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25 周日

每日一法:《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

第三百三十二条 土地承包期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20210425·图文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