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四
父亲和我长时间的谈话屈指可数,他一辈子对我说话最多的就是那次:一九九一年,我第一次回家,在上校人去楼空的家门前那次。那次谈话的中心是上校,我问他谈;谈完上校后谈我,他问我谈,谈我在国外二十二年的辛酸苦辣,当中自然谈到我前妻,谈到那次车祸的生死离别。
听了这情况,父亲眼睛倏地发亮,没有悲伤,只有侥幸的欣然,对我说:
“难怪你能活着回来,是她替你死了。”
我想说,是我替她在活,但话到嘴边被我咬住,不想说。父亲的冷漠和自私让我觉得对不起前妻,而我宁可对不起自己也不愿对不起她,她是藏在我心中最深的痛,也是爱,我不许父亲在她面前失礼,给我丢脸。
多年后,我挣了钱,我把前妻的遗骸带回国,想和我爷爷、母亲他们几位亲人安葬在一起,也是将来和我葬在一起的想法。故土是热的,她孤零零一个人待在国外,太凄冷了,让我心疼。那是二〇〇〇年,大热天——我专门挑选大热天,就是要她忘掉冷——父亲闻讯后居然冒着耄耋之年随时可能死在山上之险,上山阻止我,坚决不准,我怎么劝说都不行,乃至以死相胁,把我气得要死。父亲反对的理由是:她是我家的救星福星,我以前能躲过死劫是因为她替我死了,我后来顺风顺水挣了钱,是她在阴间护着我。
我说:“正因为这样我们要善待她,把她当亲人待。”
父亲说:“死鬼比活人讲道义,我们家在村里作的孽太多,这坟山上的阴鬼都在诅咒我们,你把她葬在这里等于送进狼窝,害她。你害了她,就没人保佑你了,也等于是害自己。”
父亲已经被家里接二连三的灾难吓破胆,变得神神叨叨,入了魔,我有一千个理由和恳求都说服不了他。好在后来我总算在杭州南山公墓里找到她父母的墓碑,跟她父母葬在一起也是个好的选择。但她父母死去三十多年,四周都是别人的墓,要紧挨在一起完全不可能。最后我把整个墓地转个遍,寻到一个墓位,可以跟她父母遥遥相望,我想这应该是她乐意的。而且,我索性把她旁边两个墓位也买下,留着以后给我和现在的妻子用。我们仨葬在一起,可以用西语说悄悄话,这边人谁都听不懂。我觉得这是个不错的安排,只是这意味着我也成倒插门女婿了。看来这就是我们兄弟的命,不是死在村里就得离开村里,正应了父亲的魔道。
说是遗骸,其实只是尸体火化残存的几片骨渣。现在火化设备好,尸体都烧成灰,那时做不到,会遗一些碎骨残片。时值盛夏,骄阳似火,偌大的墓地静得可以听到烈日烧地的声音,嘶嘶腾腾地冒着热气。四周都是死者阴人,只有我一个大活阳人,整个过程:铲土,挖穴,填土,铺砾,立碑,焚香,一切我都亲自动手,忙了我两个多小时。遗骸历经二十多年的地下腐烂,与泥土木屑难分难解,早已不成样,但我在抚摸它们时仿佛依然感受到自己的体温,辛酸的往事在我心里翻江倒海。我曾有三年时间一直随身携带着前妻的骨灰。中国人讲究入土为安,我为什么不给它入土?因为没钱,又不想随便处置它。
我们把铺子从巴塞罗那迁到马德里,已花光所有积蓄,到马德里又没挣到钱,一直做着青黄不接的生意,过着青黄不接的生活。生意是靠妻子撑着的,她去世后,我一个人开不了铺子,租不起房子,只好都退掉,过流浪汉的生活,露宿街头,靠垃圾堆里的过期食物填饱肚子。经常跟垃圾堆打交道,后来我也从垃圾堆里发现挣钱的门道。国外的垃圾堆尤其是富人区的垃圾桶里,经常有一些在穷人眼里值钱的东西,春夏秋冬的衣帽鞋袜,厨房里的锅碗餐具,甚至连收音机、唱片、唱机都有。
有富人区必有穷人区,而且穷人总比富人多。
