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12 14:38:40
脚手架施工方案(一):
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
脚手架施工方案选取本工程思考到施工工期、质量和安全要求,故在选取方案时,应充分思考以下几点:
1、架体的结构设计,力求做到结构要安全可靠,造价经济合理。
2、在规定的条件下和规定的使用期限内,能够充分满足预期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3、选用材料时,力求做到常见通用、可周转利用,便于保养维修。
4、结构选型时,力求做到受力明确,构造措施到位,升降搭拆方便,便于检查验收;
5、综合以上几点,脚手架的搭设,还务必贴合JCJ59-99检查标准要求。
6、结合以上脚手架设计原则,同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状况,综合思考了以往的施工经验,决定采用落地式脚手架方案:
脚手架施工方案的材质要求
l、钢管落地式脚手架,选用外径48mm,壁厚3。50mm,钢材强度等级Q235-A,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纹、分层、压痕、划道和硬弯,新用的钢管要有出厂合格证。脚手架施工前务必将入场钢管取样,送有相关国家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钢管抗弯、抗拉等力学试验,试验结果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在施工中使用。
2、本工程钢管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可锻铸造扣件,应贴合建设部《钢管脚手扣件标准》JGJ22-85的要求,由有扣件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带给,不得有裂纹、气孔、缩松、砂眼等锻造缺陷,扣件的规格应与钢管相匹配,贴和面应干整,活动部位灵活,夹紧钢管时开口处最小距离不小于5mm。钢管螺栓拧紧力矩达70N。m时不得破坏。如使用旧扣件时,扣件务必取样送有相关国家资质的试验单位,进行扣件抗滑力等试验,试验结果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在施工中使用。
3、搭设架子前应进行保养,除锈并统一涂色,颜色力求环境美观。脚手架立杆、防护栏杆、踢脚杆统一漆黄色,剪力撑统一漆桔红色。底排立杆、扫地杆均漆红白相间色。
4、脚手板、脚手片采用贴合有关要求。
5、安全网采用密目式安全网,网目应满足2000目/100cm2,做耐贯穿试验不穿透,1。6×1。8m的单张网重量在3kg以上,颜色应满足环境效果要求,选用绿色。要求阻燃,使用的安全网务必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以及由乌鲁木齐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准用证。
6、连墙件采用钢管,其材质应贴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钢结构》(GB/T700)中Q235A钢的要求。
脚手架施工方案的搭设流程及要求
落地脚手架搭设的工艺流程为:场地平整、夯实→基础承载力实验、材料配备→定位设置通长脚手板、底座→纵向扫地杆→立杆→横向扫地杆→小横杆→大横杆(搁栅)→剪刀撑→连墙件→铺脚手板→扎防护栏杆→扎安全网。
定距定位。根据构造要求在建筑物四角用尺量出内、外立杆离墙距离,并做好标记;用钢卷尺拉直,分出立杆位置,并用小竹片点出立杆标记;垫板、底座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垫板务必铺放平整,不得悬空。
在搭设首层脚手架过程中,沿四周每框架格内设一道斜支撑,拐角除双向增设,待该部位脚手架与主体结构的连墙件可靠拉接后方可拆除。当脚手架操作层高出连墙件两步时,宜先立外排,后立内排。其余按一下构造要求搭设。
1、主杆基础
本工程脚手架地基础部位应在回填土完后夯实,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10的混凝土进行硬化,混凝土硬化厚度不小于10cm。地基承载潜力能够满足外脚手架的搭设要求(具体计算数据参阅脚手架计算书)。
2、立杆间距
(1)脚手架立杆纵距1。5m,横距1。2m,步距1。8m;连墙杆间距竖直3。6m,水平4。5m(即二步三跨):里立杆距建筑物0。3m。
(2)脚手架的底部立杆采用不一样长度的钢管参差布置,使钢管立杆的对接接头交错布置,高度方向相互错开500mm以上,且要求相邻接头不应在同步同跨内,以保证脚手架的整体性。
(3)立杆应设置垫木,并设置纵横方向扫地杆,连接于立脚点杆上,离底座20cm左右。
(4)立杆的垂直偏差应控制在不大于架高的1/400。
3、大横杆、小横杆设置
(1)大横杆在脚手架高度方向的间距1。8m,以便立网挂设,大横杆置于立杆里面,每侧外伸长度为150mm。
(2)外架子按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设置小横杆,两端固定在立杆,以构成空间结构整体受力。
4、剪刀撑
脚手架外测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大于15m。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5、脚手板、脚手片的铺设要求
(1)脚手架里排立杆与结构层之间均应铺设木板:板宽为200mm,里外立杆应满铺脚手板,无探头板。
(2)满铺层脚手片务必垂直墙面横向铺设,满铺到位,不留空位,不能满铺处务必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脚手片须用18铅丝双股并联绑扎,不少于4点,要求绑扎牢固,交接处平整,铺设时要选用完好无损的脚手片,发现有破损的要及时更换。
6、防护栏杆
(1)脚手架外侧使用建设主管部门认证的合格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且将安全网固定在脚手架外立杆里侧。
(2)选用18铅丝张挂安全网,要求严密、平整。
(3)脚手架外侧务必设1。2m高的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顶排防护栏杆不少于2道,高度分别为0。9m和1。3m。
(4)脚手架内侧构成临边的(如遇大开间门窗洞等),在脚手架内侧设1。2m的防护栏杆和30cm高踢脚杆。
7、连墙件
(1)脚手架与建筑物按水平方向4。5m,垂直方向3。6m,设一拉结点。楼层高度超过4m,则在水平方向加密,如楼层高度超过6m时,则按水平方向每6m设置一道斜拉钢丝绳。
(2)拉结点在转角范围内和顶部处加密,即在转角l米以内范围按垂直方向每3。6米设一拉结点。
(3)拉结点应保证牢固,防止其移动变形,且尽量设置在外架大小横杆接点处。
(4)外墙装饰阶段拉结点,也须满足上述要求,确因施工需要除去原拉结点时,务必重新补设可靠,有效的临时拉结,以确保外架安全可靠。
8、架体内封闭
(1)脚手架的架体里立杆距墙体净距为200mm,如因结构设计的限制大于200mm的务必铺设站人片,站人片设置平整牢固。
(2)脚手架施工层里立杆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片或木板进行封闭。
(3)施工层以下外架每隔3步以及底部用密目网或其他措施进行封闭。
脚手架施工方案(二):
落地式脚手架施工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现安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确保规范施工安全生产,根据该工程建筑结构和施工特点、特编制该施工方案。
1工程概况
1。1本工程位于:
建筑层次:五层
建筑面积:大约2000平方米
1。2基础处理,采用夯实、找平。
2搭设方案
2。1材料及规格选取
根据JGJ59-99标准要求,采用钢管搭设,钢管尺寸采用φ48×3。5MM,并使用钢扣件。
2。2搭设尺寸
2。2。1搭设总高度约18米,要求随施工进度搭设,高度超出施工层1。5米。
2。2。2搭设要求,根据现场实际状况,采用双排脚手架,架体立杆内侧采用安全密目网全封闭围挡施工。3。2米高搭设首层平网,随施工进度设随层网,每隔6米设层间网,首层及顶层满铺竹跳板安全防护。
2。2。3构造要求
2。2。3。1立杆间距1。5米,立杆基础垫通长板(20CM×5CM×4CM长的松木板),使用钢底座(1CM×15CM×8MM的钢板)。底座中间设置钢管芯子,高度大于15CM。离地高度20CM设置纵横方向扫地杆。连续设置在立杆内侧,立杆接长采用对接,且接头交错布置,高度方向错开50CM以上,相邻接头不应在同跨内。接头距大横杆与立杆的交接处不应大于50CM。顶层立杆可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两个扣件。立杆垂直偏差,架高30M以下时,要求不大于架高的1/200。
2。2。3。2大横杆
大横杆间距控制在1。5M,以便立网挂设,大横杆置立于立杆里面,每侧外伸长度不应小于10CM,但不应大于20CM。杆件接长需对接,接点距主接点的距离不应大于50CM。
2。2。3。3小横杆
小横杆搭在大横杆上方,伸出大横杆长度不小于10CM,小横杆间距:立杆与大横杆交接处务必设小横杆,脚手板处75CM,且伸入墙内不小于18CM。
2。2。3。4剪刀撑
外脚手架的两端转角处,以及中间每隔6-7根(9-15M)立杆应设一组剪刀撑。剪刀撑从基础开始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宽度不少于6米,最少跨4跨,最多跨6跨,与地面的夹角为:跨6跨时45°、跨5跨时50°、跨4跨时60°。剪刀撑杆件接长需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M,使用三个扣件均匀分布,端头距扣件不小于10CM。
2。2。3。5脚手板
应满铺脚手板,严禁探头板,不得高低不平,并要设置挡脚板,挡脚板高度为18CM。满铺距墙小于10CM。
2。3架体与建筑物拉结
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及每高4M,水平每隔6M同建筑物牢固拉结,内外用50CM钢管固定。并加设顶撑使之同时承受拉力和压力,保证架与建筑物之间连接牢固,不摇晃、不倒塌。
2。4排水措施:架底处不得有积水,并设排水沟。
3脚手架验收
3。1外脚手架务必由持证人员搭设,随楼层的增高逐层对其进行检查及分段验收,高度9M验收一次,不贴合要求的应迅速整改。
3。2外脚手架分段验收应按JGJ59-99中“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所列项目和施工方案要求的资料进行检查,填写验收记录单,并有搭设人员、安全员、施工员、项目经理签证,方能交付使用。
3。3务必有量化的验收资料。
4外脚手架搭设的劳力安排
4。1根据工程规模和外脚手架的数量确定搭设人员的人数,明确分工并进行技术交底。
4。2务必建立由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搭设技术人员组成的管理机构,搭设负责人向项目经理负责,负有指挥、调配、检查的直接职责。
4。3外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务必配备有足够的辅助人员和必要的工具。
5外脚手架搭设的安全技术措施
5。1外脚手架立杆基础外侧应挖排水沟,以防雨水浸泡地基。
5。2外脚手架不得搭设在距离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内,并做好可靠的防雷接地处理。
5。3外脚手架务必及时维修加固,以到达坚固稳定,确保施工安全。
5。4外脚手架严禁钢竹、钢木混搭,禁止扣件、绳索、铁丝、竹蔑混用。
5。5外脚手架搭设人员务必持证上岗,并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网、穿防滑鞋。
5。6严格控制施工荷载,脚手板上不得集中堆料,施工荷载不得大于2KN/M2。
5。7控制扣件螺栓拧紧力矩,采用扭力扳手,扭力矩控制在40-50N。M范围内。
5。8严禁脚手板存在探头板,铺设脚手板以及多层作业时,应尽量使施工荷载内、外传递平衡。
5。9保证脚手架的整体性,不得与井架、塔吊一并拉结,不得截断架体。
6外脚手架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
6。1拆架前,全面检查拟拆脚手架,根据检查结果,拟定出作业计划,报请批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才准工作。作业计划一般包括:拆架的步骤和方法、安全措施、堆料堆放地点、劳动组织安排等。
6。2拆架时应划分作业区,周围设防护围栏,竖立警戒标志,地面应设专人指挥,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6。3拆架的高处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扎裹腿,穿软底防滑鞋。
6。4拆架程序遵守由上而下,先搭后拆的原则,即先拆拉杆、脚手板、剪刀撑、斜撑,而后拆小横杆、大横杆、立杆等,并按一步一清的原则依次进行,严禁上下同时进行拆架作业。
6。5拆立杆时,要先抱住立杆在拆最后两个扣,拆除大横杆、斜撑、剪刀撑时,应先拆中间扣件,然后托住中间,再解端头扣。
6。6连墙杆(拉结点)应随拆除进度逐层拆除,拆抛撑时,应用临时撑支住,然后才能拆除。
6。7拆除时,要同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
6。8拆架时严禁触及脚手架附近电源线,以防触电事故。
6。9在拆架时,不得中途换人,如务必换人时,应将拆除状况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
6。10拆下的材料要及时下运,严禁抛掷,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要集中回收处理。
7绘制搭设图纸。
脚手架施工方案(三):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方案
一、钢管脚手架搭、拆前的准备
基础工程经质监站验收合格后,就开始回填土,因思考到室外四周土回填后要进行外脚手架的搭设。为了保证基础能够承受外架体的全部荷载,不使基础下沉,保证外架的安全,特制订以下施工方案:
1。回填土前务必把基底内的积水淤泥和杂物等清除干净。
2。检查回填土的质量,不能把带有腐蚀性的、带有杂草的土用于回填,验收合格后进行填土。
3。回填要先深后浅分层夯实,每层厚度不能超过30cm。
4。在夯实的土层上铺设50mm厚石子,后浇捣50mm厚C10混凝土捣实抹平。
5。按规定做好排水沟,放好坡度,以利于流水畅通。
二、钢管脚手架的搭设
