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法:民法典解析·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
《民法典》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是民事法律行为的部分内容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等,但是其他部分并不存在这样的内容。如一个买卖的民事法律行为中,民事法律行为的其他内容都没有问题,但在价款上,违反政府定价而当事人自行定价,导致价款的内容无效,其他内容有效。对这种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条款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其他条款是有效的,只要在价款条款上按照政府定价,民事法律行为即可继续履行。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部分的内容影响到其他部分内容的效力,则民事法律行为全部无效。如双方当事人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物品,尽管民事法律行为的其他条款都遵守国家的规定,但由于无效的内容影响到其他内容的效力,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全部内容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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