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法:民法典解析·合同之债
《民法典》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约束力,就是合同之债的效力。合同成立之后,缔约当事人成为合同之债的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享有权利的一方为债权人,负有债务的一方为债务人,合同约定的内容就是合同之债的债权债务内容。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实现自己的债权,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如果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债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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