1。搭设脚手架时务必加设底座或基础,并作好地基的处理。本工程立杆直接撑在基础底板上或基坑底老土上,再加道木支座。基坑底老土面上铺设垫板务必平稳,不得悬空,安放底座时应拉线和拉尺,按规定间距尺寸摆放后加以固定。
2。钢管脚手架搭设顺序为:摆放扫地杆(贴近地面的大横杆,高度为20cm)→逐根树立立杆,随即与扫地杆扣紧→装扫地小横杆并与立杆或扫地杆扣紧→安第一步大横杆(与各立杆扣紧)→安第一步小横杆→安第二步大横杆→加设临时斜撑杆(上端与第二步大横杆扣紧,在装设两道墙杆后方可拆除)→安第三、四步大横杆和小横杆→安连墙杆→安接立杆→加设剪刀撑→铺脚手板。
3。立杆的设置务必等距对直,其纵向间距不得大于1。8m。立杆的横向间距为1。0m,立杆距墙面为40cm。小横杆垂直间距(即脚手架步距)为1。8m,底层步距不得大于2m,小横杆挑出里外立杆的长度分别不得小于30cm和15cm。脚手架外侧每隔9m务必设一道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应控制在45°—60°间自上而下连续设置。
1。脚手架的立杆和大横杆的接长点务必错开,钢管剪刀撑的接长务必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40cm。脚手架杆件的连接务必严格按规程进行,脚手架扣件的扭力矩应控制在4。5~5kg/m间,每根顶撑和立杆的绑扎点不得少于3道。大横杆间应等距设置两根搁栅;底笆应满铺,不得留有空隙,底笆与大横杆的绑扎点不得小于4个,每点均须用18号铅丝双股扎牢(脚手架的顶端务必按规程要求进行封顶;里杆应低于檐口50cm,外立杆应高出檐口1m)。脚手架与主体结构之间务必有连接牢固的拉撑点,采用两根并联的10号~12号铅丝或其他强度相等的材料。拉撑点的水平间距不得大于6m,垂直距离不得大于3。6m,拉结处的小横杆与建筑间应加撑头与墙面抵紧。
2。脚手架的外侧,自第二步起务必每步设1m高的防护栏杆和40cm高的挡脚板,顶排的扶手栏杆不得少于2道,高度分别为1。3m和0。9m。脚手架内立杆与墙面间每隔4步应设一道隔离笆。操作人员上下架子务必有安全可靠的爬梯与坡道,爬梯与坡道应设于脚手架外侧。钢管脚手架务必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应按规范规定设置避雷装置。
三、脚手架安全技术措施
1。脚手架搭设标准:横平竖直,连接牢固,底脚着实,层层拖牢,支撑挺直,通畅平坦,安全设施齐全、牢固。
2。脚手架不得钢竹混搭,主要受力杆件,如立杆、大横杆、小横杆和剪刀撑等在同一建筑立面务必使用同一材质的材料。
3。脚手架架设工务必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要求的条件,经培训考核,取得“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才能进行脚手架的搭设和拆除工作。
4。施工现场务必建立严格的脚手架分阶段验收制度和专人维修保养制度,基础未经验收不得搭设脚手架,分阶段搭设的脚手架,实行分阶段验收,验收记录应存档。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脚手架,要按违章指挥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职责。
5。架子工务必熟悉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规程的要求搭设,在搭设中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6。脚手架的地基务必平整夯实,有排水措施,脚手架一经搭设,其地基即不准随意开挖。
7。脚手架每平方米的施工荷载:砌筑脚手架不超过270kg,只允许在两步脚手架上同时堆物;粉刷脚手架不超过200kg,只允许在三步脚手架上同时施工。脚手架上不准超载,垃圾杂物务必经常清理。
8。严禁在脚手架上接缆风绳和设置起重吊杆,不准在脚手架上搁置运料滑糟及搭设受料平台,不准采用斜拉斜吊的方式从脚手架上进料。
9。脚手架的杆件、扣件、竹篾和拉墙铅丝等严禁随意拆除,违者从严论处。
四、脚手架的拆除
1。脚手架拆除应明确专人负责指挥,拆除前务必进行全面检查加固,拆除时应设围栏,指定专人警戒;拆除务必按搭设的顺序自上而下进行,做到一步一清,严禁上下同时拆除,拆除的材料不准从高处抛掷。
2。施工现场务必健全脚手架的检查维修管理制度,每幢脚手架均应有专人负责监视保养,并做好例保记录,要健全脚手架的巡视值班制度,梅雨季节、台风暴雨期间要加强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进行加固。
脚手架施工方案(四):
脚手架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已基本就绪,外地面已做硬底化。
二、设计依据及构造要求
1、本计算根据中国建筑出版社《建筑施工脚手架实用手册》;
2、施工中不允许超过设计荷载。
3、小横杆、大横杆和立杆是传递垂直荷载的主要构件。而剪力撑、斜撑和连墙件主要保证脚手架整体刚度和稳定性的。并且加强抵抗垂直和水平作用的潜力。而连墙件则承受全部的风荷载。扣件则是架子组成整体的联结件和传力件。
4、搭设要求:双排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5、本方案取最大搭设高度12m进行验算;
6、采用Φ48×3。5mm双排钢管脚手架搭设,立杆横距b=1。05m,主杆纵距l=1。5m,内立杆距墙0。3m。脚手架步距h=1。8m,脚手板从地面2。0m开始每1。8m设一道(满铺),脚手架与建筑物主体结构连接点的位置,其竖向间距H1=2h=2×1。8=3。6m,水平间距L1=3L=3×1。5=4。5m。根据规定,均布荷载Qk=2。0KN/㎡。
三、使用材料
1、钢管宜采用力学性能适中的Q235A(3号)钢,其力学性能应贴合国家现行标准《炭素结构钢》(GB700-89)中Q235A钢的规定。每批钢材进场时,应有材质检验合格证。
2、钢管选用外径48mm,壁厚3。5mm的焊接钢管。立杆、大横杆和斜杆的最大长度为6。5m,小横杆长度1。5m。
3、根据《可铸铁分类及技术条件》(GB978-67)的规定,扣件采用机械性能不低于KTH330-08的可锻铸铁制造。铸件不得有裂纹、气孔,不宜有缩松、砂眼、浇冒口残余披缝,毛刺、氧化皮等清除干净。
4、扣件与钢管的贴合面务必严格整形,应保证与钢管扣紧时接触良好,当扣件夹紧钢管时,开口处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5mm。
5、扣件活动部位应能灵活转动,旋转扣件的两旋转面间隙应小于1mm。
6、扣件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
7、脚手板应采用杉木制作,厚度不小于50mm,宽度大于等于200mm,长度为4--6m,其材质应贴合国家现行标准《木结构设计规定》(GBJ5—88)中对II级木材的规定,不得有开裂、腐朽。脚手板的两端应采用直径为4mm的镀锌钢丝各设两道箍。
8、钢管及扣件报皮标准:钢管弯曲、压扁、有裂纹或严重锈蚀;扣件有脆裂、变形、滑扣应报废和禁止使用。
9、外架钢管采用金黄色,栏杆采用红白相间色,扣件刷暗红色防锈漆。
四、搭设技术措施
1、外架搭设
(1)立杆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架高的1/200。
(2)立杆接头除在顶层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接头务必采取对接扣件,对接应贴合下要求:
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相邻立杆接头不应设在同步同跨内,两相邻立杆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步距的1/3,同一步内不允许有二个接头。
(3)立杆顶端应高出建筑物屋顶1。5m。
(4)脚手架底部务必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垫铁块表面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5)大横杆设于小横杆之下,在立杆内侧,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扣紧,大横杆长度不宜小于3跨,并不小于6m。
(6)大横杆对接扣件连接、对接应贴合以下要求:对接接头应交错布置,不应设在同步、同跨内,相邻接头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0mm。并应避免设在纵向水平跨的跨中。
(7)架子四周大横杆的纵向水平高差不超过500mm,同一排大横杆的水平偏差不得大于1/300。
(8)小横杆两端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9)每一主节点(即立杆、大横杆交汇处)处务必设置一小横杆,并采用直角扣件扣紧在大横杆上,该杆轴线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靠墙一侧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250mm,外架立面外伸长度以10Omm为宜。操作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承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立杆间距的1/2,施工层小横杆间距为1m。
(10)脚手板一般应设置在三根以上小横杆上,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小横杆,并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以防倾翻。脚手板平铺,应铺满铺稳,靠墙一侧离墙面距离不应大于150mm,拐角要交圈,不得有探头板。
(11)搭设中每隔一层外架要及时与结构进行牢固拉结,以保证搭设过程中的安全,要随搭随校正杆件的垂直度和水平偏差,适度拧紧扣件。
(12)拉杆务必从第一层与窗口连接,拉杆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可稍微下斜,不容许向上翘起。保证垂直4m、水平6m拉接。
(13)脚手架的外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每道剪刀撑的净距不应大于15m。
(14)剪刀撑的接头除顶层能够采用搭接外,其余各接头均务必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15)剪刀撑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小横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16)用于大横杆对接的扣件开口,应朝架子内侧,螺栓向上,避免开口朝上,以防雨水进人,导致扣件锈蚀、锈腐后强度减弱,直角扣件不得朝上。
(17)外架施工层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架外侧设防护栏杆一道和挡脚板一道,栏杆上皮高1。2m,挡脚板高不应小于180mm。栏杆上立挂安全网,网的下口与建筑物挂搭封严(即构成兜网)或立网底部压在作业面脚手板下,再在操作层脚手板下另设一道固定安全网。
(18)剪刀撑是在脚手架外侧交叉成十字形的双杆互相交叉。并与地面成45°~60°。夹角。作用是把脚手架连成整体,增加脚手架的整体稳定。
2、过门洞的处理
过门洞,双排脚手架可挑空1。2根立杆,即在第一步大横杆处断开。悬空的立杆处用斜杆撑顶,逐根连接三步以上的大横杆,以使荷载分布在两侧立杆上,斜杆下端与地面的夹角要成60°左右,凡斜杆与立杆、大横杆相交处均应扣接。
3、过窗洞的处理
单排脚手架遇窗洞时,可增设立杆或吊设一根短大横杆,将荷载传递到两侧的小横杆若窗洞宽超过1。5m时,应于室内加设立杆(底部加铺垫木)和大横杆来承担小横杆传来的荷载。
五、地基处理
1、地基做80mm厚C10混凝土地坪,以保证地基不变形;
2、立杆支承在20×20×0。8的钢板上;
3、场地平整不得积水。
六、搭设工艺流程、搭设图
1、架子搭设工艺流程:
在牢固的地基弹线、立杆定位→摆放扫地杆→竖立杆并与扫地杆扣紧→装扫地小横杆,并与立杆和扫地杆扣紧→装第一步大横杆并与各立杆扣紧→安第一步小横杆→安第二步大横杆→安第二步小横杆→加设临时斜撑杆,上端与第二步大横杆扣紧(装设与柱连接杆后拆除)→安第三、四步大横杆和小横杆→安装二层与柱拉杆→接立杆→加设剪力撑→铺设脚手板,绑扎防护及档脚板、立挂安全网。
2、架体与建筑物的拉结(柔性拉结)
采用Φ6钢筋、顶撑、钢管等组成的部件,其中钢筋承受拉力,压力由顶撑、钢管等传递。
3、安全网
(1)挂设要求:安全网应挂设严密,用塑料蔑绑扎牢固,不得漏眼绑扎,两网连接处应绑在同一杆件上。安全网要挂设在棚架内侧。
(2)脚手架与施工层之间要按验收标准设置封闭平网,防止杂物下跌。
4、安全挡板:
通道口及靠近建筑物的露天作业场地要搭设文全挡板,通道口挡板需向两侧各伸出1M,向外伸出3M。
七、架子的验收、使用及管理
1、架子的验收、使用及管理
(1)把好验收关。搭设过程中的架子,每搭设一个施工层高度务必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与搭设班组、工长进行检查,贴合要求后方可上人使用。架子未经检查、验收,除架子工外,严禁其他人员攀登。验收合格的架子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需局部拆改时,要经设计负责人同意,由架子工操作。
(2)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务必按架子方案的要求,拟定书面操作要求,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务必严格按操作要求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
(3)基础、卸荷措施和架子分段完成后,应分层由制定架子方案及安全、技术、施工、使用等有关人员,按项目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单,合格后方可继续搭设使用。
(4)使用按3kN/m2思考,因此架子上不准堆放成批材料,零星材料可适当堆放。
(5)外架第一步(1。8m高)开始拉设兜网和立网,以后每隔4步架子拉设一道兜网,施工层脚手板和施工层临边务必设兜网和立网,以保证高处作业人员的安全。
(6)架子搭好后要派专人管理,未经安全科同意,不得改动,不得任意解掉架子与柱连接的拉杆和扣件。
(7)架子上不准有任何活动材料,如扣件、活动钢管、钢筋,一旦发现应及时清除。
(8)雨后要检查架子的下沉状况,发现地基沉降或立杆悬空要立刻用木板将立杆楔紧。
(9)在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和大雨天气下不得进行脚手架作业,雨后上架前要防滑措施。
(10)外架实行外挂立网全封闭。外挂安全网要与架子拉平,网边系牢,两网接头严密,不准随风飘。
