前辈,所以我认为是就应是值得我尊敬和学习的。从第一影响来看,你是个和善,开朗,善于交往,照顾新人的人。这个答案是比较新颖的,能够用吧!

  14.你的座右铭是什么?

  思路:1、座右铭能在必须程度上反映应聘者的性格、观念、心态,这是面试官问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2、不宜说那些医引起不好联想的座右铭。3、不宜说那些太抽象的座右铭。4、不宜说太长的座右铭。5、座右铭最好能反映出自己某种优秀品质。6、参考答案——“只为成功找方法,不为失败找借口。

  15.如果你这次没有进入@@部呢?

  “如果这次未能当选,我会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同时用心支持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我也会一如既往地加紧学习,充实自己,提高自己,下一次我依然会来竞选。那时,再理解老师和同学们的检阅。我必须会交一份满意的答卷!”记得最后结束要说“谢谢!”总之问的问题一般不是是非问题没有标准答案,你往高标准上回答,说点好听的,一般就OK

  16.你为什么要加入@@部?(决定沟通潜力和口才)你对@@部了解有多少?

  回答这个问题时,必须要用心正面,如想要使自己能有更好的发展空间,期望能在相关领域中有所发展,期望能在学@@多多学习等等此时能够稍稍夸一下@@部,但切记必须要诚恳,不然但是会画蛇添足,得不偿失哦!所以推荐你能够坦承的说出自己的动机,但是用语还是要思考一下。

  这时准备的功夫就派上用场,看应聘者能否将之前所吸收的信息发挥出来!至少也要明白学习部的具体工作,不然一问当场傻在那儿就糗大了!

  17.我们这个部的工作很XX的,你能做过来么?

  当然说能够啊,,不要含糊,要显得有自信。当然你还要具体发挥你会怎样做

  18.你学习紧要么?你学习那么紧,还进来学生会干吗?(加入部门的目的)

  回答这个问题就要了解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的为同学服务,然后用心的证明自己是来服务同学,而不是被同学服务的对象,并且表示期望在为大家服务的同时,自己的潜力和认识也不断的提高。你的回答是双赢的,既说明进入的原因,又说出自己的目的,不一味地表示无私地奉献,不会给人做作的感觉。

  19.你怎样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如果学习与工作发生冲突你会怎样处理?(应变潜力)

  这个问题我会好好利用课堂时间学习,课下多复习。工作我会抽出课下和业余时间来做。如果有冲突尽量会和会里的同学协商做一下简单的调整。他要是死缠着问,你就说必须会尽量和别人调下,先做学习上的,毕竟学生的本职工作就是学习。

  20.你怎样协调各个部之间的关系?(处事潜力)

  其实在学生会里各个部门有必须得排斥性,关键是要将各个部门的成员彼此熟悉,如果是在同一专业里的人即使是在不同的部门也能相处的好,而你要做的就是让他们彼此尽快熟悉起来,部门之间的联系最重要。

  21.你进入学生会后有什么设想?(看有无目标)

  一开始你肯定有个意向的部门,你要之前熟悉打听下这个部门的工作状况,然后自己简单的有个设想就成,也别多伟大,简单的就行。

  22.你进入学生会后的第一件事情会做什么

  23.你哪方面比较擅长?(口才、英语、体育方面优秀者优先思考)

  音乐、体育、舞蹈、组织协调潜力、沟通表达潜力、口才、写作等看你个人了。

  24.你觉得你在这个部门,能够负责哪方面的工作(工作潜力)

  25.在学生会里,有时因工作协调,会让你去做非相关技术类的苦力工作(其他部门有活动要过去搬桌椅之类的),你如何看待

  26.对于一项工作,你愿意个人完成还是团体合作

  27.你不喜欢的人是什么样貌的,如果部门内部出现你不喜欢的人,你如何处理

  28.你高中阶段有没有担任什么职务,这些工作对你影响?你在做学生工作中碰到的令你棘手的问题是什么?

  a.很多学生在面试的时候都说自己是班干,这是一个很好的验证问题b.看是不是撒谎,有没有实在有用的认识,测定其工作潜力)

  这个问题主要是考察你有没有经验,如果高中阶段有担任某些职务当然好,没有就回答没有,要不还会问你担任的感受,以及对你的影响等等。如果被看出是撒谎,那么不但对你的印象不好,估计接下来的面试也困难重重!

  29.谈谈你对@@部的认识?

  这个问题主要看你是否有培养和发展的潜力,@@部不是一个组织学习的部门,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招人更看重你是否稳重,有头脑,自信,能独立开展和组织活动的潜力!回答这个问题就要拣自己在这些方面的特长,切不可有什么说什么,没有重点

  30.假如这次失败了,你会怎样做(有无自我检讨的心态)

  31.你进学生会的目的是什么?

  学生会是联系学校和同学的纽带,是一个为同学服务的机构,也是一个锻炼自我展现自我的平台。进入学生会能够更好的发挥我的特长,为同学服务,并在工作中发现我的不足,提高自己充实自己!

  32.谈谈你对学生会的理解和认识?

  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的为同学服务,首先要用心的证明自己是来服务同学,并且在为大家服务的同时自己的潜力和认识也不断的提高,你的回答是双赢的,不会给人做作的感觉。

  33.如果你进了学生会,怎样处理好学习和工作,干部和学生的关系?

  大学里的学习是多方面的,学生会就是一个值得我去学习的优秀群众,相信在学生会里我能更快的提高,也能更好的学习。这个问题很尖锐,能够不正面回答。是我的部长把我带入这个优秀的群众,首先我会很尊敬他,我相信学生会的干部都有我值得学习的地方,我会很虚心的向他们学习,并尽我的努力去完成学生会的工作。他们不但是我的上级,还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把他们当作我的学长和朋友!

