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书库
乌合之众

首页 ›› 优选书库 ›› 心理学书籍 ›› 乌合之众

乌合之众

第3卷 第三章 刑事案件的陪审团

  (1)陪审团的智力泯灭

  在这里,我们不可能对所有类型的陪审团一一进行研究,因此我们只把重心放在最重要的对象上,那就是刑事法庭的陪审团。

  在法国,刑事法庭的陪审团有着很大的权力,他们可以通过表决来决定被告的生死或自由。然而我们要说的是,陪审团的表决往往并不高明。

  我们在前面说过,陪审团属于异质性群体的一种,只不过被赋予了一个名称。正因为如此,群体所有的特征,在它身上一应俱全。

  比如说,它时常会表现出容易受暗示和缺乏推理能力的特点,而当它处在群众领袖的影响之下时,也会受到无意识情绪的支配。在这个研究过程中,我们会不时地看到,那些智力欠缺的陪审员犯下的错误的有趣事例。

  在里昂地区曾经发生过这样的案例,一个人在村子外面的田地里发现了两把陶制的大坛子,坛子里装有许多贵重物品,但是不知道它们具体值多少钱,也不知道它们应该归谁有所有。只向陪审团报告说,曾经有两个名叫西蒙和朗热的人在二十二年前找到过相同的财宝,而这两个人在发现了财宝之后,他们的生活水平上了一个大的台阶。

  根据这样的事实,陪审团最终做出决定:现在西蒙就在法庭上,因此要先将他投进监狱。朗热不在这里,所以,要将他逮捕归案。

  在这个案例中,群体拙劣的推理能力再次表现得淋漓尽致。此外,组成群体的不同成员在做出判决的时候,其智力水平无关紧要,陪审团在这方面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赛万纳山区曾经发生过这样的案例:屠夫西勒斯被控虐待动物,唯一的证词来自一个名叫阿堪索的人,他毫不含糊地证明了西勒斯所做的一切:他将一头牛拴在大日头底下一整天,既不给它水喝,也不喂它粮草。

  用公共道德和公共行为准则的要求来看,简直是一次可耻的丑行。

  西勒斯为自己辩护说:这头牛不是他的财产,也不属于他,他只不过是把牛拴在那里,以便让它的主人能够找到它。

  由学者们组成的陪审团怒不可遏,认为这位不“牛”道的屠夫残忍至极,于是判定西勒斯有罪,罚款2.5法郎买食物给它吃,0.5法郎买水给它喝。然而,这个判决却遭到了农民们的嘲笑,因为在农村,西勒斯先生的行为并没有什么不妥,大家都是这么干的。

  (2)陪审团的坚定立场

  我们已经知道,当一个善于思考的团体要求就某个并非完全技术性的问题发表意见时,智力起不了多少作用。

  比如说,一群组成了一个团体的科学家或一艺术家,在一般性问题的判断上,绝不会比一群泥瓦匠或杂货商更加高明。

  政府也曾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因此在1848年之前,法国政府规定,对于召集起来组成陪审团的人,务必要慎重加以选择,要从有教养的阶层中选出陪审员,这些人包括了教授、学者、官员、文人等等。

  如今大多数陪审员都来自小商人、小资本家和商店雇员。然而,令专家大惑不解的是,无论组成陪审团的是什么人,他们的判决总是一个样子。甚至是那些对陪审制度极度反感的地方长官,也不得不承认这种判决总是维持着一贯的原则。

  贝拉·德·格拉热先生是刑事法庭的前庭长,他在自己的《回忆录》中用下面一席话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今天,选择陪审员的权力实际掌握在市议员手里。他们根据自己环境中的政治和选举要求,把人们列入名单或从名单上划掉。大多数选入陪审团的人都是生意人和属于某个政府部门的雇员。只要法官的开庭时间表一定,他们的意见和专长便不再有多少作用。许多陪审员有着新手的热情,有着最良好的意图的人,被同时放在了恭顺的处境下,陪审团的精神并未改变:它的判决依然如故。”

  对于这段话,我们必须记住它最后的结论,而不是那些软弱无力的解释,对于这样的解释。我们不必感到奇怪,因为法官通常和地方长官一样,对群体心理一窍不通,因此他们也不了解陪审团。