(11)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贴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泵送混凝土输送管等支撑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任意悬挂起重设备。
2、人员素质要求
(1)高处作业人员务必年满18岁,两眼视力均不低于1。0,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等疾病,无妨害登高架设作业的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2)职责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熟悉本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作业和作业中玩笑戏闹。
(3)明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务必戴好安全帽,在无可靠防护2m以上处作业务必系好安全带,使用工具要放在工具套内。
(4)操作工务必经过培训教育,考试、体检合格,持证上岗,任何人不得安排未经培训的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5)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每年体检一次)。
(6)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高处作业地面环境要整洁,不能杂乱无章,乱摆乱放,所用工具要全部清点回收,防止遗留在作业现场掉落伤人。
3、劳保用品(三宝)要求
(1)安全帽
1)安全帽务必使用建设部认证的厂家供货,无合格证的安全帽禁止使用。工程使用的安全帽一律由分公司统一带给,各分包外联单位不准私购安全帽。
2)安全帽务必具有抗冲击、抗侧压力、绝缘、耐穿刺等性能,使用中务必正确佩戴,安全帽使用期为2。5年。
(2)安全带
1)采购安全带务必要有劳动保护研究所认可合格的产品。
2)安全带使用2年后,根据使用状况,务必透过抽验合格方可使用。
3)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架子工除外),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用,要选取在牢固构件上悬挂。
4)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3)安全网
1)安全网的技术要求务必贴合CB5725—85规定,方准进场使用。工程使用的安全网务必由公司认定的厂家供货。大孔安全网用做平网和兜网,其规格为绿色密目安全网1。5m×6m,用作内挂立网。内挂绿色密目安全网使用有国家认证的生产厂家供货,安全网进场要做防火试验。
2)安全网在存放使用中,不得受有机化学物质污染或与其他可能引起磨损的物品相混,当发现污染应进行冲洗,洗后自然干燥,使用中要防止电焊火花掉在网上。
3)安全网拆除后要洗净捆好,放在通风、遮光、隔热的地方,禁止使用钩子搬运。
八、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1、架子搭设安全技术交底(1)凡是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等不适合做高处作业的人员,均不得从事架子作业。配备架子工的徒工,在培训以前务必经过医务部门体检合格,操作时务必有技工带领、指导,由低到高,逐步增加,不得任意单独上架子操作。要经常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凡从事架子工种的人员,务必定期(每年)进行体检。
(2)脚手架支搭以前,务必制定施工方案和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于高大异形的架子并应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向所有参加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3)操作小组理解任务后,务必根据任务特点和交底要求进行认真讨论,确定支搭方法,明确分工。在开始操作前,组长和安全员应对施工环境及所需防护用具做一次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开始操作。
(4)架子工在高处(距地高度2m以上)作业时,务必佩带安全带。所用的杆子应栓2m长的杆子绳。安全带务必与已绑好的立、横杆挂牢,不得挂在铅丝扣或其他不牢固的地方,不得“走过档”(即在一根顺水杆上不扶任何支点行走),也不得跳跃架子。在架子上操作应精力集中,禁止打闹和玩笑,休息时应下架子。严禁酒后作业。
(5)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五级以上,高温、雨天气等)影响安全施工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6)大横杆应绑在立杆里边,绑第一步大横杆时,务必检查立杆是否立正,绑至四步时务必绑临时小横杆和临时十字盖。绑大横杆时,务必2--3人配合操作,由中间一人结杆、放平,按顺序绑扎。
(7)递杆、拉杆时,上下左右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拉杆人员应注意不碰撞上方人员和已绑好的杆子,下方递杆人员应在上方人员接住杆子后方可松手,并躲离其垂直操作距离3m以外。使用人力吊料,大绳务必坚固,严禁在垂直下方3m以内拉大绳吊料。使用机械吊运,应设天地轮,天地轮务必加固,应遵守机械吊装安全操作规程,吊运杉板、钢管等物应绑扎牢固,接料平台外侧不准站人,接料人员应等起重机械停车后再接料、解绑绳。
(8)未搭完的一切脚手架,非架子工一律不准上架。架子搭完后由施工人会同架子组长以及使用工种、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共同进行验收,认为合格,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使用中的架子务必持续完整,禁止随意拆、改脚手架或挪用脚手板;务必拆改时,应经施工负责人批准,由架子工负责操作。
(9)所有的架子,经过大风、大雨后,要进行检查,如发现倾斜下沉及松扣、崩扣要及时修理。
2.架子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外架拆除前,工长要向拆架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工作。交底有理解人签字。
(2)拆除前,班组要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班组务必对拆架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交底要有记录,交底资料要有针对性,拆架子的注意事项务必讲清楚。
(3)拆架前在地上用绳子或铁丝先拉好围栏,没有监护人,没有安全员工长在场,外架不准拆除。
(4)架子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按层按步拆除。先清理架上杂物,如脚手板上的混凝土、砂浆块、U型卡、活动杆子及材料。按拆架原则先拆后搭的杆子。剪刀撑、拉杆不准一次性全部拆除,要求杆拆到哪一层,剪刀撑、拉杆拆到哪一层。
(5)拆除工艺流程:拆护栏→拆脚手板→拆小横杆→拆大横杆→拆剪刀撑→拆立杆→拉杆传递至地面→清除扣件→按规格堆码。
(6)拆杆和放杆时务必由2--3人协同操作,拆大横杆时,应由站在中间的人将杆顺下传递,下方人员接到杆拿稳拿牢后,上方人员才准松手,严禁往下乱扔脚手料具。
(7)拆架人员务必系安全带,拆除过程中,应指派一个职责心强、技术水平高的工人担任指挥,负责拆除工作的全部安全作业。
(8)拆架时有管线阻碍不得任意割移,同时要注意扣件崩扣,避免踩在滑动的杆件上操作。
(9)拆架时螺丝扣务必从钢管上拆除,不准螺丝扣在被拆下的钢管上。
(10)拆架人员应配备工具套,手上拿钢管时,不准同时拿板手,工具用后务必放在工具套内。
(11)拆架休息时不准坐在架子上或不安全的地方,严禁在拆架时嘻戏打闹。
(12)拆架人员要穿戴好个人劳保用品,不准穿胶底易滑鞋上架作业,衣服要轻便。
(13)拆除中途不得换人,如更换人员务必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4)拆下来的脚手杆要随拆、随清、随运,分类、分堆、分规格码放整齐,要有防水措施,以防雨后生锈。扣件要分型号装箱保管。
(15)拆下来的钢管要定期重新外刷一道防锈漆,刷一道调合漆。弯管要调直,扣件要上油润滑。
(16)严禁架子工在夜间进行架子搭拆工作。未尽事宜工长在安全技术交底中做详细的交底,施工中存在问题的地方应及时与技术部门联系,以便及时纠正。
外脚手架计算书
一、参数信息:
1。脚手架参数
搭设尺寸为:立杆的纵距为1。50米,立杆的横距为1。05米,立杆的步距为1。80米;
计算的脚手架为双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为12。0米,立杆采用单立管;
内排架距离墙长度为0。30米;
大横杆在上,搭接在小横杆上的大横杆根数为2;
采用的钢管类型为Φ48×3。5;
横杆与立杆连接方式为单扣件;扣件抗滑承载力系数为0。80;
连墙件采用两步三跨,竖向间距3。60米,水平间距4。50米,采用扣件连接;
连墙件连接方式为双扣件;
2。活荷载参数
施工荷载均布参数(kN/m2):3。000;脚手架用途:结构脚手架;
同时施工层数:2;
3。风荷载参数
江西省某市市地区,基本风压为0。45,风荷载高度变化系数μz为0。84,风荷载体型系数μs为1。20;
思考风荷载
4。静荷载参数
每米立杆数承受的结构自重标准(kN/m2):0。1161;
脚手板自重标准值(kN/m2:0。350;栏杆挡脚板自重标准值(kN/m2):0。140;
安全设施与安全网(kN/m2:0。005;脚手板铺设层数:4;
脚手板类别:竹串片脚手板;栏杆挡板类别:栏杆竹串片;
5。地基参数
地基土类型:砂土;地基承载力标准值(kN/m2):500。00;
基础底面扩展面积(m2):0。09;基础降低系数:0。40。
二、大横杆的计算:
大横杆按照三跨连续梁进行强度和挠度计算,大横杆在小横杆的上方。
按照大横杆上方的脚手板和活荷载作为均布荷载计算大横杆的最大弯矩和变形。
1。均布荷载值计算
大横杆的自重标准值:P1=0。038kN/m;
脚手板的荷载标准值:P2=0。350×1。050/(2+1)=0。123kN/m;
活荷载标准值:Q=3。000×1。050/(2+1)=1。050kN/m;
静荷载的计算值:q1=1。2×0。038+1。2×0。123=0。193kN/m;
活荷载的计算值:q2=1。4×1。050=1。470kN/m;
大横杆计算荷载组合简图(跨中最大弯矩和跨中最大挠度)
大横杆计算荷载组合简图(支座最大弯矩)
2。强度计算
最大弯矩思考为三跨连续梁均布荷载作用下的弯矩
跨中最大弯距计算公式如下:
跨中最大弯距为M1max=0。08×0。193×1。5002+0。10×1。470×1。5002=0。366kN。m;
支座最大弯距计算公式如下:
支座最大弯距为M2max=-0。10×0。193×1。5002-0。117×1。470×1。5002=-0。430kN。m;
我们选取支座弯矩和跨中弯矩的最大值进行强度验算:
σ=Max(0。366×106,0。430×106)/5080。0=84。646N/mm2;
大横杆的抗弯强度:σ=84。646N/mm2小于[f]=205。0N/mm2。满足要求!
3。挠度计算:
最大挠度思考为三跨连续梁均布荷载作用下的挠度
计算公式如下:
静荷载标准值:q1=P1+P2=0。038+0。123=0。161kN/m;
活荷载标准值:q2=Q=1。050kN/m;
三跨连续梁均布荷载作用下的最大挠度
V=0。677×0。161×1500。04/(100×2。06×105×121900。0)+0。990×1。050
×1500。04/(100×2。06×105×121900。0)=2。315mm;
脚手板,纵向、受弯构件的容许挠度为l/150与10mm请参考规范表5。1。8。
大横杆的最大挠度小于1500。0/150mm或者10mm,满足要求!
三、小横杆的计算:
小横杆按照简支梁进行强度和挠度计算,大横杆在小横杆的上方。
用大横杆支座的最大反力计算值,在最不利荷载布置下计算小横杆的最大弯矩和变形。
1。荷载值计算
大横杆的自重标准值:p1=0。038×1。500=0。058kN;
脚手板的荷载标准值:P2=0。350×1。050×1。500/(2+1)=0。184kN;
活荷载标准值:Q=3。000×1。050×1。500/(2+1)=1。575kN;
荷载的计算值:P=1。2×(0。058+0。184)+1。4×1。575=2。495kN;
小横杆计算简图
2。强度计算
最大弯矩思考为小横杆自重均布荷载与荷载的计算值最不利分配的弯矩和
均布荷载最大弯矩计算公式如下:
Mqmax=1。2×0。038×1。0502/8=0。006kN。m;
集中荷载最大弯矩计算公式如下:
Mpmax=2。495×1。050/3=0。873kN。m;
最大弯矩M=Mqmax+Mpmax=0。879kN。m;
σ=M/W=0。879×106/5080。000=173。124N/mm2;
小横杆的计算强度小于205。000N/mm2,满足要求!
3。挠度计算
最大挠度思考为小横杆自重均布荷载与荷载的计算值最不利分配的挠度和
小横杆自重均布荷载引起的最大挠度计算公式如下:
Vqmax=5×0。038×1050。04/(384×2。060×105×121900。000)=0。024mm;
P2=p1+p2+Q=0。058+0。184+1。575=1。816kN;
集中荷载标准值最不利分配引起的最大挠度计算公式如下:
Vpmax=1816。350×1050。0×(3×1050。02-4×1050。02/9/(72×2。060×105
×121900。0)=2。972mm;
最大挠度和V=Vqmax+Vpmax=0。024+2。972=2。996mm;
小横杆的最大挠度小于(1050。000/150)=7。000与10mm,满足要求!;
四、扣件抗滑力的计算:
按规范表5。1。7,直角、旋转单扣件承载力取值为8。00kN,按照扣件抗滑承载力系数0。80,
该工程实际的旋转单扣件承载力取值为6。40kN。
纵向或横向水平杆与立杆连接时,扣件的抗滑承载力按照下式计算(规范5。2。5):
R≤Rc
其中Rc--扣件抗滑承载力设计值,取6。40kN;
R--纵向或横向水平杆传给立杆的竖向作用力设计值;
横杆的自重标准值:P1=0。038×1。050=0。040kN;
脚手板的荷载标准值:P2=0。350×1。050×1。500/2=0。276kN;
活荷载标准值:Q=3。000×1。050×1。500/2=2。363kN;
荷载的计算值:R=1。2×(0。040+0。276)+1。4×2。363=3。687kN;
R<6。40kN,单扣件抗滑承载力的设计计算满足要求!