  34.谈谈你以前组织或参加活动的经验和教训!

  对于这个问题不要乱吹,有经验谈经验,没有经验就谈谈你见到或听到过的一些失败的经验对自己的启发,切不可直接说没有,没有经历的人,会让人怀疑他的潜力和观察力。

  35.对你影响最深的一句话!

  如果你实在想不起来,就找一句比较经典的什么老子,孔子,道家等等的话都能够,当然你要理解着句话,能讲出道理来!

  36.对你影响最深的一个人!(回答的人必须要给你有很深的影响!)

  当然你回答的人必须要给你有很深的影响,而且在回答的时候要表现出对此人的感情!当然泪流满面,我就觉得就有点作了,里面的都是人精,谁看不出来你是装的啊!亲情牌慎用!催泪等等慎用!

  37.一场长跑比赛中,当最后经过你努力你超过了最后一个名,那么你是第几名?(无固定答案问题)

  我尽全力的完成了比赛,无论结果如何,我超越了自己,我就是胜利者,呵呵。是不是给人很自信的感觉,这类问题没固定答案,其实就看你的反应如何了

  38.自己的优缺点为何?

  目的是在于检视人才是否适当,应聘者的诚恳度等等,看应聘者有无好好分析自己,在回答问题时,以优点作为主要诉求。

  39.如果你没有选上,而是调到其它部门去,你会怎样做

  40.你有什么业余爱好?

  业余爱好能在必须程度上反映应聘者的性格、观念、心态,这是招聘问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最好不要说自己没有业余爱好。不要说自己有那些庸俗的、令人感觉不好的爱好。最好不要说自己仅限于读书、听音乐、上网,否则可能令面试官怀疑应聘者性格孤僻。、最好能有一些户外的业余爱好来“点缀”你的形象。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制度(一):

  党员管理制度

  一、每个党员都务必编入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特殊党员。

  二、党员务必按时交纳党费。

  三、每个党员务必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对违纪的党员,党委织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四、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贴合党员条件,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五、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做出决定,将其除名,并报党委批准。

  六、党员工作调动,应及时到组织部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有效期内接转组织关系,组织关系介绍信遗失者,要及时向党委织报告,待问题查清后,方能补转组织关系,对遗失组织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七、党员借出一个月以上者,由局党委开出党员证明信,到所在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费仍在原支部缴纳。

  八、发展党员要坚持党员标准和个别履行手续的原则,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加强培养工作,把好政审关。

  九、预备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党小组每季度应对预备党员谈一次话,党支部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鉴定。

  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月检查、季小结、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工作。

  党员管理制度(二):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

  党员管理是党组织按照党章和党内的有关规定,透过必须的方式和手段,使党员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的活动。其具体工作主要是:根据党员数量、分布和流动状况,建立党的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审查和鉴定;严格党员的组织生活,加强监督和整顿纪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表彰优秀党员,清除党内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等。

  一、党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用心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管理的基本任务

  1.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2.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

  3.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

  4.持续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党员管理的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度规范的原则;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

  四、党员管理的主要资料

  一是党员务必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理解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务必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二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三是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这项制度是党员理解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状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四是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好处。

  五是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务必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能够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

  七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

  八是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务必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九是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善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理解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五、党员管理的方法途径

  党员管理工作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在新的历史时期,广泛采用了以下几种方法和途径:

  (1)“三会一课”。“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都有重要作用。

  (2)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会。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增进思想交流,加强民主监督,改善工作具有重要好处。

  (3)“创先争优”活动。“创先争优”主要是指党内建立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的活动。这是近几年来在广大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而又行之有效的一种组织活动形式。这项活动要制定出既有先进性,又切实可行的评选条件,努力在“争创”上下功夫,定期评选表彰,以激励党员奋发进取,建功立业。

  (4)党员目标管理。党员目标管理是近年来各地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中广泛采用的一种管理方法。这种管理方法要求党组织按照党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党员个人的实际状况,提出和议定党员在一个时期内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方面的具体目标,透过定期检查、考核,来督促和激发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种方法在实践中取得了用心的效果,应不断总结和完善。

  (5)党员联系户。这是农村党员联系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形式。具体资料是,党的基层组织分配每个党员经常联系一户或几户非党群众,向他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他们的思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状况,帮忙带动他们勤劳致富,及时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6)党员职责区。所谓党员职责区,主要是企业党组织根据党员的不同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实际潜力和活动范围,把需要党员承担和完成的各种生产指标、行政事务、社会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有机地结合在一齐,以职责制的形式落实到每个党员,从而构成以一个或几个党员为主体,以必须数量的群众为对象,以必须的区域为活动范围的党员职责区。从而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以发挥党员在两个礼貌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7)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是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中,有目的、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结合行业特点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而开展的一系列旨在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经济发展的党内活动。这类活动把党员教育管理的资料和方法融为一体,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经济建设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为党员发挥模范作用带给了广阔的舞台,受到党员和群众的普遍欢迎。

  (8)谈心活动。同志之间比较深入地相互交谈,是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有效方式。谈心活动有群众谈心和个别谈心两种形式。谈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统一认识,解决矛盾,互相帮忙,增强团结,做好工作。谈心必须要以诚相见,以心换心,还要有搞好团结、解决问题的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

  ----------

  流动党员管理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善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申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理解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组织部门要制定有效管理流动党员的措施。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

  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党员流动贴合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应及时为他们转移组织关系。其中外出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人所去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外出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参加会议、学习进修等,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地区、单位的党组织。流动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其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流动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能够接收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

  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

  根据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组织部于1994年12月下发了《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兀决定从1995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

