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法:民法典解析·法人成立
《民法典》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法人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对于如何成为法人,本条做出了规定。首先法人应当依法成立。「依法成立」是法人成立条件的原则性规定。其次法人成立需要四个基本要件,即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经费。最后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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