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法:民法典解析·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编 总则
第八章 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义务是与民事权利相对应的概念,是指义务人未满足权利人的要求而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负担。其特征是:
1. 民事义务产生于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
2. 民事义务的内容表现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3. 民事义务的履行是为了满足民事权利人的利益。
4. 履行民事义务具有法律的强制性。
民事责任产生在民事义务不履行之后。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民事义务应当依法承担的不利后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民事义务,就是违反民事义务。民事责任的特征是:
1. 民事责任是以民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产生的法律责任。
2. 民事责任具有强制性。
3. 民事责任具有制裁性。
4. 民事责任具有财产性。
5.民事责任具有补偿性,也包括一定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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