  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各地用心探索,创造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一些地方采用外出党员管理证、管理手册等办法,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仅靠个别地方发放有关流动党员管理的证件,有必须的局限性。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就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流动党员管理的客观要求。试行这一制度,有利于促进党员的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流动党员的作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主要资料是:《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印制;《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原所在党组织按规定登记发放,作力流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的活动的凭证;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一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制发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定点印制,并加强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印制所需经费,可从党费中开支,不得向党员个人收取工本费和发证手续费。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发放时,要登记造册,详细登记持证外出党员的姓名、所在支部、发证时间、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等状况,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流动党员活动证》一般应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由发证的基层党委在照片上加盖印章。特殊状况末贴照片的,应与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的使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下列状况不能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

  (1)短期(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的党员,仍开具党员证明信。

  (2)长期(六个月以上)外出务工经商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3)流动性较大,无固定地点,但能够经常回到原所在单位的党员,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4)群众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有3名以上党员的,可透过建立党支部(临时党支部)或党/组进行管理。

  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外来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外出地点变更等状况,应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并由党支部负责人签名盖章。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状况"一栏内,要简要地写明组织生活的资料及外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状况;在"流动地点变更状况"一栏内,应注明党员同外出所在地党组织取得联系及离开的时间;"备注栏"用于说明其他栏目未尽事项,包括外来党员的先进事迹或犯有错误等状况。

  流动党员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党员外出后,应透过适当方式与党员继续持续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状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状况。党员回到后,要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资料,听取党员汇报外出期间的工作和思想状况,详细了解他们外出期间的表现。通常状况下,党组织每年至少应查验一次外出党员所持的《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满3年的,应及时换发新证。党员外出期间,如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且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自行脱党处理。党员私自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出国、出境党员的管理

  1.因私出国、去港澳台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组织关系的处理。

  1)短期请假出国或去港澳台探亲或办理私事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2)出国或去港澳台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境以后即停止党籍,其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到县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以保存备查。

  3)党员出境逾期(包括续假)一年以上未归者,其组织关系及档案材料转到县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以保存备查。

  4)经批准出境定居的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不保留其预备党员资格。

  5)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在学成回国之前,其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6)党员本人在出国、出境之前提出要求退党的,可按党章规定办理退党手续。

  2.因私出国或去港澳台地区回来后的党员的组织关系的处理。

  1)党员如期回国,应及时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出境期间的状况,党组织也要主动关心了解他们在外的状况,如无问题,即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

  2)党员超过假期回国,本人要向党组织申诉理由,经过审查,如理由正当且又无问题者,即可恢复其组织生活。无故超假半年左右,或有一般性错误的党员,可根据具体状况,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在必要时也可给予适当的处分,待本人有了认识时,也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

  3)无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国的党员,一般不能恢复其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如发现有严重问题者,经审查,如状况属实,要严肃处理,有的还要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

  3.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学成回国后其组织生活问题的处理。

  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在其学成回国后,由本人提出恢复其组织生活的申请,经所在单位党委审查,如证明其在国外期间确无问题,能够恢复其组织生活。如果是预备党员,其在境外学习期间表现良好,能够按期转正。

  党组织对外出党员的管理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及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深入,党员流动的数量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流动的党员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理解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问题作出了如下规定: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所在党组织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时间在3至6个月的,应出具党员证明信,由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负责安排其参加党的有关活动。党员应及时主动与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联系,转递党员组织关系。

  (2)党员短期外出3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透过适当的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持续联系,汇报外出活动状况,按时交纳党费。

  (3)党员3人以上群众外出,地点相对集中的,原所在党组织应在他们中建立党小组或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对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应同时出具有关证明,委托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负责管理这些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应继续同他们持续联系。

  (4)外来经商党员较多的集贸市场,应在这部分党员中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根据不同状况,这些党支部或党小组,可由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也可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党组织或个体劳动者协会党组织领导。

  (5)党员要求流动应向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提出申请,凡贴合人员流动有关政策规定的,党组织应予以同意并及时为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6)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流动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能够接收在人员流动过程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状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收缴党费。

  (7)在人员流动问题上,因单位与单位或单位与个人发生争议,而提交仲裁机构或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仲裁的,有关单位党组织应根据仲裁结论确定是否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8)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状况作必要的处理。涉及党籍处理的,应慎重对待。

  (9)在党员流动中,没有转来党组织关系或没有出具党员证明信的,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10)凡是按照规定转来党组织关系的,有关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应予接纳,不应拒绝接收。

  (11)以上各项适用于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

  党员管理制度(三):

  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1、社区党员应当理解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社区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用心认真地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

  2、党员就应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务必请假。党员务必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社区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做到资料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

  4、社区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务必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接转。

  5、党员务必按中组部文件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状况时不能超过3个月。

  6、社区内单位在职党员要用心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把在职党员在居住社区的表现状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7、社区党员务必按照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用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

  党员管理制度(四):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工作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员先进性,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籍关系

  1、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以及其他原因等,需从本村转到外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应及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党员一般应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或工作的,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3、党员外出前务必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点等,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状况,要详细记载。党员管理制度。临时性、间断性外出,离家较近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外出时间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通信联系。

  4、对外出地点比较固定,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2—6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党员应主动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状况,按时缴纳党费,在回到期间,支部要对他们进行补课,单独组织他们学习外出期间的党内相关文件,并进行教育。

  二、自身建设

  1、定期汇报。党员每个月至少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状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2、定期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按分工,每个季度至少同党员谈一次话。透过谈话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了解他们本人或透过他们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及上好党课。

  2、每个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个性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理解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遇特殊状况不能参加时,事前务必向党支部请假。

  3、党员务必认真执行党的决议,用心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工作,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用心发言,做好笔记。

  5、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休养的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重要文件和党内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6、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由入党介绍人定期写考察记实(填写培养跟踪表),并为他们带给锻炼的机会,预备期满,及时讨论转正问题,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四、民主评议

