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2 周二

每日一法:民法典解析·非营利法人的概念

  《民法典》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法人
  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非营利法人是指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取得利润或者不向其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利润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非营利法人的法律特征是:

  1. 非营利法人具有法人资格,而不同于非法人组织。
  2. 非营利法人的设立目的具有非营利性。
  3. 非营利法人财产权结构具有独特性。
  4. 非营利法人兼具公与私的双重属性。

  非营利法人包括:

  1. 事业单位法人;
  2. 社会团体法人;
  3. 捐助法人,包括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