五、脚手架荷载标准值:
作用于脚手架的荷载包括静荷载、活荷载和风荷载。静荷载标准值包括以下资料:
(1)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标准值(kN/m);本例为0。1248
NG1=0。125×12。000=1。498kN;
(2)脚手板的自重标准值(kN/m2);本例采用竹串片脚手板,标准值为0。35
NG2=0。350×4×1。500×(1。050+0。3)/2=1。418kN;
(3)栏杆与挡脚手板自重标准值(kN/m);本例采用栏杆竹串片,标准值为0。14
NG3=0。140×4×1。500/2=0。420kN;
(4)吊挂的安全设施荷载,包括安全网(kN/m2);0。005
NG4=0。005×1。500×12。000=0。090kN;
经计算得到,静荷载标准值
NG=NG1+NG2+NG3+NG4=3。425kN;
活荷载为施工荷载标准值产生的轴向力总和,内、外立杆按一纵距内施工荷载总和的1/2
取值。
经计算得到,活荷载标准值
NQ=3。000×1。050×1。500×2/2=4。725kN;
风荷载标准值应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其中Wo--基本风压(kN/m2),按照《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的规定采用:
Wo=0。450kN/m2;
Uz--风荷载高度变化系数,按照《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的规定采用:
Uz=0。840;
Us--风荷载体型系数:Us=1。200;
经计算得到,风荷载标准值
Wk=0。7×0。450×0。840×1。200=0。318kN/m2;
不思考风荷载时,立杆的轴向压力设计值计算公式
N=1。2NG+1。4NQ=1。2×3。425+1。4×4。725=10。725kN;
思考风荷载时,立杆的轴向压力设计值计算公式
N=1。2NG+0。85×1。4NQ=1。2×3。425+0。85×1。4×4。725=9。733kN;
风荷载设计值产生的立杆段弯矩MW计算公式
Mw=0。85×1。4WkLah2/10=0。850×1。4×0。318×1。500×
1。8002/10=0。184kN。m;
六、立杆的稳定性计算:
不组合风荷载时,立杆的稳定性计算公式为:
立杆的轴心压力设计值:N=10。725kN;
计算立杆的截面回转半径:i=1。58cm;
计算长度附加系数:K=1。155;
计算长度系数参照《扣件式规范》表5。3。3得:U=1。500
计算长度,由公式lo=kuh确定:lo=3。119m;
Lo/i=197。000;
轴心受压立杆的稳定系数φ,由长细比lo/i的结果查表得到:φ=0。186;
立杆净截面面积:A=4。89cm2;
立杆净截面模量(抵抗矩):W=5。08cm3;
钢管立杆抗压强度设计值:[f]=205。000N/mm2;
σ=10725。000/(0。186×489。000)=117。918N/mm2;
立杆稳定性计算σ=117。918小于[f]=205。000N/mm2满足要求!
思考风荷载时,立杆的稳定性计算公式
立杆的轴心压力设计值:N=9。733kN;
计算立杆的截面回转半径:i=1。58cm;
计算长度附加系数:K=1。155;
计算长度系数参照《扣件式规范》表5。3。3得:U=1。500
计算长度,由公式lo=kuh确定:lo=3。119m;
Lo/i=197。000;
轴心受压立杆的稳定系数φ,由长细比lo/i的结果查表得到:φ=0。186
立杆净截面面积:A=4。89cm2;
立杆净截面模量(抵抗矩):W=5。08cm3;
钢管立杆抗压强度设计值:[f]=205。000N/mm2;
σ=9732。870/(0。186×489。000)+183634。517/5080。000=143。157N/mm2;
立杆稳定性计算σ=143。157小于[f]=205。000N/mm2满足要求!
七、最大搭设高度的计算:
不思考风荷载时,采用单立管的敞开式、全封闭和半封闭的脚手架可搭设高度按照下式计算:
构配件自重标准值产生的轴向力NG2K(kN)计算公式为:
NG2K=NG2+NG3+NG4=1。928kN;
活荷载标准值:NQ=4。725kN;
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标准值:Gk=0。125kN/m;
Hs=[0。186×4。890×10-4×205。000×103-(1。2×1。928
+1。4×4。725)]/(1。2×0。125)=64。888m;
脚手架搭设高度Hs等于或大于26米,按照下式调整且不超过50米:
[H]=64。888/(1+0。001×64。888)=60。934m;
[H]=60。934和50比较取较小值。得到,脚手架搭设高度限值[H]=50。000m。
思考风荷载时,采用单立管的敞开式、全封闭和半封闭的脚手架可搭设高度按照下式计算:
构配件自重标准值产生的轴向力NG2K(kN)计算公式为:
NG2K=NG2+NG3+NG4=1。928kN;
活荷载标准值:NQ=4。725kN;
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标准值:Gk=0。125kN/m;
计算立杆段由风荷载标准值产生的弯矩:Mwk=Mw/(1。4×0。85)=0。184/(1。4×0。85)=0。154kN。m;
Hs=0。186×4。890×10-4×205。000×10-3-(1。2×1。928+0。85×1。4×(4。725+
0。186×4。890×0。154/5。080)))/(1。2×0。125)=49。559m;
脚手架搭设高度Hs等于或大于26米,按照下式调整且不超过50米:
[H]=49。559/(1+0。001×49。559)=47。219m;
[H]=47。219和50比较取较小值。经计算得到,脚手架搭设高度限值[H]=47。219m。
八、连墙件的计算:
连墙件的轴向力计算值应按照下式计算:
Nl=Nlw+No
风荷载基本风压值Wk=0。318kN/m2;
每个连墙件的覆盖面积内脚手架外侧的迎风面积Aw=16。200m2;
连墙件约束脚手架平面外变形所产生的轴向力(kN),No=5。000kN;
风荷载产生的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kN),应按照下式计算:
NLw=1。4×Wk×Aw=7。201kN;
连墙件的轴向力计算值NL=NLw+No=12。201kN;
其中φ--轴心受压立杆的稳定系数,l为内排架距离墙的长度,
由长细比l/i=300。000/15。800的结果查表得到0。949;
A=4。89cm2;[f]=205。00N/mm2;
连墙件轴向力设计值Nf=φ×A×[f]=0。949×4。890×10-4×205。000×103=95。133kN;
Nl=12。201<Nf=95。133,连墙件的设计计算满足要求!
连墙件采用双扣件与墙体连接。
经过计算得到Nl=12。201小于双扣件的抗滑力16。0kN,满足要求!
连墙件扣件连接示意图
九、立杆的地基承载力计算:
立杆基础底面的平均压力应满足下式的要求
p≤fg
地基承载力设计值:
fg=fgk×Kc=200。000kN/m2;
其中,地基承载力标准值:fgk=500。000kN/m2;
脚手架地基承载力调整系数:kc=0。400;
立杆基础底面的平均压力,p=N/A=108。143kN/m2;
其中,上部结构传至基础顶面的轴向力设计值:N=9。733kN;
基础底面面积(m2):A=0。090m2。
p=108。143≤fg=200。000kN/m2。地基承载力的计算满足要
脚手架施工方案(五):
外脚手架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
1、脚手架搭设之前,应根据工种的特点和施工工艺确定搭设方案,资料应包括: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及连墙杆设置位置、连接方法,并绘制施工详图及大样图。
2、脚手架的搭设高度超过规范规定的要进行计算。
(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尺寸贴合下表时,相应杆件可不再进行设计计算。但连墙件及立杆地基承载力等仍应根据实际荷载进行设计计算并绘制施工图。
(2)当搭设高度在25-50m时,应对脚手架整体稳定性从构造上进行加强。如纵向剪刀撑务必连续设置,增加横向剪刀撑,连墙杆的强度相应提高,间距缩小,以及在多风地区对搭设高度超过40m的脚手架,思考风涡流的上翻力,应在设置水平连墙件的同时,还应有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等,以确保脚手架的使用安全。
(3)当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可采用双立杆加强或采用分段卸荷,沿脚手架全高分段将脚手架与梁板结构用钢丝绳吊拉,将脚手架的部分荷载传给建筑物承担;或采用分段搭设,将各段脚手架载传给由建筑物伸出的悬挑梁、架承担,并经设计计算。
(4)对脚手架进行的设计计算务必贴合脚手架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3、脚手架的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类型相符,当现场固故改变脚手架类型时,务必重新修改脚手架方案并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民事再审申请书(一):
民事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连某(又名连某),男,汉族,1969年7月17日出生,农民,贵州省织金县人
被申请人:织金县某医院;
法定代表人:王某,职务:院长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医疗事故赔偿纠纷一案,不服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黔毕中民终字第743号民事判决书和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2010)黔织民初字第261号民事判决,现特向贵院申请再审。
再审申请的法定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款第(一)项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第(二)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第(三)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第(六)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提出如下再审请求;
诉讼请求
1、依法撤销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黔毕中民终字第743号民事判决书和贵州省织金县人民法院(2010)黔织民初字第261号民事判决,发回重审或者依法改判。
2、一、二审和再审的诉讼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及理由
一、一、二审判决依据贵州医鉴【2009】67号的鉴定书与申请人带给的新证据存在明显的矛盾,因此,一、二审依据贵州医鉴【2009】67号的鉴定书是错误的。
1、一、二审依据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贵州医鉴【2009】67号的鉴定书的分析意见里面没有对申请人行骨骨折内固定术使用的钢板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进行分析。被申请人没有向贵州省医学会带给内固定钢板的三证和编码,并不能证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使用的内固定钢板贴合国家标准,此刻根据申请人取出的内固定钢板,从内固定钢板的编码能够看出,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两次手术使用的内固定钢板为同一钢板,第二次手术取出内固定钢板后又把取出钢板重新植入申请人的骨内。根据合格证提示,严禁本产品二次使用。因此,内固定钢板的断裂是由于医院的严重违规使用医疗器具物品造成的,贵州医鉴【2009】67号的鉴定书鉴定结论是错误的。
2、贵州医鉴【2009】67号鉴定书记载的申请人右侧下肢较对侧缩短2cm,而贵阳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临床鉴定意见书贵医司法鉴定中心【2013】临鉴定字第246号鉴定书的鉴定意见,申请人的右下肢较左下肢缩短3cm,两份鉴定书的对申请人的鉴定存在严重的矛盾,贵州医鉴【2009】67号鉴定书的检查为2cm事实,减轻了申请人的损害后果,直接导致后面的结论错误。因此,贵州医鉴【2009】67号的鉴定书是错误的。一、二审依据贵州医鉴【2009】67号的鉴定书作出判决是错误的。
二、一、二审认定事实的相关证据是伪造的。
在一审、二审中,被申请人提交的书证中;一是2008年8月23日的手术申请书一份,用以证明原告第二次手术是原告自行要求手术,并承诺伤口自愈就出院,二是2008年9月19日的一份职责书,用以证明第二次原告出院自行要求出院的事实。在此两份书证中,再审申请人自始至终没有见过,而且这两份书证均不是再审申请人书写,也不是再审申请人捺手印。被申请人为了掩盖事实真相,推卸职责,伪造证据,根据《侵权职责法》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应当由过错。因此,被申请人对此次事故存在严重过错。
三、一、二审法院认定申请人骨不愈合的主要原因是系申请人受到严重的车祸外伤所致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申请人在2007年10月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创伤失血性休克,右小肢损伤。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就医,住院63天后出院,出院后由于手术处的伤情恶化,再次到被申请人处就医,由于被申请人没有按照正规程序进行手术,并且连续二次使用同一钢板,才导致被申请人的伤情恶化。作为患者,因为不是专业人员,对自我的伤情不明白也不可能明白怎样要求实施怎样贴合自我伤情的手术,而是根据被申请人的员工安排实施手术,被申请人作为专业的医疗机构,有条件有潜力实施有利于患者生命健康的手术。但是贵州医鉴【2009】67号明确确认被申请人的手术方式存在错误。并且没有证据证明申请人的骨不愈合是由交通事故引起并存在因果关系。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职责。被申请人没有带给证据明证明申请人的损害结果与医疗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一、二审法院认定申请人骨不愈合的主要原因是系申请人受到严重的车祸外伤所致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四、一、二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一审、二审法院在适用法律中适用了《医疗事故技术暂行办法》第三十六之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行为职责承担为:完全职责、主要职责、次要职责、轻微职责四种。根据《立法法》规定,在人民法院适用法律中包含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只能作为案件的参考,不能直接引用。本案中《医疗事故技术暂行办法》属于卫生部签发的有效法律,但是只能立为法律渊源中的部门规章,当然不能在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中直接引用。因此,一审、二审法院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综上所述,一、二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且认定事实的证据是伪造的,现申请人又有新的证据,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款第一项、二项、三项、六项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再审申请,望依法支持诉请。
此致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
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
附证据清单
1、民事再审申请书副本五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一、二审判决书各一份
4、毕节地区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毕节医鉴{2009}23号复印件一份
5、贵州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贵州医鉴【2009】67号复印件一份
6、贵阳医学院法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临床鉴定意见书贵医司法鉴定中心【2013】临鉴定字第246号(新证据)
7、钢板型号图片两张(新证据)
8、织金县某医院放下治疗职责书复印件一份
民事再审申请书(二):
民事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XX,住青岛市城阳区,邮寄地址:青岛市城阳区。联系电话:XXXXXXXXX。
再审申请人:赵某,男,汉族,住青岛市城阳庄村X号,邮寄地址:青岛市城阳区。联系电话:
再审申请人:刘某,女,汉族,住青岛市城阳区。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原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青岛XX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邮寄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刘某,总经理。
再审申请人XX、赵某、刘某与被申请人青岛XX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青民四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之规定,向山东省高院提出再审申请。
再审请求:
1、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青民四终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
2、请求贵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依法支持申请人不予支付被申请人借款本金296000元及利息2040元(已计算至2012年10月8日,此后至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的请求。
3、请求贵院判决一审、二审、再审的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再审事实与理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第四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第五项: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特申请再审。
具体事实与理由:
申请事由一: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具体理由如下:
二审法院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保证合同已过保证期,再审申请人不应继续承担保证职责。
第一、根据借款人与被申请人的借款合同约定,申请人的保证期间自2012年4月16日起至2012年10月15日止,在保证期间内被申请人没有向申请人主张权利,保证期间已过,保证人免除保证职责。
被申请人在二审中提交的2012年10月9日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书,立案受理通知书及(2012)城商初字第XXXX号民事裁定书三份证据,用于证明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主张了权利。从立案时间来看,被申请人于2012年10月9日提起诉讼,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职责,但该起诉在未向申请人送达时,被申请人以起诉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申请法院裁定驳回其起诉,城阳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以被申请人起诉不贴合受理条件为由于2012年10月15日作出(2012)城商初字第XXX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被申请人的诉请。首先,被申请人诉讼请求不明确,那么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主张的是何种权利?又如何认定其向申请人主张了权利?其次,被申请人一纸诉状起诉至法院,并未向申请人(即保证人)送达,告知申请人履行保证职责,申请人对此也毫不知情。反而是被申请人在能够联系到申请人、也确知申请人地址的状况下,既不向申请人主张权利也不向申请人送达诉讼文书,督促申请人履行保证职责,被申请人的行为极其不贴合借贷关系中日常行为习惯的。退一步讲,即便被申请人已联系不
到申请人或者,其还能够透过法院的邮寄、留置甚至公告等方式告知申请人履行保证职责,而不是在保证期间届满之际申请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再次,二审法院依据(2012)城商初字第XXXX号民事裁定书认定被申请人在保证期间内向申请人主张了权利是错误的,对申请人而言是极不公正的。
