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法:民法典解析·自然人身份权
《民法典》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二条 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身份权是由亲属身份关系发生的人身权利。其法律特征是:
1.身份权表达的是亲属之间的身份地位;
2.身份权是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身份权的主体有范围的限制;
4.身份权的客体是身份利益;
5.身份权的本质以义务为中心。
具体的身份权包括:配偶权、亲权和亲属权。
配偶权就是配偶之间的身份权。在婚姻存续期间,妻是夫的配偶,夫是妻的配偶。配偶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夫妻姓氏权;
2.住所决定权;
3.同居义务;
4.忠实义务;
5.职业、学习和社会活动自由权;
6.日常事务代理权;
7.相互扶养、扶助权;
8.生育权。
亲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人身和财产方面的管教和保护的权利与义务。亲权的主要内容是:
1.身上照护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人身的教养、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财产照护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负有的保护义务。
亲属权是指除配偶、未成年子女与其父母以外的其他近亲属之间的基本身份权,主要内容是:抚养权、赡养权和扶养权。
»» 法律冷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