  在这位德·格拉热先生看来,刑事法庭最着名的出庭律师之一拉肖先生,处心积虑地利用自己的权利,在所有案件中反对让聪明人出现在名单上。经验终究会告诉我们,这种反对是毫无用处的,这可由一个事实来证明,即今天的公诉人和出庭律师,以及所有那些关在巴黎监狱里的人,都已完全放弃了他们反对陪审员的权利,因为正如德·格拉热先生所言,陪审团的判决并无变化,它们既不会更好,也不会更坏。

  (3)陪审团最痛恨的人

  我们知道,群体是极端感性的,和它一样,陪审团也受着感情因素极其强烈的影响,很少会被证据所打动。鲜明的形象能够对群体造成强烈的影响,因为一个鲜明的形象,总是能够给群体以最大程度上的刺激,引发群体丰富的想象力,在头脑中臆造出种种幻想的场景。

  在一位出庭律师看来,这些陪审团成员从来见不得孤儿寡妇,也见不得有位母亲用乳房喂孩子。而在刑事犯中流传的经验是,一个妇女只要装出一副唯命是从的样子,就足以赢得陪审团的慈悲心肠。

  事实上,陪审团受感情因素影响的方面还远不止这些,对于自己可能成为受害者的罪行,陪审团通常毫不留情。

  比如说,在17世纪的时候,法国正沉浸在一片对女巫的仇恨之中,在南特地区有一个不知道姓名的女人,可能是一名女巫,此人在晚祷告的时候走进了一个名叫约翰的人的家中。

  就在约翰以手画十字的时候,这个女人对约翰大加咒骂。当时晚祷还在进行中,约翰奋起反击,仿佛从魔鬼那里得到了力量,用一根木棒猛击女巫,直到她倒地死亡。

  此后,经全部由神职人员组成的陪审团商议,这个女人的尸体被掩埋了,而约翰却因受到刺激而患上了精神病。后来,当约翰恢复神智,他记起了这件事情,并害怕因此而受到惩罚,因此逃离了他所属的教区。但陪审团却并不认为他犯有杀人罪,所以他们最终做出判决:只要约翰愿意,他就可以随时回来。不过考虑到他私自逃跑的行为,表现出对陪审团正义性的不信任,他的财产要予以没收,他的总资产为:半个法郎。

  又比如说,法国有名的强盗首领艾默尔·泰特努埃尔。在查理六世的统治时期,此人极为活跃,手下有四五百人,在利木森和奥维根地区,他拥有两座坚固的城堡。

  在他的周围地区,是许多贵族的领地,他常常以侵犯这些贵族获得收入,却从来不抢劫贫民。此人曾惊险地从监狱逃脱,当时他被囚禁在监狱三楼的牢房中,身上戴着铁镣铐,但他还是巧妙地避开了看守逃到楼下,然后带着镣铐游过了河。游到河中心时,他被发现了,但他仍然游到了对岸并成功脱逃。

  几年后,他再次被捉拿归案,并被判处了死刑。尽管几乎全体法国人都同情他的命运,尤其是妇女们,恨不得亲自上阵将这位充满传奇色彩的英雄从屠刀下拯救出来,然而陪审团却对此无动于衷。因为他们几乎都是贵族,对于可能侵犯到自己的罪犯,是绝难产生一丝一缕怜悯的。

  毫无疑问,这样的罪行对社会也是最危险的,陪审团决意严惩此类的罪犯,还有着一定的道理,但是对于一些因为感情原因而违法的案件,陪审团却往往十分优柔寡断。对于未婚母亲杀害自己的婴儿,或者是那些用泼硫酸的手段来对付诱惑后抛弃自己的男人的妇女,他们很少表现得十分严厉。因为他们本能地感觉到,即使有了这样的犯罪,也不会影响社会的正常运转。更重要的是,这种犯罪对它们没有多大的威胁,而且在一个被抛弃的姑娘不受法律保护的国家里,她在为自己复仇,非但没有害处,反而还大有裨益,因为这可以事先吓阻那些潜在的诱奸者。

  (4)陪审团最怜悯的人

  关于陪审团究竟会对怎样的罪犯产生怜悯之情,历史上着名的弗朗索瓦·布瑞威利斯夫人的故事,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这方面的好例子。