  1、党支部每年一次对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

  2、严格依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本人的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职责制的执行状况进行考核。

  3、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

  4、根据评议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党费收缴

  1、党员交纳党费要自觉、按时、足额。因特殊状况不能亲自交纳或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同意,能够委托他人代为交纳或补交,但补交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3个月。

  2、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的党费收缴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不同阶段工资变动状况随时按标准进行调整。

  4、支部党费的收缴,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上缴一次。要严格党费收缴手续,便于监督、检查和公布。

  5、党支部对不能按时和不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务必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增强党员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

  六、违规职责

  1、对违纪党员,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可召开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对没有正当理由,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限期报到。经批评教育仍继续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4、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状况作必要的处理。

  党员管理制度(五):

  党员管理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资料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资料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状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善意见的落实状况。

  透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忙,到达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能够吸收部分入党用心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召开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资料的党内政治生活会议。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资料和任务是:结合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状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原则性和思想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批评。透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善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潜力。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吸收同级行政负责人参加,也可邀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一般状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并且要注意不断改善资料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资料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等。

  召开支部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务必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透过,方能有效。个性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支部委员会可就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员大会,会后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

  根据会议资料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用心分子参加。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会议的议题应事先通知支部委员,做好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状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的资料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状况确定。通常有以下资料: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

  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资料、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资料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职责,及时督促检查议定资料;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中心任务,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资料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国际国内形势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授课人可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善和提高党课质量。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理解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活动,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纯洁组织,提高党员政治素质,持续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平等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动员,全体党员参加。

  五、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关于党费的交纳办法、使用原则、审批、检查、报告等各项管理活动的有关规定。收缴党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交纳所收的党费两个方面。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员要自觉、按时、足额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能够少交或免交党费。正常状况下,党费务必由本人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遇到特殊状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能够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各党总支(支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收缴党费,认真登记造册,每季度末15日前上交组织部。

  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由组织科专人负责;建立会计专帐,单独立户存放;按照党费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严格党费使用范围、严格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和党费检查报告制度;组织部每年一次向市委组织部和党委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状况,并向学院全体党员通报。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状况。

  六、党员教育制度

  党员教育制度是关于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资料和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党员教育的资料主要是: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等。

  充分利用党校阵地,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透过举办党员轮训班,采取集中辅导、分组讨论、个人自学、外出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加强党员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效果。

  七、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由于工作调动、离退休、外出学习培训、毕业(结业)等原因,使工作或学习单位发生变化时,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妥善保管携带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接转手续。

  1、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

  来我院工作、学习的党员,时间在六个月及六个月以内的,应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到组织部办理转入我院手续。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调离的党员,在办理离开手续的同时,由党员本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外出工作、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党员,持所在党组织证明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工作、学习结束后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党员离退休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至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对异地安置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对异地居住或受聘到新单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状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纳入社区管理的,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

  3、校内组织关系的接转

  党员因工作、学习需要,在校内各单位调动时,原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党员本人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党员管理制度(六):

  党员管理的主要制度

  党员管理的成功实践大多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在新形势下不断坚持和完善这些制度,即构成了新时期党员管理的主要资料。

  (1)党员务必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务必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理解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务必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理解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职责。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理解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务必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2)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务必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3)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党员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忙。此外,其他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状况,也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这项制度是党员理解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状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4)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通常每隔必须时间安排一次,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接收新党员入党,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坚持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好处。

  (5)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务必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能够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按照党章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应当按自行脱党处理。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中共中央于1988年12月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后,这项制度在全国城乡基层党组织中逐步建立起来。每年进行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是透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透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在改革开放和两个礼貌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状况,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有关党组织只有在接到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临时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证明其党员身份,在所去单位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但在这个党组织中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人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务必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9)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善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理解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在实践中用心探索新的方式方法。

  党员管理制度(七):

  一、党员务必无条件地按时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党员会议、参加党内的学习、教育和组织生活,以及其它党内的活动,经常需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状况。

  二、党员对通知参加党内会议、学习和组织生活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的,务必办理党内请假手续,对两次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给予党内批评教育。

  三、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党章》第九条规定,认为自行脱党,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后,报上级党委批准,予以除名。

  四、务必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按照党员的标准在言行上严格要求自己,在企业的急、难、险中和本职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好群众的表率。

  五、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贴合党员条件,在企业职工中有损于党员形象或影响较差,经批判教育和要求期限改正仍无转变的,按照《党章》第九条规定,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后,报上级党委批准,给予劝告td,预备党员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六、党员务必自觉理解党的纪律约束,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带头维护企业的厂纪厂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七、不准利用职务和岗位之便,为自己带给方便,谋取私利,不准行贿受贿,不准贪污盗窃,不准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等活动。

  党员管理制度(八):

  党员管理制度。其具体工作主要是:根据党员数量、分布和流动状况,建立党的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审查和鉴定;严格党员的组织生活,加强监督和整顿纪律;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表彰优秀党员,清除党内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等。

  一、党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用心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管理的基本任务

  1.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2.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

  3.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

  4.持续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党员管理的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度规范的原则;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四、党员管理的主要资料

  一是党员务必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理解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务必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二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三是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这项制度是党员理解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状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四是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好处。

  五是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务必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能够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六是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

  七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

  八是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务必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九是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善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

  织生活,理解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五、党员管理的方法途径

  党员管理工作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在新的历史时期,广泛采用了以下几种方法和途径:

  (1)“三会一课”。“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都有重要作用。

  (2)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会。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定期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增进思想交流,加强民主监督,改善工作具有重要好处。

  (3)“创先争优”活动。“创先争优”主要是指党内建立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的活动。这是近几年来在广大基层党组织中广泛开展而又行之有效的一种组织活动形式。这项活动要制定出既有先进性,又切实可行的评选条件,努力在“争创”上下功夫,定期评选表彰,以激励党员奋发进取,建功立业。

