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二十四史 ›› 史记 ›› 《史记》卷三十七·卫康叔世家第七
作者:西汉·司马迁
卫康叔名封,周武王同母少弟也。其次尚有冉季,冉季最少。
武王已克殷纣,复以殷馀民封纣子武庚禄父,比诸侯,以奉其先祀勿绝。为武庚未集,恐其有贼心,武王乃令其弟管叔、蔡叔傅相武庚禄父,以和其民。武王既崩,成王少。周公旦代成王治,当国。管叔、蔡叔疑周公,乃与武庚禄父作乱,欲攻成周。周公旦以成王命兴师伐殷,杀武庚禄父、管叔,放蔡叔,以武庚殷馀民封康叔为卫君,居河、淇间故商墟。
周公旦惧康叔齿少,乃申告康叔曰“必求殷之贤人君子长者,问其先殷所以兴,所以亡,而务爱民”告以纣所以亡者以淫於酒,酒之失,妇人是用,故纣之乱自此始。为梓材,示君子可法则。故谓之康诰、酒诰、梓材以命之。康叔之国,既以此命,能和集其民,民大说。
成王长,用事,举康叔为周司寇,赐卫宝祭器,以章有德。
康叔卒,子康伯代立。康伯卒,子考伯立。考伯卒,子嗣伯立。嗣伯卒,子<广疌>伯立。<广疌>伯卒,子靖伯立。靖伯卒,子贞伯立。贞伯卒,子顷侯立。
顷侯厚赂周夷王,夷王命卫为侯。顷侯立十二年卒,子釐侯立。
釐侯十三年,周厉王出奔于彘,共和行政焉。二十八年,周宣王立。
四十二年,釐侯卒,太子共伯馀立为君。共伯弟和有宠於釐侯,多予之赂。和以其赂赂士,以袭攻共伯於墓上,共伯入釐侯羡自杀。卫人因葬之釐侯旁,谥曰共伯,而立和为卫侯,是为武公。
武公即位,修康叔之政,百姓和集。四十二年,犬戎杀周幽王,武公将兵往佐周平戎,甚有功,周平王命武公为公。五十五年,卒,子庄公扬立。
庄公五年,取齐女为夫人,好而无子。又取陈女为夫人,生子,蚤死。陈女女弟亦幸於庄公,而生子完。完母死,庄公令夫人齐女子之,立为太子。庄公有宠妾,生子州吁。十八年,州吁长,好兵,庄公使将。石碏谏庄公曰“庶子好兵,使将,乱自此起”不听。二十三年,庄公卒,太子完立,是为桓公。
桓公二年,弟州吁骄奢,桓公绌之,州吁出奔。十三年,郑伯弟段攻其兄,不胜,亡,而州吁求与之友。十六年,州吁收聚卫亡人以袭杀桓公,州吁自立为卫君。为郑伯弟段欲伐郑,请宋、陈、蔡与俱,三国皆许州吁。州吁新立,好兵,弑桓公,卫人皆不爱。石碏乃因桓公母家於陈,详为善州吁。至郑郊,石碏与陈侯共谋,使右宰丑进食,因杀州吁于濮,而迎桓公弟晋於邢而立之,是为宣公。
宣公七年,鲁弑其君隐公。九年,宋督弑其君殇公,及孔父。十年,晋曲沃庄伯弑其君哀侯。
十八年,初,宣公爱夫人夷姜,夷姜生子伋,以为太子,而令右公子傅之。右公子为太子取齐女,未入室,而宣公见所欲为太子妇者好,说而自取之,更为太子取他女。宣公得齐女,生子寿、子朔,令左公子傅之。太子伋母死,宣公正夫人与朔共谗恶太子伋。宣公自以其夺太子妻也,心恶太子,欲废之。及闻其恶,大怒,乃使太子伋於齐而令盗遮界上杀之,与太子白旄,而告界盗见持白旄者杀之。且行,子朔之兄寿,太子异母弟也,知朔之恶太子而君欲杀之,乃谓太子曰“界盗见太子白旄,即杀太子,太子可毋行”太子曰“逆父命求生,不可”遂行。寿见太子不止,乃盗其白旄而先驰至界。界盗见其验,即杀之。寿已死,而太子伋又至,谓盗曰“所当杀乃我也”盗并杀太子伋,以报宣公。宣公乃以子朔为太子。十九年,宣公卒,太子朔立,是为惠公。
左右公子不平朔之立也,惠公四年,左右公子怨惠公之谗杀前太子伋而代立,乃作乱,攻惠公,立太子伋之弟黔牟为君,惠公奔齐。