  这个女人的出身与婚姻都与法国的贵族有关。她先是嫁给了布瑞威利斯伯爵,两人共同生活了多年,但生活却并不幸福。这位侯爵是个荒淫无耻的人,正是他将同样荒淫的拉·齐斯介绍给了自己的妻子,在精神上和行为上都陷入了罪恶的深渊。

  几年之后,拉·齐斯另结新欢,于是便将布瑞威利斯夫人抛弃了。这使得布瑞威利斯夫人非常愤怒,产生了杀人的念头。于是她秘密地学会了配置毒药,为了测试毒药的效力,她常常用狗、兔子、鸽子做试验。为了进一步了解药力在人身上的反应,她经常访问医院,假装成慈善的面目,带给那些可怜的病人一些肉汤,汤里面混杂着毒药。由于她配置的毒药不会立即致人死命,所以她可以放心地把它们用于某一个病人身上,不必担心背上谋杀的罪名。在和家人共同进餐时,她又在客人们身上继续这一阴险的试验,在客人们的菜肴里下毒。

  为了更加准确地了解毒药的效果,她甚至还拿自己作了一次试验。

  于是,在试验成功之后,布瑞威利斯夫人开始对自己的情人下手。她在拉·齐斯的巧克力里下了第一剂毒药,效果很是显着,这位荒淫的情人很快便病倒了,而夫人则在床前殷勤侍候,看上去无比关切和焦虑。第二天,她端来了一碗肉汤,汤里又含有剧毒,通过这种方式,拉·齐斯体力逐渐耗尽,十天之内就送了性命。

  在这之后,为了报复丈夫为她介绍了这样一个错误的情人,以及出于贪图遗产的心理,布瑞威利斯夫人又将毒药下在了她丈夫的饭食里,不到六个星期,布瑞威利斯侯爵也被送上了西天。

  像这样一个罪恶滔天的女人,却得到了大多数人的怜悯。许多人帮她寻找住所,隐瞒身份,她最终在一座修道院内被发现,负责抓捕的总督多次与修道院院长交涉,要求把她交出来,但是却毫无结果。那个修道院长得到了地区大主教的支持,坚决拒绝交人。总督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在他看来,一个如此凶狠残暴的罪犯,是不该受到教会保护的。于是他打破了教会的特权,派上一队士兵破墙进入修道院,抓走了布瑞威利斯夫人。

  然而,在随后的审讯中,陪审团却并不认同总督的看法。在他们看来,布瑞威利斯夫人之所以会成为投毒犯,全是因为她荒淫的丈夫,而那个情人拉·齐斯先生也是罪有应得。

  政府为了平息总督冲进修道院而引起的教徒的怒气,也为了将这个罪犯绳之以法,不得不对外散布消息说,布瑞威利斯夫人已经在全城的水井和泉水里下了毒,这样,这个女人才被获准绞死。

  和任何群体一样,陪审团在许多时候也深受名望的影响。

  尽管从外表上来看,陪审团的成员囊括了形形色色的社会成员,甚至有来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这种构成看上去虽然十分民主,但是却无法掩盖陪审团在好恶态度上的贵族化。

  比方说,一个有贵族头衔的罪犯,总是能得到陪审团的宽宥。

  在十八世纪之初的法国,道贺纳伯爵是道贺纳亲王的弟弟,此人放肆而狂妄,是个有名的浪荡子弟。

  有一次,他和两个狐朋狗友计划抢劫一个非常富有的股票经纪人,他们得到消息说,这个人总是随身携带着大量的现金和股票。于是道贺纳伯爵与他的两个朋友商定,由伯爵出面来会晤此人,假装求购印度群岛公司的股票,并约定在一家酒吧见面。

  见面之后,谈了没几分钟,道贺纳伯爵等恶棍就突然跳了起来,扑向那个经纪人,把皮包里价值10万克朗的股票席卷一空,并用短剑猛刺对方的胸口,直到把对方活活刺死。由于这起案件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的,这使得整个巴黎都笼罩在一种恐怖的气氛下。