  (4)党员目标管理。党员目标管理是近年来各地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中广泛采用的一种管理方法。这种管理方法要求党组织按照党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和党员个人的实际状况,提出和议定党员在一个时期内在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方面的具体目标,透过定期检查、考核,来督促和激发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种方法在实践中取得了用心的效果,应不断总结和完善。

  (5)党员联系户。这是农村党员联系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形式。具体资料是,党的基层组织分配每个党员经常联系一户或几户非党群众,向他们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了解他们的思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状况,帮忙带动他们勤劳致富,及时向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6)党员职责区。所谓党员职责区,主要是企业党组织根据党员的不同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实际潜力和活动范围,把需要党员承担和完成的各种生产指标、行政事务、社会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有机地结合在一齐,以职责制的形式落实到每个党员,从而构成以一个或几个党员为主体,以必须数量的群众为对象,以必须的区域为活动范围的党员职责区。从而密切党员与群众的联系,以发挥党员在两个礼貌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7)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是基层党组织在党员教育管理中,有目的、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党员结合行业特点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而开展的一系列旨在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经济发展的党内活动。这类活动把党员教育管理的资料和方法融为一体,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和经济建设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为党员发挥模范作用带给了广阔的舞台,受到党员和群众的普遍欢迎。

  (8)谈心活动。同志之间比较深入地相互交谈,是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有效方式。谈心活动有群众谈心和个别谈心两种形式。谈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统一认识,解决矛盾,互相帮忙,增强团结,做好工作。谈心必须要以诚相见,以心换心,还要有搞好团结、解决问题的愿望和实事求是神。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善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申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理解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组织部门要制定有效管理流动党员的措施。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

  (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

  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党员流动贴合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应及时为他们转移组织关系。其中外出时间较长

  (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人所去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外出时间较短

  (6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使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参加会议、学习进修等,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地区、单位的党组织。

  流动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其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党员在流动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材料保存在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这些机构的党组织如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能够接收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

  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

  根据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组织部于1994年12月下发了《关于试行

  (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兀

  决定从1995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试行

  《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

  实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是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各地用心探索,创造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一些地方采用外出党员管理证、管理手册等办法,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仅靠个别地方发放有关流动党员管理的证件,有必须的局限性。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就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流动党员管理的客观要求。试行这一制度,有利于促进党员的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流动党员的作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主要资料是:《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印制;《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原所在党组织按规定登记发放,作力流动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的活动的凭证;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一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制发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制定的统一式样,定点印制,并加强管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印制所需经费,可从党费中开支,不得向党员个人收取工本费和发证手续费。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基层党委负责发放。发放时,要登记造册,详细登记持证外出党员的姓名、所在支部、发证时间、外出原因、外出地点、外出时间等状况,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流动党员活动证》一般应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并由发证的基层党委在照片上加盖印章。特殊状况末贴照片的,应与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使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的使用

  《流动党员活动证》适用于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下列状况不能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

  (1)短期

  (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会议、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的党员,仍开具党员证明信。

  (2)长期

  (六个月以上)外出务工经商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3)流动性较大,无固定地点,但能够经常回到原所在单位的党员,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4)群众外出、地点相对集中,且有3名以上党员的,可透过建立党支部

  (临时党支部)或党/组进行管理。

  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同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对外来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外出地点变更等状况,应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并由党支部负责人签名盖章。在

  "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状况"一栏内,要简要地写明组织生活的资料及外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状况;在"流动地点变更状况"一栏内,应注明党员同外出所在地党组织

  取得联系及离开的时间;"备注栏"用于说明其他栏目未尽事项,包括外来党员的先进事迹或犯有错误等状况。

  流动党员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党员外出后,应透过适当方式与党员继续持续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状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状况。党员回到后,要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的资料,听取党员汇报外出期间的工作和思想状况,详细了解他们外出期间的表现。通常状况下,党组织每年至少应查验一次外出党员所持的《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满3年的,应及时换发新证。党员外出期间,如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将

  《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且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自行脱党处理。党员私自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出国、出境党员的管理

  1.因私出国、去港澳台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组织关系的处理。

  1)短期请假出国或去港澳台探亲或办理私事的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2)出国或去港澳台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境以后即停止党籍,其组织关系和档案材料转到县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以保存备查。

  3)党员出境逾期(包括续假)一年以上未归者,其组织关系及档案材料转到县或相当于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以保存备查。

  4)经批准出境定居的预备党员,不再办理转正手续,不保留其预备党员资格。

  5)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在学成回国之前,其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6)党员本人在出国、出境之前提出要求退党的,可按党章规定办理退党手续。

  2.因私出国或去港澳台地区回来后的党员的组织关系的处理。

  1)党员如期回国,应及时向原单位党组织汇报出境期间的状况,党组织也要主动关心了解他们在外的状况,如无问题,即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

  2)党员超过假期回国,本人要向党组织申诉理由,经过审查,如理由正当且又无问题者,即可恢复其组织生活。无故超假半年左右,或有一般性错误的党员,可根据具体状况,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在必要时也可给予适当的处分,待本人有了认识时,也可恢复其党员组织生活。

  3)无故超假一年以上回国的党员,一般不能恢复其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如发现有严重问题者,经审查,如状况属实,要严肃处理,有的还要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

  3.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学成回国后其组织生活问题的处理。

  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在其学成回国后,由本人提出恢复其组织生活的申请,经所在单位党委审查,如证明其在国外期间确无问题,能够恢复其组织生活。如果是预备党员,其在境外学习期间表现良好,能够按期转正。党组织对外出党员的管理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及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深入,党员流动的数量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使流动的党员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理解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问题作出了如下规定: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它正当职业,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所在党组织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时间在3至6个月的,应出具党员证明信,由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负责安排其参加党的有关活动。党员应及时主动与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联系,转递党员组织关系。