卫君黔牟立八年,齐襄公率诸侯奉王命共伐卫,纳卫惠公,诛左右公子。卫君黔牟奔于周,惠公复立。惠公立三年出亡,亡八年复入,与前通年凡十三年矣。
二十五年,惠公怨周之容舍黔牟,与燕伐周。周惠王奔温,卫、燕立惠王弟穨为王。二十九年,郑复纳惠王。三十一年,惠公卒,子懿公赤立。
懿公即位,好鹤,淫乐奢侈。九年,翟伐卫,卫懿公欲发兵,兵或畔。大臣言曰“君好鸖,鸖可令击翟”翟於是遂入,杀懿公。
懿公之立也,百姓大臣皆不服。自懿公父惠公朔之谗杀太子伋代立至於懿公,常欲败之,卒灭惠公之后而更立黔牟之弟昭伯顽之子申为君,是为戴公。
戴公申元年卒。齐桓公以卫数乱,乃率诸侯伐翟,为卫筑楚丘,立戴公弟燬为卫君,是为文公。文公以乱故奔齐,齐人入之。
初,翟杀懿公也,卫人怜之,思复立宣公前死太子伋之后,伋子又死,而代伋死者子寿又无子。太子伋同母弟二人:其一曰黔牟,黔牟尝代惠公为君,八年复去。其二曰昭伯。昭伯、黔牟皆已前死,故立昭伯子申为戴公。戴公卒,复立其弟燬为文公。
文公初立,轻赋平罪,身自劳,与百姓同苦,以收卫民。
十六年,晋公子重耳过,无礼。十七年,齐桓公卒。二十五年,文公卒,子成公郑立。
成公三年,晋欲假道於卫救宋,成公不许。晋更从南河度,救宋。徵师於卫,卫大夫欲许,成公不肯。大夫元咺攻成公,成公出奔。晋文公重耳伐卫,分其地予宋,讨前过无礼及不救宋患也。卫成公遂出奔陈。二岁,如周求入,与晋文公会。晋使人鸩卫成公,成公私於周主鸩,令薄,得不死。已而周为请晋文公,卒入之卫,而诛元咺,卫君瑕出奔。七年,晋文公卒。十二年,成公朝晋襄公。十四年,秦穆公卒。二十六年,齐邴歜弑其君懿公。三十五年,成公卒,子穆公遫立。
穆公二年,楚庄王伐陈,杀夏徵舒。三年,楚庄王围郑,郑降,复释之。十一年,孙良夫救鲁伐齐,复得侵地。穆公卒,子定公臧立。定公十二年卒,子献公衎立。
献公十三年,公令师曹教宫妾鼓琴,妾不善,曹笞之。妾以幸恶曹於公,公亦笞曹三百。十八年,献公戒孙文子、甯惠子食,皆往。日旰不召,而去射鸿於囿。二子从之,公不释射服与之言。二子怒,如宿。孙文子子数侍公饮,使师曹歌巧言之卒章。师曹又怒公之尝笞三百,乃歌之,欲以怒孙文子,报卫献公。文子语蘧伯玉,伯玉曰“臣不知也”遂攻出献公。献公奔齐,齐置卫献公於聚邑。孙文子、甯惠子共立定公弟秋为卫君,是为殇公。
殇公秋立,封孙文子林父於宿。十二年,甯喜与孙林父争宠相恶,殇公使甯喜攻孙林父。林父奔晋,复求入故卫献公。献公在齐,齐景公闻之,与卫献公如晋求入。晋为伐卫,诱与盟。卫殇公会晋平公,平公执殇公与甯喜而复入卫献公。献公亡在外十二年而入。
献公后元年,诛甯喜。
三年,吴延陵季子使过卫,见蘧伯玉、史,曰“卫多君子,其国无故”过宿,孙林父为击磬,曰“不乐,音大悲,使卫乱乃此矣”是年,献公卒,子襄公恶立。
襄公六年,楚灵王会诸侯,襄公称病不往。
九年,襄公卒。初,襄公有贱妾,幸之,有身,梦有人谓曰“我康叔也,令若子必有卫,名而子曰元”妾怪之,问孔成子。成子曰“康叔者,卫祖也”及生子,男也,以告襄公。襄公曰“天所置也”名之曰元。襄公夫人无子,於是乃立元为嗣,是为灵公。
灵公五年,朝晋昭公。六年,楚公子弃疾弑灵王自立,为平王。十一年,火。三十八年,孔子来,禄之如鲁。后有隙,孔子去。后复来。
三十九年,太子蒯聩与灵公夫人南子有恶,欲杀南子。蒯聩与其徒戏阳遫谋,朝,使杀夫人。戏阳后悔,不果。蒯聩数目之,夫人觉之,惧,呼曰“太子欲杀我”灵公怒,太子蒯聩奔宋,已而之晋赵氏。