  像这样穷凶极恶的杀人罪犯,只要事实明确,在当时是要被判处车裂之刑的。然而在第二天开庭的时候,考虑到车裂有辱伯爵的贵族身份,会使罪犯的亲属蒙羞,因此陪审团决定只对道贺纳伯爵处以砍头的刑罚,就连摄政王也同意这个看法。直到在一位愤怒的权势人物的坚持下,法庭才不得不依据法律做出公正的处罚。

  除了头衔之外,出身、家财万贯、名望或是某位着名律师的出面帮助,也能够起到非同凡响的效果。总之,一切不同寻常或是可以给被告增光的事情,都会让他的处境变得更为有利。

  (5)掌控陪审团的秘诀

  对于将要成为领袖的人,或者是一名律师,或者是即将登上法庭的人来说,我们将要说到的内容至关重要,因为它关系到你能否在与陪审团的较量中获胜,能否将陪审团掌控于股掌之中,能否利用陪审团来实现自己的意愿。

  无论是这些人中的哪一种,想要做到对陪审团产生影响,秘诀就在于打动陪审团的感情。

  正如对付一切群体一样,施加影响并不需要做很多的论证,只需要采用十分幼稚的推理方式,佐以坚定无比的断言就可以了。

  一位因为在法庭上赢了官司而赫赫有名的英国律师,曾经就此总结出以下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

  当一个人进行辩护的时候,只要留心观察陪审团,就会一直保持着有利的机会。一位好的律师,总是会依靠自己的眼光和经验,从陪审员的面容上领会每句话的效果,然后从中得出自己的结论。

  这套过程的步骤大概如下:

  第一步是确认的过程,要确认哪些陪审员已经赞同他的说法,哪些还处在犹豫之中,哪些还对说法存在着犹豫的态度。

  确定陪审团的赞同并不需要费很大的工夫,只需要从他们的气色与姿态就能够看出端倪。

  第二步,找到了联盟者之后,就应当把注意力转向那些看来还没有拿定主意的陪审团成员,努力搞清楚他们究竟为了什么才反对,努力搞清楚他们究竟为什么敌视被告。

  这是律师的工作中十分微妙的一部分,因为指控一个人,除了因为正义感之外,还可以有许多其他的理由,找到这些额外的理由,就是律师辩护术的全部奥妙。

  根据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事先准备好的演说,效果总是很差,这都是因为必须要随时根据印象来改变措辞。

  和所有团体一样,在陪审团里也存在着少数对别人有支配作用的人物。根据一位着名律师的经验,往往是一两个有势力的人,就足以让陪审团的人跟着他们走。这也就是说,想要操控陪审团,辩护人并不需要让陪审团里的每一个人都接受他的观点,他只需要争取那些左右着普遍观点的灵魂人物就足够了,而这就需要用巧妙的暗示,来取得那两三个人的信任。

  在这个过程中,最简便也最实用的诀窍就是,取悦于那一两个关键人物。

  只要成功地博得了群体中灵魂人物的欢心,使他处在一个即将被说服的时刻,一个思想上的临界状态,这时无论向他提出什么样的证据,他很可能都会认为十分令人信服。

  拉肖先生是着名的大律师,下面这则关于他的有趣小故事,就为我们提供了这方面的良好例子。

  根据传说,拉肖在法庭审判过程的一切演说中,无时无刻不把眼睛盯在那么两三个人身上,而他们就是那些拉肖感到很有影响又十分固执的陪审团成员。

  通常来说,拉肖先生总是会把这些不易驯服的陪审员争取过来。不过有一次,拉肖先生却遇到了一点意外。

  这次拉肖先生是在外省替客户辩论,他不得不对付一位固执的陪审员,此人是第七陪审员,坐在第二排椅子上的第一个位置上。拉肖先生花了大半个小时,采用了最狡猾的辩论技巧,最精彩激昂的演讲方式,此人却仍然不为所动。

  这个局面僵持不下,十分令人沮丧。突然,在激昂的辩论过程中,拉肖先生停顿了片刻,然后转向法官说:“阁下,您是否可以下命令,命令把前面的窗帘放下来?尊敬的第七陪审员已经被阳光晒得头昏脑胀了。

  ”