  (2)党员短期外出3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透过适当的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持续联系,汇报外出活动状况,按时交纳党费。

  (3)党员3人以上群众外出,地点相对集中的,原所在党组织应在他们中建立党小组或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对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应同时出具有关证明,委托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负责管理这些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应继续同他们持续联系。

  (4)外来经商党员较多的集贸市场,应在这部分党员中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根据不同状况,这些党支部或党小组,可由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也可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党组织或个体劳动者协会党组织领导。

  (5)党员要求流动应向所在单位及其党组织提出申请,凡贴合人员流动有关政策规定的,党组织应予以同意并及时为党员转移组织关系。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6)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流动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具备管理条件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同意,能够接收在人员流动过程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并根据不同状况,组织这些党员过组织生活,收缴党费。

  (7)在人员流动问题上,因单位与单位或单位与个人发生争议,而提交仲裁机构或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仲裁的,有关单位党组织应根据仲裁结论确定是否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

  (8)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状况作必要的处理。涉及党籍处理的,应慎重对待。

  (9)在党员流动中,没有转来党组织关系或没有出具党员证明信的,所去地方或单位的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10)凡是按照规定转来党组织关系的,有关地方和单位党组织应予接纳,不应拒绝接收。

  (11)以上各项适用于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


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一):

  会诊制度

  (一)院内科间会诊

  1、会诊的提出:会诊由病房主治医师决定,住院医师填写会诊单,须详细填写申请单的申请会诊项目,简要重点描述病人的病情及诊疗状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时间具体到日,经主治医师审核并签宇。申请科室负责将申请单送达邀请会诊科室。特殊病人经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宇,能够特邀会诊医师。

  2、会诊时间要求:一般会诊48小时内完成,如需特殊检查的轻病人,可预约时间到专科检查。院区内急会诊务必在10分钟内到位,(院址分散的酌情适当放宽时限)抢救须随请随到,危重病人能够电话邀请,被邀请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会诊,严禁会诊医师不亲自查看病人进行电话会诊。

  3、会诊医师的资格认定:由有执业资质的总住院医师(二线)或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承担院内会诊工作。如被邀请科室的会诊医师因故不能及时到场,须请该科其他同级医师或上级医师代为会诊。对特殊或疑难重症病人需要专家或科主任会诊者,须由申请会诊科室的科室主任(或主任医师)同意并签字。院内急会诊如二线医师正在手术或抢救病人,由三线医师或上级医师及时完成会诊。

  4、会诊医师职责:详细阅读病历,了解病人的病情,亲自诊察病人,会诊后须书写会诊记录。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和推荐,会诊医师的科室、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会诊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对疑难病例、诊断不清或处理有困难时,须及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助会诊。会诊时须有甲请科室医师陪同、介绍病情。

  5、会诊后确认需转科的病例,由会诊医师签署转科意见,自签署时起,病人的诊疗职责由转入科室负贡。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转入时,转入科室须确保病人不发生诊疗延误。抢救及危重病人须及时转入,确有困难时须上报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二)院际间会诊制度

  1、疑难病例或特殊病例需请院际间会诊时,经病房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同意,写好病人的病历摘要和会诊目的,确定请求会诊医院的相关专业(或会诊医师),报医务处,由医务处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时需有科主任或受委托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陪同,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诊记录。

  2、院内外联合会诊由科室向医务处提出申请,并带给病历摘要。会诊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主管医师要详细介绍病情,做好会诊前准备和会诊记录工作。

  会诊制度(二):

  会诊制度

  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申请会诊医师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如化验、X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好处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状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

  1、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或专业会诊者,由病人持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或专业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科被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病房会诊

  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务必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会诊医师要求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急症例外),会诊医师接到会诊通知单后应签收并注明时间,并于24小时内前往会诊。如有困难不能解决,应请本科上级医师协同处理。

  申请会诊科室务必带给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并将上述状况认真填写在会诊单上,由主治医师签字后送往会诊科室。

  被邀请科室医师会诊时,主管经治医师应全程陪同进行,以便随时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共同研究治疗方案,同时表示对会诊医师的尊重。会诊医师应以对病人完全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会诊,并将检查结果、诊断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会诊单上。如遇疑难问题或病情复杂时,应立即请上级医师协助会诊,尽快作出诊疗方案并提出具体意见。对待病人不得敷衍了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延误治疗。

  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一小时(急症例外)。

  3、急诊会诊

  急诊科值班医师对于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病人,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或者直接电话通知和邀请。会诊医师务必在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会诊时,申请医师务必全程陪同,配合会诊及抢救工作。

  4、院内大会诊

  疑难病例需多个科室会诊时,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邀请有关医师参加。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科。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

  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医务科参加,必要时分管副院长参加,由主治医师报告病历,经治医师作详细会诊记录,并认真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5、院外会诊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邀请外院专家来院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申请,由主管病人的主治医师填写书面申请,包括简要病史、体检、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以及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及要求等状况,科主任签字送医务科批准。由医务科或相关科室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并负责安排接待事宜。会诊由科主任、医务科主任或分管副院长主持。主治医师报告病情,经治医师作详细会诊记录。

  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室主任审签,送医务科登记,报分管副院长审批。

  6、外出会诊

  外院指定邀请我院医师会诊,务必带给单位(医务科)介绍信,经我院医务科同意,办理外出会诊手续后方可外出会诊,否则由此发生的医疗纠纷或交通事故,由外出应诊医师本人承担一切职责。

  7、会诊时应注意的问题。

  申请会诊科室应严格掌握会诊指征,务必由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核同意。

  切实提高会诊质量,做好会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历,会诊人员要仔细检查,认真讨论,充分发扬学术民主。主持人要综合分析会诊意见,进行小结,提出具体诊疗方案。