其实,从保证期间的立法精神来看,《担保法》设立保证期间制度,其制度价值在于:“透过立法来平衡保证人与债权人间的利益。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保证关系为单务无偿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对保证人拥有保证债权,而保证人除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承担保证职责外无利可图。对此,如果债权人在权利行使上没有任何限制,保证人在保证债务承担上得不到任何保护,则保证人在保证关系中将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故立法务必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设立相应的救济手段,公平估量保证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并在此基础上对双方的利益作出合理的平衡,保证人在保证期间承担保证职责,而一旦保证期间届满,保证人可籍此卸载其肩负的保证职责。”《担保法》对保证期间作出的规定其目的就在于督促债权人用心主张债权。作为贷款人的被申请人对自我的债权承担用心的主张义务,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债权人未及时向债务人、保证人主张权利,在两次的法庭审理中,被申请人均未能提交证据予以证明。被申请人于2012年10月9日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日期距离申请人的保证期间届满仅有6日!即便该案法院受理后,被申请人完全能够透过自行联系申请人主张权利实现债权,而却舍近求远,在起诉后不仅仅没有向申请人送达,而且又自行以诉讼请求
不具体为由申请法院裁驳,被申请人不可能不明白其行为的法律后果。被申请人的行为大有为防止保证期间过期而利用法律漏洞规避风险、恶意诉讼的嫌疑。
第二、被申请人在二审中提交的2012年10月9日向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书,立案受理通知书及(2012)城商初字第XXXX号民事裁定书是否能够证明被申请人已向申请人主张了权利尚且不论,单从其构成时间、证明事项等方面来看也不贴合二审“新证据”的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之规定,新证据应当仅限于该两种情形。因此对被申请人在二审中提交的民事起诉书,立案受理通知书及(2012)城商初字第XXXX号民事裁定书三份证据,不能认定为“新证据”,二审法院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
1。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试行)第十二条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对自我的诉讼主张和请求有职责带给证据加以证明;举证不能或者举证不充分应当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当事人已经明白或应当明白的证据都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交。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二审中的新证据是指在一审诉讼中,当事人不能持有和无法取得的证据。从证据取得时间来推算,被申请人自2012年10月9日至2012年10月15日陆续取得了该三份证据,该证据也是本案保证期间是否已过,保证人是否应继续承担保证职责的重要证据,为何却在2013年7月19日的庭审质证过程中不予带给?又为何在继续的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甚至庭审结束后都丝毫没有提及此事?即便不能认定为被申请人故意不予带给影响案件的重要证据,其在主观上也存在重大过失。因此,从证据的构成时间上,该组证据不能认定为“新证据”。
2。被申请人在庭审中一再强调,其对外出借资金系有权经营,并安排专人不定期催收款项。实际上,被申请人也长期经营民间借贷业务,并以此盈利赚取借贷利息,对于借款人、保证人与贷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相当明确清楚。在这种集团专业经营的模式下,被申请人不可能不明白2012年10月9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通知书及(2012)城商初字第XXXX号民事裁定书是本案能否认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职责的重要证据,为何明明掌握证据的状况下在一审中却不予带给?而是在一审败诉后才想起以此来主张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职责,对此,被申请人在二审中并未予以说明。也足以证明被申请人是对自我权利的放下,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对于庭审前出现的证据,当事人又亲自掌握证据且明知证据的重要性,却故意不予带给,被申请人已对证据的权利资料进行了放下,该证据自然不能在二审中作为“新证据”予以使用。
因此,不论被申请人是故意还是重大过失,其举证不能的的不利后果应当由被申请人自我承担,而不应由申请人来承担。该证据不属于二审中的“新证据”,二审法院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足够充分的证据证明,恳请贵院依法撤销二审判决。
申请事由二: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四项,具体理由如下:
对被申请人在二审中提交的2012年10月9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通知书、民事起诉书及(2012)城商初字第XXXX号民事裁定书三份证据,申请人认为该三份证据不属于新证据,不予质证。而二审法院却在对本案有重大影响的三份证据未予质证的状况下,就予以采纳,是不合法的。
申请事由三: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五项,具体理由如下:
为查清本案的事实和案件的顺利审结,申请人XX于2013年12月13日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调卷申请书,请求依法调取城阳区人民法院(2012)城商初字第XXXX号民事案件的卷宗材料,该案卷所涉及的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提起的民事诉讼,主张被申请人与黄XX之间借款合同的保证人XX等承担保证职责,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申请人XX对此毫不知情,并且该案起诉书在未向申请人送达之时被申请人已申请裁驳,此后被申请人也未向申请人主张权利,申请人认为保证期间已过,不应再承担保证职责。该案卷与本案有直接的关联,而申请人不能自行调取,因此申请法院予以调阅。二审法院对申请人的申请未予调查,就自行判决,没有充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
综上,二审法院判决申请人承担还款职责是严重显失公正的,申请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保证人,本着利于借贷双方顺利合作的意愿,带给担保,贷款人就应在债权到期后用心主张债权,而不是透过恶意诉讼加重保证人的职责,因此,再审申请人不就应承担债务偿还职责,恳请贵院依法再审,维护法律公正,纠正错误,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3年12月20日
民事再审申请书(三):
民事再审申请书
申请再审人(一、二审诉讼地位):职业详细住址邮寄地址
被申请人:格式同上
申请再审人与被申请人因纠纷一案,不服法院于年月日作出的号民事判决,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一、再审请求:
二、申请事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款第项:(具体法律条文资料);第款第项:(具体法律条文资料)。。。。。。特申请再审。
三、具体事实和理由:
1、申请事由:一: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款第项,具体理由依据如下:
2、申请事由:二: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款第项,具体理由依据如下:
。。。。。。
综上所述。。。。。。
此致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书当事人数量+5,并且提交U盘,把原先的判决书做成电子版。
原一、二审判决书原件,或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一式五份。c
民事再审申请书(四):
再审申请人:李国良,男,1957年6月26日出生,汉族,农民,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左后旗吉尔嘎郎镇;电话:。再审被申请人:吴秀英,女,1953年3月5日出生,蒙古族,农民,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左后旗吉尔嘎郎镇。
再审申请人因与再审被申请人宅基地纠纷一案,不服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9)内民提字第212号]《民事判决书》,现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请求事项:
一、请求依法撤销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9)内民提字第212号]《民事判决书》,恳请国家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对本案进行审理;
二、维持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通民再终字第20号民事判决和(2005)通民终字第578号民事裁定。
三、一审、二审、鉴定费用、再审费用等由再审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一、本案事实1995年11月13日,科左后旗人民政府依据再审申请人李国良的申请,颁发编号为3-36号宅基地使用证;1997年3月19日经科左后旗人民政府批的宅基地,再审申请人李国良的比再审被申请人吴秀英(丈夫陈洪奎)早11天取得。2001年6月15日科左后旗人民政府以吉政裁2001(1)号行政裁决书收回了再审申请人和被再审申请人建设用地指标。再审申请人与2001年10月向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2001)后民初字第1344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归再审申请人所有。
2001年9月25日科左后旗吉尔嘎郎镇政府批地说明:再审申请人李国良合法取得本案争议的宅基地。2001年11月23日,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做出(后民初)字1344号强制执行裁定书,再审申请人阔建了再审申请人居住的房屋。被再审申请人不服再审,(2002)后民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撤消了(2001)后民初字第1344号民事判决书;2003年1月16日科左后旗国土资源局做出“陈洪奎、李国梁住宅用地使用权确权面积示意图”但是再审申请人李国良没予认可。
再审申请人不服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通民终字第340号民事判决书维持了科左后旗人民法院再审判决,2003年9月16日被再审申请人,另案请求再审申请人持有的房屋准建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予以撤销,科左后旗人民法院中止了本案。
2004年4月1日科左后旗人民政府以后政决字第1号行政决定书撤销了科左后旗人民政府2002年9月10日颁发再审申请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没有证件号),再审申请人不服向通辽市人民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通辽市人民政府以通政复决字(2004)第18号复议决定书维持了科左后旗人民政府的行政决定书,2005年1月经科左后旗人民法院单方委托通辽市规划测绘院对再审申请人宅基地进行了测量,科左后旗人民法院程序违法。2005年1月28日通辽市规划测绘院对再审申请人做出了错误的鉴定,现依照法律规定恳请最高人民法院撤消其鉴定结果重新鉴定。
经2005年5月13日以(2003)后民初字第1043号判决后,再审申请人取得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通民终字第528号裁定如下:撤消科左后旗人民法院(2003)后民初字第1043号判决;驳回被再审申请人陈洪奎的起诉。被再审申请人陈洪奎不服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民事裁定书(2006)通民再终字第20-1号;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通民再终字判决第20号民事判决生效后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09年5月20日作出(2009)内民申字第152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2010年12月9日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09)内民提字第2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撤销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通民再终字第20号民事判决和(2005)通民终字第578号民事裁定;维持科左后旗人民法院(2003)后民初字第1043号判决。再审申请人李国良坚决不服。
1997年3月25日,科左后旗人民政府颁发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70平方米。科左后旗房权证04-010字第023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2001年6月24日,依据再审申请人李国良的申请,科左后旗人民政府颁发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书)编号:2001。018号,同意建筑80平方米砖木结构3间住宅。具此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书)编号:2001。018号及土地使用证和再审申请人阔建了再审申请人居住的屋。2002年7月18日,再审申请人李国良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左后旗吉尔嘎郎镇土地管理所核发后国用(2002)字第2438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面积1164。30平方米;
2002年10月由科左后旗人民政府颁发给再审申请人李国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建房注册号(15043)。在通辽市人民政府以通政复决字(2004)第18号复议决定书生效后,科左后旗人民政府于2010年8月2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房注册号:15043号,给再审申请人李国良颁发了科左后旗房权证04-010字第01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181。74平方米砖木结构,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再审申请人李国良房屋再2002年10月建筑完毕,而被再审申请人吴秀英(丈夫陈洪奎)是在2005年建筑完成的房屋。此刻都已经投入使用,拆除谁的房屋都会造成损失。
二、法律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2002年9月10日法发(2002)13号]第9条的规定:“(一)依法应当受理而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二)有新的证据可能改变原裁判的;(五)引用法律条文错误或者适用失效、尚未生效法律的;(六)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七)行政赔偿调解协议违反自愿原则,资料违反法律或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八)审判程序不合法,影响案件公正裁判的;及《民事诉讼法》第179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第二款: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的原文是:”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通民再终字第20号民事判决和(2005)通民终字第578号民事裁定是正确的。
综上所述,再审申请人李国良当时没有取到新证据:科左后旗房权证04-010字第01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的法律规定提出申请:申请最高人民法院调取2001年11月23日,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做出(后民初)字1344号强制执行裁定书卷宗;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撤消2005年1月28日通辽市规划测绘院对再审申请人做出了错误的鉴定,重新鉴定。恳请最高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判决,以上这些证据和新证据和法律关系再审申请人李国良能够推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内民提字第212号]判决。维护再审申请人李国良合法权利。
此致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申请人:李X2011年3月21日附:
(新证据)科左后旗人民政府于2010年8月20日,建设部建房注册号:15043号,房产证;
(2001)后民初字第1344号民事判决书;
(2002年)后民再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
(2003)后民初字第1043民事判决书;
(2003)通民终字第340号民事判决书;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通民再终字第20号民事判决书;
(2005)通民终字第578号民事裁定书;
民事再审申请书(五):
申请人(原判被告、终审上诉人):李介有,男,×岁,汉族,农民。住内蒙扎兰屯市中和镇库堤河村;邮寄地址——。
被申请人(原判原告、被上诉人):吴再富,男,×岁,满族,村长;邮寄地址:扎兰屯市中和镇库堤河村二街。
第三人:荆树贵,男,×岁,汉族,干部,住中和镇库堤河村一街。
申请事由:
再审申请人因债务纠纷一案,不服呼盟中级法院在内蒙高级法院裁定指令再审情形下,做出驳回再审请求的判决;理由如下:
1、民案原判,定性不准,实体错误!违背基本事实和法律。
2、民案终审,违背法定程序,对上诉案件不审不问维持原判。
3、民案再审,无视案件性质,覆辙原判错误,做出驳回再审诉求。
本案三审判决的错误,贴合《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1项、2项、3项、4项、6项、10项、11项规定的: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据是伪造、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力的、原判决遗漏以及第二款违反法定程序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应当再审的事由。
请求事项:
1、撤销两级法院初、终、再审判决;驳回被申请人的诉求;判令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2、判令被申请人给付拖欠款(原判遗漏)×元。
3、被申请人的诉求属于恶意,应于惩罚,判令由此给申请人造成的损害(车旅误工等)赔偿人民币×元。
纠纷事实:
申请人与银行约定是70平米土瓦结构房。签定《抵押合同书》、《卖房契约》。被申请人购买后,索要115平米临街的砖瓦结构住宅房;不顾民事行为主体和约定标的,诉求法院判给该房。
民案原判:
故意违背基本事实和法律用债务曲解立案、规避约定审理、做出与约定相悖的判决:被告给原告倒出临街的土瓦结构房。
1、证据足以推翻原判:《抵押合同书》、《卖房契约》、《还款凭证》、房屋照片,是确定纠纷事实、案件性质、约定标的、民事行为主体的关键证据;法院原判未予认证质证!贴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一项“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规定情形。
2、原判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认定的事实是伪造的,没有质证。
纠纷源之房产抵押买卖;认定债务纠纷,没有证据证明。
署名潘振林、标明63平米土草房的《房照》,来路不明;村委会代签的日期是在此房出卖并且建成砖瓦结构房之后,是废弃无效证件;不具证明力。做定案依据未质证。
