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法:民法典解析·继承取得遗产物权时间
《民法典》物权编 通则
第一分编 通则 第二章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继承也会发生物权变动,被继承人生前所有的财产因其死亡而成为遗产,该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因而导致被继承人的物权消灭,继承人取得遗产的物权,由此发生物权变动。发生继承的事实,遗产的物权变动究竟是在何时发生,本条规定自继承开始时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具体的时间确定,是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第1121条第1款的规定,继承开始时就是被继承人死亡时。尽管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好像并未直接发生继承,还要办继承手续,有的还要进行诉讼通过裁判确定。无论在继承人死亡之后多久才确定继承的结果,但在实际上,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物权,都是在被继承人死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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