  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按正常途径邀请的各种会诊要求。

  会诊制度(三):

  乡镇卫生院会诊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特制定会诊制度。

  二、定义

  会诊的流程标准。会诊包括:科内会诊、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赴外院会诊。

  三、职责

  1、医务部主任负责制定和修订会诊制度。

  2、医疗科室医师负责执行会诊制度。

  3、医疗科室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科室会诊制度的执行。

  4、医务部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全院会诊制度的执行。

  5、院长负责监督和检查医务部主任会诊制度的执行。

  四。程序

  1、会诊对象

  急诊、门诊、住院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特殊病例和三日未确诊病例。

  2、会诊人员资格

  原则上会诊人员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紧急状况下除外。

  3、会诊申请

  (1)科内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向科主任提出口头会诊申请,科主任批准后执行。

  (2)科间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主治医师以上资格医生审核签字,送达被邀请的科室执行。

  (3)急诊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立即送达被邀请科室执行。病情个性紧急可在会诊单上注明“特急”,立即送达被邀请科室执行,或用电话邀请先执行,后补写书面会诊单。

  (4)院内会诊申请

  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部或总值班批准。由临床部或总值班通知受邀请科室后执行。

  (5)院外会诊申请

  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部批准。

  医务部负责与有关医院联系,发出邀请函;紧急状况时,可由医务部派人派车前往;必要时也可由申请会诊科主任携带病历,陪同患者到外院会诊;也可将电子病历资料,网上转发有关医院,进行远程会诊。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申请

  由院外医院邀请,填写院外会诊邀请函,医务部审核后,上报院长审批。

  4、会诊人员

  (1)科内会诊人员

  由本科室主任主持和召集,科室内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2)科间会诊人员

  由本科室主任主持,被邀请科室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特殊状况除外。

  (3)急诊会诊人员

  被邀请科室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特殊状况除外。

  (4)院内会诊人员

  由医务部主任主持,应由被邀请科室主任或专家担任,医务部确定会诊时间及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5)院外会诊人员

  由医疗院长主持,应由市级以上三级甲等医院科主任或专家担任。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人员

  由我院科主任或专家担任,在不影响本院工作的前提下前往。

  5、会诊时间

  (1)科内会诊时间

  由本科主任根据状况自行按排。

  (2)科间会诊

  在接到会诊单2小时内完成,如需专科会诊的病情较轻的患者,可由医护人员带领到专科会诊。

  (3)急诊会诊

  务必在接到书面申请单后10分钟到达会诊科室,病情个性紧急会诊务必在接到书面申请单或电话后10分钟到达会诊科室,不得延误。

  (4)院内会诊

  在接到书面申请单后12个小时内完成。

  (5)院外会诊

  应有临床部与院外受邀请单位协商后确定时间。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时间

  应由临床部确定。

  6、会诊记录

  所有会诊均由主管医生填写会诊申请单,汇报病情。受邀会诊医生会诊完毕后,要在会诊患者病历中详实记录会诊记录,会诊记录上要有会诊医生的手写签名,并归档到病案中。

  会诊制度(四):

  会诊制度

  1、当临床医生在诊断、治疗过程中,遇到以下状况时应请会诊:

  (1)病人病情不属自己职权允许的;

  (2)病人病情危重、复杂,不是自己潜力能够解决的;

  (3)受各种原因限制,本科、本院不能解决的状况时。

  2、会诊批准权限:请院内会诊,主管医生报科室主任批准;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报医务科、分管院长批准。院内会诊要求在24小时内完成。

  3、会诊医生资格:例行会诊、急会诊应请相应科室主任,或相应专业医生;在科主任不在时,能够请值班医生。会诊医生在会诊过程中,技术潜力不足时,应请所在科室上级医生、科主任会诊。

  4、例行会诊:病人病情不属急、危、重症的,属例行会诊。例行会诊由主管医生填写会诊单准备会诊资料,汇报病史,记录会诊意见,执行上级医师指示。

  5、急会诊:病人病情危急,需要本科和他科立即会诊时(不允许按例行会诊手续进行会诊时),应当紧急会诊。请急会诊科室科主任在班,由科主任决定。科主任不在时,由上级医生或值班医生决定。可用会诊通知单通知,也可用电话通知,会诊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立即应诊。因特殊状况不能前往时,也要派相应医师前往。会诊时,申请医师务必在场,配合会诊和抢救。

  手术中出现意外状况,需请会诊,属急会诊,术中会诊包括术中变更术式或变更手术范围,术中状况不能处理,低年资医师请高年资医师或科主任、院长、院外会诊。

  6、急会诊病人的会诊须坚持边抢救,边会诊的原则。

  7、会诊医生在会诊完毕后,务必填写会诊意见。

  会诊制度(五):

  会诊制度

  一、医疗会诊包括: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院内会诊分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大会诊、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等。

  二、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申请会诊。普通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三、急会诊:因患者病情紧急、急需其他专业协助诊疗时能够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急会诊,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四、院内大会诊:凡遇到下列状况,应及时申请院内大会诊;危重疑难病例需要有关科室协助诊治;患者病情危急需要及时抢救;重大手术前因病情复杂、涉及其他相关专业;以专业基础性疾病收入院后经诊断有其他专业状况或合并症;家属或患者有会诊要求,需要转科治疗等。

  五、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出现以下状况时,科室应申请组织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

  (一)临床诊断困难(一般入院后超过3天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满意的疑难、危重病例;

  (二)申请会诊超过3个专业的病例;

  (三)出现严重并发症的病例;

  (四)已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投诉或可能出现纠纷的病例。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外出会诊。

