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路遥
他当即决定,给妹妹每月寄的钱再加十元。他知道,妹妹有了男朋友,也就有了社会交往,总得多些花费。她现在还没有结婚,除过上饭馆,她不应该花男朋友的钱。不知她懂不懂这一点?她会懂的!他想。
几天以后,他便以“青年突击手”的身份,到铜城去参加了那个表彰大会。会议只开两天,他也没认真参加,而到街上逛着看能给明明买个什么东西,他每次出门,无论到铜城,还是到省城,首先想的就是给明明买个什么。明明也习惯了他的“习惯”。每次只要他从外面回来,他首先就问:“叔叔,你给我买了什么?”说着便自己动手在他提包或衣袋里翻起来,惹得惠英嫂常怨他给他惯下了“坏毛病”。这没办法。他和明明之间建立了一种无法言传的感情。说实话,他对哥哥的虎子也没这样厚爱过。
让少平高兴的是,他在广东来的一个小商贩手里买到了一个香港出的儿童书包。这书包式样新颖不说,面料是十分考究的丝绸,有一种波光闪闪的细腻质感。他同时也买到了明明嚷嚷了多时的彩色铅笔。另外,他还给“小黑子”买了个铜铃铛。这也是明明盼望已久的东西;他说人家孩子的狗脖项里都拴这么个铃铛……会议开完以后,少平就满意地带着他给明明买的礼物,以及局里奖给他的奖状和其它奖品,回到了矿上。
到大牙湾正是中午刚吃完饭的时光。他知道他的班是晚上十二点下井,现在人都在地面上。
他先找到他的师兄兼下属安锁子,问了他走后这几天的生产情况。安锁子说都好看哩,就是他把一个协议工在掌子面打了一顿。
“谁叫你打人哩?唉,你呀!”少平抱怨他的师兄。“那小子头茬炮放了,还在回风巷里睡觉,我就……嘿嘿……”
“打得重不重?”少平着急地问。
“不怎重。鼻子口里流了点血……”安锁子龇着牙不在意地笑了笑。
“能不能再下井?”
“怎不能?澡堂里还给我巴结了一根带嘴纸烟哩!”
孙少平也就没理管这事。井下不好好干活,挨几个耳光子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他先回宿舍把自己的东西放下,就匆匆向惠英嫂家里走去。他没有吃午饭;惠英嫂肯定给他准备好了——她知道他今天中午回来。
孙少平带了给明明买的东西,沿着二级平台的铁路线往东,一直向那个熟悉的院落走去。
上水管旁的小土坡时,他看见了那一串串爬出院墙的紫红色的牵牛花和结籽的沉甸甸的向日葵的圆盘。啊,每次走向这个院落,他都有一种按捺不住的激动。这里,是他心灵获得亲切抚慰的所在;也有他对生活深沉厚重的寄托。这个院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