  那个陪审员顿时脸红起来,他微笑着向拉肖先生表达了自己的谢意。

  随后,他就被成功地争取到拉肖先生的一边来了。

  (6)陪审团的人道色彩

  尽管陪审团制度存在着许多问题,但是我们必须要说,这项制度必须要保留下去。

  有许多作家和学者,甚至包括一些最出众的作家,在最近开展了一场反对陪审团制度的宏大运动,这实在是最荒谬不过的见解。

  面对一个不受控制的团体犯下的错误,面对革命者所建立的严酷法律,这种制度是保护我们免受其害的唯一办法。

  有的学者认为,应当只从受过教育的阶层招募陪审员,然而我们在前面已经证明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陪审团的判决也不会和现在有什么区别。还有一些学者拿陪审团的错误来做例子,希望将陪审团废除,然后彻底用法官取而代之。

  这些观点实在是令人难以理解。

  这些改革家对于此过于一厢情愿,他们一定是忘记了一点,那些被指责为陪审团所犯下的错误,首先是由法官所犯下的错误,而且当一名被告被带到陪审团面前的时候,那些地方官员、督察官、公诉人和初审法庭已经认定他有罪了。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对被告做出判决的是地方官员,而不是陪审团,那么他将会失去找回清白的唯一机会。我们根据统计结果来看,陪审团的错误,历来首先是地方官员的错误。因此,当出现了特别严重的司法错误的时候,首先应当受到谴责的其实是地方官。

  比如说,最近对一位医生的指控,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问题,有一位半痴呆的女孩向督察官揭发,指控医生为了30个法郎,非法地为她做手术。这个愚蠢透顶的督察官便根据这个而对医生提起了诉讼。

  如果不是因为这件事惹恼了公众,使得最高法院院长亲自出现,还医生以自由,他是一定会身陷囹圄的。被指控的医生有着良好的名声,得到了自己同胞的广泛声援,才使得这一错案的野蛮性由此昭然若揭。

  在这桩案件中,那些地方官自己也承认犯了错误,但是出于身份的考虑,他们却不愿意面对这一点,甚至还极力阻挠最高法院院长签署赦免令。

  在所有类似的事情上,陪审团在遇到自己无法理解的技术细节时,自然会倾听公诉人的意见,因为他们认为,那些在搞清楚最复杂的事态上训练有素的官员,已经对事件进行了调查。

  这样一来,我们就应该看清楚,究竟谁才是错误的真正制造者?是陪审团还是地方官员?答案显然是清楚的,只有糊涂的地方官员,才会导致冤案错案的一再出现。

  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应当大力维护陪审团,因为它是唯一不能由任何个人来取代的群体类型。也只有它才能够缓解法律的严酷性,将人性关怀的光辉带进法庭。

  我们知道,我们的法律是由暴乱者在非常状态下制订的,又在暴君拿破仑的手里得到了正式的确认。这样的法律的确做到了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然而却也有它的致命缺点,那就是从原则上说既不考虑也不承认特殊情况,绝不会对谁网开一面。

  从法官的角度讲,他是法律的执行者,因此他的职责就是让法律得到最大程度的执行,他是绝对冷漠无情的,除了法律条文,绝不会理会任何事情。

  出于这种职业上的严肃性,在法官看来,黑夜中杀人越货的强盗,和那些因为贫困、因为受到诱奸者的抛弃而杀害婴儿的可怜姑娘是一丘之貉,也就会对他们施以同样的刑罚。

  而陪审团则会本能地感到,与逃避开法网的诱奸者相比,被诱奸的姑娘罪过要小得多,也就理应对她宽大为怀。

  从这里我们看到,只要对陪审团这个群体的特性善加利用,是足以令它起到好作用的。

  在了解了身份团体的心理,也了解了其他群体的心理之后,对于一个受到错误指控的案件,我们就知道应该如何处理了。一条应当遵守的原则是,尽量去找陪审团,而不应当去和地方官打交道。从前者那里,我们还有些找回清白的机会,让后者认错的机会却是微乎其微。群体的权力固然令人生畏,然而有些身份团体的权力,则更加让人害怕。

子午书屋(ziwushuwu.com)

上一章 ‹‹ 返回目录 ›› 下一章


· 推荐小说:耶路撒冷三千年  那些忧伤的年轻人  乌合之众  大江大河小说  橙红年代小说  俗人回档小说  金陵春小说  慕南枝小说  九重紫小说  锦心似玉小说  国家行动小说

乌合之众 乌合之众在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