如此审判错误,贴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的2、3、4项规定情形“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以及“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3、原判适用法律错误:房产抵押买卖纠纷用《民法通则》债权条款判决,明显与纠纷性质不符。贴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第6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规定情形。
4、原判决遗漏:庭审时,被告反诉原告欠款事项没有认证。贴合《民诉法》第179条一款第12项“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超出诉讼请求的”规定情形。
民案终审:
对上诉案件,不审不问判决维持,违背《民诉法》第152条“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询问当事人”的法定程序。贴合《民诉法》第179条二款“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和第179条一款10项“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力的”规定情形。
民案再终审:
对确定纠纷事实、案件性质、约定标的、民事行为主体,足以推翻原判的关键证据仍不质证认证;覆辙原判错误,主观臆断做出驳回再审诉求的判决。
综上所述:
两级法院,对债务案的“两审一再”的审判,是在故意违背房产抵押买卖基本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情形下做出错误判决的。
被申请人,违背依法诉权,恶意诉求;本诉与本诉之外均没有证据证明!是以十分手段干扰破坏司法公正,陷无辜的申请人于诉讼中;蒙受人生各方面的惨重损害与精神折磨。由此造成的侵害务必赔偿。
恶意诉讼,祸国殃民法理不容!为有效制裁和遏制民事恶意行为,彰显正义维护法律尊严;故此依法诉求。
此致
民事再审申请书(六):
再审申请人:李xx,男,1957年6月26日出生,汉族,农民,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左后旗吉尔嘎郎镇;电话:。再审被申请人:吴秀英,女,1953年3月5日出生,蒙古族,农民,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人,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左后旗吉尔嘎郎镇。
再审申请人因与再审被申请人宅基地纠纷一案,不服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9)内民提字第212号]《民事判决书》,现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请求事项:
一、请求依法撤销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9)内民提字第212号]《民事判决书》,恳请国家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对本案进行审理;
二、维持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通民再终字第20号民事判决和(2005)通民终字第578号民事裁定。
三、一审、二审、鉴定费用、再审费用等由再审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一、本案事实1995年11月13日,科左后旗人民政府依据再审申请人李国良的申请,颁发编号为3-36号宅基地使用证;1997年3月19日经科左后旗人民政府批的宅基地,再审申请人李国良的比再审被申请人吴秀英(丈夫陈洪奎)早11天取得。2001年6月15日科左后旗人民政府以吉政裁2001(1)号行政裁决书收回了再审申请人和被再审申请人建设用地指标。再审申请人与2001年10月向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2001)后民初字第1344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宅基地使用权归再审申请人所有。
2001年9月25日科左后旗吉尔嘎郎镇政府批地说明:再审申请人李国良合法取得本案争议的宅基地。2001年11月23日,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做出(后民初)字1344号强制执行裁定书,再审申请人阔建了再审申请人居住的房屋。被再审申请人不服再审,(2002)后民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撤消了(2001)后民初字第1344号民事判决书;2003年1月16日科左后旗国土资源局做出“陈洪奎、李国梁住宅用地使用权确权面积示意图”但是再审申请人李国良没予认可。
再审申请人不服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通民终字第340号民事判决书维持了科左后旗人民法院再审判决,2003年9月16日被再审申请人,另案请求再审申请人持有的房屋准建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予以撤销,科左后旗人民法院中止了本案。
2004年4月1日科左后旗人民政府以后政决字第1号行政决定书撤销了科左后旗人民政府2002年9月10日颁发再审申请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没有证件号),再审申请人不服向通辽市人民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通辽市人民政府以通政复决字(2004)第18号复议决定书维持了科左后旗人民政府的行政决定书,2005年1月经科左后旗人民法院单方委托通辽市规划测绘院对再审申请人宅基地进行了测量,科左后旗人民法院程序违法。2005年1月28日通辽市规划测绘院对再审申请人做出了错误的鉴定,现依照法律规定恳请最高人民法院撤消其鉴定结果重新鉴定。
经2005年5月13日以(2003)后民初字第1043号判决后,再审申请人取得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通民终字第528号裁定如下:撤消科左后旗人民法院(2003)后民初字第1043号判决;驳回被再审申请人陈洪奎的起诉。被再审申请人陈洪奎不服向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民事裁定书(2006)通民再终字第20-1号;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通民再终字判决第20号民事判决生效后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09年5月20日作出(2009)内民申字第152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2010年12月9日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09)内民提字第21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撤销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通民再终字第20号民事判决和(2005)通民终字第578号民事裁定;维持科左后旗人民法院(2003)后民初字第1043号判决。再审申请人李国良坚决不服。
1997年3月25日,科左后旗人民政府颁发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70平方米。科左后旗房权证04-010字第023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2001年6月24日,依据再审申请人李国良的申请,科左后旗人民政府颁发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书)编号:2001。018号,同意建筑80平方米砖木结构3间住宅。具此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书)编号:2001。018号及土地使用证和再审申请人阔建了再审申请人居住的屋。2002年7月18日,再审申请人李国良经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左后旗吉尔嘎郎镇土地管理所核发后国用(2002)字第2438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面积1164。30平方米;
2002年10月由科左后旗人民政府颁发给再审申请人李国良《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建房注册号(15043)。在通辽市人民政府以通政复决字(2004)第18号复议决定书生效后,科左后旗人民政府于2010年8月2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房注册号:15043号,给再审申请人李国良颁发了科左后旗房权证04-010字第01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181。74平方米砖木结构,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再审申请人李国良房屋再2002年10月建筑完毕,而被再审申请人吴秀英(丈夫陈洪奎)是在2005年建筑完成的房屋。此刻都已经投入使用,拆除谁的房屋都会造成损失。
二、法律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2002年9月10日法发(2002)13号]第9条的规定:“(一)依法应当受理而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二)有新的证据可能改变原裁判的;(五)引用法律条文错误或者适用失效、尚未生效法律的;(六)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七)行政赔偿调解协议违反自愿原则,资料违反法律或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八)审判程序不合法,影响案件公正裁判的;及《民事诉讼法》第179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第二款: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的原文是:”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通民再终字第20号民事判决和(2005)通民终字第578号民事裁定是正确的。
综上所述,再审申请人李国良当时没有取到新证据:科左后旗房权证04-010字第01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的法律规定提出申请:申请最高人民法院调取2001年11月23日,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做出(后民初)字1344号强制执行裁定书卷宗;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撤消2005年1月28日通辽市规划测绘院对再审申请人做出了错误的鉴定,重新鉴定。恳请最高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判决,以上这些证据和新证据和法律关系再审申请人李国良能够推翻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9)内民提字第212号]判决。维护再审申请人李国良合法权利。
此致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申请人:李X2011年3月21日附:
(新证据)科左后旗人民政府于2010年8月20日,建设部建房注册号:15043号,房产证;
(2001)后民初字第1344号民事判决书;
(2002年)后民再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
(2003)后民初字第1043民事判决书;
(2003)通民终字第340号民事判决书;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通民再终字第20号民事判决书;
(2005)通民终字第578号民事裁定书;
民事再审申请书(七):
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XXX,女,1958年8月4日出生,汉族,退休工人,住北京市西城区鸭子桥南里1号楼地下室7号。邮寄地址:北京市东直门内北小街8号院1号楼4单元101室。联系电话:13141333946。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XXX,男,1976年4月2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济南市历城区华龙路999号13号楼4单元1201室。邮寄地址同地址。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XXX,男,1958年4月28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济南市历下区甸柳新村二区13号楼1单元102室。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5号。联系电话:13864129226、88952117。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XXX,男,1975年9月5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小区西区号楼1单元102室。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5号。联系电话:15863777813。
申请再审人XXX与被申请人XXX等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5月25日作出的(2011)历商初字第402号民事判决书的资料和2011年11月4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济民四商终字第323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一、再审请求
1、请求贵院依法撤销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11)历商初字第402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以及第二项;
2、请求贵院依法撤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做的(2011)济民四商终字第323号民事判决书的资料;
3、请求贵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支持申请再审人王德敏无需承担偿还债务的主张;
4、请求贵院判决一审、二审、再审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二、申请事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第六项: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第二款: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特申请再审。
三、具体事实和理由
1、申请事由一: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具体理由如下:
申请再审人XXX对被申请人XXX所借的个人债务不应承担连带清偿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申请再审人XXX与被申请人XXX2005年起开始分居,对其债务不知晓,借款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也未用于上述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因此对于其借款不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属于XXX的个人债务,申请再审人XXX不应承担连带清偿职责。
2、申请事由二: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具体理由如下:
被申请人XXX与被申请人XXX之间的债务属于高利贷债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据申请再审人XXX在一审、二审中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再审被申请人XXX与再审被申请人XXX之间债务存在高利贷行为。被申请人XXX已偿还的债务是属于本金还是利息界定不明,剩余款项极大可能是高利贷利息,这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综上所述,申请再审人XXX不就应承担被申请人XXX与被申请人XXX之间的高利贷债务偿还职责,恳请贵院依法再审,纠正错误,维护申请再审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民事再审申请书(八):
申请人:杨XX,男,1950年1月9日出生,汉族,家住XX省XX镇新华路水利巷2号。
联系电话:130389786XX
被申请人:王俊X、王文X、王心X
案由:
申请人杨XX因与王俊X、杨怀X、刘小X之丈夫杨治X(已故)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对X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5年8月31日作出的“(2005)X民再终字第11号”民事判决不服,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1、请求XX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再审。
2、请求依法纠正“(2005)X民再终字第11号”民事判决书中的错误判决:依法判决王俊X、杨怀X、刘小X之夫杨治X(已故)与申请人杨XX在1994年11月12日签订的《关于承包XX乡李家沟大贝茆煤矿合同书》的有效合同继续履行,原审上诉人王文X(原一审第三人)将现持有的X木县XX乡大贝茆煤矿的一切经营手续、证照(正、副本)立即移交申请人杨XX。
3.本案一审、二审、再审的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由王俊X、王文X、王心X全部承担。
事实和理由:
杨XX与王俊X、杨怀X、刘小X之丈夫杨治X(已故)煤矿承包合同纠纷一案,XX县法院在2002年9月4日作出“(2002)府民初字第271号”民事判决(附件1)。判决认定王俊X、杨怀X、刘小X之夫杨治X(已故)与申请人杨XX在1994年11月12日签订的《关于承包XX乡李家沟大贝茆煤矿合同书》(以下简称“94年承包合同”)有效,被告王俊X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天内给付原告杨XX大贝茆煤矿的《生产经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营业证》(以下简称“三证”),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由被告王俊X负担。该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有:“94年承包合同”有效,“94年承包合同”纠纷是由于王俊X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交付杨XX大贝X煤矿的开采证、营业证等证件正本导致杨XX不能正常管理经营煤矿而产生等。
一审判决生效后,被告王俊X不服提出申诉。2003年10月14日X林市人民检察院向X林市中级法院提起X检民抗字(2003)11号抗诉书,2004年1月5日XX县人民法院作出(2003)府民再初字第5号民事判决(附件2)。判决基本维持了(2002)府民初字第271号民事判决,判决认定“94年承包合同”有效,应继续履行,只是因现大贝茆煤矿的“三证”由第三人王文X实际持有,而改判由王文X交给杨XX。
判决宣判后,王俊X、王文X、王心X(杨怀X、刘小X已在2002。4。22将其合伙份额转让给王宽心)不服提起上诉,2004年8月17日X林市中级法院作出(2004)X民三终字第63号民事判决(附件3)。判决在没有任何新的事实和法定依据的状况下,错误的撤销了XX县人民法院(2002)府民初字第271号和(2003)府民再初字第5号民事判决,错误地判定2000年7月4日大贝茆煤矿与兴达煤矿的《联合办矿协议》有效,大贝茆煤矿由王文X经营至2013年9月15日为止,王文X补偿杨XX经营损失及承包费248万元;大贝茆煤矿的有关证照由王文X继续持有,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由原告和被告各承担一半。
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杨XX不服提出再审申请。2005年6月6日X林市中级院作出(2005)X民再终字第11号民事裁定,对本案进行再审。2005年8月31日X林市中级院作出(2005)X民再终字第11号民事判决(附件4)。再审判决不但没有依据事实和法律撤销二审的错误判决,而是在继续判定“94年承包合同有效”后却在没有法定及约定解除理由的状况下判决终止该合同履行,并且以所谓程序违法为由对二审判决认定有效的《联合办矿协议》的判决予以撤消,对该非法协议不予判决认定无效。X林市中级院再审判决严重侵犯了申请人杨XX的合法承包经营权,致使杨XX蒙受了巨大经济损失,严重地践踏了法律的权威与尊严!
