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3
隐约的记忆中,中学的时候,有人说这本是他最喜欢的金庸的小说。我那个时候把这些武侠言情看成是穿肠毒药,哪敢看。也记得,有人说这本书是金庸所有小说中最让人压抑的一本。而看破案故事的时候,又经常看到这样的开篇语:金庸小说里杀人之后把人砌入墙中的恐怖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大约是情节太灰暗,没看到过连城诀的电视。我猜拍了也没人爱看吧。
当我撑到第五章老鼠汤,死活觉得看不下去了。老实人蠢得可恨,坏人又聪明得无耻。还有什么好看的,简直像琼瑶的小说,一个误会接着一个,世界上有这么倒霉的人吗?忍耐到落花流水一章,突觉柳暗花明,画面开阔起来。打斗非常精彩,场面并不大,可是每一个人都鲜活于纸上。生死几乎都是一念之间,一个小小的失误,一个不起眼的心计,情势朝着不可预知的方向走着。第六章的打斗固然精彩,不过最好看的还是两个大变态 血刀老僧和花铁干之种种。我喜欢看变态 ,越变态 越觉得这个人性格别致有趣。荻云与水笙的交往也颇有意思。而其中荻云被血刀老人几次误会成小婬贼,又让人爆笑。
我本不觉得金庸是个优秀的小说家,否则怎么只写了15本就收手了?可是这次重新看,我终于明白了他的厉害:有谁能将故事写得这样跌宕起伏,而又充满随意。最奇妙的地方是,不论你从哪一章拾起来看,都能兴趣盎然地读下去。
回过来说这部书。武侠片最爱看的自然是可怜的男主角终于打通任督二脉,或者吃了一个什么千年灵芝,跳出深谷老井抑或古墓,出入江湖,佛挡杀佛,魔挡杀魔,出得一口恶气。谢天谢地,荻云不再是个脓包,修炼成绝世英雄,走出雪谷。于是,一个一个悬念终于被解开。文章铺陈暗线繁多,慢慢揭晓,倒也有趣。
丁典死前告白了2个小时,也太过罗嗦,以致我一直不相信凌霜华真的死了,想着她的棺木必定是空的。可是听到她在棺木上刻的字,“来世再做夫妻”,心里一个抽搐。至于其他情节,不太清楚这部作品产生的时间,不知道是金庸照搬俗套,还是俗套都是学了他去了。结尾抢宝藏抢至众人发飙,中毒之类……总之,算不得太意外。而这部书最让人不爽的地方大概是,除了水岱,其他几个父亲都不拿自己亲生儿女当回事儿,想杀便杀,想利用便利用。不知道金庸抽什么风要做这样一个statement.
最后的最后,荻云带着空心菜回雪地,水笙在山谷那儿说,“我等了你这么久!我知道你终于会回来的。”突然听得我泪一飙。本来以为人都死光了,情也煽完了,却哪里承受得住这样一句。擦干眼泪又愤怒地想:靠,仙剑不也是一模一样的把戏,让林月如这么等着李逍遥,可是玩游戏的时候,走锁妖塔走晕老娘了,打掉大boss是好容易松一口气,忘了去感受剧情。而看连城诀,也不知道为什么想哭,大概是荻云太可怜了,终于有了一个好的归宿?圆满的结局也能让人如此伤感,可见世间原本就没有圆满。
那个时候我说,我喜欢书剑,然后某人就说,书剑不好看。这么说了,又看了我一眼,见我一脸失望,又补充:嗯,书剑电视是拍得还可以。但是,金庸的书,我最喜欢的是连城诀。
可惜记忆久远,我也不记得当初某人说的是不是这本书。唉,我还以为我能记住重要的事情呢。可能,大概,也许,很多时候,我并不晓得什么事情是真的重要,直到……过了很多年,才想说,如果记得……该有多好。而如果真的回到过去——只是如果——是不是还有人会对自己说,我等了这么久,你终于回来了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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