  (一)外院医师会诊:因疑难病例或家属要求邀请院外专家来院会诊,务必有科主任提出书面申请《院外专家会诊邀请函》上报医务部,邀请函资料包括简要病史、查体、必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初步诊断及会诊目的和要求等状况,医务部审核同意后与受邀医院相关职能部门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安排相关会诊事宜,由科主任主持会诊,必要时医务部或分管院长参加,主管医师作好详细会诊记录,院外专家签字确认。

  (二)外出会诊: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七、会诊权限:科间会诊医师应由主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主治医师担任;紧急会诊可由值班医师先行处理,根据实际状况请示上级医师指导或由上级医师随后到达现场处理。院内大会诊管理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务必保证随时能够找到会诊人员。院内大会诊,会诊医师应由主任(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担任;点名会诊时,被点名的会诊医师应及时参加会诊,原则上不能安排其他人员顶替;被邀请参与第二次会诊专业,应安排主任(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担任。

  八、会诊流程:

  (一)科间会诊:科室邀请会诊前应将患者各项资料准备齐全,填写“会诊通知单”,送达被邀科室。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书写会诊纪录并签名。

  (二)院内大会诊:应由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院内大会诊申请表》报医务部同意或由医务部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时由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会诊时,申请科室要主动介绍病情,务必由同级医师陪同会诊。会诊医师应根据常规诊察患者,并按照规定书写会诊意见,证明完成会诊的具体时间。会诊后,应将会诊意见以及执行状况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

  (三)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的科室应提前三天向医务部递交《医院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紧急会诊除外)并明确会诊主持人(主持人须副高或副高以上医师或科主任)。医务部根据申请确定会诊专家后,将会诊专家名单反馈给申请科室。申请科室须提前将医务部核定后的《医院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送达各受邀请专家,以便受邀专家了解病情。

  九、会诊管理:

  (一)各科室应高度重视院内会诊工作,安排贴合本制度规定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会诊地点,医院将院内会诊制度落实状况纳入科室综合目标管理,与科室奖金、科主任津贴挂钩。

  (二)各科室有互相监督院内会诊落实状况的义务,对违反本制度的科室和相关人员需及时报医务部备案。

  (三)各临床科室每年从本科室的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病例中至少挑选一例参加院内疑难危重、复杂病例多学科讨论会,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评定“疑难危重病例抢救组织奖”。

  (四)医务部负责每月月底检查汇总全院会诊落实状况,对科室安排不具备会诊资质、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会诊、未安排相同资质人员进行陪同会诊以及参加院内大会诊迟到者,院内通报批评并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罚。

  (五)医院每半年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申请院内多学科诊疗会诊病例进行总结、评价和反馈。由医务部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及临床药师。

  (六)对于因会诊不及时触发的医疗纠纷,按照《临邑县人民医院医患纠纷处理办法》处理。

  会诊制度(六):

  会诊制度

  一、科内会诊: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好处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状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

  二、科间会诊:是指医院各科室因医疗需要而要求某一个科室给予的会诊。

  1、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并填写会诊单,本医疗组主治及以上医师审查签字。应邀医师务必为主治医师以上人员,一般会诊在两天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

  2、会诊医师不能确诊或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应主动请本科上级医师再次会诊。请会诊科室医师认为会诊未能确诊时,也可主动提出再次请会诊医师的上级医师会诊。

  3、同一科室会诊同一病人两次以上仍不能解决诊疗问题,原则上应由科室正副科主任会诊,并不得再收取会诊费。

  4、超过5个专业及两次本专业会诊未能解决问题时及时申请全院会诊。

  5、医务处有权指定有关会诊医师,被指定的会诊医师,应以抢救患者为第一原则,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

  三、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务必随请随到。急救时应在接到邀请会诊的通知(电话)楼内5分钟内,楼间10分钟内到达急救现场。会诊时,申请医师务必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四、全院会诊:是指由科室根据病情需要或患者与家属自己提出的要求医院组织相关科室参加的群众会诊。

  1、需要全院会诊的病例,原则上先由全科讨论,如仍不能确定诊断或治疗时,可向医务处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填写患者基本病情、会诊理由、要求解决的问题及所邀请的会诊科室,经科主任审查签字后上报医务处,医务处同意,确定会诊时间,再由医务处具体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会诊一般由科主任主持,医务处主管人员参加。

  2、参加会诊医师务必是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

  五、派出会诊:请会诊的医院务必持盖有该院医务处公章的介绍信、会诊单与医务处联系,并办理会诊手续。医务处根据会诊要求,通知科主任安排会诊医师。如果请会诊的医院点名会诊,科主任尽可能安排被点名医师前去会诊。派出急会诊应告知总值班或值班的院级领导。任何医师不允许私自外出会诊。违章者,发生任何意外,由外出应诊医师本人承担。

  六、外请专家会诊:凡因患者病情需要邀请外地医疗机构的专家会诊或手术,严格依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和《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科室应提前三天写出正式书面申请单,包括会诊或手术病人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姓名、会诊或手术时间等资料,递交医务处(急会诊须征得医务处或主管院长同意)。经审批同意后,由医务处向拟邀请专家医师所在医院医务处递交申请单,并通知手术室,无医务处通知手术室将不予安排手术。(具体规定详见《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外国医师来院行医管理规定》及《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关于邀请外地专家会诊或手术的管理规定(试行)修订》)

  七、会诊费管理:会诊费依照当时物价标准收取。由请会诊科室以会诊费记入患者住院帐单,并向被请会诊医师出具会诊凭据。会诊医师持会诊凭据每月底由科室统一登记造册并将原始凭据一齐交到质控办,质控办将会诊费从请会诊的科室的支出中扣除。月底统一结算,将会诊费发给会诊医师本人。

  八、会诊人员应认真负责,切忌敷衍了事,严禁迟到、缺席。

下一篇:拜年短信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