基于上述状况,申请再审理由如下:
一、X林市中级法院再审判决“一、撤销本院(2004)X民三终字第63号民事判决第二条”的改判依据错误,《联合办矿协议》应当判决认定无效。
X林市中级法院再审认定“本案是一齐原告杨XX起诉被告王俊X请求继续履行杨XX与杨治X、王俊X、杨怀X所签订的《关于承包永新乡李家沟大贝茆煤矿》的承包合同,并诉请由王俊X交付煤矿有关证件。而本院终审判决超出当事人的诉请作出对大贝茆煤矿与兴达煤矿协议有效即《联合办矿协议》有效的判决,违反了我国民诉法不告不理的诉讼原则,属程序违法,依法应予改判”,X林市中级法院再审据此判决“一、撤销本院(2004)X民三终字第63号民事判决第二条(即撤销二审“2000年7月4日X木县XX乡李家沟村大贝茆煤矿与X木县XX乡兴达煤矿签订的《联合办矿协议》有效”的判决)”。
2000年7月4日(在杨XX承包煤矿期间),王振X未经杨XX同意非法代表大贝茆煤矿与早已被政府在1999年7月份之前就取缔不复存在的非法矿井“兴达煤矿”代表王文X、王治标签订了《联合办矿协议》,该非法协议应当无效。王振X与王文X、王治标等人是假借两矿联办之名,实质是损害承包人杨XX合法权益的行为。
既然X林市中级法院再审认定“本案是一齐原告杨XX起诉被告王俊X请求继续履行杨XX与杨治X、王俊X、杨怀X所签订的《关于承包永新乡李家沟大贝茆煤矿》的承包合同”的案件,而且也在再审判决第二条判决认定《关于承包永新乡李家沟大贝茆煤矿》的承包合同有效,那么法院认定在杨XX承包煤矿期间王振X与王文X、王治标等人非法签订的《联合办矿协议》是否有效,就直接成为杨XX在1994年11月12日签订的《关于承包永新乡李家沟大贝茆煤矿》的承包合同能否继续合法有效存在、能否继续全面履行的关键。《联合办矿协议》的非法存在,直接侵害了杨XX的承包经营权,直接导致杨XX无法继续行使煤矿承包合同的权利。因此,X林市中级法院再审就不应当以“不告不理”、“程序违法”为由,简单的判决撤销二审时对《联合办矿协议》有效的错误判决,而应在对该案事实审查后判决认定《联合办矿协议》无效。只有判决认定《联合办矿协议》无效,杨XX签订的《关于承包永新乡李家沟大贝茆煤矿》的承包合同才能继续合法有效存在,才能继续全面履行。
二、X林市中级法院再审判决认定“杨XX失去再继续履行该承包合同的条件(注:该承包合同指“杨XX在1994年11月12日签订的《关于承包永新乡李家沟大贝茆煤矿》的承包合同”),没有法律依据,认定的事实依据错误。
X林市中级法院的再审判决认定“由于该煤矿是经政府批准的煤矿,在联并后一向由王文X经营管理,并对煤矿进行了实际投资与整改,杨XX对煤矿的投资、整改、经营管理并未参与,故杨XX失去再履行该承包合同的条件”
大贝茆煤矿确实是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经政府批准的合法煤矿,但是X林市政府从来没有批准大贝茆煤矿与早已被政府取缔的非法矿井“兴达煤矿”联并,杨XX承包的大贝茆煤矿的主体资格始终合法存在。
X木县政府在2000年7月初审并上报X林市政府审批大贝茆煤矿与“兴达煤矿”联并时,非法矿井“兴达煤矿”因“四证”全无(四证指“三证”和《前期施工证》),其早已在1999年7月之前就被政府取缔并经X林市政府上报XX省政府,当时“兴达煤矿”已经不复存在(1999年政府取缔非法矿井的标准:停止供电、停止供火工品、“三不留”、井口闭毁、地貌恢复)。具有审批权的X林市政府从来没有批准两矿联并,X林市政府只是为了保护大贝茆煤矿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在2000年10月25日批准大贝茆煤矿调整井田范围、在2000年11月8日批准同意大贝茆煤矿扩大井田面积、扩大生产潜力,有关政府部门并据此给大贝茆煤矿换发了“三证”而不是重新颁发了“三证”,其相关证件的编号、企业名称、详细地址、设计潜力、井口坐标等与原证件完全相同。
该煤矿也绝非如X林市中级法院再审判决认定的“在联并后一向由王文X经营管理,杨XX对煤矿的投资、整改、经营管理并未参与”,而是王俊X、王振X与王文X、王治标等人将两矿非法联办后,又非法将大贝茆煤矿先转包给蒋树华、后又非法转包给王文X等人,非法剥夺了杨XX的合法承包经营权,致使杨XX不能对煤矿进行合法投资、整改、经营管理。王文X等人明知故犯,伙同王俊X等人非法剥夺了杨XX的合法承包经营权,在非法利益的驱使下,王文X等人投资、至今非法管理经营着大贝茆煤矿。
王俊X、王文X等人非法剥夺杨XX合法承包经营权的行为,X林市中级法院非但不予以判决制止,却在没有法定依据及根据认定的错误事实,错误的判定“杨XX失去再继续履行该承包合同的条件”。杨XX数年不懈诉讼,目的就是收回煤矿的合法承包经营权,杨XX完全有资格、有条件、有潜力、有信心继续承包管理、经营大贝茆煤矿。
三、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滥用司法权:
X林市中级法院再审判决“三、杨XX与王俊X以及杨怀X、刘小X之夫杨治X(已故)于1994年11月12日签订的《关于承包XX乡李家沟大贝茆煤矿》的合同有效,终止履行;2002年5月14日王文X与王俊X、王振X签订的《承包XX乡大贝茆联办煤矿协议》无效。”
X林市中级法院再审判决书中写明判决所依据的实体法律规定仅有《合同法》第8条、第60条。
X林市中级法院非但不予判决制止王俊X、王文X等人非法剥夺杨XX合法承包经营权的行为,却错误适用《合同法》第8条、第60条的规定,错误判决杨XX与王俊X以及杨怀X、刘小X之夫杨治X(已故)在1994年11月12日签订的《关于承包XX乡李家沟大贝茆煤矿》的合同有效,终止履行,进而滥用司法权,错误的判决X木县XX乡大贝茆煤矿由王文X经营至2013年9月15日为止。
既然再审判决杨XX与杨治X、王俊X、杨怀X在1994年11月12日签订的《关于承包XX乡李家沟大贝茆煤矿合同书》的合同有效,并且没有法定和约定的解除条件,就应当根据《合同法》第107条判决继续履行合同,而不就应错误的判决终止履行。
既然X林市中级法院再审判决2002年5月14日王文X与王俊X、王振X签订的《承包XX大贝茆煤矿联办协议书》无效,就应当依据《合同法》第58条判决王俊X、王文X等人依据其过错程度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后,恢复财产原状,而不就应滥用司法权,错误的判决X木县XX乡大贝茆煤矿由王文X经营至2013年9月15日为止。
四、判决没有法定依据,判决显失公平、公正:
X林市中级法院再审在没有任何法定依据的状况下就错误的判决维持了“王文X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补偿杨XX经营损失及承包费248万元”的二审判决。王文X伙同王俊X等人非法剥夺了杨XX的合法承包经营权,每年非法获利数千万元,杨XX数年不懈诉讼,已经家贫如洗,而双手举着法律天平的X林市中级法院却判决王文X补偿杨XX248万元,这样的天平还能叫法律天平吗?判决显失公平、公正。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主体的一切经济行为都应当理解法律法规的调整规范,人民法院是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应当主持正义,依法秉公办案。而X林市中级法院却视法律的尊严于不顾,在没有任何法定依据的情形下,滥用司法权,错误的判决杨XX签订的《关于承包XX乡李家沟大贝茆煤矿合同书》有效合同终止履行,错误的判决王文X继续经营大贝茆煤矿至2013年9月15日止,错误的判决王文X给付杨XX248万元补偿费,X林市中级法院的判决实在是一种压制合法,鼓励违法,任意践踏国家法律尊严的行为。
综上所述,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之规定,依法提请再审,请求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纠正错误判决,维护申请人杨XX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警入党申请书(一):
尊敬的党组织:
我是一名基层民警,特向上级党委提交一份申请,本人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愿意为党的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的先锋队,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作为全国人民切身利益的忠诚守护者,代表着最先进生产力的的发展要求,代表着最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我们的党史是一本与人民共同奋斗不懈追求的历史,同时,我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旨在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共产主义的最终目标。
参加工作之后,我对于党有了进一步深入的了解,在工作之余我常常能够学习和阅读党的相关文件和相关理论思想,做到能够从思想上入党,并且还能够在组织和领导的关心和教育下,明确作为一名社区干警如何在工作中发扬党的精神和思想,为辖区内的群众作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我决心用自已的实际行动理解党对我的考验,我郑重地向党提出申请: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用心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这天,我向党组织郑重地递交入党申请书。期望能够在党组织的正确引导下使自己更快成长。我深知,按照党的要求,自己还有必须的差距,因此,我期望党组织从严要求我,以使我更快进步。如果党组织批准我的申请,我必须会戒骄戒躁,继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来要求自己。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民警入党申请书(二):
尊敬的党组织: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踏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我们党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是引导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走向幸福之路的团体,是创造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核心力量。
我之所以要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因为我要全身心地投入到共产主义的事业中,为中国的胜利腾飞、为中华民族的强大出一份微薄而坚强的力量。入党不是一个短暂的行为,务必长期不懈的努力,入党是我人生的奋斗目标,加入中国共产党才能使自己得以不断的提高和发展,也才能为自己进一步服务群众带给更为广阔的空间。
长期以来,我坚持学习党的有关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思想上有了极大进步。在厦门大学学习期间我就提交了第一份入党申请书,明确了我的思想道路,提高了认识。期间大二下学期至大三上学期的那一年,经学院选拔,赴山东大学交流一年,尽管这使我的入党之路有所推迟,但这一年中,我不忘时刻提醒自己要努力向党组织靠拢,利用时间、图书馆和多媒体尽可能地学习了有关理论知识。
透过多种的政治的学习,使我深刻的领会和了解党的基本知识,提高对党的认识,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端正入党动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更坚定了我要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信心,为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不懈奋斗。多年来党对我孜孜不倦的教育,使我认识到: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共产党,才能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几十年的社会主义建设和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能够改正自己的错误,领导中国人民向新生活迈步,她不愧为一个伟大、光荣、正确的党。
步入岗位一年来,我一向本着爱岗敬业、悉心求教的精神,努力完成党和领导分配的任务,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不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征费窗口,都能严格要求自己,把繁忙的工作当成是对自己的一种锻炼和考验,合理地安排好两边的工作,使两个股室的工作都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赞扬。在工作中,我时时提醒自己务必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强化服务意识,努力为构建和谐稽征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这天,我虽然向党组织提出了入党申请,但我深知,在我身上还有许多缺点和不足,因此,我期望党组织从严要求我,以便使我更快进步。今后,我要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理解党员和群众的帮忙与监督,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争取早日入党。恳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民警入党申请书(三):
人民警察入党申请书
敬爱的党组织: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用心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此刻的我已经是一名人民警察了,在我儿时的梦想就是做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和人民警察,此刻的我已经实现一个梦想了,我此刻就准备实现我儿时的另一个梦想,那就是加入中国共产党,做一名正式党员。
在我上学的时候,我在班里都是前几名,我在高中毕业的时候,我的高考成绩本能够报考很好的重点大学,但是我会报的,我的梦想就是想上警官学院,结果我如愿以偿,我顺利的透过了警官学院的考察,我成为一名正式的警官学院大学生了。在毕业后我如愿的成为一名人民警察了。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分析了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无法克服的固有矛盾,指社会主义社会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社会、最后必然发展为共产主义社会。《共产党宣言》发表一百多年来的历证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正确的,社会主义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到达共同富裕。
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顺利地进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基主义初级阶段的本路线是:领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礼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要抓紧时机,加快发展,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产力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做到效益好、质量高、速度快,努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
我之所以要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仅仅仅是是因为那是我儿时的梦想,更重要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用心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切实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广开言路,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加强国家立法和法律实施工作,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持续社会长期稳定。坚决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犯罪活动和犯罪分子。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中国共产党同全国各民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团在一齐,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民族的国力量团结在一齐,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由全体社会主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加强全国人民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完成祖国统一的大业。
身为一名中国人就要以祖国的利益为重,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持续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作为一名青年我时时刻刻都不会忘记这些教诲。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
我会牢牢记住我是一名中国人,是一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我此刻是一名人民警察,我会在发奋学习时利用自己的特长或是优秀的方面,来帮忙那些有困难的同学,在社会中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与此同时还要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并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以我的实际行动来报效祖国。
虽然我还是有一些小缺点,但是我一向在提高自己,我一向在不断的进步中。但是从大的方面来说,我时刻准备好了和黑社会、恶势力作斗争,只要我们的社会一天不安静,那么我的工作一向就会继续。我们警察的天职就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绝对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我明白在执法的时候会遇到一些危险,但是我在上大学的时候,我就决定,在人们需要我的时候,我会献出我的生命来保证人民的安全,绝对不让犯罪分子得意,犯罪得逞,我会一向斗争的!