四十二年春,灵公游于郊,令子郢仆。郢,灵公少子也,字子南。灵公怨太子出奔,谓郢曰“我将立若为后”郢对曰“郢不足以辱社稷,君更图之”夏,灵公卒,夫人命子郢为太子,曰“此灵公命也”郢曰“亡人太子蒯聩之子辄在也,不敢当”於是卫乃以辄为君,是为出公。
六月乙酉,赵简子欲入蒯聩,乃令阳虎诈命卫十馀人衰绖归,简子送蒯聩。卫人闻之,发兵击蒯聩。蒯聩不得入,入宿而保,卫人亦罢兵。出公辄四年,齐田乞弑其君孺子。八年,齐鲍子弑其君悼公。
孔子自陈入卫。九年,孔文子问兵於仲尼,仲尼不对。其后鲁迎仲尼,仲尼反鲁。
十二年,初,孔圉文子取太子蒯聩之姊,生悝。孔氏之竖浑良夫美好,孔文子卒,良夫通於悝母。太子在宿,悝母使良夫於太子。太子与良夫言曰“苟能入我国,报子以乘轩,免子三死,毋所与”与之盟,许以悝母为妻。闰月,良夫与太子入,舍孔氏之外圃。昏,二人蒙衣而乘,宦者罗御,如孔氏。孔氏之老栾甯问之,称姻妾以告。遂入,適伯姬氏。既食,悝母杖戈而先,太子与五人介,舆猳从之。伯姬劫悝於厕,彊盟之,遂劫以登台。栾甯将饮酒,炙未熟,闻乱,使告仲由。召护驾乘车,行爵食炙,奉出公辄奔鲁。
仲由将入,遇子羔将出,曰“门已闭矣”子路曰“吾姑至矣”子羔曰“不及,莫践其难”子路曰“食焉不辟其难”子羔遂出。子路入,及门,公孙敢阖门,曰“毋入为也”子路曰“是公孙也。求利而逃其难。由不然,利其禄,必救其患”有使者出,子路乃得入。曰“太子焉用孔悝。虽杀之,必或继之”且曰“太子无勇。若燔台,必舍孔叔”太子闻之,惧,下石乞、盂黡敌子路,以戈击之,割缨。子路曰“君子死,冠不免”结缨而死。孔子闻卫乱,曰“嗟乎。柴也其来乎。由也其死矣”孔悝竟立太子蒯聩,是为庄公。
庄公蒯聩者,出公父也,居外,怨大夫莫迎立。元年即位,欲尽诛大臣,曰“寡人居外久矣,子亦尝闻之乎”群臣欲作乱,乃止。二年,鲁孔丘卒。
三年,庄公上城,见戎州。曰“戎虏何为是”戎州病之。十月,戎州告赵简子,简子围卫。十一月,庄公出奔,卫人立公子斑师为卫君。齐伐卫,虏斑师,更立公子起为卫君。
卫君起元年,卫石曼尃逐其君起,起奔齐。卫出公辄自齐复归立。初,出公立十二年亡,亡在外四年复入。出公后元年,赏从亡者。立二十一年卒,出公季父黔攻出公子而自立,是为悼公。
悼公五年卒,子敬公弗立。敬公十九年卒,子昭公纠立。是时三晋彊,卫如小侯,属之。
昭公六年,公子亹弑之代立,是为怀公。怀公十一年,公子穨弑怀公而代立,是为慎公。慎公父,公子適。適父,敬公也。慎公四十二年卒,子声公训立。声公十一年卒,子成侯遫立。
成侯十一年,公孙鞅入秦。十六年,卫更贬号曰侯。二十九年,成侯卒,子平侯立。平侯八年卒,子嗣君立。嗣君五年,更贬号曰君,独有濮阳。
四十二年卒,子怀君立。怀君三十一年,朝魏,魏囚杀怀君。魏更立嗣君弟,是为元君。元君为魏婿,故魏立之。元君十四年,秦拔魏东地,秦初置东郡,更徙卫野王县,而并濮阳为东郡。二十五年,元君卒,子君角立。
君角九年,秦并天下,立为始皇帝。二十一年,二世废君角为庶人,卫绝祀。
太史公曰:余读世家言,至於宣公之太子以妇见诛,弟寿争死以相让,此与晋太子申生不敢明骊姬之过同,俱恶伤父之志。然卒死亡,何其悲也。或父子相杀,兄弟相灭,亦独何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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