报纸上说,穷人区是大海湾,漫无边际,富人区是小湖泊,一小时可以绕一圈。多年在穷富区间穿梭往来的经验告诉我,这不是夸张的说法,而是很形象贴切。不论春花秋月,白天黑夜,我都随身带着妻子的骨灰,她比任何一个活人都安慰我,给我活下去的力量。我从垃圾里找吃找钱,等待有一天可以凑够钱,给她买一块像样的墓碑,葬一个像样的墓地。今天我可以给所有亲人买一块大墓地,可那时一块小小墓碑对我来说比马德里的太阳门广场还要贵,等三年都凑不够钱,倒等到一个愿意帮我凑够钱的人。
有一天,我照例在街头溜达,目光是不会看人的,只看路边的垃圾和垃圾桶。突然,有人叫我,声音像穿越了千山万水,从遥远的中国传来,而且有一种蜜糖的甜香味。这太稀奇了,我已经有实足三年,只跟女人说话,却不见哪个女人跟我说过话,更不要说叫我的名字。我说话的女人是不会说话的妻子,她一直待在我时刻不离身的挎包里,里面用三层纤维纸包着,外面裹一层雨衣布,保证不会飞出一粒灰,不会被雨水淋湿。我以为是幻觉,声音却又响起,而且离我更近。
循声看去,我看到一个个头矮小的姑娘——对了,那也是夏天,天正好在下小雨,她穿得少,打着伞,看上去更矮小,像个中学生,走路一蹦一蹦的。我认不出她来。那些年我眼里只有垃圾,没有人,更没有女人。她对我报名字,我还是想不起。长年跟垃圾相处,把我处得也像垃圾一样没用了,所谓近墨者黑嘛。直到她说起我妻子名字,说起已经被我退掉的铺子,我才想起她。她是青田人,算是我们浙江老乡,铺子开着时她时常来买油条,便认识我们夫妻俩。那时我们不知道她的来历,只是看她走路的样子,有一点跛,不明显,但还是看得出来。
后来我知道,她父母是最早到西班牙的老一代华人,她出生在这里,幼时得过小儿麻痹症,家里穷,没得到及时治疗,用她自己的话说:上帝把她的左腿借去了一寸,却赖皮不还她。她似乎很怀念我们的油条,跟我攀谈起来。老天帮忙,雨转眼间下大了,她把一半伞位让给我,拉近了我们距离。雨水淋湿了她一只衣袖,我的遭遇淋湿了她一颗同情心。她答应给我找份工作。马德里的华人比巴塞罗那多,在城南USERA一带甚至有一个相对集中的华人生活区,她在这儿土生土长,熟悉情况,有些门路,有信心给我找份工作。她说,至少比你现在捡垃圾好。我拍拍挎包说,没人会要一个随身带着妻子骨灰的穷光蛋的,华人是最讲迷信的,这多晦气。然后说到安葬——我还没有攒够安葬费。她问我差多少,我说大概多少。
她说:“我借你。”没犹豫的。
我说:“算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还。”
她说:“你有了工作很快就可以还的。”
后来也不需要还了,因为她成了我妻子,我现在的妻子。我当然问过他,为什么愿意嫁给一个“垃佬”——中国人叫拾荒匠,倒是很文气的称呼,比垃佬好听。她说一个可以把妻子骨灰随身带三年的人,一定是个好丈夫。说到底,还是前妻给我暗暗铺的路。这路一直走到今天,并且越走越好,好得比做梦还好,好得让那些垃圾都不可思议,它们居然有那么大本领,可以让一个穷光蛋发家致富,开三家公司。
报纸上说,当今的中国是最有“钱途”的时代,任何人都可以挣到钱。看到这句话时我心里嘿嘿笑,想它是不是就在说我呢?虽然因为生活需要,我已加入西班牙籍,但我心里从不认为自己是那边人,如果中国政策允许,我会在第一时间放弃新国籍,恢复老国籍,甚至是村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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