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更加热爱中国共产党,我会努力做好自己的,请党组织放心,我只要有一天还在工作岗位上,我就永远要和恶势力斗争下去!
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民警入党申请书(四):
敬爱的党组织:
我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愿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终生。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党成立以后,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了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新中国;建国以后,党又领导全国人民顺利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和文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总结了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完成了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相结合,逐步构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心灵涤荡中更加坚定了信仰,明确了理想。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
我从小在党的教育下长大,共产主义的理想与信念早已深深植根在我心中。随着加入少先队、共青团,要成为一名党员的愿望在我心中逐渐清晰起来。大学期间,我郑重的书写了入党申请书,成为了入党用心分子,参加党课学习并以优异的成绩结业,但由于就业等各方面因素影响,未能成为一名正式党员,一向是我心中的一大缺憾。
20XX年6月透过公开招考,我有幸成为了一名人民警察,我没有忘记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共党员的崇高追求,进入单位工作的第一天我再一次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但作为一名新警,我在思想认识、党性修养、工作潜力上都与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存在巨大的差距,所以党组织并没有接纳我。
为了早日实现这一理想,我坚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用心参加党团活动,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动向和工作学习状况。在工作期间,我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做到个人利益服从群众利益,干工作不拈轻怕重,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听取领导、同事们的意见和推荐,注重把握根本,把工作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上,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几年工作下来,我政治思想觉悟都有很大的提高,个人综合素质有了全面的发展。我深刻的认识到,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最重要的就是党性修养,只有加强了自己的党性修养才能在工作中做到讲政治、讲正气,才能成为一名忠于党、忠于国家的优秀的人民卫士,才能赢得群众的拥戴和支持。这也是我更加迫切的期望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原因。
我深知按照党的要求,自己身上还存在不少缺点和不足,对照党章要求和党员标准还有一些差距。我的工作经验还不够丰富,党的理论知识学习还不够深入,专业知识还有待加强,倘若党组织认为还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我也不会气馁。
我会继续为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而奋斗!我会诚恳地理解党组织的推荐反思自己的不足,并在以后的生活中不断地改善,努力完善自我,使自己能够具备成为党员的基本素质,期望党组织从严要求,以使我更快进步。我将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理解党员和群众的帮忙与监督,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弥补不足,争取早日在思想上入党,进而在组织上入党。
期望党组织理解我的申请。此致敬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民警入党申请书(五):
人民警察入党申请书
敬爱的党组织: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用心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我衷心地热爱党,她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以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为最终目标,是用先进理论武装起来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是有潜力领导全国人民进一步走向繁荣富强的党。她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透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奋斗。
在基层工作的5年中,我一向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不断学习,谦虚谨慎,用心向有经验的同志学习,政治思想觉悟和个人综合素质都有了长足进步。20xx年,透过自己的努力,有幸成为一名人民警察,这些都与党对我的教育、关怀分不开。没有追求与理想,人便会碌碌无为;没有信念,就缺少了人生航线上航标,人便会迷失方向甚至迷失自我,难以到达理想的彼岸,我清醒的认识到:只有在党组织的激励和指导下,我才会有新的进步,才能使自己成为一个优秀的人民警察,才能充分地去发挥自己的潜能,为国家、为人民、为群众作出的贡献。作为一名年轻的人民警察,我真诚地热爱党、拥护党,今后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我必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努力钻研业务知识,为人民服务,在平凡的岗位上不断开创进取,争取取得一流的工作成绩,努力把自己锻炼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这天,我虽然向党组织提出了入党申请,但我深知,在我身上还有缺点和不足,因此,期望党组织从严要求我,以使我更快进步。今后,我要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理解党员和群众的帮忙与监督,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员。
在今后的工作后,我会加倍的努力,不管党组织批准或是不批准我的入党申请,我都会以一个党员的要求来要求自己。我会努力工作,请党组织放心,我会为着我的理想不懈奋斗!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民警入党申请书(六):
敬爱的党组织:
我志愿加入中国,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用心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此刻的我已经是一名人民警察了,在我儿时的梦想就是做一名中国党员和人民警察,此刻的我已经实现一个梦想了,我此刻就准备实现我儿时的另一个梦想,那就是加入中国,做一名正式党员。
在我上学的时候,我在班里都是前几名,我在高中毕业的时候,我的高考成绩本能够报考很好的重点大学,但是我会报的,我的梦想就是想上警官学院,结果我如愿以偿,我顺利的透过了警官学院的考察,我成为一名正式的警官学院大学生了。在毕业后我如愿的成为一名人民警察了。
中国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分析了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无法克服的固有矛盾,指社会主义社会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社会、最后必然发展为共产主义社会。《宣言》发表一百多年来的历证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正确的,社会主义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到达共同富裕。
中国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顺利地进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
中国在社会基主义初级阶段的本路线是:领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礼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中国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要抓紧时机,加快发展,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产力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做到效益好、质量高、速度快,努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
我之所以要加入中国不仅仅仅是是因为那是我儿时的梦想,更重要的是中国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巩固人民民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用心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切实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广开言路,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
加强国家立法和法律实施工作,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持续社会长期稳定。坚决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犯罪活动和犯罪分子。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中国同全国各民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团在一齐,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民族的国力量团结在一齐,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由全体社会主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加强全国人民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完成祖国统一的大业。
身为一名中国人就要以祖国的利益为重,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持续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作为一名青年我时时刻刻都不会忘记这些教诲。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
我会牢牢记住我是一名中国人,是一名在中国领导下的中国人,我此刻是一名人民警察,我会在发奋学习时利用自己的特长或是优秀的方面,来帮忙那些有困难的同学,在社会中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与此同时还要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并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以我的实际行动来报效祖国。
虽然我还是有一些小缺点,但是我一向在提高自己,我一向在不断的进步中。但是从大的方面来说,我时刻准备好了和黑社会、恶势力作斗争,只要我们的社会一天不安静,那么我的工作一向就会继续。我们警察的天职就是保护人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民警入党申请书(七):
敬爱的党组织:
本人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忠诚于党,努力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全国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奋斗努力。我从小深受党的教育,从小树立对革命先辈的执着追求,并志愿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为了这个远大理想,我一向努力到这天,入党的热情有增无减。
这天,我郑重地递交我的入党申请。平时,我会定期提交思想报告,同身边党员做交流思想,以使自己更快成长起来。在不断学习,工作和斗争的漫长道路上,我洒下了无数汗水,耕耘出了自己丰硕的工作成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我想入党的唯一动机。
作为一名基层干警,我一向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工作,踏实做事。我永远记得自己作为一名警察的职责。我认为一名共产党员只有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才能在群众当中树立良好的模范作用。为此我努力工作,用心参加学习实践,在单位领导与同事的共同帮忙下,我在工作上取得了相当的成绩。
去年,我还被评为“全市十佳公安干警。”为了更好地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更好地服务于人民,渴望得到更多的锻炼。我经常做批评、自我批评,我深知自身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理论学习不多,理论知识不能灵活运用,工作期间有事存在情绪化。但我会尽我所能,努力学习,用心参与锻炼,不断完善发展自身素质。
在党组织关心和帮忙下,我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政治思想觉悟和整体素质有了长足的进步,已贴合基本党员的标准,我在此申请入党。
如果组织批准我的申请,我不会骄傲,我将继续努力,为早日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而努力。如果党组织不能批准我的此次申请。我不会气馁,将继续争取,透过不断努力,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终身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民警入党申请书(八):
人民警察入党申请书
敬爱的党组织: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xxxx年xx月,我实现梦寐以求的愿望,党组织理解我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按照党章规定,预备期已满一年可转正为正式党员,这天我已成为预备党员一年啦!现申请转为中共正式党员,下面我把入党一年来的工作、思想、学习等状况向党组织作如下汇报:
1、在工作计划方面:
兢兢业业,踏实工作,虚心请教,开拓创新,用心进取,充分发挥党的先锋模范作用:
一年来,我深入基层、走访群众,了解辖区状况,并在成立农村警务室后与广大人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并真正的与广大人民群众“打成了一遍”,在人民群众面前充分展现了新时期共产党员及人民警察的形象,发扬了共产党员“一怕苦,二怕累”的精神。在案件办理上,我不惧艰辛,不怕苦、不怕累,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我共主办刑事案件8起,治安案件17起,共打击违法犯罪人员30余人,为维护我辖区的治安秩序尽了一个人民警察及党产共员应尽的职责。在安全保卫工作及治安防范上,我在我所管辖的警务区内用心采取治安巡逻、群众联防和布建治安耳目等,全面确保了辖区治安稳定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不受违法犯罪的侵犯,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表扬。其次在办理户籍及接待群众时,我时刻把群众的事放在第一位,把他们的冷暖挂在自己心上,切实的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能一次办好的事决不让群众走第二次”,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彼此加深了感情,融洽了警民关系,充分发挥了基层“窗口”的作用。
2、在生活方面:
常修从警之德,常怀律已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始终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用党纪法规约束自己,用入党誓词检验自己,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激励自己,努力做社会主义新人,做人民的贴心人,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的侵蚀,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3、政治思想方面:
一年来,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章和党史;学习“持续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和政策法规。同时,经常听广播、看电视新闻、看书刊、报纸,时刻关注国内外时事政治和社会动态。坚定了正确的政治方向,明确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思想上时刻与党组织持续高度一致,永远跟党走。
过去的一年中,在组织的关怀和帮忙下,我的综合素质得到了全面的提高,期望党组织批准我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我会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继续的努力工作,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使自己真正成为一个经受任何考验的真正的共产党员。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民警入党申请书(九):
人民警察入党申请书
敬爱的党组织: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用心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可能是耳濡目染了各革命前辈对党的执著追求的原因,我从小就树立了必须要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远大志向,并且一向持续到了这天,热情更是有增无减。这天,我向党组织郑重的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平时,我要定期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同党员谈心交流思想,使自己能够在正确的引导下更快的成长。我为了共产主义事业放下了以前在城市中当一名优秀的软件工程师。能够说我唯一的入党动机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在不断追求思想进步的同时,我时刻记得自己还是一名人民的公安干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共产党员只有精通自身的业务,才能在群众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为此我努力工作,用心肯干,在领导和同事们个性是我的指导老师的帮忙下,我逐步地熟悉了公安业务,成功地从一个软件工程师向一名人民警察过度,同时我还不断地加强专业技术学习,把自己学到的计算机技术很好地运用到了公安业工作当中,比如上半年我为文成交警大队开发了信息发布系统、为温州警察训练学校开发了学员管理系统等。
我还经常作自我批评,发现自己还有一些不足之处。如讲话不够圆滑,容易引起别人的误解;工作中有些粗心,容易犯一些低级的错误。但是我会尽我所能予以改正的,同时还请组织给予指导和帮忙。
在组织的关怀与培养下,我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政治思想觉悟和个人综合素质都有了长足进步,已经基本贴合了一名党员的标准,特此请求组织批准我的申请。如果组织批准礼我的申请,我必须会戒骄戒躁,继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作一名名副其实的党员。如果组织没有理解我的请求,我也不会气馁,会继续为之奋斗,相信总有一天会加入中国共产党的。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民警入党申请书(十):
敬爱的党组织: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用心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此刻的我已经是一名人民警察了,在我儿时的梦想就是做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和人民警察,此刻的我已经实现一个梦想了,我此刻就准备实现我儿时的另一个梦想,那就是加入中国共产党,做一名正式党员。
在我上学的时候,我在班里都是前几名,我在高中毕业的时候,我的高考成绩本能够报考很好的重点大学,但是我会报的,我的梦想就是想上警官学院,结果我如愿以偿,我顺利的透过了警官学院的考察,我成为一名正式的警官学院大学生了。在毕业后我如愿的成为一名人民警察了。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分析了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无法克服的固有矛盾,指社会主义社会必然代替资本主义社会、最后必然发展为共产主义社会。《共产党宣言》发表一百多年来的历证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正确的,社会主义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到达共同富裕。
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顺利地进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基主义初级阶段的本路线是:领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礼貌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要抓紧时机,加快发展,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产力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做到效益好、质量高、速度快,努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
我之所以要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仅仅仅是是因为那是我儿时的梦想,更重要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用心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切实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广开言路,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加强国家立法和法律实施工作,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持续社会长期稳定。坚决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犯罪活动和犯罪分子。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中国共产党同全国各民族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团在一齐,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民族的国力量团结在一齐,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由全体社会主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加强全国人民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完成祖国统一的大业。
身为一名中国人就要以祖国的利益为重,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持续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作为一名青年我时时刻刻都不会忘记这些教诲。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
我会牢牢记住我是一名中国人,是一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我此刻是一名人民警察,我会在发奋学习时利用自己的特长或是优秀的方面,来帮忙那些有困难的同学,在社会中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与此同时还要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并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以我的实际行动来报效祖国。
虽然我还是有一些小缺点,但是我一向在提高自己,我一向在不断的进步中。但是从大的方面来说,我时刻准备好了和黑社会、恶势力作斗争,只要我们的社会一天不安静,那么我的工作一向就会继续。我们警察的天职就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绝对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我明白在执法的时候会遇到一些危险,但是我在上大学的时候,我就决定,在人们需要我的时候,我会献出我的生命来保证人民的安全,绝对不让犯罪分子得意,犯罪得逞,我会一向斗争的!
我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更加热爱中国共产党,我会努力做好自己的,请党组织放心,我只要有一天还在工作岗位上,我就永远要和恶势力斗争下去!
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